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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发了小宇宙!否则咱俩就交待在这了!”“都是我指的路不好,你看你浑身是伤。”我强抬着酸麻的手臂帮他拂去额际的血痕。“不知道的还以为咱俩干了什么**的事呢。”这家伙刚刚喘了口气就开始不正经。“你呀,这 么 快‘炫’‘书’‘网’就原形毕露了,刚认识那会儿还以为是什么谦谦君子呢!不过我宁愿**也不想再这样冒险了,只要大家平安无事,怎么样都行。”我轻轻叹了口气,无力的靠在他肩上。“你终于让我带坏了,呵呵,只可惜啊,可惜!”他痛心疾首的样子让我突然紧张了起来,挣扎着坐直身体,上下仔细的打量着他,生怕他是哪里受了重伤。见我心急的模样,他咧嘴一笑伸过手来捉住我的下巴,用轻佻的语气说“只可惜爷现在有心无力做不成大灰狼,白白放过了你啊!”我扑哧一声笑了出来,一掌拍在他的肩头“装得和小流氓似的,可把我吓死了。”“下手这么狠,你是要谋杀亲夫啊!哈哈,你是小**,我是小流氓,正是天生一对儿啊。就这意思吧?”他一皱眉呲着牙的模样在我看来也那么帅。
“你猜我现在想干什么?”“别想了,不是心有余力不足吗!还是养养神吧!”我轻握着他的手。“不!我想唱歌。想了好 久:。好 久:。,这些年一直压抑着自已,可我现在想唱给你听!”“是啊!难为你了,我记得Steven最喜 欢'炫。书。网'的就是唱歌了。这没别人,你想唱就唱吧!”变成了五阿哥的他声线虽然不如Steven那样优美,好在用高超的用气技巧弥补了那一点不足,当筠亭放声歌唱时投入的表情已经和Steven合二为一,虽然满身血污仍是散发出巨星光彩,山洞的环绕音效,那直逼心扉的词曲,将我震撼的眼泪喷涌而出。之前我以为他会唱一首自己的老歌,没想到他唱的是我从未听过的伤感情歌。
“把每天当成是末日来相爱,一分一秒都美到泪水掉下来。不理会别人是看好或看坏,只要你勇敢跟我来。爱不用刻意安排,凭感觉去亲吻相拥就会很愉快,享受现在,别一开怀就怕受伤害,许多奇迹我们相信才会存在。死了都要爱!不淋漓尽致不痛快,感情多深只有这样才足够表白!死了都要爱!不哭到微笑不痛快,宇宙毁灭心还在!穷途末路都要爱!不极度浪漫不痛快,发会雪白土会掩埋,思念不腐坏!到绝路都要爱!不天荒地老不痛快,不怕热爱变火海!爱到沸腾才精彩!”
看着我婆娑的泪眼,筠亭竟然无限感慨的说“怎么女人都对这首歌反应这么大呢?”我抹了把眼泪郁闷的问“什么啊!原来不是有感而唱的心声啊?你是不是总这样骗小女生?”“呵呵,那到没有,只是以前唱过那么多回,直到今天才第一次触及到这首歌的灵魂。”“这是你后来的作品吗?太感动人了!出了单曲还是专辑?是主打歌吧?传唱度一定很高!”“是很流行,不过不是我的歌,既然你没听过,大概总是后来才有的吧!具体时间我也记不清了,只是我后来的经纪人对这首歌情有独钟,虽然我常常搞砸了合约把她气到吐血,不过每次她还是会压着火气去给我善后,处理完倒也不像范姐之前那样怒骂,只是总要我给她唱这首歌作为精神补偿。呵呵,那几年我真是有些过份,犯浑的次数太多,也不知道唱过多少遍,以至于到这里十几年自己的歌词都忘得差不多了,这首歌却始终记得。”“可能这首歌对她而言有深刻的回忆吧?”我回想起自我穿越之前Steven就已经负面新闻不断,当他的经纪人的确应该是件辛苦的事。“我也是这种感觉,每次我唱的时候她眼圈都红,那么坚强的一个女人,也不知道是让我气的还是想起了往事。”“没有真正经历过刻骨铭心该不会如此感慨吧?她一定也是个有故事的人,筠亭这首歌叫什么名字?”“《死了都要爱》!”
我们本也没受什么重伤,休息了一会体力就恢复不少,只是满脸血污的样子骇人不能冒然出去,否则定会引来许多不必要的猜测误会,以我们的身份形像是一定要注意的。掬了捧小沟里的水,手感温温润润的,凑近一嗅还有淡淡的硫磺气味,只是极缓的水流浸了不少蝙蝠的残肢,颜色已染成淡红。筠亭说什么也不肯用这沟里的水简单清理一下,一定要拉着我跟着水流去找可能存在某处的池塘或暗河。“这么小的水流从石缝都能漏出去,未必能汇集成池,我看这山洞深不可测,谁知道里面还会有什么凶猛的生物啊!咱俩别冒险了,将就洗一下先回去再说。”我并不赞同他的想法。“洞里既然住了这么多凶恶的吸血蝙蝠,我想也不会再有什么活物了,何况进来时还要攀那么高的岩壁,大型的肉食动物更不可能上得来。你没感觉到刚才洞中的血腥味已经淡了很多吗?山洞里有微风,空气是流通的,那边一定会有出口的,咱们不如来个秘境追踪。”此时的筠亭又执拗的像个小孩子。不知道为什么,我总是不忍拒绝他的要求,竟然没有原则的妥协了,被他牵着手向洞内摸索时,在心里面笑自己一旦陷入爱情就又变成无条件的盲从了。从前和志邦是这样,对李璧君是这样,现在面对筠亭又变回这样,骨子里的小女人作风再次抬头,什么独立性、什么原则性全部被抛到脑后,潜意识中只有一句,“跟着这个男人,就算前面是刀山火海也无所谓!”无比强大的理智已被炽热的情感融化,百炼钢也化为绕指柔了。
第三十四章 野餐
宫里的东西就是比民间的高级,沾过水的火折子竟然还能点燃,这现像不符合物理学原理,我奇 怪;书;网的提出疑问。“这东西是特制的,浸过油,内芯根本就没湿当然点得着,不过成本也比外面那些地摊货高多了,是我从火器营那边弄来的。”筠亭笑着给我答疑解惑。“这可真是居家旅行必备的好东西,回想起来兆惠军队里的炮手应该用的也是这种,那年霍占集寒冬腊月放水灌营也没失了火种,还真多亏了它呢!”“看来你还真吃过不少苦。”筠亭握紧了我的手。“那天你说兆惠不识汉字是真的吗?”我突然想到往事仍觉难以置信。“那还有假?怎么了?”“他不识字为什么还总随身带着本《三国》呢?当年被水冲走了他一副惋惜的样子可不像装出来的。”“傻丫头,他手下又不是没有识汉字的人?据说兆惠之所以能够用兵如神,全得自此书。他虽不识字,却是一等一的聪明人,朝中不乏熟读兵书的武官,若讲灵活运用谁也比不上他。”“难道他夜里去找齐典仪是为了听他念书?不对,如果这样那些伤痕又是怎么来的?”我喃喃自语。“兆惠有梦中打人的毛病,应该算是梦游的一种吧?就像三国里的曹操一样,不过他可是真的。”“这样隐秘的事你怎么会知道的?”我一下停住脚步反手扯着筠亭的袖子追问着。“呵呵,此事我也是听宫里的老太监说的,兆惠最初入值军机处的时候才二十几岁也只不过是个笔帖式,晚上也要轮值的,有一次在朝房里睡着了,还打伤了送茶的小太监,可是醒来以后兆惠拒不承认,被敬事房的管事一状告到皇上那里。当时的皇上是雍正爷,最是严刑酷法,可兆惠就是抵死不认,口口声声喊冤,后来还是他的夫人托人找到当时还是宝亲王的皇阿玛,挽起衣袖露出遍布青紫夹有血痕的手臂哭诉,才知道兆惠一向有这病症而不自知。皇阿玛很同情他,如实禀告了雍正爷,当时太医院里有名的圣手简太医奉命给牢里的兆惠诊脉之后,也证实了他的病症,雍正爷这才下令放了他出来。皇阿玛认为他虽有小疾,但是颇有骨气,不屈不挠的精神十分可嘉,就一直很重用他,先是提拔他为内阁中书,到皇阿玛登上皇位以后他已官至刑部右侍郎了,之后又是副都统和护军统领的高位。他很感激皇阿玛的知遇之恩,对皇阿玛一向死心塌地,所以皇阿玛才放心交给他军权,让他自行指挥调遣。不过兆惠视当年入狱之事为奇耻大辱,自己绝口不提,年长日久知道的人也越来越少了。”“原来还有这样的事?既然查出了病症为什么不彻底治好呢?不是说简太医是圣手吗?”“当时他只是小小的笔帖式,动用到太医诊脉也不过是为了结这桩公案罢了。只要证明了他的清白,然后再派个不用值夜的差就是天大的恩典了,谁会在乎其它呢?何况兆惠这个人除了对皇上忠心之外,刚愎自用、讳疾忌医,压根儿也不觉得自己有病,更别谈什么治疗了。”“听你这么一说还真有点像,难道是所有人都误会齐家兴了?有机会总要替翠影好好问问他。”“我还奇 怪;书;网你为什么会对兆惠的事这样感兴趣,原来是为了小姐妹啊!”筠亭释然的笑了。
说话间眼前豁然一亮,竟然真的另有出处,执手走出洞外,阳光灿烂、绿草如茵、丛丛野花点缀其间,最美的是几处溪流汇集成的一股水源,形成小河静静蜿蜒,在阳光的照射下清澈见底,此处距围场不过一山之隔,却静谧的像世外桃园一般。小河流水还带有些许温热,不知是阳光暖的还是汇集的温泉,筠亭猜测许是热河的支流,虽是不宜饮,用来梳洗却是再好不过。虽然筠亭曾给我的裸背上过药,但是当着他的面去洗澡的勇气我是没有的,别看他嘴上轻薄好似情场老手,对我却不过是情侣之间卿卿我我而已,并没有过份的举动,这点让我有点失落却也很感动。
大致梳洗干净,小心的清理了伤口,蝙蝠的指爪和口水上一定带有细菌总要先做些简单的处理防止感染,大致观察了一下周围,幸好这里遍地野草,其中也不乏有可用的草药,虽然对于草药我一直学得马马虎虎,不过是靠死记硬背《本草》交差,真正认识的也没有几种,可是“车前草”这种植物就以其分布范围广,可药、可食、易得的特点,无数次的被当作临危保命的神奇存在隆重介绍过,此时见了它还真是一眼就认出了。在河水里洗净叶片,在用嘴巴嚼出汁液来,将绿色的糊状物抹在伤口上,虽然不如金创药那么灵,总是聊胜于无。筠亭乖乖的任我摆布,笑着说“能够保命的技术你是学的一样没落啊!日子过得还真是精彩。”“技多不压身啊,小时候妈妈要求我学这学那,心里还总是抵触,到如今还真恨不得再多会些,保不齐什么时候就能用的上。”“眼看都晌午了,你也饿了吧?看看我准备了什么?”筠亭像变魔术一样从打开的小竹箱里一件一件把惊喜取了出来。“条件所限,实在很简单,不过我希望你能喜 欢'炫。书。网'。”望着铺着台布的草地上摆着的那两只晶莹剔透的高脚杯,我基本上已经目瞪口呆了,筠亭拔开酒瓶的木塞缓缓的将暗红色的液体注入酒杯再轻轻一转瓶口,优雅的对我做了个请的动作,这一幕就如同电视广告般优雅、浪漫,我还未举杯就已经微醺了。“这可是正宗的法国红酒,很有些年份了,尝尝吧!”“大清朝有这些东西吗?我不是在做梦吧?”举起酒杯时还是难以置信。“cheers!”男人微笑着与我碰杯,玻璃相撞时的清脆否定着我的不真实感。举杯抿了一口,涩中带着微甜,一种浓郁的酒香瞬间在口腔中漫延开来,酒浆在舌尖微转,顺喉而下,微热的醇香已达肺腑,回味悠长。真是佳酿,比几年前爸爸为了养生保健每日小酌的干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