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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年似水之此生不换-第6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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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是你老婆啊?”向晴娇嗔一声,有些不好意思。
“除了你,还会有谁?”齐轩说着,轻轻地吻上向晴的唇,唇角漾着一抹幸福的笑容。


第六十一章  迟了一辈子
“啧啧,我说向晴,你可真够出息的,连苦肉计都使上了!”乐珊珊坐在向晴病床前,边嗑着瓜子边调侃道。
“去去去,我都摔成这样了,你不同情我还讽刺我,你还讲不讲义气的?”向晴瞪了她一眼。
“嘿嘿,我这不是从心理上帮你治疗伤口嘛!”乐珊珊笑嘻嘻地说道。
“我心理健康着呢,你还是给自己治吧!”向晴撇了撇嘴,乐珊珊这家伙跟赵鸣一个德行,成天就知道拿她取乐。
“不过,我说,你这次还真是因祸得福了,要不是这么一摔,齐轩怎么会对你表明心迹呢?是吧?”乐珊珊拿过一个苹果,递给向晴,眨了眨眼,说道,“看来你们俩就要破镜重圆了啊,恭喜,恭喜!”
向晴并不说话,不过唇角挂着的浅笑却是乐珊珊这六年来都从未见过的幸福和满足。她曾经以为他们永远都不可能在一起,因为向衷的死让她有了心结,她觉得她若跟齐轩在一起,就对不起死去的父亲,可是后来张悦跟她说的一句话点醒了她,她说:“你爸最希望的不过是你得到幸福,他若是不希望你和齐轩在一起,他就不会拒绝乔芸的提议。丫头啊,乔芸是乔芸,齐轩是齐轩,你要分清楚。人这一辈子,你要知道自己最该珍惜的是什么,不要让自己后悔一辈子。”
张悦跟她说,生死由命,生老病死是人之常情,这么多年了,张悦已经看开了,可她却没有,她无法忘记他在她眼前死亡的那一刻,无法忘记她最重视的亲人在她面前痛苦地死去。但是,她愿意尝试着将这一切埋入心底,去迎接父亲用生命为她守护的幸福。
“啧啧,恋爱中的女人啊,果然是白目的……”乐珊珊忽然夸张地叹了口气,成功地把向晴远走的思绪拉了回来。
“去死!”向晴翻了翻白眼。
向晴已经在医院住院住了一个星期了,其实她的伤完全可以回家调理,但是齐轩坚持再在医院观察一阵子,所以她才勉强住了下来。不过她从来不会无聊,因为齐轩除了接送双胞胎之外,基本上都会陪着他,而且还有施尧、乐珊珊、赵鸣这几人经常会时不时地来看她,所以她的日子过得还是挺滋润的。
这天中午,齐轩提着每日必备的猪骨汤来到病房,向晴正看电视看得无聊,看到齐轩进来,不由露出一个笑容。
这段时间她右手受伤不能自己吃饭,所以一日三餐都是齐轩亲手喂的,一开始她还挺不好意思,不过次数多了也就习以为常了。
“又是猪骨汤啊?”向晴一看到保温盒里的食物,不由皱了皱眉头,她都喝这个喝了一个星期了,再喝下去就要吐了。
“还有其他你爱吃的菜。”齐轩坐到床边,勾了勾唇角。
“能不能不喝猪骨汤?”向晴眼巴巴地望着齐轩。
“不能,猪骨汤有助于你的骨头恢复。”齐轩毫不犹豫地拒绝。
向晴丧气地垂下了头,就知道会被拒绝,没办法,她只好乖乖张嘴把猪骨汤给喝了下去,毕竟这可是齐轩亲手做的,就是冲着这个也不能把它给倒了啊,要不然齐轩不心疼她都心疼。
齐轩的眼里闪过一抹笑意,幽黑的双眼温柔地看着向晴,就算是只看着她皱眉的表情,他都觉得无限欢喜。
“小晴,你看我给你带了什么!”忽然,外面传来一个好听的男声,紧接着,就见秦钺的身影走进了病房,不过当他看到正在喂向晴吃饭的齐轩,原本带笑的脸不由僵在了那里。
向晴看了看秦钺,又看了看齐轩,不由有些尴尬,只好开口道:“副总,你给我带了什么?该不会是工作吧?我现在可是伤员啊!”
向晴打着哈哈,偷眼看齐轩的表情,发现并没有特别的情绪,心中才稍稍放了心,不过转瞬又有些不满,难道这男人都不懂吃醋两个字怎么写吗?
秦钺呆愣了几秒钟之后,很快就调整好情绪,对着向晴粲然一笑,说道:“我给你带了你喜欢吃的西湖醋鱼,还有红烧排骨……”
向晴干笑一声,“副总你真是太客气了,不过我已经吃过了……”
“没关系,你可以晚上再吃。”秦钺丝毫不以为意,他的目光落在齐轩身上,很快就发现他是那天晚会上米琳的男伴,他黑眸微敛,露出一个疑惑的眼神,看向向晴,“这位是……”
“妈妈,我们来了……”向晴正想开口,就听见门口传来双胞胎欢快的声音,然后就见他们小小的身影以飞快的速度冲了进来,直接越过秦钺,奔向病床,看到齐轩的时候更是直奔他的怀抱,甜甜地叫道:“爸爸!”
齐轩露出一个笑容,他明显地看到了秦钺脸上的不敢置信,不由心情大好,看向秦钺,说道:“你好,我姓齐……”他看了眼怀里的双胞胎,勾了勾唇角,继续道:“是他们的爸爸。”
“是亲爸爸哦,不是干爸,也不是干爹!”双胞胎得意地接嘴说道,抱着齐轩的双手怎么也不肯撒手。
这下秦钺的表情是彻底僵硬了,他看向向晴,目光里带着探究和验证,“小晴,他……你……”
向晴嘴角微微抽搐,这个场景很狗血,不过她正好可以借此让秦钺彻底死心,于是她点了点头,装出一副羞涩的样子说道:“嗯,他是我的……我的……”
“未婚夫。”向晴还在想怎么措词,齐轩就已经替她回答了。
“我们已经在筹备婚礼了,相信秦先生很快就会收到我们的请帖。”齐轩继续说道。
“婚礼?”向晴和秦钺同时叫出声,只不过向晴是惊中带喜,秦钺则是惊中带疑罢了。
“噢噢,爸爸妈妈要结婚咯,晴晴还要当花童!”小女孩拍着手叫道,自从当了一次叶紫初的花童,这小丫头就对这一“职务”情有独钟了。
“好。”齐轩答应地很干脆,然后伸手捏了捏向晴尚处于呆滞状态的脸颊,笑道:“小黑,怎么了?难不成你忘了之前你已经答应我的求婚了?”
“当然没忘。”向晴下意识地回道,然后一转眼就看见秦钺惨白的脸。
“小晴,你……真的要结婚了?”秦钺似乎还是无法相信,他无法相信短短几天之内就会有这么大的变化。
“额,恐怕是的,副总。”向晴并无意伤他,但是感情的事,半点不由人。
看着秦钺落寞地走出病房,向晴微微地叹了口气。
“小黑,我会给你幸福。”齐轩的眼里闪过一抹复杂的流光,他看着她,不要她的目光有一丝一毫地流连在另一个人的身上。
向晴微微一愣,随即笑道:“我知道。”
短短的三个字,却彻底地将齐轩心底的不安驱逐出去,他露出一个浅浅的笑容,却是满满的喜悦。
拜双胞胎所赐,向晴和齐轩准备结婚的消息在短短几天之内就在所有的熟人中间传遍了,于是,这几天,来病房的人流前所未有的多。
这不,赵鸣刚走出去,施尧就闯进来了。
此时,齐轩刚好不在医院。
“尧尧,你不会也是来问我结婚的事吧?”向晴看了眼施尧,无奈地叹了口气。
“如果我说不是,你信么?”施尧扯了扯唇角,问道。
“最好不是。”
“好吧,我只是单纯地来看看你的伤,至于结婚的事,等你决定给我寄请帖的时候再说好了。”施尧耸了耸肩,依旧是嬉皮笑脸的样子,以最优雅的微笑将眼底的忧伤层层掩埋。
“我就知道尧尧最好了!”向晴笑眯眯地说道。
施尧微笑着坐到她身边,拿起旁边的苹果,认真地削了起来。其实他不是不想问,而是知道他不必问,因为她眼角眉梢的笑意给了他答案。
这六年来,他一直守在她身边,可是不管她怎么笑,他都觉得少了点什么,总觉得那不是真正的快乐,即使是她真的很开心,那开心里也绝少不了落寞,那一抹在那个人离开之后就从未消失的落寞。六年的时间可以改变很多,比如说他,渐渐成熟,不再死缠烂打,而是选择沉默地守着她,比如说乐珊珊,不再流连其他男人,而是选择接受赵鸣,比如说金芸珊,曾那么决绝地被程旭伤过,却已经在两年前嫁了真心爱她的人……很多人都变了,独独她没有。
还是那么死心塌地地爱着齐轩,以她认为最沉默最不引人注意的方式等着他,嘴里告诉所有人她早已放下一切,转过身却对着齐轩的照片久久失神。在人前她总是快乐的,那么坚强,仿佛她真是打不倒的小强,似乎谁都不会让她悲伤太久。其实,如果不是那次不经意的发现,他也会被她的表象骗倒吧,以为她真的已经不在乎了,可是,事实却不是如此。如果不在乎,她就不会在钱包里塞满他的照片,不会天天带着那枚戒指,不会在戒指被人夺走的时候没命地去追,完全不管对方手里有没有刀刃,发了疯似的去夺回来,连手掌被刀刃划破了都毫无感觉,拿着失而复得的戒指傻傻地笑……
那么,他要怎么告诉自己她已经将那个人放下了,怎么告诉自己可以毫无芥蒂地去追她呢?他不是神,他可以不在乎她有了那个人的孩子,可他无法不在乎她的一颗心满满的只装了那个人。所以,他选择接受,选择放弃,但是,他却无法放着她不管不顾,所以,他选择了守护。
已经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对她动的心了,更不知道原因,也许是因为第一次来到陌生的城市,她是唯一一个等在那里的人;也许是因为她对他毫无保留的好,对他的一切无理要求都能悉数接受,就算偶有抱怨,也从不会不耐烦;也许是她每一次耐心的寻找,自己的方向感明明也不好,却什么都不管就匆匆出来找他;也许是她纯真的笑容和坦率的性格……也许,太多的也许,她的一颦一笑,一言一行,都深深地烙在他的脑海里,他无法抹去,亦无法遗忘……
他也不是没有努力过,可是大学的那几年,她的眼里只有一个齐轩,她不停地说他的好,喜怒哀乐都为他所系,那次圣诞节他刻意的行为更是让他看到了她对他的在乎。他曾经想过赶超齐轩,他嫉妒他的优秀,嫉妒她眼里的他,可是,他可以在学业上做到与他不相上下的成绩,却永远无法超过他在她心里的地位。
她说她不接受姐弟恋,只一岁的差距,已经注定了陪她走完一生的人不能是他,可是,这又何尝不是一个借口?他不是输给了年龄,他是输给了时间,输给了他,因为她在他之前遇见他,在他之前喜欢上他。他只迟了一年,就已经迟了一辈子……


第六十二章  婚前调查
“学姐,”施尧把苹果递到向晴手上,忽然低低地唤道。
“嗯?”向晴咬了口苹果,疑惑地看向他。
不过施尧却是站起来背对着她,走到窗边,看着外面来往的人,半晌才低低地说道:“如果可以的话,早点结婚吧!”
早点结婚,他就可以早点死心……
向晴一怔,心中有一抹异样的情绪一闪而过,好像明白了什么,她微微一笑,“好啊,就听尧尧的,等伤一好,你就可以来参加我的婚礼了。”
“嗯。”施尧应了一声,继续说道:“不过别想我当伴郎。”
“好。”向晴点头,虽然知道他看不见,不过她还是努力做出欢快的样子。
终于熬到了出院的日子,虽然手上的石膏已经拆了,不过向晴的手还是不能拿东西,依旧是用绷带绑着。俗话说“伤筋动骨一百天”,没有两三个月,估计她的伤好不了。
断手虽比断脚好,不过还是非常地不方便,比如说吃饭,除此之外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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