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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不能先出去找个人问问这个地方是哪里?”宋美龄看着我问道。
“好吧,那走吧,”我看看四周那无边无际的山林,满心的郁闷,也不知道往哪里走,只能是凭借知觉,随便选个方向走过去。
山林草莽,走起来很不方便,幸好宋美龄身上带着一些工具,不然的话,我们估计要被困在这个山沟沟里面了。
向前走了一段距离,突然之间,树林里一阵尖叫声传来,抬头看时,发现树杈上蹲着一只淋得湿漉漉的白毛猴子,那猴子看到我们,似乎非常紧张,大声尖叫着,好像是在给它的同伴发警报。
我没把这猴子当回事,可是谁知到,突然之间那猴子凌空跳起,向着远处的一棵大树飘了过去,吓得我一怔,还以为自己眼花了,猴子居然会飞,这两棵书少说也相聚二十米远,它怎么过去的?它就是弹跳力再好,也不可能跳这么远吧?
“趾腋飞猴,天啊,这里居然有这个物种!”就在我正发愣的当口,我身后的宋美龄突然满心惊愕地说道。
“什么趾腋飞猴?”我回头看着她问道:“我怎么从来没听说过这个东西?”
“这是一种已经绝迹的珍稀物种,原产美国大陆,在哥伦布发现美国新大陆之前就已经灭绝——”
哥伦布,美国新大陆,之前!
我艹!
一时间,我惊得几乎要飞跳起来踹宋美龄一脚了。
我艹啊,你这个坑爹的货,这么说来,我们的确是穿越到了以前的时代,但是地方却错了,不是在中国那片大地上,而是穿越到了一片蛮荒的美国大陆之上。
我艹你奶奶的,看这个样子,这个时代也不可能是一九三七年,因为趾腋飞猴是哥伦布发现美国新大陆之前的事情,那也就是说,我后来心里所许的那个愿望实现了,这里是两千年前的北美大陆!
哭吧,这一刻我只有这个想法。
两千年前的北美大陆是什么样子的?这里一片蛮荒,除了一些土著印第安人之外,就没有任何称得上智慧的生物,到处都是荒山野林,土著人好像还喜欢巫术,喜欢吃人肉,发现我们的话,说不定直接就把我俩给吃掉了。
宋美龄这个时候也有点石化了,她连眼睛都不会眨了,只是木讷地看着四周,许久才缓过一口气来,试探性地看着我问道:“你说,我们不会是——”
“还不会个屁,肯定就是了,时间错了,地点也错了,这里不是我们要去的年代和地点,这里是两千年前的北美大陆,这下你满意了吧,你可以尝试着去征服那些黑乎乎,茹毛饮血的土著印第安人了,说不定的话,你还真可以当上他们的女皇!”
我没好气地对着宋美龄吼道。
宋美龄也无奈了,她眼巴巴地看着我问道:“能不能想办法回去?”
401章 失落圣地【1】
第401章失落圣地1
还能不能回去,这还用问吗?师门的重宝已经飞到天涯海角去了,不知道在什么地方了,现在我们怎么回去?
回去个屁啊,就在这个荒蛮的地方老死吧,有本事你活到哥伦布发现这块新大陆,到时候说不定你可以坐他的顺风船回去中国……
实在是有些不可思议,接下来的一段时间里,我们彼此都沉默了,我拿着一根棍子和匕首,在前面开路,有些发泄一般地乱砍树枝,宋美龄一言不发地跟在我身后,神情有些怯怯,她很显然也没想到会是这么个结果。
层林之中,不时跳出一些奇奇怪怪的动物,有一些我们能认出来,有一些我们压根见都没见过。越是这样,我心里也不是忧愁,这些动物越陌生,说明我们现在所处的时代,距离我们实际生活的时代越久远,因为物种都是慢慢同化的。现在这里的物种这么怪异,那只能说明我们现在所处的时代,说不定还不止是两千年前,甚至有可能是两万年前,或者说更远。
我琢磨了一下,宋美龄一开始叫着一九三七,也没说是年代,或者是回到1937年前,那轮回之眼有可能是误解她的意思,想要把她送到1937年前了,而我在法阵快要结束的时候又叫了两千年前,那这两个时间加起来,我们岂不是回到了四千年前?!
我艹了,如果真是这个情况的话,这块大陆上都不知道有没有人类存在。因为根据调查,后来北美那些土著人类,是从俄国那边横渡大洋,到达阿拉斯加地区,然后才变成美国土著人的,他们实际上算是亚洲人的后裔。
当然了,这个时间是不确定的,但是可以肯定的是,现在这里就算有人类存在,那他们生活的范围也定然很小,数量也很少,我们想要找到他们,简直难比登天。
四千年前的中国,那都算是上古时期了,炎帝和黄帝还在过家家玩泥巴呢,估摸着,伏羲女娲可能都还没死,这你妹的,简直是坑爹到家,这种荒蛮时代,让我们怎么办?
就在这里孤独终老吗?
不对,估计孤独终老都不太可能,这地方台蛮荒了,肯定有很多野兽,我们想要存活下去,都很成问题。
这种事情真是让人打破脑袋都无法想到,最后的结果居然是这样的。
当时我的脸色难看到了极点,宋美龄对我有些恐惧,但是又不能不跟着我,毕竟如果她一个人走的话,活下去的概率更小。
天色阴沉,细雨霏霏,层林虎啸狼嚎,不是很安全,现在已经顾不上生气,先找个地方躲起来,休息一下,吃点东西,才是关键。最好的是能够找到一个干燥一点的山洞。
寻找山洞,我还算是有点经验,当时我抬头四下扫视了一番,发现不远的地方有一处突起的山林,那底下应该有山洞,于是就向那边走了过去。
走了一段时间,四周的树木变得极为巨大,林下的空地上,因为没有阳光,甚至无法生长一些植被,只长着一层绿油油的苔藓,走在上面软软的,如同毯子一样。
我们走着走着,突然树林里传来一阵惨烈的吼叫声。
我和宋美龄都是一惊,立时都现出了警觉的神情,连忙猫着腰蹲了下来,宋美龄更是把手枪取了出来,警惕地注视着惨叫传来的方向,随时准备开枪。
但是,过了半天的时间,发现都没有什么猛兽跑过来,我们这才放下心来,但是也有些好奇,于是往前走了走,想要看看那边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结果这么一看之下,我和宋美龄的脸都吓黄了。
巨树鳞次的层林空地之上,此时正盘绕着一条巨大无比的黑色蟒蛇。
那蟒蛇估计有水桶那么粗,二十来米长,这么大个的蟒蛇,堪称史前巨兽,一口可以吞下两个人。
此时那蟒蛇正死死地缠着一头成年的雌性梅花鹿。那梅花鹿估计也得有四五十斤重。
梅花鹿已经被缠死了,头都耷拉下来了,嘴里也开始出血,然后蟒蛇开始进食。
那蟒蛇进食的方式非常独特,不像我们平时所见到的那种,长大嘴巴一点点吞下去,而是把那梅花鹿叼起来,然后仰头往下吞,利用梅花鹿自身的重力来帮助吞咽食物。
见到这个场景,我和宋美龄对望一眼,眼神之中都是充满了恐惧之情,这他娘的到底是什么地方,怎么会有这么大的蛇?我记得在我们那个时代,最大的蛇也就是南美亚马逊层林里的森蚺,最大的也就十米左右的长度,粗细也就人的大腿模样,可是这条蟒蛇却得有三四条大森蚺加起来那么大,这还是蛇吗?这都快成龙了吧?
我们不敢发出任何声音,大气都不敢出,一点点向后退去,生怕被那大蛇发现,退到距离那蛇足足四五十米远之后,我们终于松了一口气,转身撒开腿就是一阵拼命的狂奔。太他娘的恐怖了,这地方让人不寒而栗!
一阵疾跑,最后来到了一座山的山脚下,速度总算慢了下来,扶着树干准备喘口气,可是,让我们没有想到的是,就在这个时候,突然一阵“哈哈哈——”的大笑声从树林深处传来。
乖乖,听到这声音,简直比看到蟒蛇还可怕!
要知道,这里是什么地方?不出意外的话,是几千年前,荒无人烟的北美大陆,敢问,这里怎么会出现人类的大笑声?
这不是活见鬼是怎么了?
可是,如果不是人类的笑声,那又是什么声音呢?这声音怎么听着都像是人类的笑声啊?
我们一脸悚然,彼此对望一眼,都是不知所措。
最后还是宋美龄下定了决心,咬咬牙道:“去看看,不管是人还是鬼,弄个清楚最好。若是人类的话,那我们说不定可以得救。”
“万一是食人族,把你抓去吃了呢?”我有些郁闷地问道。
“放心,有枪呢,一枪就吓死他们!”宋美龄还挺自信,握着手枪,当先向声音传来的方向摸了过去。
我只能跟上去,其实我自己也想看看那声音是不是人类发出来的。
往前走了一段距离,先是一片茂密的树林,林间有一条野兽穿梭走动所留下的小道,我们沿着那小路往前摸过去,不多时,来到一片树林稀疏,荒草茂盛的空地之上。
那地上的长草不知道是什么品种,足足有半人高,而就在这一片半人高的草地里,我们赫然望到远处的树林边上,隐约站着一个足足有三米高的人形黑影。
好吧,见到这个状况,我和宋美龄别说去和他打招呼了,简直比见到鬼还恐惧,趴在草地里,连动都不敢动弹。
因为我们发现那玩意张着一身黑毛,可是却隐约有一张人脸,手里拿着一根削尖的大木棍,此时正在和一头白皮犀牛缠斗,那犀牛已经被他戳得浑身血淋淋,这会子正呼哧呼哧喘着粗气,到处乱撞。
这他娘的哪里是人类啊,犀牛那是一等一火爆凶猛的野兽,惹怒它,能把大象顶死,这家伙居然拿着一根破树棍就把犀牛干倒了,这还是人类吗?
“哈哈哈哈——”
又是一阵大笑声,果然是那家伙发出的声音,似乎看到猎物快要被放倒了,正在兴奋呢。
怎么办?
当然是跑呀!
难不成还想和这个毛人亲密接触,近距离相处不成?
二话不说,我们借着草层的掩护,迅速撤回,逃出一百多米的距离之后,我们才停下来,发现心脏跳得噗噗的,依旧惊魂甫定。
“麻烦大了,我们到了一个完全陌生的世界了,”我满心绝望地看着宋美龄说道。
宋美龄也是气喘吁吁,但是还算镇定。
“怕什么,这里都是一些野兽而已,别忘了,我们是有智慧的人类,难不成还怕野兽不成?”宋美龄撇嘴道。
“那你说说,准备怎么在这里生存下去,看到那大蛇和那巨人没有,要是让那巨人发现我们,估计会把我们抓回去当宠物养着。”我皱眉说道。
“哼,那巨人似乎是一种已经灭绝的远古人种,刚刚进化出一点智商,但是还很愚昧。这种东西不会单个存活,他们应该有一个小型的部落。我看这就是值得我们利用的资源。如果我们可以把这些巨人收服了,这片层林就是我们的天下,我们可以组成巨人大军,到时候想干什么就干什么,还不是我们说了算?”宋美龄看着我说道。
“牛,真有你的,那我想问下,你准备怎么收服那些巨人?被他们发现了,一把就把你捏死了,你信不信?”我撇嘴不屑地对她说道。
“放心吧,远古的人类都有图腾崇拜,他们对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