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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权贵-第3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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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生他是个苦逼打工仔,还真没怎么畅快花过钱过。
    王大力一看他钱夹有厚厚的一叠钞票,眼都直了,心说,莫非是姐夫发财了?
    看夏小洛脸色冷峻,也不敢多问。
    不用说,夏小洛很享受他惊讶的目光。
    老夏庄有二百来户人家,村庄很大,从村东头走到村西头要十几分钟,村里人有两个大姓,夏小洛所在的一族有百十来户,另外一族则姓柳,不同的老祖宗。
    夏姓在村里要比柳姓的势力大,村长夏近周、村支书夏铁柜,都是夏家人。
    在村里都论辈分,夏近东一族在村里辈分较长,所以,村里有很多同龄人按辈分竟然叫夏小洛“爷爷”。
    这种现象在重视族缘的中原地区的农村很常见,同龄然喊他“爷爷”的时候,绝对不带一丝羞涩的。
    一进村,看见村头大槐树下围着一圈儿人纳凉聊天,没有灯光,仅凭月光也分不清谁是谁,就听见马胖嫂子老远就招呼:“看谁回来了?近东家的小子!”
    “咿!长恁高了?跟他爸一样,肯定也会是个大个子!”
    “听说这孩子学习不错,考上第一高中了,他大伯说的……”
    “啧啧啧啧,跟他爸一样,会读书!”
    中原人实诚友善,而且很热情,小洛刚刚一进村儿,就受到大家的热烈欢迎,马胖嫂子一把拉着他粉嫩的小胳膊,道:“过来,看看你还认识我不?”
    马胖嫂子是村里比较泼辣的妇女,三十多岁,能说会道,得理不饶人。
    但是和自己家的关系特别好,也特别疼爱自己,以前他每次暑假、寒假回老家玩的时候,一定会去马胖嫂子家去玩闹,有什么好吃的,马胖嫂子都会给他留着,把他的小口袋装的满满当当的。
    可是前生自己上了大学、工作后就很少回老夏庄了,只听说她家一直家境一般,老年的时候身体很差,一直被病痛折磨,这时候看着这慈祥的妇人,不禁心中一阵感动,叫了一声:“认识,你是马胖嫂子。”
    “嘿,中,还记得我是谁?明儿上俺家,我给你摘番茄黄瓜吃。”
    告别了热情的老乡们,他直奔自己大伯家,夏近东一族兄弟颇多,大伯夏近周是村长。
    一进大门,大伯就把夏小洛一把举起来,举了一半却又放他下来,哈哈大笑,道:“臭小子,长大了,我都举不动你了!”
    又用询问的眼神看了一眼王大力一眼,心道,这人眼生啊。
    夏小洛在路上早和王大力商量好了,为了安全起见,王大力要伪装成外地人。
    夏小洛冲大伯一笑,道:“伯伯,这个人是我父亲的朋友,是温州的商人,叫王大力,他想到我们大河乡看看有没有什么好的投资项目。”
    他调皮地冲伯父眨眨眼,道:“很有钱哦,你可以要抓住机会哦。”
    大伯一听是温州的富商,不禁高看一眼,心中也有点兴奋,这些年他一直想着怎么提高村民收入,搞过蔬菜大棚,搞过特色养殖,搞过小服装厂,却一直没有搞出啥名堂。
    他虽然只是在村里当个小小村子,芝麻绿豆大的官儿,却心怀天下,每天听广播,看报纸,知道近年来温州商人挺出名,很发财。
    有点不靠谱的就是那里出了不少假冒伪劣的产品,不过既然是近东的朋友,自然不会有什么问题,近东办事一向牢靠,这个大财主送上门来,可一定要抓住,让他给村里投资点,让村民赶紧富起来。
    想到这里,他热情地握住王大力的手,一阵猛摇,道:“欢迎啊,欢迎啊,王总!”
    王大力一听夏小洛这么介绍,立马进入状态,挺着小肚子很装逼地道:“夏村长,不好意西,麻烦内了!”
    他看了不少港台粤语的枪战录像带,平时也爱学粤语装装洋气,因此,这粤语也说得有模有样。
    大伯赶紧把他让进屋里,伯父家五间大瓦房,在当时已经很了不起,很多人还是土房子呢,客厅亮着一盏十五瓦的灯泡,跟鬼火一样,昏暗无比,伯母张大娘赶紧给他们端上茶水。
    夏小洛心道,哎呀,这下装大发了,大伯很明显当回事了,看样子有想把王大力当尊佛供着的意思,到时候如何下台啊?
    旋即又想,算了,这会就先“过去头不讲屁股”,过了这阵风声再说。
    王大力倒是很享受,一副安之若素的样子,和伯父拉起了家常,着重问了伯父村民收入和村办企业的状况。
    闲聊之间得知,村里现在有人口一千百多口人,青壮年劳动力600多人,除了少部分在外打工外,大部门呆在家里,处于一种“隐性失业”的状态、
    那时候对劳动力流动是很限制的,进城务工人员还不叫农民工,叫盲流,里面有很严重的歧视意味。
    因为,除非非常有魄力,或者家境实在太凄惶的人,是不愿意去外出务工的。
    村里曾经集资搞过塑料大棚,可是技术不过关,搞了一年,也没种出几棵菜,后来,大家把塑料大棚的塑料和砖头分了,拿回家垒猪圈之类的了。
    80年代乡镇企业大兴其道,乡里办了一个小服装厂,他们也照猫画虎弄了一个小服装厂,加工一些没什么特色的工装,后来乡里的服装厂倒闭了。
    他们不懂设计,不懂营销,做出来的产品奇丑无比,利润非常低,销路也越来越狭窄,最后也关停了。
    说这些的时候,小洛表面漫不经心,却在认真的听着,他心中一个商业计划慢慢清晰起来。
    不过,他并没有说什么,嘿嘿,王大力就是一个绝佳代理人,何必自己出马呢?
    已经晚上十点了,堂哥夏擎天还没回来,夏擎天今年二十二岁,已经不读书了,86年全国流行《少林寺》,他一冲动,剃了个光头,和村里几个小孩去少林寺学武去了,也没和父母说。
    三年后他才被父母寻着,但是死活不愿意读书了,回来的时候,父亲问他你学会啥了?他也不吭声,拎起一块砖,“啪”地往头上一拍,砖头粉碎,变成一摊红色粉末,拉轰无比地扬长而去。
    不过据和他一起偷偷去少林寺习武的同村的少年夏二狗说,他躲到没人的地方使劲揉脑袋,并且信誓旦旦地说,我夏二狗的专业才是铁头功,至于夏擎天,只把铁头功练到三成火候,而后者的无影脚,还马马虎虎可以。
    他说着话的时候,夏擎天飞身给了他一脚,正中屁股。
    用句颇为恶俗的话来说,夏擎天武力值不详。
    天天没事在村里斗狗钓鱼,日子过得很是滋润。
    只听大门口处一阵自行车急促的刹车声车上的人用穿着拖鞋的脚丫子撑地,在地上划过一道白色的痕迹,飞速行驶的自行车潇洒无比地停了下来。



第40章 欺负我们没人?
    夏擎天飞身下车,后座上的夏二狗则倒翻了一个跟头,像演杂技一样稳稳地落在地上。
    夏小洛眼睛闪过一丝异彩,心道,此二人若能被自己收入麾下,嘿嘿,那可是以一当百的猛将啊!
    夏擎天留着标志性的光头,也不是寸草不生,而是留有短短的如同韭菜叶宽度的一层,俗称“圆寸”,一脸的络腮胡子,看上去无比彪悍,一阵阳刚之气迎面扑来。
    他浓眉大眼,身体健壮无比,身高有一米八多,一身腱子肉,古铜色的肌肤在昏暗的灯光下也发出一阵油光,步伐稳重,给人以泰山压顶般的压力感。
    夏二狗则身材瘦小,肤色白嫩,留着一个当时很流行的分头,倒有几分郭富城的味道,他眼睛不停转动,一脸的机灵之色,嬉皮笑脸,给人一种古灵精怪之感。
    夏擎天手里提着一个蛇皮袋,有什么东西在不停地跳动,“嘭嘭”地撞击着袋子,另一只手里拿着一个光线极其耀眼的矿灯,把灯光直直地照着夏小洛,道:“你滴什么时候回来滴干活?”
    夏小洛亲热地叫了一声:“大哥。”
    夏擎天把袋子扔在地上,一把抓住夏小洛,把他高高地抛弃,然后接住,道:“小洛,放假多久了你才回来?”
    夏小洛感觉他臂力力大无比,哈哈一笑道:“我早想回来了。”
    夏擎天责怪他假期回来太晚,不找自己玩,把颠倒过来,头朝下,抓住他的双腿,口中说道:“早想回来了?你不回来?腿没有长到你自己身上?”
    夏小洛感觉一阵头晕目眩,道:“我错了,哥,我学校有活动,要补课……”
    伯母此时从里屋走出来,连忙制止,道:“别乱来,磕住你弟弟?”
    夏擎天一翻白眼,道:“他才多重?我会失手?”
    不过还是把弟弟稳稳地放在地上。
    他好像对王大力毫无兴趣,也没有打招呼,大伯夏近周冲王大力歉意地一笑道:“村里孩子,没见过世面,怕生。”
    王大力大度地一摆手道:“没有关系啦……小孩几嘛。”广东腔装地有模有样。
    时候已经不早了,夏母早已经收拾好了一个房间,王大力掏出牙具,在“压杆儿井”旁边刷牙。
    那时候村里都没有自来水,这种“压杆儿井”在中原地区颇为常见,然后就去休息了。
    不过,对于夏擎天他们来说,夜晚才刚刚开始。
    夏小洛道:“哥,你袋子里装的是什么?”
    夏擎天打开袋子,一阵腥味迎面扑来,原来袋子里有数百只田鸡和好几条大拇指粗细的黄鳝。
    夏小洛旋即明白,原来刚刚夏擎天和夏二狗深夜未归敢情是去捉田鸡去了。
    这捉田鸡可是在90年代初电视尚未在乡村普及时候的绝佳娱乐项目之一,其火热程度不亚于打麻将:到夜幕降临的时候,拿着一光照强烈的矿灯,往水草茂盛处的池塘去,那里趴着一个个呱呱叫着的田鸡。
    将矿灯对着它们的眼睛照去,在强光的照射下,这些田鸡呆如木鸡,一动不动,拎个蛇皮袋子,只管捡起就是,一般两三个小时左右,就能收获五六斤田鸡。
    这田鸡肉甚为鲜美,但是有腥味,必须用油炸才好吃,油炸过之后,外焦里嫩,鲜美无比。
    想起那诱人味道,夏小洛不禁食指大动,哈喇子都快流出来了,夏二狗眼睛滴溜溜一转,道:“小馋猫,你要想吃的话,就必须去烧火。”
    要知道,夏天烧火可是一件苦差事,那时候农村还没有沼气池、煤气、电磁炉之类的东西,都是垒了一个灶台,烧柴禾。
    柴禾有的是农作物的秸秆,有的是树枝、枯叶。
    一旦点着火,热气扑面,在夏天溽热的室温下,灼热难当,灰尘扑面,委实难受。
    夏小洛知道自己即使不烧火,也肯定能吃得到,因为堂哥夏擎天对自己甚为疼爱。
    他记得他小时候每次回老家,不同于其他的哥哥们很嫌弃自己的跟屁虫小弟弟,夏擎天总是很喜欢带着自己的弟弟到处跑着玩。
    不过,既然重生过来,他有着三十岁男人的成熟年龄,自然不去计较多做点事。
    三个人一起把田鸡剥开,洗干净,剁成两段,用油锅炸了,不一会,整个院子里就弥漫着一阵诱人的香味。
    三人把炸熟的田鸡、黄鳝端到小院子里的小木桌上,开了一瓶烧酒又吃又喝起来。
    月亮已经升到中天,院中的一株垂柳在月亮的映照下,恰如亭亭玉立的少女对镜梳妆,宁静与美好的夜晚。
    两小无猜的伙伴,喷香酥脆的田鸡肉,这滋味,假若没有重生,恐怕他是没有机会体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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