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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萱儿心跳有点快,身体僵直如木头,不敢乱动,也不敢说话,甚至大气也不敢出。这个爹很变态。她摸不透他的想法。
“你有过几个男人了?”他语气闲适地问道。
“关你什么事?”叶萱儿在心里答道,但是她嘴上可不敢这么答。她思索了片刻,笑声答道:“六哥。”她知道天帝神通广大,即使她相瞒也瞒不了,所以她选择了说实话。
“六哥。嗯。谁最让你舒服?”他的语气仍然很闲适,就好像在谈论一件很稀松平常的事一样。
叶萱儿羞得满脸通红,连耳根都红了。这件事是个人隐私。怎么能跟别人说呢?更不能跟自己的爹说啊!这次,她选择了沉默。
“有过六个男人了,怎么还这么害羞?”他用一根手指在她害羞发烫的面颊上刮擦着:“被他们弄的时候,你害羞吗?”
叶萱儿感到被他手指刮擦的地方窜起了一股股电流,她的脸越来越热,越来越烫:“这是我的私事。你不要再问了。”他的话,他的动作,都是那么地让她害羞,那么地难以招架。她好想逃,好想从他腿上跳下来,跑出这座宫殿,离他远远的,摆脱他给的暧昧。
“爹很关心你。你所有的事,爹都想知道。来,告诉我,被他们弄的时候,你的感觉如何?你喜欢呗男人弄吗?嗯?”他继续用手指刮擦着她的面颊。
叶萱儿不曾想到,仅仅手指和面颊的刮擦会带来这么强烈的感受,她的娇躯微微颤抖起来。这是在干什么?是在调情吗?天帝难道也想和她春风一度?
“我,我喜欢他们。我只跟招架喜欢的男人好。”她这是在变相拒绝他。她只愿和自己喜欢的男人欢好,天帝不是她喜欢的男人,所以她不愿意和他春风一度。
“你喜欢爹吗?嗯?”他的手指滑到她的耳根,刮擦着她耳根后面的敏感区域。
他的挑逗让她的呼吸有些紧,声音也有些暗哑:“我对爹的喜欢是女儿对父亲的喜欢,不是女人对男人的喜欢。我真的要走了。”她推开他的手,从他腿上跳下来。
他一伸手,拉住她的胳膊,又将她拽回到自己怀里,现在她的姿势是仰躺在他的大腿上,胸前的两座山峰高高地耸立在他眼前。他能看到的,他一直都能看到,能看到她的娇俏脸蛋,能看到她的曼妙身姿,能看到她的羞涩表情。
“我的女儿长大了。”他的一只手掌覆盖在她的一处高挺上:“真的很大了。”究竟是说她的年龄大了,还是说她的胸大了?抑或语义双关?
“再大也不如三娘大!”叶萱儿扭动着娇躯,想从他腿上逃离。三娘的年龄比她大,胸也比她大。天帝已经有了三个风格迥异的娘子了,怎么还纠缠她?
“呵呵……你三娘确实很大。”天帝轻笑起来,手从她的高挺上挪开,把她拉起来:“你站在我旁边说话吧。我又有一个任务要交给你了。这次你一定要完成,否则,爹的惩罚会很重。”
“什么任务?”终于离开他的大腿,叶萱儿感到轻松很多。
“你到珍宝堂,帮我拍回一件东西。”天帝不紧不慢地说道。
“什么东西?”
“非欢宝典》。”
“这是什么?”
“一本武功秘籍。”
叶萱儿歪着脑袋思考:非欢,非欢,没有欢爱啦,莫非这本秘籍类似葵花宝典》,男人必须自宫才能练成神功?那女人呢?女人割哪里?晕!她貌似联想过度了!
“珍宝堂将于一月二十号举行一场盛大的拍卖会,届时将拍卖这本失传已久的秘籍。想必很多江湖人都想拍下它。我给你一百万两银票,到时候,无论如何,你一定要把非欢宝典》带回来给我。如果完不成任务,我会重重责罚你!”
叶萱儿疑惑地问道:“我的武功并不好,你派我去,万一我拍下这本秘籍后,又被别人给抢走怎么办?”
“我会派两个武功高强的人贴身保护你。他们是我的暗卫,一个叫丁三,一个叫丁四。”
“可不可以让凤惜花陪我去?他武功很好。”
“不可以。我担心他会私吞非欢宝典》。”
“那你怎么不担心我?说不定我也会私吞非欢宝典》。”
“你是我女儿,是我最亲的人。我当然会相信你。”天帝站起身来,捏了捏她的脸蛋:“是吧,女儿?你不会背叛我的。”
“嗯。当然。”叶萱儿点头答道,但却在心里加了一句:不是我不想背叛你,而是我不敢背叛你。
……
一月十号上午,叶萱儿女扮男装,乘坐马车出发了,和她同乘一辆马车的是天帝派来的侍卫,丁三和丁四。
丁三矮一些,胖一些,脸圆一些。丁四高一些,矮一些,脸长一些。虽然样子不同,但是他们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酷。
两个人一路上一直板着脸,几乎一句话也不说。
叶萱儿跟他们同坐一辆马车,真是觉得别扭,好怀念和哥哥们同坐马车时的热闹啊。
偏偏又要在路上行走八天,这对她真是一种折磨。
后来,她为自己找了一件事做,那就是练功。
白天,马车行驶中,她盘腿坐在马车上练功。
晚上,找客栈投宿,她盘腿坐在床上练功。
她明显感觉自己的武功越来越强了。如果那个非欢宝典》确实非常厉害,而又不用割身上的肉,她打算抄写一本副本,留给自己。
一月十六号,旅途中的第六天,她遇到了一个熟人,此人书生打扮,头戴一顶方巾,身穿一袭白袍,额角饱满,眉目清秀,儒雅俊朗,口方耳大,一副饱读秀才的样子,腰里别着一杆精钢所铸,两尺八寸的判官笔,正是她第二个结拜哥哥文焕之。
她是在进酒楼吃午膳的时候看到他的。当时,他和他的书童正在和酒楼掌柜争执。
“我们吃你一顿饭,价值才二十两银子。可是,我家公子给你留下一副墨宝,却值五百两银子。你应该感谢我们才是!怎么还拦着我们要钱?”那书童振振有词地对掌柜说道。
“我不要墨宝,只要银子!今儿不给银子就不许走!”掌柜黑着脸说道。他这家酒楼可是有靠山的,想吃霸王餐,没门!
“店家,我这幅草书,字字欲仙,笔笔欲飞,别说一顿饭钱,就是一千顿饭钱也够。你休要再胡搅蛮缠。”文焕之冷冷地勾唇,似笑非笑。
“呸!狗屁!什么仙啊飞啊?明明写的如狗爬一般,根本就不像字!一文不值!我看你们俩就是吃霸王餐的!来人,把他俩给我抓起来,关到柴房去!”掌柜气呼呼地指挥着四个彪形大汉上来抓文焕之和他的书童。
文焕之眼底墨色翻滚,一脸愠色,正欲用判官笔对付这四个彪形大汉,忽听旁边有人高声叫道:“哇!这幅字真好!五百两银子,我要了!”
闻听此言,文焕之愣住了,掌柜愣住了,四个刚要动手抓人的彪形大汉也愣住了。
他们的目光齐齐转向发言者。只见一个十五六岁,长着一双水灵灵大眼睛的俊美少年,伸出两只雪白粉嫩的小手,拿起了柜台上的那副墨宝,微笑着对他们说道:“这幅字非常妙,本公子看上了!愿出五百两银子购买!”
“弟弟,想死我也!”文焕之惊喜地叫了一声,向叶萱儿扑了过去。
第一百零四章 我们结伴同行
叶萱儿快速往旁边一闪,避过了文焕之的拥抱,向他伸出一只小手。
嗯?文焕之不明所以地望着她,她朝他微微一笑,用自己的小手握住他的大手:“文哥哥好!”给他一个握手礼,代替他想给的拥抱礼。
弟弟对他太生疏了,很久不见了,居然不拥抱一下!文焕之有点失望,不过弟弟的小手摸起来很柔软,又让他的心里有意思甜蜜。
叶萱儿和他握过手后,从钱包里摸出五百两银票:“这幅字很好,我买下了。”
“弟弟,既然你喜欢,这幅字就免费送你了。为兄岂能要贤弟的银两?”文焕之把银两推还给她,然后让书童拿出二十两银子,交给掌柜,付了饭钱。
他是一派掌门,并不缺银两。但是他不喜欢花银两,而是喜欢用自己的墨宝抵各种费用。在别人看来,这种行径很无赖。不过在他自己看来,他的做法并没有错。他的字确实很好很值钱。能得到他的字,是别人的福气。
他这次去珍宝堂参加拍卖大会,是为拍卖他的一副得意之作。至于那本江湖人趋之若鹜的非欢宝典》,他没多大兴趣。他只要一辈子有笔墨纸砚可以写字,并且身边有一知己陪着就好。
去年四月,他在秦贤山庄遇到一个俊美可爱的知己——叶轩弟弟。他一直盼望着叶轩弟弟能到他那里小住,甚至常住,和他每日一起饮酒品书法。然而,当他带着书童赶到雁山派,去接弟弟的时候,发现弟弟竟然失踪了。
他在江湖上到处找弟弟,找了一段时间,没有找到,只得黯然伤神地回到云遥派,每日自斟自饮,自己写字自己欣赏。
今天跟弟弟重逢,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这次,他可得看好了,决不能再让自己的知己弟弟失踪了!
“弟弟,你这段时间去哪了?为兄一直没有你的消息,心里苦闷的很!”文焕之伸出右臂,揽住叶萱儿的肩膀,喜悦道:“这次,无论如何,你一定要跟我回云遥派小住一段时间!你答应过为兄的!大丈夫一言既出,驷马难追!”
“文哥哥,我这段时间——住在一个隐蔽的地方。等我参加完珍宝堂的拍卖大会,拍下我要的东西,我再跟你去云遥派小住。”叶萱儿以前不太愿意到云遥派小住,因为她那时不懂书法,担心文哥哥每日拿书法给她欣赏。但是现在不同了。她在天帝阁刻苦学了三个月的书法,是书法上有了一定造诣,懂的欣赏书法了。
文焕之的书法确实是她见过的最好的书法,比天书的书法都要好,她很欣赏他。
“弟弟,我也要去拍卖大会。我们结伴同行吧。”文焕之见到久违的弟弟,非常激动,要跟弟弟吃则同桌,寝则同床。
叶萱儿见到文焕之也很高兴。和她同乘一辆马车的两名侍卫像哑巴一样,老是闭着嘴巴不开腔。她的旅途很乏味啊。有文哥哥陪着,相信他的心情会愉快一些的。
“好的,我们结伴同行。现在我和我的侍卫要去吃午膳。文哥哥,你刚才吃好了没有?要不要和我们一起用膳?”叶萱儿笑着问道。
文焕之摸了摸肚皮,刚才吃的很饱,不过他要陪在弟弟身边:“嘿嘿,弟弟,我可以再吃一点,没问题。”
叶萱儿本来想要一间包间,但是包间都被客人订满了。
他们五个在大厅里找了张桌子坐下,店小二很快送上菜单。
文焕之很有经验地说道:“这里的红烧肘子很好吃,酿茄子也不错,还有那个香酥焖肉……”他刚才在这家店里点了一大桌菜吃了,这几道是让他印象深刻的菜式。
“好,就点这几道菜,再来一盘糖醋排骨和红烧带鱼。”叶萱儿把菜单还给店小二,大眼里漾着笑意,嘴甜地对文焕之说道:“几个月不见,小弟发现文哥哥的书法越发灵秀飘逸,生动活泼。那一个个字仿佛有生命一般,在纸上翩然起舞,美不胜收!”
文焕之大喜。这几个月,他也觉得自己的书法进步了耶!但是别人都没注意这件事。还是弟弟有眼光啊!弟弟真是他平生最好的知己!
“弟弟,不瞒你说,为兄这次去拍卖大会正是为了拍卖为兄的得意之作。”文焕之把行李之中的一个细长的卷轴取了下来,在上面轻抚了两下,好像在抚摸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