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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血的仕途:李斯与秦帝国/作者:曹昇(曹三公子)'
布衣李斯,年过三十,前途渺茫,西行入秦,险死还生。后逢偶然之机,跻身秦相吕不韦三千门客;又冒杀头之险,赢得秦王信任。其后数年,斯受命于王,小心翼翼,隐忍待发,幕后助秦王间六国、削重臣、夺军权、震宗室,将少年赢政一步步推向权力之颠……
面对超级强悍的大老板秦始皇,周旋于吕不韦、嫪毒这样权倾天下的竞争对手之间,李斯韬光养晦,蓄积势力,于不知不觉中崛起为大秦决定性人物!
本书试图采用镜像法则,站在李斯的角度,以正史记载为基准,正史不到之处,则辅以合理的推断和揣摩,接续空白,贯穿前后,对李斯的一生进行详细还原,使之丰满而完整。
读一遍参透历史;读两遍醒悟人生。曹升之书,以心证史,仿佛亲历。
作者简介:
曹三公子,原名曹升,年近30,杭州人士。文章连载一年多来,一直雄居天涯煮酒论史人气第一,与当年明月齐名。
15岁入浙江大学,19岁毕业。研究历史十载。因《流血的仕途》一文,一举成为当下最炙手可热的历史写作明星人物。
【·上卷·】
前言:
很简单,就是准备写几个古时候的官吏,琢磨琢磨他们混在仕途的技巧。
先从李斯同学写起吧。
咸阳市中叹黄犬,何如月下倾金罍?
李斯与秦帝国
自序:以心证史,仿佛亲历
动笔写作《流血的仕途:李斯与秦帝国》,是在2006年年初。
当时的想法十分简单,仅想围绕秦帝国丞相李斯的一生,写个中篇,以飨读者。当文章前几部分连载于天涯“煮酒论史”时,读者们的热情程度远远超乎我的预期,更给予了许多我本不配拥有的赞誉。当然,正是因为他们的存在,我越写越不可收拾,直至今日,竟成此书。
李斯出身于社会底层,年轻时只是楚国一个看守粮仓的小吏。出于对人生价值的敏感,对个体存在的焦虑,他义无返顾地走出了小城上蔡,来到秦国的都城咸阳,开始为梦想而冒险,为命运而抗争,最终竟从贫贱的布衣,跃为秦帝国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丞相,并影响了中国未来两千多年的政治格局。这其中,李斯经历了怎样的奋斗历程,他又是如何成就了自己不平凡的一生?
在史书里,对这两个问题的解答有诸多未尽之处,让人无法满足。本书试图采用镜像法则,站在李斯的角度,以正史记载为基准,正史不到之处,则辅以合理的想象和揣摩,接续空白,贯穿前后,对李斯的一生进行详细还原,使之丰满而完整。
李斯的一生,从战国末年延续至秦帝国。这一时代,上接春秋,下开汉唐,为中国历史之关键转折。而要游历这一辉煌的时代,再无比李斯更合适的导游了。其时的重要人物,如嬴政、吕不韦、韩非、蒙恬、赵高等等,或和李斯利害纠缠,或和李斯恩怨不休;其时的重大事件,如吕不韦专政、嫪毐谋反、嬴政收权、谏逐客书、统一战争、废除封建、焚书、坑儒、二世之立等等,李斯或亲身经历,或一手促成。可以说,了解了李斯,也就在相当程度上了解了那个传奇的时代。
本书的写法,和通常的历史小说不同。我无意将历史简化为一桩桩斑驳往事的罗列。古人已远,但他们曾和今天的我们一样,也会体验到压力、愤怒、绝望,也会感受愉悦、幸福、狂喜。不仅李斯,也包括嬴政、吕不韦、韩非、蒙恬等人,正因为他们那颗曾经火热跳动的心,这才跳跃出那个光辉灿烂的伟大时代。而我写作的目标,便是临摹他们的思绪,重温他们的心迹,让读者“以心证史”,仿佛亲历,而不是只站在遥远的地方冷眼旁观。
本册起于李斯离开上蔡,终于吕不韦被逐出咸阳,时间跨度为十八年。
本书之写作,并不囿于历史,而是时常跳出,生发开去。古今中外,多有征引,连类属比,求深求趣。而这也可勉强算是本书的风格吧。
由于水平所限,谬误难免,还望读者不吝指正。
曹昇
2007年4月26日于杭州。
第一章 一个普通青年的觉醒
【1、平庸有罪】
公元前254年,李斯第一次登上了中国历史的大舞台。
李斯此时的角色,只不过是扮演一名小得不能再小的公务员,在楚国上蔡郡里做看守粮仓的小文书,饱食终日,无所事事,浑浑噩噩,不知老之将至。他最大的爱好就是在上班时间溜号,牵着自家养的一条黄色的土狗,带着年幼的两个儿子,出上蔡东门,到野外追逐狡兔。
上蔡郡是一座小城。李斯生于斯,长于斯,并一直认为自己将和自己的祖父、父亲一样,死于斯,葬于斯。外面的世界,对他来说并没有清晰的概念。李斯有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房子不大,但已足够居住,薪俸不高,但尚算衣食无忧。老实说,就这么过一辈子也是蛮好的一件事情。在投胎人世的时候,阎王爷如果也肯给你这样一份合同,我相信,十个人里头有七八个都会毫不犹豫地签字画押的。不知不觉间,青春年华在悠闲缓慢的生活中渐渐逝去,意志在平淡无奇的日子里悄悄消磨。总之,在此时的李斯同学的身上,没有任何迹象表明,他将在未来的二十多年里,占据在中国历史舞台的中央,扮演着显赫的男二号,享受着最好的灯光和机位,拥有着最多的特写和对白。
然而,一件偶然而有趣的事情发生了,就是这件小事,改变了李斯的一生,也在某种程度上改变了中国历史的进程。
李斯多少有些洁癖,几乎从不在吏舍的公共厕所内方便。这天,他忽然内急,忍,强忍,再忍,继续忍,忍了又忍,直到不敢再忍,只得捧着肚子,弯腰夹腿,直奔吏舍厕而去。厕所里的几只老鼠正不无哀怨地吃着粪便,见有人来,吓得惊惶逃窜。
有些人上厕所只是为了清空肚腹,有些人却可以在清空肚腹之余,还能悟出来一番道理。这不,李斯在畅快淋漓地解决了内急问题之后,一边系着裤带往回走,一边悲叹起厕所里那几只惊恐的老鼠来:它们“食不洁,近人犬,数惊恐之”。推此及彼,自己所管粮仓里的老鼠,却可以“食积粟,居大庑之下,不见人犬之忧。”同样都是老鼠,差距咋就这么大呢?
李斯是一个极其认真的人,他决定将厕鼠和仓鼠的贫富差距作为一个课题来研究。为此,他作了一个实验。实验很简单:他把仓鼠抓住,关在厕所里,再把厕鼠抓住,关在粮仓里。三天之后,他来检查实验成果。结果如下:曾经的仓鼠现在也开始“食不絜,近人犬,数惊恐之”,曾经的厕鼠现在则“食积粟,居大庑之下,不见人犬之忧。”
此情此景,李斯不由百感交集,说出了他在中国历史舞台上的第一句台词:“人之贤不肖譬如鼠矣,在所自处耳!”
通过这次实验,李斯明白了一个道理:“鼠在所居,人固择地。”他开始反省自己迄今为止的一生。我是谁?我从哪里来,要到哪里去?我活了二十多年,都活了些什么?看看自己身边,尽多是庸庸碌碌之徒。难道我也要和他们一样,朝生暮死,无声无息?一想到此,李斯浑身泛起一阵神圣的战栗。他趴在地上,一阵干呕。
大丈夫于人世间,有两个问题必须问问自己:活着时怎样站着?死去时怎样躺着?留在上蔡郡,他将注定一事无成。他将被胡乱埋葬在某个乱坟堆里,他的名字只会被他的儿女们偶尔提起,而等到他的儿女们也死去了,他的肉体也早已在棺椁里腐朽烂透,他的名字也将不会被世间的任何一个人所记起。到那时,上天入地,也找不到半点李斯曾存在过的痕迹。
君子疾没世而名不称焉!
一股熊熊的野心之火燃烧在李斯死寂了二十余年的心中。他感觉到,名利的野兽正在他的体内苏醒,并向他发号施令。而他,也将乐意遵从。往者不可谏,来者犹可追。于是,李斯作出了一个决定:离开偏僻贫瘠的上蔡郡,到能让他建功立业、名垂青史的地方去。
果断和决绝是李斯一贯的作风。他在同事们的一片惋惜声中,辞去了为众多乡亲羡慕的公务员一职。他要到兰陵去,他听人说过,兰陵有当代的一位圣人——荀卿荀老夫子。他要去投奔他,学习帝王之术。“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他的头脑和智慧,便是他仗以扬名立万的武器。
李斯辞完职之后,才将他的决定告诉了他那可怜的妻子。可怜的妻子吓坏了,然而丈夫的意愿又怎能违背?她一边为丈夫收拾包袱,一边流着眼泪。年幼的两个儿子问阿妈你在做什么。她说道,阿父要出远门去了,要很久才能回来。妻子将收拾好的包袱递到李斯手里,小声问道:“万一事情不成呢?”
李斯歉疚地望着妻子,道:“无论如何,我一定要去试一试,就算我不能证明我可以,那也要证明我不可以。”
李斯摸了摸儿子的脑袋,以为告别。最小的儿子刚学会说话不久,他仰望着自己的父亲,脆声说道:“阿父,等你回来了,我们再到城外逮兔子去。”
李斯眼眶一热。他不许自己犹豫,背上包袱,夺门而去。
【2、万世师表】
第一次出门远行的李斯,心里忐忑不安。妻子为他新做的草鞋在崎岖坎坷的道路上留下浅浅的脚印,他正在一步步离开娇妻和稚子,一步步离开故里和亲朋。他已无法回头。这是一次冒险,这是一次赌博。
涉过了三千道水,问过了十万回路,李斯日夜兼程,终于在大半个月之后,到了兰陵。进城之前,他就着溪水洗了一把脸,只见水中的人儿,皮肤憔悴,满眼红丝,面容平静,无悲无喜。
兰陵的繁华富丽,远非上蔡郡所能比拟。马可波罗惊羡于我中华天朝的锦绣河山和风流人物时的心情,想来也只不过和此时的李斯差相仿佛。李斯走在熙熙攘攘的大街上,和前后左右那些衣冠华丽、外貌潇洒的兰陵市民比较起来,他是那么的寒酸和不起眼。然而,每当有人对他这个乡下人投来惊异的一瞥时,李斯都会强硬地以目光和他们对视,同时在心里对自己说道:“这些人也不过尔尔,只如粮仓里的老鼠,寄生在一个好地方而已。倘把他们置于茅厕之中,也就是食不洁的厕鼠罢了。”如此一想,李斯的头颅便在光天化日之下骄傲地昂了起来。
李斯找人打听荀卿的住处。那荀卿乃是一代学术宗师,全兰陵城的荣耀,问谁谁知道。有几个好心人见李斯是从外地来的,还硬是把他一直领到荀卿的家门口,弄得李斯非常不好意思。
这个时候,荀卿已经从兰陵令的领导岗位上退了下来,专一心思,著述育人。他和孔子一样,“自行束修以上,吾未尝无诲焉。”是以,尽管囊中羞涩的李斯交纳的学费少得可怜,荀卿依然将他收为弟子。李斯温暖地感受到了,什么是真正的万世师表。
跟随荀卿学习的弟子,虽然不及孔子门下的三千之数,但千八百人还是有的。为了保证教学质量,荀卿将这些弟子按知识水平分成不同的等级,类似于今天的中专、本科、硕士、博士。李斯安顿好了之后,荀卿对他进行了一次摸底考试,看看到底将他分到哪个等级。然而,李斯并不是一个考试型的学生,出来的成绩甚是糟糕。尽管他那一手妙绝人寰的小篆书法看得荀卿三月不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