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李邺定定的看了一眼陶君兰,末了温和一笑:“无妨。”几块皮子罢了,还能打眼到哪里去?况且……“她不会知道。”确切的说,是根本就不屑于知道这些。李邺忍不住有些讥讽的想。;
第一卷 第114章 是谁
看到李邺面上一闪而逝的讥讽,陶君兰自然也是联想到了一些东西,当下便是绝口不提刚才的说的话题了。转而笑着拿起一快火红的狐狸皮道:“这颜色好鲜亮。可以做个围领,必然是好看的。”
李邺难得的接了一句;“再做个捂手筒子。”目光却是从陶君兰冻得有些发红的手指上轻轻扫过。
陶君兰注意到这一点,也是低头一看自嘲一笑:“也是当年在浣衣局留下的老毛病了,不知怎么的,手指就是特别的怕冷。一冷起来就容易发红和长冻疮。”若是不好好保护,冻疮还会更严重。这两年,其实已经算是好的了。
李邺倒是很想将那一双冻得发红的手握在自己手心里暖一暖,不过怕吓到了陶君兰,到底是忍住了,只伸出手去将陶君兰手里东西拿开了,末了又一笑:“青姑姑会来。”
陶君兰一怔,随后瞪大眼睛欢喜起来,雀跃不已:“果真?上一次见着青姑姑,倒是已经过去好久了。”
“不回王府了。”李邺又道,笑容更深几分。有一种不言而喻的淡淡宠溺。
陶君兰有点不明白,眨了眨眼睛琢磨了一回才蹙眉反问:“你的意思是,以后青姑姑就留在这里,不回王府去了?”
李邺点点头,反问一句:“不好?”
陶君兰有点儿不知道该怎么说了,蹙眉半晌后才道;“也不是不好,可是为什么?青姑姑在王府呆得好好的……”
李邺却是没回答,只是浅笑不言。见状,陶君兰也就没再问下去了,寻思回头问青姑姑也是一样的。
说话间陶君兰又将另外一个包袱打开了,这次里头却是一个木头匣子,匣子上雕的是海棠闹春的图样,花瓣儿全是用磨得薄薄的半透明的贝壳镶嵌的,花蕊是细碎的红宝石。匣子的盖不是掀的,而是从中间往两边推。在李邺的示意下,陶君兰伸手轻轻的将匣子推开了。
就如同层层盛开的花瓣,匣子里层层叠叠的开了一层又一层。每一层里都放着东西。或是项链,或是手串,或是簪子,戒指……各色各样,华光满目。
陶君兰几乎是看花了眼睛。不由得挑眉看向李邺:“这是——”
“偶然得的,”李邺满不在意的一笑,似乎这些琳琅满目的金银珠宝根本就是再普通不过的玩意儿:“我自是留着无用。”
言下之意,他留着无用,所以就给她了。陶君兰被这种论调弄得有些哭笑不得。末了将匣子合上了,摇摇头放回包袱里了:“那也不能给我。留着回头收在端王府的私库里。或者,给别人也成——”
“你收着;
。”李邺道,不容拒绝。
陶君兰听了他这话先是一呆,随后便是忍不住叹了一口气:她觉得有必要跟李邺好好分说分说了。当下低声道:“不该如此。我和你终归不是……没有我越俎代庖的道理。再说,你给我的已经够多了。这些金银之物,我却是的确不能再要了。不然,我成什么了?”
“不过一点首饰。”李邺蹙眉,露出浓厚的不解之色。他是真不明白陶君兰为什么不肯要。在他看来,首饰也不过是精巧的玩物罢了,况且,也没有多贵重的东西。怎么就突然引出了这个话题了?而且说真的,他是真的不喜欢陶君兰如此说话。就好像他和她之间,隔阂了千山万水一样的障碍。
那样的感觉,让他极为的不舒服。
“反正我不能要。”陶君兰见李邺不快,虽然不愿意拂逆了他的意思,可是她却有自己的坚持。毕竟,若是频繁的收取了李邺给的金银钱帛,别人怎么看?她之所以和李邺维持着这种什么都不算的古怪关系,可并不是因为想从李邺那里获得什么。换句话说,她不是李邺的姬妾,也不是李邺的妻子,更不是外室。所以,怎么她也不该收这些东西的。
一点点东西,或许可算是李邺的心意。可是这样贵重的……就有点过了。
或许,算是自尊心作祟吧。总觉得若是真收下这些东西,她也就和一个外室差不多了——除了和李邺没有发生过什么亲密关系之外。
这样的想法,是她所不能接受的。所以,她的倔强和自尊,实在是不允许她坦然接受这些东西。
李邺缓缓的垂下眸子,似乎已经洞穿了陶君兰的心思,末了一笑,可那笑意却是只浮在表面:“罢了,你若真不喜,我也无需勉强。”
陶君兰的心,顿时就沉了一沉。她总觉得,李邺说这话的时候,有些兴味索然的意思。一时之间,她更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回应才好。气氛渐渐沉凝起来,压抑得厉害。全然没了平日里轻松的摸样。
也不知过了多久,李邺忽然轻叹一声,语带笑意的忽然开了口:“宫里的意思,是要给我选个侧妃了。”
陶君兰心中一惊,顿时就抬起头来看向李邺——李邺眼中清澈,仿佛在说一件无关紧要的事情,甚至就像是和他没多大的关系。
可陶君兰却是觉得心中一紧,竟是莫名紧张,声音也微微的有些发涩:“人选定了?是谁家的千金?”
李邺定定的看着陶君兰,没错过她面上半点情绪,自然是也注意到了她的紧张,顿时唇畔的弧度就加深了:“太后的意思是,定个世家的,将来于我也有助力。不过,皇后的意思,却是定个一般的。”
给李邺选侧妃的决定权,显然是掌握在太后和皇后两人手中。陶君兰还记得当初给李邺选司帐女官的时候,太后和皇后,不就各自选了一个人塞过来了?还有当初给李邺选正妃的时候,不也是皇后做的主?
若是这一次也让皇后来选的话,估计皇后也不会真替李邺着想,选个好的。太后倒是疼爱李邺,可是毕竟……说句不好听的话,如今后宫当家的是皇后。
陶君兰胡思乱想着,脑子一热却是忍不住看着李邺问了一句:“那你的意思呢?你可有中意的人选?”
她是真有点儿替李邺着急了——若是李邺真的有什么雄心壮志的话,将来妻族的助力肯定也是必要的;。当然,最重要的是,最好不要再来一个端王妃。不然以后李邺的日子可还怎么过?当然,一想到李邺真的要再有侧妃了,她心里说不失落不在意,那也是假的。
李邺虽然有了正妻,可是端王妃那副作态……有和没有也差不多。可是将来李邺有了侧妃,或许一切都不一样了。到时候,李邺兴许对她的那种情愫也就慢慢的淡了吧?她又不是神仙,怎么可能做到不在意?毕竟,她对李邺也是……
看着陶君兰怔怔出神的样子,李邺的心情却是和陶君兰截然不同的:他甚至有点儿微微的欢喜和愉悦。
所以,最终李邺带着笑意言道:“我自是有中意的人选,是怕她不情愿罢了。”
陶君兰下意识的追问了一句:“是谁?”
李邺没说话,可是灼热的目光却是瞬间将陶君兰点燃了。陶君兰只觉得脑子里轰然一声巨响后,顿时浑身都滚烫绵软起来了——同时她觉得自己的心跳得飞快,声音之大,仿佛已经震耳发聩了。
几乎是有些心虚的看了一眼李邺,陶君兰觉得,或许李邺已经听见了她的心跳声也不一定。
与此同时伴随而来的,还有浓厚的质疑感:李邺的意思,是她理解的那个意思吗?可是……
陶君兰没敢开口多问,反而最后很没骨气的转移了话题:“对了,昨儿王如让人送来一篓子新鲜的鳜鱼,不如中午做一条尝尝?你想吃清蒸的,还是红烧的?”
李邺定定的看了陶君兰一眼,似笑非笑的样子顿时让陶君兰越发的浑身都不自在了。不过毕竟李邺还是很厚道的,并未曾点破她的转移话题,而是淡然从容的点头附和一句:“清蒸罢。”
陶君兰微微舒了一口气的同时,又有些微微的失落——其实或许她心里,是想再问问,李邺说的那个人,到底是谁吧?可惜的是她却是没有那个勇气问出口。
她觉得李邺说的那个意思,分明就是说她。可是……万一不是呢?那多尴尬啊?而且若真不是,那现在这样的情形也维持不住了吧?
陶君兰从未想过,她竟是还有如此胆小顾虑的时候。要知道,当初为了出宫,当着太后的面说那样大逆不道的话,她也不曾有过胆怯。可是现在……
忽然之间,她竟是觉得自己是有些可笑的。当初明明只要一点头就可以有的,她非要拒绝。如今不可能了,反而却是犹豫起来了。
是的,她不得不承认的是,她是真的动心了,犹豫了。她的想法改变了,和之前不同了。这算不算是,自作孽不可活呢?算是吧。陶君兰禁不住苦笑一声,却是不敢再想,低头叹了一声之后便是匆匆去厨房吩咐青枣先将鱼收拾出来。
结果去了厨房一看,才发现厨房里坐着和青枣说话的人,不是青姑姑又是谁?
陶君兰又惊又喜的上前去拉住青姑姑的手:“姑姑什么时候来的,我竟是不知道!”;
第一卷 第115章 伪装
青姑姑也是笑:“王如跟我一说,我就立刻收拾东西过来了。不过那会儿你和王爷在说话,我也就没去打扰。横竖以后都住在一处了,还怕见不着不成?”对于陶君兰,青姑姑的态度也是从始至终都没变化过。
陶君兰被这么一说有点儿不好意思,脸上悄悄的红了红。当着丁嬷嬷和青枣的面儿还不觉得,可被青姑姑这么一说,顿时她就有点儿不自在了。毕竟,她和李邺之间还是有点儿暧昧过头了。若是正儿八经的女子,又哪里会这样和一个男人亲近?
这么一想,又觉得有些羞愧:她算是白学了女戒和规矩了。若是父母还在,只怕早就失望透顶了吧?
青姑姑是什么人?一双眼睛又是何等的毒辣?当下也就从陶君兰的神态中看出七七八八了,便是一笑,有意无意道:“刚才我和丁嬷嬷还在说呢,其实女人这辈子啊,什么家世名利都是假的。若他能对你好,不委屈了你,那才是真的好。你说是不是这个道理?”
陶君兰一听这话,哪里还有不明白青姑姑的意思?当下自是更不好意思了。支吾着不说话,含含糊糊道:“王爷想吃蒸鱼,青枣你一会儿收拾好,上锅之前叫我就成。”
青枣脆生生的应了。
“好了,你去王爷跟前吧。厨房有我呢。你只管着王爷那就成,别一会儿王爷喝口水都没人给添。”青姑姑催促了一声,就差没动手推陶君兰了。
而陶君兰几乎是落荒而逃。面对青姑姑的理所当然,她反而觉得最不自在。
而青姑姑随后也将青枣打发了,厨房里就剩她自己和丁嬷嬷两个。
青姑姑熟稔的和丁嬷嬷说起话来:“如今咱们可又在一处当差了。”
“可不是。”丁嬷嬷刻板的脸上也是松缓下来,露出几许笑意:“一晃这么多年过去了,王爷都娶亲了。没想到咱们两还有再重聚的一日,真是不容易。”
青姑姑也跟着唏嘘一声,不过很快就将话题转移了:“你也瞧了这么久了,你觉得君兰如何?”这才是青姑姑真正想问的,想要和丁嬷嬷讨论的。
丁嬷嬷沉吟了片刻,给出的评论倒是很中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