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悲惨世界-第18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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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当时波兰正全国起义,争取独立。

〃我们去什么地方?〃

〃跟着我们走。〃古费拉克说。

巴阿雷走在弗以伊的后面,象急流中的一条鱼,蹦蹦跳跳。他穿了一件鲜红的坎肩,说话全没忌讳。他那坎肩惊动了一个过路人,那人丧了胆似的大声说:

〃红党来了!〃

〃红党,红党!〃巴阿雷反击说,〃怕得可笑,资产阶级。至于我,我在虞美人跟前一点也不发抖,小红帽①也不会引起我恐怖。资产阶级,相信我,把怕红病留给那些生角的动物②去害吧。〃

他瞧见墙角上贴着一张布告,那是一张世界上最不碍事的纸,巴黎大主教准许在封斋节期间吃蛋类的文告,是给他的那些〃羔羊〃们看的。

巴阿雷大声说:

〃羔羊,猪崽的文雅称号。〃

他顺手把那文告从墙上撕下来。这一行动征服了伽弗洛什。从这时起,伽弗洛什开始注意巴阿雷了。

〃巴阿雷,〃安灼拉指出,〃你不该这样。那布告,不动它也可以。我们今天的事不是针对它的,你把你的火气花得太不值得了。留点力气吧。不到时候不浪费力量,无论是人的精力还是枪的火力。〃

〃各人的脾胃不同,安灼拉,〃巴阿雷反驳说,〃主教的那篇文章叫我生气,我吃鸡蛋不用别人准许。你的性格是内热外冷的,我呢,爱图个痛快。我并没有消耗力量,我正来劲呢,我撕那布告,以赫拉克勒斯的名义③!正是要开开胃。〃

①小红帽是十七世纪法国作家贝洛写的一篇童话《小红帽》里的主角。

②头生角犹如说戴绿帽子。生角的动物也指牛,牛见了红色就激怒。

③赫拉克勒斯,希腊神话里的英雄,曾完成十二项艰巨的工作。

赫拉克勒斯这个词引起了伽弗洛什的注意。他素来喜欢随时寻找机会来丰富自己的知识,加以那位布告撕毁者是值得钦佩的。他问他说:

〃赫拉克勒斯是什么意思?〃

巴阿雷回答说:

〃那是拉丁语里的该死。〃

在这里,巴阿雷认出一个白净脸黑胡须的年轻小伙子在一个窗口望着他们走过,那也许是ABC社的一个朋友吧。他向他喊道:

〃快,枪弹!parabellum。〃

〃美男子!确是。〃伽弗洛什说。他现在懂拉丁语了①。

①Parabe11um,准备战斗,bellum(战斗)和法语belhomme(美男子)发音相同。

一长列喧闹的人伴随着他们,大学生、艺术家、艾克斯苦古尔德社的社员们、工人、码头工人,有的拿着棍棒,有的拿着刺刀,有几个和公白飞一样,裤腰里插着手枪。夹在这一群人里往前走的还有一个老人,一个显得很老的老人。他什么武器也没有。他那神气仿佛是在想着什么,但却仍奋力前进,唯恐落在人后。伽弗洛什发现了他。

〃这是什么?〃他问公白飞。

〃是个老人。〃

这是马白夫先生。

五老人

我们先谈谈经过。

当龙骑兵冲击时,安灼拉和他的朋友们正走到布尔东林荫大道的储备粮仓附近。安灼拉、古费拉克、公白飞和另外许多人,都沿着巴松比尔街一面走一面喊着:〃到街垒去。〃走到雷迪吉埃街时,他们遇见一个老人,也在走着。

引起他们注意的是那老人走起路来东倒西歪,象喝醉了酒似的。此外,尽管那天早晨总在下雨,而且也下得相当大,他却把帽子捏在手里。古费拉克认出了那是马白夫先生。他认识他,是因为他曾多次陪送马吕斯直到他的大门口。他早知道这个年老的有藏书癖的教会事务员,一贯爱好清静,胆小怕事,现在看见他在这嘈杂的环境中,离马队的冲击才两步路,几乎是在炮火中,在雨里脱掉帽子,走在流弹横飞的地区,不免大吃一惊。他向他打了个招呼。这二十五岁的起义战士便和那八十岁的老人作了这样一段对话:

〃马白夫先生,您回家去吧。〃

〃为什么?〃

〃这儿会出乱子呢。〃

〃好嘛。〃

〃马刀对砍,步枪乱蹦呢。〃

〃好嘛。〃

〃大炮要轰。〃

〃好嘛。你们去什么地方,你们这些人?〃

〃我们去把政府推翻在地上。〃

〃好嘛。〃

他立即跟着他们往前走。从这以后他一句话也没有说。他的步伐忽然稳健起来了,有些工人想搀着他的胳膊走。他摇摇头,拒绝了。他几乎是走在行列的最前列,他的动作是前进,他的神情却仿佛是睡着了。

〃好一个硬骨头老家伙!〃大学生们在窃窃私语。消息传遍了整个队伍,有人说,这人当过国民公会代表,也有人说,这老头投票判处国王死刑。

队伍走进了玻璃厂街。小伽弗洛什走在前面大声歌唱,用以代替进军的号角。他唱道:

月亮已经上来了,

我们几时去森林?

小查理问小查丽。

嘟,嘟,嘟,去沙图。

我只有一个上帝、一个国王、一文小钱、一只靴。

百里香上有朝露,

飞来两只小山雀,

喝了香露还要喝。

吱,吱,吱,去巴喜。

我只有一个上帝、一个国王、一文小钱、一只靴。

可怜两只小狼崽,

醉得象那画眉鸟,

老虎在洞里笑它们。

咚,咚,咚,去默东。

我只有一个上帝、一个国王、一文小钱、一只靴。

你发誓来我赌咒,

我们几时去森林?

小查理问小查丽。

噹,噹,噹,去庞坦。

我只有一个上帝、一个国王、一文小钱、一只靴。

他们朝着圣美里走去。

六新战士

队伍越走越壮大。到皮埃特街时,一个头发花白的高大个子加入了他们的行列,古费拉克、安灼拉、公白飞,都注意到他那粗犷大胆的容貌,但是没有人认识他。伽弗洛什忙着唱歌,吹口哨,哼调子,走在前面领路,并用他那支没有撞针的手枪的托子敲打那些商店的板窗,没有注意那个人。

进入玻璃厂街,他们从古费拉克的门前走过。

〃正好,〃古费拉克说,〃我忘了带钱包,帽子也丢了。〃

他离开队伍,三步当两步地跑到他楼上的屋子里。他拿了一顶旧帽子和他的钱包。他又从一些穿脏了的换洗衣服堆里拿出一只相当大的、有一只大提箱那么大的方匣子。他跑到楼下时,看门女人叫住他。

〃德·古费拉克先生!〃

〃门房太太,您贵姓?〃古费拉克顶撞她说。

一下把那看门女人搞傻了。

〃您知道的嘛,我是看大门的,我叫富旺妈妈。〃

〃好,如果您再叫我做德·古费拉克先生,我就要叫您德·富旺妈妈。现在,您说吧,有什么事?有什么话要说?〃

〃有个人找您。〃

〃谁?〃

〃我不知道。〃

〃在哪儿?〃

〃在门房里。〃

〃见鬼!〃古费拉克说。

这时,从门房里走出一个工人模样的小伙子,瘦小个子,皮色枯黄,还有斑点,穿一件有洞的布褂子,一条两旁都有补丁的灯芯绒裤子,不象男人,象个穿男孩衣服的女孩,说起话来,天晓得,一点也不象女人的声音。这小伙子问古费拉克说:

〃请问马吕斯先生在吗?〃

〃不在。〃

〃今晚他会回来吗?〃

〃我不知道。〃

古费拉克又加上一句:

〃我是不会回来的了。〃

那小伙子定定地望着他,问道:

〃为什么?〃

〃因为。〃

〃您要去什么地方?〃

〃这和你有什么相干?〃

〃您肯让我给您背这匣子吗?〃

〃我要去街垒呢。〃

〃您能让我跟您一道去吗?〃

〃随你便,〃古费拉克回答说,〃街上谁都可以走。街面上的石块是大家的。〃

他随即一溜烟跑去追他那些朋友了。赶上他们,他把匣子交给他们中的一个背着。足足过了一刻钟以后他果然发现那小伙子真跟在他们后面来了。

队伍不一定想去哪里就去哪里。我们已经说过,它是让一阵风吹着跑的。他们走过了圣美里,也不知怎么就走到了圣德尼街。

一科林斯开设以来的历史

现在的巴黎人,从菜市场这面走进朗比托街时,会发现在他的右边正对蒙德都街的地方,有一家编制筐篮等物的铺子,铺子的招牌是一个用柳条编的拿破仑大帝的模拟人像,上面写着:

拿破仑完全是个柳条人

过路的人未必料想得到这地方近三十年前所目击的惨状。

这就是当年的麻厂街,更古老的街名是Chanverrerie街,开设在那里的那家著名的酒店叫科林斯。

读者应当还记得,我们前面谈到过一个建立在这里并被圣美里街垒挡住了的街垒。今天这街垒在人们的记忆中已毫无影踪了。我们要瞻望的正是这麻厂街的街垒。

为了叙述方便,请允许我们采用一种简单方法,这方法是我们在叙述滑铁卢战争时采用过的。当时从圣厄斯塔什突角附近到巴黎菜市场的东北角,也就是今天朗比托街的入口处,这一带的房屋原是横七竖八极其紊乱的。对这里的街道,读者如果想有一个比较清晰的概念,不妨假设一个N字母,上从圣德尼街起,下到菜市场止,左右两竖是大化子窝街和麻厂街,两竖中间的斜道是小化子窝街,横穿过这三条街的是极尽弯曲迂回的蒙德都街。在这四条街纵横交错如迷宫似的地方,一方面由菜市场至圣德尼街,一方面由天鹅街至布道修士街,在这一块一百平方托阿斯的土地上,分割成奇形怪状、大小不同、方向各异的七个岛状住房群,正象那建筑工地上随意乱丢的七堆乱石,房屋与房屋之间都只留一条窄缝。

我们说窄缝,是因为我们对那些阴暗、狭窄、转弯抹角、两旁夹着倾斜破旧的九层楼房的小巷找不出更确切的表达方式。那些楼房已经破旧到如此程度,以致在麻厂街和小化子窝街上,两旁房屋的正面都是用大木料面对面互相支撑着的。街窄,但水沟宽,街心终年是湿的,行人得紧靠街边的店铺走,店铺暗到象地窨子,门前竖着打了铁箍的护墙石,垃圾成堆,街旁的小道口上,装有百年以上的古老粗大的铁栏门。这一切都已在修筑朗比托街时一扫而光了。

蒙德都①这名称,确已把这种街道迂回曲折的形象描绘得淋漓尽致。稍远一点,和蒙德都相接的陀螺街这个街名则更好地表达这弯曲形象。

①蒙德都(Mondétour),意思是转弯抹角。

从圣德尼街走进麻厂街的行人,会发现他越朝前走,街面便越窄,好象自己钻进了一个管子延长的漏斗。到了这条相当短的街的尽头,他会看见一排高房子在靠菜市场一面挡住了他的去路,他如果没有看出左右两旁都各有一条走得通的黑巷子,还会认为自己陷了在死胡同里。这巷子便是蒙德都街了,一头通到布道修士街,一头通到天鹅街和小化子窝。在这种死胡同的底里,靠右边那条巷子的角上,有一幢不象其他房子那么高的房子,伸向街心,有如伸向海中的岬角。

正是在这幢只有三层的房子里,三百年来,欣欣向荣地开着一家大名鼎鼎的酒店。从这酒店里经常传出人的欢笑声,这里也是老泰奥菲尔①在这样两行诗里所指出的:

情郎痛绝悬梁死,

骸骨飘摇如逐人。

这是个好地方,那家酒店老板便世世代代在这里开着酒店。

在马蒂兰·雷尼埃②的时代,这酒店的店名是〃玫瑰花盆〃,当时的风尚是文字游戏,那店家便用一根漆成粉红色的柱子③作为招牌。在前一世纪,那位值得崇敬的纳托瓦尔④……被今日的呆板学派所轻视的奇想派大师之一……曾多次到这酒店里,坐在当年雷尼埃经常痛饮的那张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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