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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罗熙说:“我要走了。”
我爸让我搬回去,他很不放心我。而且冬天快到了,和家人一起住在大房子里,总归会暖和一点。
罗熙说:“你要回家了吗?”
我点头。
他说:“那很好啊。”
他还是带了材料来,想要做一顿饭给我吃。我说我来吧,这次我做给你吃。
锅底烧热,放冷油,牛肉用料酒胡椒腌好,下锅爆香,青烟腾上来,变色之后盛出来,放姜蒜,切碎的泡椒,蒜苗,青椒和红色的朝天椒下锅,炒辣,放牛肉炒入味,撒上蒜叶出锅。红烧鱼烧好,淋上深红酱汁,冬瓜排骨从高压锅里倒入小瓷盅里,厨房里满满的烟火气。白米饭软糯,一开锅就冒出一阵热气。
我做得这样熟练。
客厅里的灯似乎坏了,有点昏黄,我要找凳子去换,罗熙说不用了,看得清,先吃饭吧。
他穿着材质柔软的灰色羊呢大衣,肩膀上还带着一层密密的水珠,脱了衣服,里面是件浅色的毛衣,坐在我对面和我吃这顿晚饭。
大概牛肉太辣了,他吃了一口,像是被呛出了眼泪,说:“我不知道你做菜这么好吃。”
我说:“我自己也不知道。”
大概是因为我以前做的菜,都不是按着自己的口味。
我们沉默地吃着这顿晚饭,我最近很少说话,他也想不到冷笑话来说。
后来他忽然说:“我做饭,是跟我爸学的。”
我看了他一眼。
他低着头,睫毛垂下来,他的脸很俊秀,只是眼睛里总是好像有藏得很深的东西。
他说:“我爸年轻的时候,喜欢过一个人,那个人很会做饭。可是他只会做给别人吃,我爸从来没有吃过。我爸想,没关系啊,他做饭给别人吃,我做饭给他吃好了,所以就学了几道菜。喜欢一个人,有时候就是这个样子,他对别人好,但是你可以对他好,就算他不喜欢你,但是只要你一直对他好,悄悄照顾他,他总不至于过得太坏。就算别人伤害了他,你也可以陪在他身边。”
我问他:“那你爸后来有做饭给那个人吃吗?”
罗熙笑了一笑,他的笑总是这么忧伤。
“没有。那个人后来跟别人结婚了。”
“那那个人是过得很好了?”
“是啊。”
…
洗碗的时候,外面的雨停了,风从厨房窗口吹进来,那棵迷迭香已经枯了。
我看着厨房里的残局,罗熙挽着袖子,把洗过的碗一个个整齐地码在碗架上,温柔得像对待易碎的玻璃,他似乎长高了一点,仍然有点单薄,也很沉默。
我忽然叫了他一声。
我说:“罗熙,我以后可以再也不会做饭了。”
罗熙洗碗的动作顿了一顿。
他说:“没关系啊。”
…
走的时候,我送他到门口。
我告诉他,我下周就要彻底搬走了,以后不要来这里找我了。
他说好。
外面下着小雨,他打着我给他的伞,沉默地走在雨中,越走越走。
走到十几米外的时候,他忽然回过头来,朝我大喊了一句:
“许朗,我以后可以去李家找你吗?”
“什么?”
“许朗!我以后!可以再去李家找你吗!”他用从未有过的力度大声地问我。
我沉默了很久,他一直站在雨里,等着我的回答,他的身影单薄,风吹得他大衣下摆乱飘,但他仍然固执地站在那里。
人年轻的时候,总是这样的单薄脆弱,却总是有着不知道哪里来的一腔孤勇,就算明知道前面是铜墙铁壁,还是要一意孤行地往前闯,闯得头破血流粉身碎骨,还是死都不肯回头。
明明隔了那么远,我却好像看到了那个年少时的自己。
我终于知道,为什么罗熙身上总有让人觉得很悲伤的东西。因为那样东西,就叫做孤独。好像一个人孤零零地生活在这座庞大的城市里,没有人可以交谈,没有人可以倾诉。像一个人站在漫天的风雨里,却找不到那盏等着你回家的灯。
我张了张嘴,却觉得喉咙像被锈住了,我很努力地,才能发出一点声音,来回应那个等着我答案的他。
我说:“可以。”
30酱七
回家之后的很长一段日子;我都有点不习惯。大概一个人呆太久了。
但也还是好的。
早餐时候热气腾腾的蜂蜜柚子茶;要上梯子才能拿到最上面的书的高大书架,还有柔软的地毯;温暖的床铺,早晨起来之后窗外面的鸟叫声;阳光灿烂。
也会听到郑敖的消息。毕竟是世交;生意往来太多,有次大概有什么急事,管家穿过走廊;匆匆过来问李貅什么;我只听见“小郑先生”三个字,然后他们一回头看见了我。
管家低着头,匆匆去了李貅的书房。
我叫住了一副正准备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走开的李貅。
“李貅。”
“干嘛。”他反正没什么好声气。
“郑敖的事,我没关系的。”我直截了当地告诉他:“你们的生意也好,私交也好,都不用避讳我,跟我没关系的。”
李貅抿着唇沉默了一下。
“谁跟那个人渣有私交。”他说。
然后一副不耐烦的样子走掉了。
…
下第一场雪的时候,我窗口那棵树的叶子已经全部落光了。
冬天上班晚,人的动作似乎也慢下来。上次和薛师姐的老公一起聊天,他是公检,请我们全部同事吃饭,闲聊的时候他说一般夏天刑事案件是最多的,大概是因为天热,人心浮躁,容易冲动。北京的冬天,西北风一刮,门都不想出,哪有心思杀人放火。
薛师姐十一时候结的婚,结了婚之后就把位置让出来了,开始做点清闲的工作,据说是在备孕。那群女孩子都说可惜,我倒觉得挺好,我看到她丈夫来接她下班,穿着检察院统一发的黑色大衣,揽着她肩膀,两个人说说笑笑,一起走去公交车站。
我自己买了车,每天下班开着车回家,因为住在家里,我爸看着,也不好加班加得太多,工作都是带回家做。李家的管家也有四五十岁了,很是忠心,积极充当我爸的耳目。有几天我手上案子多,晚上咖啡喝得多了点,早上吃早餐的时候,我爸就一脸责备地看着我。
我过得很好,就是我爸有点紧张兮兮的,他总把原因归在自己身上,觉得很对不起我。周末的时候我和他坐在一起看书,看到一半抬起头,总发现他在十分担忧地看着我。
他嘱咐李貅多照顾我,带着我出去玩,第一次这样说的时候李貅直接把我带到了部队里,我裹着大衣坐在操练场旁边,看着一群新兵光着膀子在寒风中跑步,我冻得瑟瑟发抖,他们一个个都跑出了汗。李貅还一边骂他们动作慢得像猪,一边鼓励我也下去脱了衣服跑。
这次李貅又说要带我去玩。我看外面刚下过一场雪,连忙把羽绒服找出来穿上,里面还穿了一件厚毛衣,李貅看我这架势,怔了一下,像是有话要说,可惜管家马上进来,说车准备好了。他在有人的时候总是一副和我不熟的样子。
深色的SUV沿着二环线一直开,最后停在了某条酒吧街上。
我总算知道他为什么对我的衣服那么惊讶了。
…
酒吧里暖和得很,我进去就脱了羽绒服,李貅这次过来应该是朋友邀约,早就有人等在包厢里了,都穿得很简单,看我脱了羽绒服取了羊毛围巾,里面还穿了件毛衣,直接笑着鼓起掌来,还有人吹口哨。
“吹什么吹!”李貅直接照那人头上呼了一下:“家里死了人吗,吹这么欢!”
那人笑嘻嘻地躲开了,也不生气,是个圆圆的娃娃脸,不过晒得有点黑,穿了件迷彩T恤,有点像军装的款式。
“这是你哥啊?”旁边一个人问到。
包厢里总共只坐了三个人,除了吹口哨的那个娃娃脸,还有一个理着平头的高个子,还有一个戴着眼睛看起来文质彬彬的青年,说话的就是那个戴眼镜的青年。
李貅没有回答他。
“酱七、木桩子,四眼。”李貅干巴巴地给我介绍他们的名字。酱七是台球里的七号球,他们起外号还是起得蛮别出心裁的。李貅大概和这些人很熟。
我觉得这样称呼刚认识的人似乎不太礼貌,有点犹豫。
戴眼镜的青年笑了。
“没事,你就叫吧,”娃娃脸的酱七跟我说:“我们还管他叫假洋鬼子呢。”
李貅瞪了他一眼:“你再叫句试试。”
眼看着初次见面就要演化成一场械斗,一个女孩子的声音插了进来。
“死木桩子,你们在这里呢!”是个非常漂亮的女孩子,大概只上高中左右,还穿着十分精致的私立高中校服,英伦风的,红黑格子的短裙,一双带扣的小皮鞋。她把书包往包厢的沙发座上一扔,整个人也靠在了桌子上,她的头发非常长,齐腰,绸缎一样从背上滑下来,齐刘海,非常漂亮的一双眼睛,十分自然地凑了过来:“说什么呢!我也要听!”
李貅的脸沉了下来。
“这酒吧的保安死了吗?未成年人也放进来。”
女孩子笑了起来,往沙发上一靠。
“本姑娘自有妙计。”她十分得意:“切,不就是个破酒吧吗,谁没来过?我一报你名字,他们就放我进来了!你看你,私生活是有多堕落!”
李貅一副懒得理她的样子。
她却浑然不在意,一双眼睛四处乱瞄:“欸,那边有人在接吻!恶,长得好丑!”
“小姑奶奶,你可千万别让你姐知道你和我们一起在酒吧玩。”酱七一脸苦相,像小孩子学大人表情:“你姐非扒了我皮不肯。”
她压根当没听到,眼睛又转向了舞池中央的舞台:“小阎王,台上那个人是要唱歌吗?”
我看着她那双转得像琉璃珠子的眼睛,总算想起来她是谁。
她是叶素素。
叶家没有儿子,只有一对女儿,大女儿是叶岚子,已经订了婚,小女儿还在上学,叫做叶素素。都说叶家夫妻非常恩爱,两个女儿也养得跟珍珠一样。
“唉,小娴,”叶素素显然是坐不住的性格,又开始推她身边的女孩子:“我们去看那个人唱歌去。”
要不是她提起,我都不会注意到这里还有另外一个女孩子。
相比叶素素苗条纤细身材上穿的颜色鲜亮的校服,她身上的衣服却是黑沉沉的,有点矮胖,头发剪得很短,清汤挂面一样,戴着黑框眼镜,一个人默默地坐在角落里。如果说叶素素是清晨带着露水的花苞,她应该就是暗沉沉的绿叶。她大概也知道自己的性格和人相处不来,一个人默默地看着电子书。
如果我没猜错的话,这个女孩子的哥哥,我是认识的。
她是王朗的妹妹,王娴。
…
一堆人坐在一起打闹了半天,我也渐渐摸到一点头绪,这三个男的,应该和李貅在部队里是朋友,家世也不错,只是家风很守旧,家里老人家都在,还是信奉的是男孩子要当兵的那一套。所以通通都送到了部队里,酱七和眼镜青年的名字我还不知道,但木桩子,显然是叫周勋。
和叶岚子订婚的人,就是周勋。
周家实权很大,也非常爱惜羽毛。但是继承人这样低调,还是非常出乎我意料。他确实跟他的外号有点像,很宽厚中正的性格,叶素素一直在瞎折腾,他就笑着,像哥哥一样宽容地看着她。
我坐了一会儿,因为毛衣里面还有保暖内衣和衬衫的缘故,热得额头出了汗,问清楚洗手间的位置,准备过去把衣服脱下来。叶素素也叫起来:“我也要去洗手间。”
“别人去男洗手间,你凑什么热闹!”李貅一直对她很不耐烦。
“我们一路过去,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