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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欣然抓着头发,咬牙瞪着梁新民,颤颤悠悠地说,“你少唬我,打一下至于就植物人吗?”
梁新民的手往上一拧,掐住了李欣然的脖子,“不信你去看看啊,看看他是不是人事不知的躺在那,浑身插满了管子,而且不知道什么时候能醒过来。还有两个月就换届大选,等江叔上了位,你还有几天好嘚瑟呢?”
李欣然被他掐得眼冒金星,再也说不出一个字,“唔,呃,唔嗯……”
梁新民凑到她耳边,“继母大人,你是知道我的,我从小就心理变态,一发起疯来就控制不住自己。你别逼我,到时候咱俩都活不了,下地狱我也得拽上你。你给我乖乖的,少惹是生非。记住,林欢不是你能动的,有的是人愿意为她拼命,这其中,就包括我。”
李欣然就这么被梁新民吓唬住了,翻着白眼晕了过去,他松开手,走到窗边抽烟。
其实他手里压根就没有那种视频,小模特的事儿,还是听几个狐朋狗友说的。
对付李欣然这种人,不能太软也不能太硬,太软了拿不住她,太硬了又怕把她惹急眼了。
只能先稳住她,保证欢子的安全,事到如今,也只有用那个办法了。
梁新民掐了烟,从抽屉里拿出个小药瓶,撬开李欣然的嘴,给她灌了两粒下去。
这是一种从美国进口的违。禁药,类似抗抑郁症药物的成分,吃几次没事儿,长期服用的话,就会对人的精神造成不可逆的损伤。
梁新民从李欣然包里掏出她一直吃的维生素胶丸,把药全部调了包。因为同样都是胶丸制剂,根本看不出是两种药。
“李欣然,你以前那么对我,我都不愿意用这种东西来伤你。可是你不该去害欢子,她那么好,那么单纯,肯定斗不过你。我也知道干这个事儿太缺德了,所有的报应都由我来背,你以后不论死了还是疯了,都冲着我一个人来。我这辈子已经被你毁了,不能再让你毁了欢子,别恨我,我也不恨你了,一切都是命。”
一年以后,李欣然因为精神异常,被梁新民他爸送进了精神病院,当然这是后话,就此按住不表。
继续说咱们的林姐姐,当时叶雨慕把请柬递给她看,她接都没接就笑了。
“别想再骗我了,小汐他不可能跟别的女人订婚,叶雨慕,你好歹是个站着撒尿的老爷们儿,能要点脸吗?”
几句话把叶小爷气得眼前直发黑,举着请柬的手也跟着哆嗦,“欢姐姐,我要是说瞎话,让我天打雷劈,不得好死,断子绝孙!”
林欢怔住了,这么恶毒的誓都发了,按说不应该啊,可是,小汐怎么会跟别人订婚?打死她都不信。
“欢姐姐,这张请柬是我妈妈给我的,一般人根本搞不到这玩意儿。据说孟琰汐的爸爸是亚洲军火大亨,没人敢不买他的帐,只要你点头,我就能带你进去。你就不想看看,跟他订婚的女人长什么德行吗?”
林欢张大了嘴巴,诧异地说,“你少胡扯了,小汐他爸爸早就去世了。”
叶雨慕冷笑,“好啊,既然欢姐姐对那个孟琰汐这么有信心,那就不妨跟我去一趟,权当遛弯了。”
林欢心里乱乱的,她想起小汐给她留的那句话,他说他有苦衷,还说跟江家人在一起最安全。
难道,这就是他的苦衷吗?
见林欢发愣,叶雨慕挑眉轻笑,“怎么?欢姐姐你不敢去?”
“睡说我不敢的?”
“这样吧欢姐姐,如果我骗了你,你就再也甭搭理我,让我自生自灭算了。我也保证不再缠着你,给你添堵,行吗?”
作者有话要说:大家别讨厌小汐啊,他是有苦衷的,马上撒狗血,尽快甜蜜完结。*新坑《重生之帝王鼎》开篇大家瞅瞅行吗?
楔子
这已经是萧狩今晚上喝的第十杯鸡尾酒了,抬头,天花板在转,低头,地板在转,平视,所有人都在转。
嗯,不错,萧狩暗自点头,看来是喝到位了。
可老子都快醉成条死狗了,怎么还没人过来搭讪?你妹的,老子长得还没那么寒碜吧?
二十二了还是个处,说出去都嫌丢人,你说想找人破个处怎么就这么难?
萧狩晕乎乎地趴到吧台上,上下眼皮直打架,眼瞅着就要厥过去歇菜。
就在这千钧一发的关键时刻,有个大高个儿男人朝萧狩走了过去。其实gay吧里有不少一号都盯上他了,只是暗中较着劲,就等着他醉了再上手呐。
“嗨帅哥,一个人啊,我请你喝一杯怎么样?”
说实话高个儿男人长得不赖,鼻子是鼻子,眼睛是眼睛的,还算端正。
萧狩扭头瞥他,嘴里跟含了热豆腐似的,“唔,算你,算你有眼光,呃。”
“我叫李锐,你这么可爱,我都注意你好久了,宝贝儿,你叫什么名字?多大了?”
“萧狩,我叫萧狩。”
“啊?你叫小受?”
男人笑得眼睛都没了,一把将萧狩搂到自己怀里,含住他的耳垂轻吻,“不想说真名也没关系,跟哥哥走吧,哥哥一定让你爽翻天。”
李锐这一吻,平时连kiss都没打过的萧狩,顿时四肢瘫软,低喘着窝在了他胸口。
是啊,本来就该如此,他来这里的目的,不就是找个男人上了自己,彻底告别处男时代吗?有什么好纠结的?
反正也没人爱他,被谁上又有什么差别?
萧狩这么想着,李锐炽热的唇瓣,已经悄悄移向了他的嘴角,“不行,别碰这。”
萧狩下意识地别过头去,李锐怔了几秒,随即了然,有些零号就是这么矫情,宁肯菊花被你插个稀巴烂,嘴唇就是不许碰。
这叫啥?哦对,唇洁症,也叫唇洁癖。
李锐顿时觉得有点可惜了了,看这小子长得这么水灵,嘴唇肯定够软够嫩,不过没关系,只要菊花那里别跟松裤裆似的就成。
李锐连搂带抱地把萧狩弄到了酒吧旁边的一个快捷酒店里,要说这快捷酒店服务可真到位,床头柜里头,各种工具一应俱全,连特么带花样的道具都给预备好了。
“宝贝儿,一块洗澡吗?”
“洗什么洗,要干就快干,不干我走人了。”
“干干干,想不到宝贝儿你比哥哥还心急呐,哈哈。”
当下李锐再不迟疑,一边扒萧狩的衣裳,一边沿着他的脖子往下边亲,萧狩舒服得浑身哆嗦,李锐把他的小兄弟一口吃了下去。
“唔,爽,好爽。”
萧狩醉得眼睛都睁不开了,迷迷糊糊的就弄了人家李锐一嘴,然后萧狩就打算给他来个昏睡百年。
你说那李锐能答应吗?折腾这么半天,光萧狩舒服了,他一丁点甜头还没尝到,绝壁不能算完啊。
萧狩晕乎乎地被李锐分开了双腿,他把沾了润滑剂的手指探了进去,揉了没几下,萧狩居然又硬了。
“我艹!”
李锐美滋滋地骂了一句,心说这小子真是够YD的,天生挨艹的货,现在摸着倒是挺紧的,什么情况啊这是?
到了三个手指的时候,萧狩又身寸了,光是被玩弄后面,就喷得哪儿哪儿都是,也难怪李锐以为他是老手了。
天地良心,萧狩小盆友不但没被开采过,就连拉个小手,亲个小嘴儿,都只敢在做梦的时候,自己YY一下而已。
眼瞅着萧狩又爽了一次,两眼一翻就要睡死过去,李锐急得什么似的,掰开他的屁股蛋子,火急火燎地就想冲进去试试滋味。
可变故来的就是这么突然,李锐刚碰到入口处的皱褶,就听见萧狩发出一声凄厉的惨叫,“噗通”一声,四脚朝天的没了动静。
李锐傻了吧唧地凑过去一看,差点没活活吓死,萧狩脸色青灰,眼珠子都是白的,赫然已经没气儿了。
“啊啊啊!”
第92章
直到坐上叶雨慕的豪华跑车,穿上他给她精心准备的白色旗袍,林欢还是有种云里雾里的不真实感。
就在半个小时前,叶雨慕带着她,去了一家高档服装店,选了这件白色旗袍,上面用水钻镶嵌了一条腾飞的火龙。
林欢穿上这件旗袍之后,服装店里的店员们都有些发怔,几乎没见过有女人能驾驭这件衣服,而且,林姐姐穿上去之后,整个人的气场都不一样了。
本来林欢就是个彪悍的女汉子,只是最近受的刺激有点多,所以颓废了一些,所谓人靠衣装,真是一点都没错。
有了衣裳不能没有鞋,林欢活了这么大,就没穿过高跟鞋,何况还是细高跟的,可是你穿旗袍就不能不穿高跟鞋,不然纯粹就土鳖了。
叶雨慕给林欢选了双十二厘米高的黑色高跟鞋,这下林姐姐的身高陡然变成了187,比他叶小爷都冒尖了。
叶雨慕看着林欢,打心眼里爱得慌,是啊,就是她,也只有她,才配和他站在一起。
姓孟的臭傻逼,过了今天晚上,看我的欢姐姐还搭理你的,哼。
大冬天穿旗袍自然是太冷了点,于是叶雨慕又给林欢配了件黑色貂绒大衣,头发没特殊弄,就梳理整齐了,辨成了一根粗粗的麻花辫儿。
林姐姐一直不怎么热情,就只是发呆,等都捯饬齐活了,她才好像突然睡醒了似的,望着镜子里的自己愣住了。
“欢姐姐,你真美!”
叶雨慕从林欢身后抱住她,吻她的脖子,“今天晚上,你肯定秒杀订婚宴里的所有男人。”
“放开我。”
林欢用胳膊肘推开叶雨慕,沉声道,“那些不相干的人跟我没关系,我只要我的小汐,如果他真跟别的女人订婚了,我今儿个就打死他。”
气场啊,气势啊,女王范儿啊,叶雨慕同学还说别的男人被秒杀,结果他老人家先给秒到了。
两个眼珠子瞪得浑圆斗大,发出来的光都快赶上一百瓦的灯泡了,整个人都兴奋得几乎要窒息了。
“哈哈好,咱们大闹丫的订婚宴,让他姓孟的丢人丢到南天门去儿。”
林欢披着貂绒大衣,什么也没说,大步走出了服装店,就是刚开始走的时候有点玩悬,差点没栽个狗啃泥。
不过高跟鞋这玩意儿嘛,多穿几次就好了,咱们的林姐姐目前还hold的住,大家都把心放肚子里边吧。
订婚宴是在一家“八星级”酒店的顶层里召开的,叶雨慕和林欢一进宴会大厅,就被好多个记者围住了。
果然还是有不怕死的记者在追问叶雨慕的身世,问他是不是江滟的私生子,林欢又是不是他女朋友,两人相差了九岁,姐弟恋什么的,吊炸天了有没有。
林欢把一群记者都无视了,梗着脖子就往里走,叶雨慕跟在她后面,看着倒好像是她的跟班。
林欢随便找了个桌子坐下,脱了大衣,随手就往后面一甩,要不是叶雨慕眼疾手快,那几万块的大衣就得扔地上去儿。
林欢都拽得没边没沿了,可是她越拽,叶小爷就越喜欢,他发现以前对于林姐姐的认识还是不够全面,缺乏系统性。
简直霸气侧漏,鬼畜邪魅酷拽狂狷,250个赞!笔者只能说一句,叶小爷啊叶小爷,脑洞不要开得太大,这样不好,很不好。
其实叶雨慕不知道,林欢这个倒霉德行都是装出来的,她心里边特别嘀咕,特别忐忑,如果拿手表数数脉搏,指定一百二以上。
“欢姐姐,你饿不饿?要不要先吃点东西?”
“嗯,你去给我拿点吧。”
叶雨慕屁颠屁颠的去拿吃的,林欢端正地坐着,目不斜视,殊不知这样的气场更显得强大到无敌,很多记者都不敢过来了。
可是很快,一个穿着宝蓝色晚礼服的女人坐到了林欢身边,她大概不到四十岁的年纪,保养的很好,可是再多的化妆品,也掩饰不了她眼角冒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