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对呀,我非常喜欢的!我告诉你啊,《数码宝贝》和《柯南》的作者是搬运工,除夕夜发布了一部新漫画,非常好看!你要不要看看呢?”
“要看要看!”
“嘿嘿嘿,那好,你慢慢看啊!外边人太吵了,我给你将门锁上。”
“好啊!”
男青年露出一个幸灾乐祸的笑容,在电脑上打开《咒怨》,锁定屏幕,以每1分钟翻一页的速度自动翻页。然后将电脑让给小男孩,潇洒地转身离去,在外边将门反锁上。
亲爱的吾弟哟,请好好品尝哥哥为你准备的这顿大餐吧!
像这样的情况全国各地都在上演,再加上贺晨的恶趣味,煽风点火。《咒怨》就仿佛一个贞子病毒,在大家满怀“爱意”的口口相传之下,迅速扩散,愈演愈烈!
最后,贺晨接到了法院传票。(未完待续。。)
第一百零四章 如有雷同,纯属巧合(求月票)
天漫年初的基本工作已经在年前安排妥当,贺晨本想这次在家多待两天,陪陪家人。可是《咒怨》带来的霉运就仿佛阴魂不散似的,春节的法定假日刚完,初八上班第一天,贺晨就收到了法院的传票。
贺晨不禁怀疑,难道厄运之神转转键山雏在华夏春节也放假吗?
“小晨,到底咋回事?法院怎么找你?”
父母投来关切的询问,儿子现在究竟有多厉害他们不了解。只知道儿子的名字是能上新闻联播,和大文豪易天行相提并论的人。
可是年前才被抓了一次,年后又来法院传票。如果让他们来选择的话,他们宁愿儿子一辈子平平凡凡,也不要被扯上这些糟糕的事情。
“不知道,好像有人告我侵权。”贺晨也大惑不解。
他侵权的人多了,任天堂的《宠物小精灵》、万代的《数码宝贝》、庵野秀明的《eva》、藤子?f?不二雄的《哆啦a梦》、青山刚昌的《柯南》、清水崇的《咒怨》。
可是,在这个世界,有谁能来告自己?
每一部作品,他都细细查过,确保没有任何形式的作品出现,他才会推出。
因此,他想过有人告自己垄断,有人告自己内容不健康,甚至有人告自己偷税漏税都有可能。
可是怎么着,都不该有人告自己侵权啊!
但是法院传票上清楚的写着是“侵权纠纷”,姓名是他的名字,地址是他现在所在的家。因此不存在送错的可能。
“侵权?小晨。你是不是抄袭别人了?”贺贤沉声问道。
“爸。您还不相信我啊?除了字典外,我怎么可能会抄袭这个世界上人的东西呢?”
贺晨手里有那么多的经典漫画去抄,犯得着抄袭这群刚刚起步的本地人士?
那不仅是侮辱经典的漫画,也是侮辱贺晨穿越者的智商。
贺贤当然听不出来贺晨的言外之意,不过对于儿子的心性也了解——绝对不会对家人说谎,于是从贺晨那里得到肯定的答复后就不再怀疑。
“要不要,找人帮帮忙?卓凝儿家里人很厉害的,要不找他们问问看?”陈萍神色慌乱。提出建议。
贺晨无所谓的摆摆手,厚颜无耻地说:“没必要,先看看再说,我行的端坐得正,就不信还有人能诬告我抄袭。时间上写着后天下午两点,到时去了一切自然真相大白。”
如今他可不是一年前的他,动漫产业的发展渐渐成型,不说他天漫的资本。仅仅动画、广告、游戏,这三方就牵扯了多少人的利益?
一年前大家还不待见他,可是动画热播之后。整个主流媒体上对动漫的恶评顿时清扫一空。
这些不需要贺晨来招呼,那群电视台就会自发地为自己的利益战斗。
而这一切的缔造者都是贺晨。有人敢搞贺晨,动他们的钱包。如果错在贺晨,他们无话可说;可是如果是无理取闹,那得先问问他们的意思。
随后,贺晨让庄不凡清查了一下网站内容,知道没有任何人利用抄袭来陷害自己之后,就不再将这件事放在心上。每天轻轻松松画画《eva》,审核助手们上缴的稿子,然后再在网上对他们指点指点,趁着放假,陪着家人好好逛了逛。
直到法院传票的日期来临。
贺晨本以为告他们的人会借此机会大肆炒作,可是出乎他的意料,没有任何媒体报道这次事情,也没有碰到那人山人海的围观群众。
空荡荡的法庭上,除过法院的人之外,只有他们一家子,以及原告一伙人。
原告一伙都是又大有小,男男女女,看起来来自好几个家庭,都对贺晨怒目而视。
这耿直的眼神,看得贺晨都有些不好意思了。
“各位?你们好,请问为什么告我啊?”
还没开庭,出于礼貌,贺晨打着招呼,可是回应他的只有不屑的哼声。
贺菲菲见状,立即张牙舞爪,如果这不是在庄严的法庭里的话,小丫头可能都会骂起街来。
贺晨耸耸肩,不说就不说,等一会不就知道了?
开庭之后,宣读了法庭注意事项之后,原告宣读起诉书。
“……请求事项:1。停止传播《咒怨》漫画;2。判决被告侵权,并补偿我们经济损失费、精神损失费、青春损失费、身体健康损失费等共计500万元;3。判决被告完全承担本次诉讼费用……”
“异议!”
对方的起诉书还没念完,贺晨就大声说道:“开玩笑,我《咒怨》哪里侵权了……”
法官立即敲了下锤子,对贺晨呵斥:“法院禁止喧哗,请先听原告念完起诉书。如若再次干扰原告,你将被驱逐出庭。”
贺晨傻眼了,他还以为游戏中是和现实一样的。不过转眼一想,那游戏似乎也是岛国游戏,跟国内完全不沾边。
虽然被法官呵斥了,但是能喊出这一句“异议”,贺晨觉得很爽。
于是继续听原告的起诉书。
“……在1月26日除夕,被告人贺晨以搬运工的名义在其dmfun网站上发布了一部名为《咒怨》的漫画,内容讲述的是一个被诅咒的房子。其漫画中房子完全抄袭我家的房子,导致租客们看了漫画之后,受到惊吓,纷纷搬离,周围邻居们也受到影响。其恶劣的行为严重侵害了我们的合法权益……”
房子……竟然是房子!
任凭贺晨的脑袋如何去想,也没想到竟然是因为房子的原因!
可是,这房子究竟有多像呢?
原告向法院提供了漫画内容,以及他们在自家从各个角度拍摄的实物照片做对比。法院仔细确认之后。将物证交给贺晨。
二层小洋房。是过去老住宅区的独院。栽着树木花草。咋一看,简直就是从漫画里跳出来的一样。
“……卧槽,怎么会这样?《咒怨》不是岛国的吗?难道他们是来华夏取景的?”贺晨低声吐槽。
随后,一股蛋蛋的忧伤袭来,任凭他千算万算,也没有算到这样的情况——华夏,他居住的城市,竟然有一栋一模一样的房子!
可是电视电影中外景那么多。如果各个都需要索赔的话,那都市类的岂不是彻底完蛋了?
“法官!我反对,房屋的外形构造又没有版权和专利,电影电视中也经常出现这样城市的画面,难道人人都得去告电影剧组吗?”
贺晨以电影电视的例子作为例证,提出自己的反对意见。
这样的案子法院也是第一次见到,没有先例,感觉非常为难,几个人讨论来讨论去。
看到法官似乎有些动摇,那群原告呼天喊地。庄严肃穆的法院顿时响起一阵阵恸哭。
“我滴青天大老爷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您可不能因为他有钱。就将我们赶尽杀绝啊!老人需要养,孩子要上学,我们一家可就靠这些房子收租来养活了!可是这杀千刀的故意弄出我们这房子的漫画,将租客全部都给吓跑了。现在房子租也租不出去,卖也没人敢要,一家人都快揭不开锅了啊!”
说的是声情并茂,催人泪下,可惜这里没有导演,否则一定会将这群人招进剧组。
“你,你。”贺菲菲气得小脸煞白,那群有独院的、收租的,在贺晨崛起之前,可比他们家富裕多了,说揭不开锅,鬼才信。
要知道这两年评选最赚钱最舒适的职业,就连号称铁饭碗的公务员都只能屈居第二,无人能与“房东”这个新生职业争锋!
“为什么就不能说你们故意模仿我哥的漫画呢?”
贺菲菲天真的话语引来对方的嘲笑:“小妹妹,你维护你哥的心情,我们理解,但是也不能睁眼说瞎话吧?我们这房子都修好近20年了,那时你哥怕还是还没出生吧?”
法官也忍俊不禁,摇摇头。
这铁证如山,想要翻案根本不可能。不过对于这种民事诉讼,能调解就调解,除非两方都不退步,才会依法办事。
贺晨很憋屈,这次他真的是无缘无故躺枪了;
也很为难,赔钱倒是无所谓,可是让他下架《咒怨》,绝无可能!
可是不赔钱,对人家的影响确实蛮大的,虽然不信他们会揭不开锅,可是他确实影响到了人家的收入。
俗话说断人财路如杀人父母,贺晨被告也只怪他倒霉——他。妈。的,这房子怎么偏偏就在平安市呢?
如果是在其他地方的话,贺晨还有无数的理由去蒙混。但是在他长大的平安市里,是人都不会相信那一模一样,好似专门拍照下来作为背景的房屋会是贺晨凭空虚构的。
难道,要将《咒怨》的背景重新改一下?
那浩大的工程纯属多此一举,而且天知道他改了后会不会又撞车。
第一次被告是他大意,第二次被告,就是他sb了。
话说,这是因为阻碍了别人的利益才会被告。如果是能给别人打广告的,别说告贺晨了,怕是会争着抢着给贺晨来送钱!
这只能说是“纯属巧合”,而贺晨只能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
难道就没有既不用下架《咒怨》,又能让他们满意的方法吗?
贺晨忽然灵机一动!(未完待续。。)
ps: 不知道写在这里大家能不能看到……
《大剑》迪神复活,吊炸天,不枉等了这么多年。
《梦幻西游2》动画竟然出来了,虽然剧情有点幼稚,但是很符合梦幻西游的q版特色,其他都还不错。
另求推荐,求订阅,求月票,求打赏,反正我什么都缺,什么都求。
第一百零五章 放着我来!
在庭外调解的时候,贺晨对那群人提出了一个美好的建议。
“漫画中的房子是我的错,没有注意到,给你们带来麻烦,实在对不起。”贺晨先是诚恳的对他们道歉,将他们的话封住,然后说:“不过,让我下架《咒怨》那是不可能的。你们这房子本来就是出租的,那么我觉得你们不如将这个改成《咒怨》的恐怖房屋当成旅游景点,或者恐怖旅馆,收门票,相信收入会比现在高得多!放心,我不会收你们的广告费!”
这样一来,他们有钱赚,贺晨还能扩大《咒怨》的名气,何乐而不为呢?
那群人均是不信:“嘿,像你这种有钱人,就会坑我们,怎么会好心让我们赚钱呢?本来我们这片地挺不错的,房价高,租也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