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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这个这只鸟也是讨厌,除了装逼和傻吊之外再也不会开口,把杜绮芳起了一个够呛,差点给杜十一插上两个翅膀让他赔自己的鹦鹉。
她从小家教甚严,想养小动物但是家里都不让,这只鹦鹉算是她养的第一只宠物,一点一点照顾着恢复了身体,长大、学会了飞翔,感情很深。
而且紫衣是陆欢救下来送给她的,意义重大,一个管不到被杜十一教成了一只脏话鹦鹉实在是心疼欲死。
现在杜十一和罗安被苏瑾接了回去,只剩她和陆欢,总算有机会继续调教紫衣,可是这个小家伙就是不怎么听自己的话,就是学不会那些比较好的话。
她记得自己高中语文老师家里有一只鹩哥,会背白日依山尽黄河入海流,现在一回想起来,她羡慕死了。
当然会记住那只鹦鹉,也是因为刚毕业的语文老师又帅又年轻,还没有结婚,当时全班九成九的女生都暗恋她,杜绮芳虽然没有多喜欢那个老师,但是老师却很喜欢身为班长又学习好的她,接触的时间比较多才记住了老师家的鹦鹉。
可是再看自己养出来的鹦鹉却只会骂人,她觉得太丢人了。
“亲爱的,要不我们不要它了,再让一只?”看到杜绮芳伤心的表情,陆欢忍不住逗她。
杜绮芳赌气的正要点头,却发现紫衣落到了她的肩膀上,用钓嘴讨好的替她把额前的乱发扫到了脑后,抖了一个身子,把小脑袋靠到了她的身上。
它似乎也是听懂了陆欢说的,没来由的全身颤抖,也不装逼装逼的乱骂了,乖巧的蜷了起来。
“还是,不要丢它了,我慢慢教就好了。”
杜绮芳坚决的摇摇头,摸摸它热乎乎的小脑袋,怜爱的替它扶顺了羽毛。
她想着,这个全身紫色没有一根杂毛的小鹦鹉从小就差点别人抛弃,她要是再抛弃了她,不一定有多伤心呢,你看现在可怜的小样子。
“你啊,就是心太软了。”陆欢无奈的摇摇头,但是杜绮芳就是这个性格。
其实,他喜欢的也是她的这个性格,一个善良重情的女孩,会让人感觉到安心,起码陆欢相信如果将来一起经历风雨,她会不畏艰险,陪伴自己。
“你不还是,要是楚贪狼或者是于六指在你今天的位置,今天肯定不会被高选一个挑战他们的机会。”杜绮芳立刻反唇相讥,有些不服气。
陆欢没有立刻回答她,而是在思索。他有复盘的习惯,分析自己一天的得失对错,为以后遇到相似的情景想想怎么才能处理的更好。
他回想着自己今天在烽火酒吧和高选见面的点点滴滴,从自己的每一个表情每一句话,其实都是在模仿自己小时候见过的那些大人物。
他家那个糟老头子虽然没品,但好歹在外面也有一个神医的名头,谈笑有鸿儒,往来无白丁,从小耳濡目染这些的陆欢只不过是以前懒得想,但是他想和杜绮芳再一次的话,就不得不努力,不得不小时候见得那些乱七八糟的风度作派,听来的胡言乱语醒世通言,一点一滴的琢磨几分。
“绮芳,我不是善良,别忘了是你教我建立自己的团队,高选虽然有点想法,但是人不坏,管理能力和想法都很突出,如果能真心替我卖力,我觉得可以信任。还有很多人,如果有机会我会有我的人格魅力征服他们。”陆欢臭屁的一笑,“对了,你觉得我今天的发挥能打几分?”
“六分,也就将将及格。”杜绮芳想了一下,不想给这个家伙太高评价变骄傲,值得掩盖了自己其实已经被他惊艳到的事实,“你处理高选有点太怀柔了。他其实什么也没有,这种技术性的人才,身边也没有忠心的人,手段也不够狠,并不适合可能在这个人吃人的社会自己走下去。如果是我爸,直接霸气打击到他没自信,然后转天就是定输赢的决战,什么一个月的赌约,太长了,变数太多,不好。”
“你父亲不是当官的,不都是别人求着他的,还需要应付这种局面?”陆欢笑道。
“当官就不用动脑子了?你个白痴。”杜绮芳鄙夷道,“你想想每年才加公务员考试的都是什么人,挤破脑袋的又有多少,所以官场其实是华夏国精英最集中的地方,我爸说了,你别看那些家伙一个个和颜悦色,其实都是披着人皮的老虎。”
“那你家那头老虎王,会喜欢我吗?”陆欢看似随意,其实很忐忑的问道。
杜绮芳沉默了,很久才抬头道:“陆欢,如果你和我在一个大院里面长大,多好。”
139 只是想看看
“有什么事吗?”陆欢问道。
“我爸说了,叫我中秋回家一趟,相亲。说是有一个门当户对的男孩回来,很优秀。”
杜绮芳苦涩,很是头疼地道,“如果这次不去,他说和我断绝父子关系,还有立刻把小十一抓回去。我想,我就回去见一面呗,到时候不同意就是了。”
“嗯,去吧。”陆欢挠挠头,嘿嘿一笑,“只不过,你就是同意,我也会把你绑回来的。”
他说的轻松,心里却也是沉重,难道自己紧赶惭赶,还是慢了一步吗?
门当户对,简单到一年级小学生都能写出来四个字,却是让多少情侣折戟于此。
这些陈旧的思想是封建时代的糟粕,却也是不无他的道理。门不当户不对的两个人想在一起,需要打破太多的阻碍和隔阂。家庭条件生长环境的不同,诞生的是常识见解的分歧。
人的想法不是客观环境,而是来自于自己从小到大积累的社会认知,所有的想法所有的观念都需要是建立在大脑这个庞大数据库中判定,盲目爱情之后是太多太多的柴米油盐,如果小两口为了粽子是甜是咸都打一架,那这样的生活也很难想象它的长远。
那夜在警局慕容飞燕接到电话放他出来,陆欢已经隐约猜到杜绮芳父亲身居显赫,而是杜绮芳没有直白的讲,但是她那个家庭绝对不会简单,甚至还有可能复杂到陆欢的记忆力都难认全吃年夜饭的七大姑八大姨,规矩一定也必然是繁复到杜绮芳宁可出来受苦也要躲一下清闲的程度。
按照杜绮芳和杜十一隐约透露出来的信息,他们父亲杜海岚是一个传统到偏执刻板的人,重承诺,重家庭,不对,严格的说是家族。所以用脚丫子想都可以预见,陆欢那位岳父会把子女的婚姻视作鲤鱼跳龙门的筹码,如果陆欢不能给他们家族带来足够的利益,势必不可能同意两个人在一起,对他这样轻浮懒惰的性格,也不可能喜欢得起来。
他这个山野闲门钻出来的小子一穷二白,对上杜绮芳家门口的四对个户对,所有的底气,都只能是靠自己一双手创造的价值去强撑。
所以从心中滋生出想和这个女孩过一辈子而不是做一只吃到腥就跑的猫的想法的时候,陆欢的生活就容不得懒惰,他要奔跑得到一个足够高的位置,才有可能被那个在组织部身居显位,管理着这个庞大国家无数公务人员调动任命的岳父正视一眼。
陆欢再迟钝,也不能忽略杜绮芳唇齿间中流露出来的苦涩,虽然没有明说,但是杜绮芳表达的意思已经异常明显,杜海岚喜欢的是大院出来知根知底的孩子,在政治或者商业最不济也得是学术方面有着耀人的光彩,才能从他手中夺走这枚养育了二十余年的明珠。
这个话题,两个人在一起一直都可以回避。今天不经意的问题,虽然是以近乎玩笑的口吻,还是一瞬间击中了杜绮芳的百转愁肠,他轻轻捧起她的小脸时,看到的一双已有泪水迷离的星眸。
陆欢说不出安慰的话,他就是有这个毛病,平时看玩笑的什么都能说,一定关键时刻立刻嘴笨,尤其是需要证明自己或者感谢道歉之类的话,说不出那些能把女人融化的甜言蜜语。
他习惯真刀实枪的干,干出一大片荣华富贵。
所以此时他只是握住了她冰凉的小手,以体温隔绝初秋的寒风。
“陆欢,其实也没什么啊,你别太在意,他不喜欢也没什么,反正从小我做什么,他就没有同意的。”杜绮芳苦涩一笑。
“我还是乖一点讨他老人家喜欢的好。”陆欢用另一只手抚着她黑长的秀发,“你知道人总是社会动物,需要家庭朋友的支撑。如果因为我,你和家庭太僵,我真的不想。我不想你太为难,不想你太累,不想你和我经受太多磨难的……”
“如果是和你一起,什么样子我都不在乎的。”
杜绮芳伸出手指堵了他的嘴,扬起小脸,一抹小脸露出一个舒心自豪的笑容,“他们现在可能看不上你,是他们瞎,如果给你十年,我们这个大院出来的,不管是姚展翼,还是许弟军,还是那个被叫做华夏二公子之一的那位,给你十年,他们都只能仰望你。”
“十年?”陆欢搓着下巴,“太小瞧你家汉子了,给我五年,我让他们全都跟在我屁股后面吃土!”
“装逼!嘎嘎,装逼!”
小鹦鹉紫衣不知道是受了什么刺激,突然扑棱着翅膀在屋里盘旋着飞了起来。
陆欢瞬间脸色难看无比,一肚子柔情蜜语全被这小家伙搅了,可是偏偏对一个小畜生,还生不得气,只能狠狠的瞪着它。
紫衣落回了杜绮芳肩膀上,好像找到了撑腰的,圆瞪着两只小圆眼睛和陆欢对视着。
“小爷扔了你信不信。”
“傻吊!”
紫衣偏过了头,自顾自的理毛。
看着眼前这个大眼瞪小眼的场面,杜绮芳哑然失笑,抱过了紫衣横了陆欢一眼,小声道:“你就吹牛,你看,连一只鸟都看出来了吧!”
这个家伙,说他胖他还喘呢。
被小紫衣一打岔,杜绮芳心里的愁思稍解,看着陆欢,只觉得这个男人癫狂狂妄起来,却不难看。
没有任何豪迈干云的气势,平平淡淡的陈述就和他讲说病情一样自信,让人很安全。
大概,因为从陆欢在杜绮芳生命出现,一路创造的都是不可思议的奇迹。
车内归于平静,一辆并不算张扬的奥迪a4在陆欢的操控下,游鱼一样穿梭在渐渐安睡的城市驶向两个人的小家。
现世安稳,哪管以后洪水滔天?
更何况,从头到尾,陆欢哪里是人尽可欺的小医生?他所有的强势,所有的拼搏,所有的坚持,还不是为了当变故来时,可以保护住身边的人平安喜乐?
“绮芳,你先上去,我在下面抽支烟。”
陆欢跺脚响醒了楼道的声控灯,拍了拍杜绮芳的手,示意她先走。
“只许抽一支噢。”杜绮芳没有多想,只是习惯性的叮嘱。
她不喜欢烟味,所以陆欢想抽烟的时候,都是很自觉在外面抽,这点让她很满意。
杜绮芳消失在楼道拐角,陆欢手里的烟头明灭,听着杜绮芳的脚步已经到了四楼,轻声道:“出来吧,一楼那家的咸菜缸味道很大的。”
“年轻人,不错,竟然能找到我在哪里。”
阴影中传来轻轻的击掌声,一个穿着黑色城市作战迷彩的魁梧中年人站了出来,有着一张胡须虬结粗豪脸庞,动作却是矫健轻盈好似狸猫,硬胶底的解放鞋踩在地上没有一点声音。
他的手一直不离腰间的一把军刺,只要陆欢稍有异动,两个人之间势必爆发一场没有花哨的近身肉搏。
陆欢只扫了一眼,就知道这个中年人的战斗力不会在大滕六兵卫之下,身躯庞大而不笨,在力量和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