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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离洪荒-第17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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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氏,这件事就让我来处理吧。岳父大人已经把阿娇给了我了,他们再向岳父大人讨阿娇,那就是要和我过不去,是不是?”

“可是,鹰翔不得到阿娇就不离开大村。他们一行多人,在村中肆意横行,吾等只能忍气吞声。吾族虽然人口过万,和夏侯相比,吾族之力根本微不足道。那伯里是无良小人,卑劣的手段已经让人难安。温是下一任的族长,若是违了他的意愿,他将这不快乐记在心里,涂山族的将来一定会多灾多难了。”

山治不愿意开罪彭磊,所以尽力地克制住自己的情绪。彭磊带阿娇去洞房花烛的时候,他已经在他的老爹那里了解了许多彭磊的底细。在山治看来,彭磊虽然有些本事,但是毕竟不是神仙,不可能保护得了他们涂山族。妹子的幸福是小事,家族的生死才是大事。父子俩其实早就商量好了和彭磊谈判的策略——老头装蒜,儿子出头,阿娇还是给夏侯的妥当。

由阿娇和彭磊在一起时的体态就能知道,这个男人已经占了阿娇的便宜。好在这个年代对女子的贞操不是怎么太重视,会生儿子才是好女人。或许被这个半仙男人开垦过之后,阿娇生儿子的能力也……!但是,作为男人,应该是拿得起,放得下,顾全大局,这个时侯将阿娇让出,彭磊应该并不吃亏。这是山治的意思,毕竟不好意思直说,所以只是拐弯抹角地叹气。

偏偏鸟人的脑袋有时候还真是拐不过弯来,不屑地说道:“鹰翔是什么东西?他若是敢在我族里撒野,我就将他的脑袋拧下来当球踢!”

“可是他已经在我们族里撒野了!他代表的是夏侯氏,我们也得罪不起!”山治一脸的苦相——这男人是不是仙人?怎么这么笨?这么鲁莽?

第七十三章 鸟人的决心

他彭磊大言不惭,居然要将鹰翔的脑袋拧下来当球踢,在山治的心里,也只是当笑话听了。鹰翔是什么人?超级勇士!没有十七、八个壮汉,休想近得了他的身。你鱼凫是半仙又如何?你有能耐也吃生肉试试!果然,彭磊接下来的话就让人大跌眼镜。

“大兄不用怕他,我来送阿娇到夏侯城去。传说那个温是如何的圣贤,我倒要去会会,看他是怎样的一个人。”

“这样最好!鱼凫真是个大丈夫也!”山治以为彭磊同意割爱了,立即表扬。

“不!郎君答应过的,难道都是戏言吗?”关心则乱!阿娇也误会了,身子一颤,搂紧彭磊的腰,居然抽泣起来。

还是耕比较冷静。和彭磊的接触虽然也不多,但是他的阅历多丰富啊?当然知道彭磊不是那种寡情的人,也不是那么容易妥协的。在耕的心里,彭磊确实是最好的女婿人选。如果时间足够多,在彭磊的指导下,涂山族只要持续有两三个丰收年,在这样多灾的年代,家族的壮大是确定无疑的。到时候,只要拓荒开疆,并弱避强,和夏侯族同起并坐也不是不可能的。

在阿娇的这件事上,表面上耕并没有拿主意,一直是山治在做主。并不是说耕同意了山治的做法,而是他在等,等彭磊的态度。若是这个男人自己退缩了,那只能将阿娇送到夏侯城去,同时彭磊也不能和涂山族翻脸。至于阿娇的幸福,那完全不在男人们的考虑之列。在这个年代的男人看来,女人就是用来陪男人的,随便什么男人都一样,是不是处汝也不是问题。

见阿娇抱着彭磊抽泣,耕原先紧蹙的眉头皱得更紧了,脸上堆垒的皱纹简直可以和长生殿的郁良长老相媲美。一声长叹,对阿娇道:“娇回家去,我们在商量大事。鱼凫公准备怎么做?耕很惭愧!涂山族人世代农耕,体弱乏勇,一直是寄人篱下,苟且偷安。夏侯伯的族令我们是不能违抗的,否则就可能有灭族的大祸。”

“哈哈哈,我知道父亲大人的苦衷,所以我要亲自送阿娇去。放心好了,阿娇已经是我的妻子,我老彭的女人是绝对不会送人的。嘿嘿,即便是上天的金仙也没胆要!对了,我既然收下了阿娇,作为聘礼,我想送一件东西给父亲大人。”

彭磊一边安慰怀里的女人,探手从储物环里取出一盏精美的铜灯。这是他仿照电影里宝莲灯的样子打造的,用的是很普通的铜材,只不过在灯腔里设置了一个比较复杂的禁锢阵法。灯腔的中心,彭磊放置了一颗鸽蛋大小的玄冰球,取自晶晶的玄阴地脉;灯罩倒是花了鸟人的一番心思,九瓣水晶雕刻的花瓣,配上一个控制开合的开关——彭磊知道这年代什么是最重要的,民以食为天,当然是粮食。生产出来固然不容易,保存起来更难。用了这玄冰灯就简单了,在灯的周围三百米之内,不管是什么东西,即便是放上百年,即便是泡在水里,也绝对不会变质。

“这是我得自仙宫的小玩意儿,岳父大人请收下。”

“这……”在彭磊看来是没有什么用处的玩物,在耕和山治的眼里,绝对是无价的珍宝。沐浴在玄晶冰灯散射出的那股阴凉而又温馨的气息里,连人的情绪也会变得坦然起来。山治大张着嘴,口水一直流到脚板上也没有发觉,连阿娇也忘了担心和委屈,注视那神灯的眼神里充满了迷幻。

这东西如果放置在家里,那岂不是也不用遭受夏日的酷暑了吗?

“真是宝贝!了不得的仙宝!若是拿它献给夏侯,或许能让他放弃阿娇!”山治终于发现了鸟人的价值,也终于发现了自己的失态,尴尬地抹着下巴上的口水,喃喃地建议道。

“这个是我送给涂山的,随便大兄怎么处置。不过,我不赞成大兄拿它去送人。我想,夏侯如果得了这个宝贝,一定会更想要得到我的人,到时候恐怕大兄会更加难以应付。嘿嘿,这世上贪心的人太多了,即便是圣贤也一样。还是按照我先前说的,大兄和岳父大人先回去,安抚好那个鹰翔。就照他们的要求去做好了,明天一早我陪阿娇过去。我保证,我带去的东西没有人敢留下!那个夏侯若是徒有虚名之辈,说不定我会让他连老婆孩子都赔出来。”彭磊拍着胸脯保证。

这些天也是闲得够了!尼克托里斯生了儿子之后,他鸟人牵挂的事又少了一件,正觉得无聊呢。现在好了,有麻烦找上门来,以他鸟人的脾气,怎么肯善罢甘休。趁机去会会那个夏侯温,最好是顺便做几件大好事,把那个伯里给解决了。若是能顺便敲一笔竹杠,那也是损人利己的乐事。

既然彭磊这么坚持,耕和山治也是无话可说了。娇已经是送人了,也不好意思带走。天已经断黑,回大村还有数里的山路,最关键的是,大村里还有一群贪得无厌的兵痞在等着。两个人也不敢多耽搁,于是匆匆地离开。

这一夜算来也是彭磊和阿娇的新婚之夜,两个人却也没有心情睡觉。要做的事太多了!首先彭磊要向妹妹解释自己的计划,展示他的武力;还要抽出一点时间恩爱,还要沐浴,挑选新衣服——他鸟人家的女人,即便是女奴,也没有穿粗布衣衫的。

又是一个艳阳天!四月的天气,照理是应该春雨缠绵、和风徐徐的,可是这一年,气温从过了年之后就一直往上升,中间就没有停过,仿佛老天爷是想将去年那几个月的大雨所带走的暑气全部还回来似的。普天之下,或许只有他彭磊安家的这个山谷还是一片春光。谷外,也就是数里之隔,就是另外的一片景象。气温在30°以上已经十几天了,去年淤积未退的大水,在烈日下挥发着怪异的气味。

到处都是变色的水洼,整个世界仿佛是一个大沼泽。原先贫瘠的黄土地,被那个大水一泡,好像都变成了肥沃的良田。在先前和耕他们谈论天时的时候,彭磊曾经关照过,尽量要在高地上耕作。那低洼处的土地,即便是看上去多么肥沃,也应该让它荒着——这种天气明显就是反常,伊尹预测过,说不定就在下月,可能还会有连续的暴雨。到时候,那低洼处的一切,还会如去年一样,全部泡在水里。可是人就是这样,不吃到亏是不肯长记性的!所以彭磊还是不时能看到一片忙碌的耕作场面。

有这么多的气力,还不如在高处多开沟渠呢!不过人家既然不信他鸟人的,彭磊也懒得干涉。汗是人家流的,关他鸟人的鸟事?

阿娇已经是彭磊的老婆了,虽然彭磊暂时还不想将自己的全部底细都告诉她,但是让她见识一下男人的神通也是必须的,至少能让她对男人多一点信心。所以,第二天一早,乘着初升旭日的霞光,彭磊和阿娇是骑着两只壮硕的驯鹿去谷外的。那鹿就是以前熊媛和孜桑两个骑乘的,后来一直放养在乾坤界里,也算是见过大世面的灵物。在乾坤界里,这两只壮鹿日夜被五行元精气滋润着,筋骨比之前不知道强健了多少;连脑袋好像也重新发育了,变得更加的聪明。

乾坤界的存在彭磊暂时还不打算告诉阿娇,这涉世未深的姑娘若是一下子知道的太多,说不定会得少年痴呆症。好在他是半仙,会召唤术,阿娇以为这坐骑是男人用法术召唤来的。昨晚两人兴致}高}涨{网}的时候,彭磊和阿娇还一起泡了一个鸳鸯牛奶浴,所以今天的阿娇,脸上溢着水灵灵的油光。

阿娇的那身蓝印花布的衣衫虽然也很别致,可是毕竟是粗面布料,而且颜色也偏暗了点。别人不知道今天是什么日子,他彭磊的心里是很计较的。三朝无大小,从昨天算,今天的阿娇还是他彭磊的新娘子呢!所以今天骑在鹿背上的阿娇,那是从没有过的光鲜。

上身是一件薄如蝉翼的粉色披肩,金丝绣边,点缀着朵朵小红花,随风轻舞;内衬粉色的贴身短衫,把凹凸有致的身材勾勒得更加玲珑剔透;下身穿的是一条百褶的重丝绣裙,绣的是百蝶戏花;脚上是粉色的绣花鞋,鞋头上还缀着两朵小红花;头上也没有空着,插满了金珠步摇——彭磊的手环里,有大量的他老婆们的衣衫首饰,这一套行头就是如玉夫人的。

盛装的阿娇,才在村里现身,就把整个涂山村给惊呆了,连她的父兄们都是成了傻子,那个鹰翔勇士更是差一点连路都不会走了——刚刚被滋润透的新娘子绝对是一生中最美的时刻,更不用说阿娇本来就是一个玲珑的美人;还有阿娇身上的衣衫,即便是夏侯族的族长夫人,好像也没有这么光鲜过。

阿娇的出场吸引了所有人的眼光,陪着的彭磊居然也被冷落了。其实今天彭磊的装束也很上得了台面,他也是下了一番功夫的。俗话说得好,只有盖世的英雄才配得上绝世的美女,所以彭磊努力地将自己打造成英雄的模样——一身盔甲,那是当初鱼凫国立国战争时他穿过的,熟皮精制,熊媛和白露她们一针一线缝成的;头上扎着镶金丝的丝巾,耳旁还插了两根颜色鲜艳的野鸡翎(戏里学的);腰悬着蟒皮鞘的短剑,脚上是牛皮短靴,还是防臭的。这一身装扮,配上他宽壮的身板,还真是有点常山赵子龙的味道。

就是这样也吸引不了别人的眼光,可见得美女的诱惑有多大了!不过,彭磊对他自己的这身装备也是有一点不满的,都是一时冲动惹出来的后悔!这样的一幅打扮,应该配上烂银枪,还有白龙马,那样才般配。这一开始没有想到,光顾着追求情侣效果了,把坐骑也搞了雄鹿,害的凭空就少了许多的杀气。果然,涂山族的族人对他这个陌生人只是稍稍好奇,那个鹰翔则是连正眼也没有给他一个。

和麋略略地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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