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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河永寂之天风-第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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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岳赶紧向来人报告:“还不清楚,纪姑娘不让我过去。爷……”
天市怔怔看着他走到近前,才发现原来那团光来自一颗鸽蛋大的夜明珠,而那个夜明珠的主人,则是这些日来被自己腹诽过不知道多少次的摄政王。
光线先落在了她混杂着泪水和汗水的面孔上,稍作停留,才向下移到了她的脚上。天市听见紫岳的一声轻呼,才猛然醒悟过来,慌忙把脚往回缩:“不,别看。”
有人的动作比她更快。一只温暖有力的手握住她的脚踝,不容置疑地拉到自己身前,在夜明珠的光芒下,脚上的伤和脓在摄政王的面前一览无余。天市无地自容,怎么能被他看见这最丑陋的一面呢?她拼命挣扎,哀求道:“别看,别看……”
摄政王猛地抬起头,“闭嘴。”
他把夜明珠抛给紫岳,解下斗篷给天市盖上,然后俯身将她抱起来。“跟我走。”
天市把脸埋在斗篷里。那上面有他的气味,淡淡的麝香,有着奇异镇痛的作用,似乎脚上的疼痛已经被驱散了。紧紧贴着他的胸膛,体温透过衣物暖着她,他的心跳敲击着她的脉搏,天市又感到了那真眩晕。这眩晕中,这个男人就是她的天地,不容置疑的摄人魂魄。
从厢房到门外,短短几步的距离,对天市来说却有一生那么长。
因为此刻无比清晰地明白,虽然只见过两面,虽然对他的了解少得可怜,虽然他高高在上不可触及,但她已经确定,自己的一生,必将置于这个男人的阴影下,无处可逃。
摄政王自己的车就等在门外。
车里异常明亮宽敞,俨然一个小小的房间,中间还笼着一个火盆,地上铺着又厚又软的白色皮毛,面对面两张锦榻上也铺着锦被软垫,小几上有一个精巧的青铜香炉,袅袅燃着龙涎香,一进来就熏人欲醉。
摄政王将天市放在主榻上,将一盏玻璃灯移到近前,托着她的脚又再仔细查看。
天市面色通红,不再挣扎,老老实实由着他打量。自己也趁机好好地观察他。
其实算不得太漂亮。天市在心中评判。紫岳,还有见过一两面的青山朱岭都比他要英俊,至于在山中别舍见到的那些儒雅不知名的年轻人,就更是完全不同的气质。
本质上来说,摄政王应该是个武人。虽然身材算不得魁梧,也没有武人常见的彪悍,但他的眉宇间有着一股只有经历过沙场的人才会有的冷冽。就像寒冷的夜空中星光总是刺目的一样,他的眼睛也是如此,明亮,清萃,深不可测。
天市记得,第一眼看见他,那双眼睛是在笑,眼角有细密的纹路。此刻借着灯光看得更清楚些,在他专注地盯着某样东西的时候,那些纹路大多数都隐藏了起来,但是有那么一两条会变得特别深刻,让他的表情看起来具有令人畏'TXT小说下载:。。'惧的威严。
他的鼻头有点翘,秀气得过分了。好在唇上的短髭压住气场,让他整个人平添了几分成熟的魅力。
“如果你一定要看什么东西的话,不妨盯着你自己的脚丫子看。”他眼皮都不抬一下地说。
“什么?”天市猛然回神,没领会他的意思。
“你的眼睛,火一样滚烫的,正好可以给你的脚疗伤。”他举着她的脚,冲她促狭地笑。
“你!”天市先是恼火,但很快就镇静下来,“那多好,这车里可以不用火盆了,只要我睁着眼睛,就不会冷。”
握着她脚踝的手紧了紧,天市察觉到他掌心的火热。
“你会绣花吗?”
“呃?”天市必须集中精神才能跟上他的思路。茫然地摇了摇头,“不会。”
“我猜也是。”摄政王轻描淡写地说:“虽然你眼睛很厉害,但手笨的可以,要不然也不回在自己的脚掌上开这么大一个口子。”
不说还好,一说倒提醒了天市。魔力消失了,她疼得呻吟起来,“你还取笑我!”想起刚才一个人的凄惨境遇,满涨在心里的酸楚突然溢了出来,“我想剜腐肉,可是看不见,呜呜呜,紫岳还吓我,呜呜呜,好疼……”
“你是女关公吗?刮骨疗毒也不是你这样做的呀,还哭,自己把自己都切成肉臊子了还好意思哭。”他嘴里面拌了鹤顶红一样毒舌,手上却很温柔地拿过一条帕子为她拭泪,“明明有两个丫头陪你,还有紫岳在,非要自己逞强。”
她一把推开他的手,“刚碰了脚的手,又来摸我的脸……”
“你自己的脚,你还嫌弃?”他气得笑了,索性从一边的小柜子里翻出个酒瓶来递给她,“拿着。”
天市莫名其妙地接过来,“干嘛?”
“喝。”他言简意赅地说着,抽出一把刀来。
“我喝我喝……”天市十分识趣地仰头咕嘟咕嘟喝了两大口,抹了抹嘴,“你把刀收起来吧。不就是喝酒嘛,用得着拿刀来吓唬人吗?”
摄政王嗤之以鼻:“谁说我拿刀来逼你喝酒了?”
天市有些迷糊,大着舌头问:“那你要干嘛?”
摄政王伸出三根手指头,“这是几?”
天市瞪大眼想要看清楚,有些迷惑:“五?”
恍惚中,她看见摄政王那只刚刚握过她脚踝的手伸过来,覆盖在她的眼睛上。
他的声音像是从很远很远的地方传来,“睡吧,睡一觉就好了。”





五 太后

其实人在摇晃中总能睡的更香,这也许是在婴儿时由摇篮养成的习惯。天市睡了一个很久以来没有过的好觉,直到那种持续不断的摇晃突然停止了,她才不情不愿地睁开眼睛。
那双眼睛!
即使在最甜美的梦里,天市也不敢奢望睁眼后第一眼就能看见他的眼睛。几疑是梦,她不可置信地揉了揉眼睛,再看,那双带着笑的眸子毫无避讳地盯着她看。
“能不能现在别看我?”天市小声嘟囔着,坐起身来。这才发现自己仍在摄政王的车里,温暖柔软的上好裘毯被自己揉搓成一团死死抱在怀里,而对面那张榻上,摄政王手里捏着酒杯,正专注地看着自己。
“现在才想起来不让我看?你睡觉的样子我全看了。”摄政王的表情很像收获颇丰的贼。
“要命!”天市捂着脸呻吟,“梦里不知身是客,这怪不得我。”
“如果要怪你,你现在就已经不在这儿了。”摄政王淡淡地说,语气中有一丝冷冽,让天市死皮赖脸的耍赖行为戛然而止。
她顿了一下,沉默地用手拢好自己的头发,正襟危坐。“现在在哪儿?”
摄政王朝车窗努了努嘴,示意她自己看。
天市还算不太糊涂,只小心的掀起一角窗帘往外张望。窗外一座巍峨高大的建筑赫然撞进眼睛,她猝不及防,被重重地震撼:“这是……”
摄政王在她的身后,淡淡地说:“这是朱雀宫。”
一时间不敢回头,天市闭着眼睛让自己强行镇定下来,“朱雀宫……那个朱雀宫?”
通常,人们不这么叫这座宫殿,人们把它叫做天宫。天子居住的地方,天地的中心,万民的顶端,天底下最神秘最尊贵最不可冒犯的天子之宫。
用了好半天,天市才找到自己的声音:“我们怎么在这儿?”她的声音虚弱带着颤音,听上去的确就像个从来没有见过世面的乡下丫头。
“天市,”摄政王的声音里有着陌生的郑重,令人不由自主地屏息聆听。
摄政王把天市拉到离自己最近的地方,盯着她的眼睛,仿佛这样,就能让他所说的每个字都被领会。“我带你到这儿来,是要见一个人,她得了很重的病,也许好不了了。”
他的声音里有一种悲恸的力量,让天市的心猛地揪了起来。
“一会儿,你收拾一下,我带你去见她。她见到你应该会很高兴,你就陪她聊会儿天,解解闷儿。让她稍微开心点儿。”他说这话的时候,之前那种不容置疑的权威荡然无存,只是一个即将失去亲人的男人,在请求帮助。
怎么能拒绝这样的要求呢?
天市在自己意识到之前,头已经点下去了。
他欣慰地笑了,孩子一样松了口气,然后又紧接着叮嘱:“她会问你一些问题,我会替你回答,你只需要点头就行。但是你要记住我的回答,你是聪明人,不用我解释的,对吧?”
这话问的真叼,天市心中苦笑,难道说不对吗?于是她只能又点了点头。
摄政王似乎想不到别的话叮嘱了,于是笑道:“你稍等会儿,我让人来伺候你梳洗换衣服。一会儿坐软兜进去。”
这倒是提醒了天市,她赶紧问:“我的脚……”
“别担心。”他安抚地冲她微笑,然后下了车。
别担心!天市不满地撇了撇嘴,低头找自己的脚。
之所以说找,是因为醒来这么久了,还一次都没有感觉到脚疼。好吧,确切地说,她压根就没感觉到脚的存在。
天市掀开盖在脚上的毯子,看到两只脚都用干净的棉布包扎得好好的,比她自己能做到的好得多。天市欣慰地拍了拍脚面,突然僵住。
没有感觉。
虽然自己的手敲打在脚面上,可是脚一点都感觉不到。一丝恐慌爬上心头,她试着想要动动脚趾头,但一点反应都没有。天市急起来,一把抓住脚尖使劲儿一捏,钻心地疼像火苗一样蹿上来,沿着四肢游走,重重敲到她的额头,让她忍不住呻吟了一声。
车帘被掀开,含笑怯生生地叫道:“天市姐姐?”
“含笑!快进来。”天市疼得满头是汗,却高兴得一边笑一边流眼泪。
“姐姐你怎么了?”含笑被她的样子吓了一跳,小心翼翼地问。
“没,没什么。”天市胡乱抹了一下脸,满怀欣喜地说:“我的脚疼啊。”
“啊?”含笑乌溜溜的眼睛在天市的脸和脚之间打转,一副看怪物的表情。
“刚才差点以为脚趾头不在了,吓死我了,赶紧去捏,下手又重了,疼死我了!不过总算脚趾头还在,真是太好了!”
含笑显然无法理解她的情绪,只是敷衍地陪笑着,“姐姐,爷让我来伺候你梳洗更衣。”
天市看见含笑手中抖开的宽大的玄色礼服,眼珠子差点掉出来。
“这……这未免太庄重了吧?”天市很想把重音放在重字上。这是按照周礼全套置备的朝服,上至冠冕,下至鞋袜,加起来总共有四十多件,从深衣到外袍,里里外外至少要穿七八层,虽然是冬天,这么穿也会让人透不过气的。更可怕的是那件袍服,每个袖子就有七尺宽,穿上这样的衣服别说走路了,就是喝口水只怕都不容易。
含笑却对她的惊讶不以为然,“姐姐,咱们府里多少夫人想穿还穿不上呢,这可是王服,除非咱们爷认了你做女儿,否则穿上这套衣服,您可就是未来的王妃了。”
天市眨了眨眼,耍赖:“我的脚不方便,穿上了爬都爬不进宫去。”
含笑掩口一笑,“刚才爷不是说了吗?会有软兜送你进去的。”
天市终于没有了借口,愁眉苦脸地让含笑替她梳头加冠,然后再叫上金蕊进来,两人合力还是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那套衣服穿上。
软兜却是从来没有坐过的新鲜物件儿,其实就是一个类似滑竿的东西,不过是用了上好的锦缎装饰了,没有那么简陋而已。由两个太监抬着,晃晃悠悠一颠一颠的,头一次坐的人还真不习惯,天市起初就紧张的要命,死死抓住两边的长竿,像个秤砣一样被抛来抛去,颠得五脏六腑都快翻转过来了。她道这也是摄政王照顾她的脚不好才有的待遇,因为连摄政王自己,也要步行走过从朱雀宫侧门到内廷的这一段漫长的路。
摄政王却全然不用穿那么繁复的服饰,依旧是长衫罩袍,外面系着一领鸥裘斗篷,只不过头上加了个银冠,碧玉发簪绾住头发,白玉耳珰卡住冠带,行走在这金碧辉煌的皇宫之中,别有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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