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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她们一走,楼臣风对掌柜的说,“派人跟着她们,另外你再去调查一下这对玉杯的来历。”
“少主,难道这玉杯有问题?”掌柜的问。
“不是,我想知道那姑娘的身份。”
“刚才那是姑娘?”掌柜的自言自语道,“怪不得我那么说她会骂我呢!看来也是一只母老虎啊!”不知道少主找她又有何用意呢?
[正文:第十七章 结伴同行]
回到客栈,吃完晚饭以后,芷兰又舒'炫'舒'书'服'网'服的泡了一个澡。
幸好现在已经是初秋了,不会这么炎热。不然还真不知道自己该怎么过呢!在现代,天天躲在空调房里,吃着冰淇凌,那日子多惬意啊!而在古代呢?还得穿的五花大绑的,真是好奇为什么那些千金小姐没有被热死呢?芷兰就这么天花乱坠地瞎想着。
有了这么多钱,芷兰和青玲一夜好眠。哈哈,再也不用担心以后的食宿问题喽!
第二天一早,她们就又匆匆忙忙地赶路去了。
坐在颠颠簸簸的马车上,青玲一脸的担忧。“我说公子啊,这一路上怎么越来越荒凉了啊?”青玲有点怕怕的问道。
“这我也不清楚啊,问问赶车的小童吧!”芷兰一脸散漫地玩着七巧板。
“小童,这里为什么这么荒芜啊?连个人影也没有。”
“公子有所不知的是,这里是去北方的捷径。公子不是说是离家出走吗?小童没敢带你们走官道,生怕被你们的家人追上了。”小童解释道。
“哦,原来如此,多谢了。”芷兰笑着说,原来古代的好人也有不少啊!
“可能今晚我们得在前面的林子里过夜了。还好我们的干粮带的很多,晚饭是不用着急的。”小童又说道。
“哦?真的吗?今晚露营?”芷兰高兴极了。有篝火哎,以天为盖,以地为席,那感觉多好啊!顺着小童手指的方向,芷兰看到了一片连绵不绝的树林,足有好几里远哩,看来今晚是过不去了。
看看现在的天色,已经夕阳西下了。赶了一天的路,好累啊!芷兰伸了个大大的懒腰!
反较于芷兰的兴奋,青玲则是一脸的恐慌。“小童,这林子里没有什么野兽、强盗什么的吧?”
“野兽肯定是有的,至于强盗呢这我可就不知道了,因为我也没有遇到过。”小童回答道。
没想到不回答还好,一回答却把青玲给吓得面色惨白的。
芷兰见状,忙安慰道,“青玲,你别害怕。我们不是有篝火吗?野兽是不敢到有明火的地方来的,所以你的脑袋还不会和脖子分家的,放心好了。”
见小童对路这么熟,年龄却这么小,芷兰不禁好奇起来。“小童啊,你今年多大了?”
“十八了,公子。”
“十八啊。”呵呵,自己十八岁的时候又在干什么呢?赖在妈咪的怀里,和爹地闹脾气。“那为什么你对这里的路况这么熟悉呢?”
“我们穷人家的孩子不比你们有钱人家的孩子,从小就得为生活奔波。我从小就随着他们的车马队全国各地的跑,怎么会不认识路呢?”小童笑着说。
芷兰不禁感到一阵的心酸,这么小的孩子就要承受生活的重担了,辛酸啊!“小童,你放心,把我们送到北方以后,你就自由了。我再给你一些银两,你就自个儿回家去吧!”
小童听他这么一说,不禁十分高兴,“多谢公子,我今天算遇到好人了!”
“公子,前面好像有人!”小童驾着车,看到前面树林里有火光。
青玲听后,吓得问,“会不会是强盗啊?”
芷兰看着她过度紧张的反应,不禁失笑,“有可能哦!说不定人家见你美貌,要抢你回去做压寨夫人呢!”
听出她话中的取笑,青玲不依道,“公子,你就爱拿奴婢开玩笑!”
“哈哈哈哈,走,到前面去看一下。”芷兰对小童说。
把马车驾到了离篝火于远的地方,芷兰和青玲她们就下车了。而围在篝火旁边的人听到马车声后,也警觉的看向声音的来源之处。
看清了那群人的容貌之后,芷兰心中大喜,“楼兄,久违了!“
“原来是夏兄啊!我道是谁呢。”那人就是楼臣风,一个很有钱的商人!
一阵寒暄之后,一行人就坐下了。
看到楼臣风及仆人都在喝酒,芷兰开口道,“楼兄好雅致啊!举杯邀明月啊!”
“只不过是闲来的闷酒而已,夏兄要不要来一口?”楼臣风抬起头,扬起了那微哂的薄唇。
“那小弟就恭敬不如从命了“,说完,芷兰就从他手中接过酒瓶,灌了一口酒。
“公子“,青玲见状,着急的唤道,但为时已晚。
只见芷兰吐着小粉舌,脸一下子变的通红了,“好辣啊!”奇怪了,宫中的酒为什么那么可口,那么淳厚,还有阵阵果香。
“哈哈哈哈”,可笑的举动惹得一干人大笑不已。
“这算什么酒啊,难喝死了。”芷兰抱怨道。
“这可是上等的女儿红啊“,旁边一位大汉好心的告诉她。
“女儿红就长这样?”芷兰不敢置信的问,“那我还不如喝宫里的酒得了。”
“宫里?”众人惊呼道。
“嘿嘿嘿,当然了。宫里的酒肯定比这酒好喝,我以后一定要去尝尝。”芷兰解释道。哎,怎么又说漏嘴了呢?
“哦,原来如此”,众人】恍【书】然【网】大悟道。
呼,原来这些人这么好骗呐,哈哈哈,还是自己太聪明了?夏芷兰在那里暗自得意着。殊不知,一双黑眸正若有所思地盯着她。
看来她的身份还真不简单呐,楼臣风暗想着,不是什么达官贵人之女就是王侯的掌上明珠。
芷兰才想站起来,没想到腿一软,却跌到了楼臣风的怀里。
“嘿嘿嘿,不好意思啊,我的腿怎么软了,一点劲儿都使不上”,芷兰无力的说。
青玲见状赶紧去把她家小姐扶走,像一只老母鸡一样紧紧的搂着她。
“看来公子是喝醉酒了”,楼臣风笑着说。
“你骗人,我,我怎么可能喝醉!你,你和朱心钰一样讨厌”,夏芷兰口齿不清的说道。看来女儿红强大的后劲已经开始发挥出来了。
看着她醉酒后不自觉露出的小女儿娇态,楼臣风不禁莞尔。不过,这朱心钰又是谁呢?是她的情人吗?
不,他不允许,突如其来耳朵一阵醋意把楼臣风他自己也给吓了一跳。不过是一个古灵精怪的女子,值得自己花这么大的精力吗?
“扶你家公子去马车里休息吧”,楼臣风对青玲说。
自己有这么可怕吗?唉,连一个小小的侍从也对自己防若敌人,审视一下自己,不是一个翩翩书生美公子吗?有这么可怕吗?楼臣风无奈地想着。
青玲听话地扶着她家小姐休息去了。唉,真不知道该拿这个奇怪的小姐怎么办,总是让她心惊胆战的,自己却能睡地不省人事。看来这流浪生活,肯定又是惊险不断啊!
清早,马车里传来了一阵呻吟声,“呜,头好疼啊!”芷兰哀号道。
“谁让要这么你贪嘴呢?”青玲没好气的给她拿来水壶,喂给她喝。
这时候,楼臣风掀开马车上的布帘,探头进来说道,“这是醒酒药,喂她喝下去,不一会儿就会好了。”说着,边把一碗乌漆墨黑的东西递给了青玲。
青玲感激地朝她笑了一下,就把碗端到了芷兰面前。
“我的妈啊”,芷兰哀号道,“你不会真的要我喝这东西吧?”看着那碗黑漆漆的东西,芷兰就想吐,不知道里面加了什么虫子的尸体呢!
见青玲仍然不为所动地把碗端到她面前,眼神坚毅,不容人反抗。青玲一向是很好说话的,但是只要与芷兰有关的事肯定是没的商量的。
芷兰见状,只得乖乖地端起碗,闭眼猛喝起来。
咕噜咕噜,一碗药很快见底了,“青玲,水,水呢?”芷兰吐着舌头喊道。
接过青玲倒给她的水,三两口就把它喝光了,芷兰这才止住了吐舌头。
“怎么样?好点了吗?”楼臣风看着她可爱的举动,不禁莞尔。
“哎,还真的有点作用!头不那么疼了”,芷兰又生龙活虎了。
“对了,楼兄,麻烦你过来一下,我有个问题要问你”,芷兰一脸严肃的说。
于是,楼臣风就把脸凑了过去,只听芷兰问道,“那碗药里有没有加什么稀奇古怪的东西?”
楼臣风登时傻眼了,原来这小妮子担心的是这个啊!
见他不作声,夏芷兰急了,以为他没有听明白,就解释道,“就是有没有放像什么蜈蚣的脚啊,蝎子的尾巴啦,毒蛇的皮之类的东西。”
在另外一边听着的青玲顿时大笑起来,“小姐,你以为自己喝的是什么啊?不过是一碗醒酒咬而已。”
芷兰不客气的瞪了青玲一眼,见楼臣风正一脸严肃的看着自己,顿时心头一紧。
见她害怕的样子,楼臣风就兴起了捉弄她的念头,“那药里啊没加你刚才说的那些东西”,见芷兰正放心的舒了一口气,他于是坏心地继续说道,“那里不过加了一百只蚂蚁的毛,一条成年毛毛虫晒干了的皮还有……”
还没等他说完,外面的人就看见夏芷兰一脸苍白的冲了出去,跑到树林里干呕起来。楼臣风则大笑着离开了马车。
大吐特吐的夏芷兰倚在树干上,恨恨地想道:原来古人还真的这么恶心啊,把一些奇奇怪怪的东西当药引,呜,刚才自己还喝了一碗什么毛毛虫和蚂蚁的洗澡水,想想就恶心。呜,真怀念现代的西药啊,几颗药丸一吞,问题就解决了。
呜呜呜,还是现代好啊!想当年刚来古代的时候,第一次来月事,这儿竟然连卫生棉也没有,真不是普通的、一般的落后。幸亏金凤公主也是女人,于是就教她用古代的“卫生棉”,那质量差死了。如果是在现代,我一定要去告他!芷兰心想。
“呜,好想念金凤啊,还有皇后姐姐,琴儿,皇兄,……,还有朱心钰,呜,至少他不会让我喝毛毛虫的洗澡水”,芷兰呜咽道。
这时早就站在她身后的青玲走到她面前,把她从地上扶起来后说,“小姐,我们还是回去吧。别和十八皇子生闷气了。你回去以后,他一定会很开心的,还会把你当宝捧在手心里的。”
“呜,我才不要回宫呢!我还没玩够呢,哼,楼臣风,让你见识一下本姑娘的厉害”,芝兰的斗志又被激发起来了,她不服输的说道。
青玲见状,只能哀叹自己的命运不好,怎么跟上了这种主子啊!唉!
回到马车边,见楼臣风正反手站在他们昨天晚上宿营的地方。说起来她也真够丢脸的,喝醉了酒,连野外宿营的机会也错过了,窝在马车上睡了一觉。
芷兰走过去搭讪道,“楼兄。”
楼臣风见她已安然无恙的回来了,心想,她的恢复能力还真强,这可不是一般的千金小姐所能比拟的,“原来是夏兄啊,怎么样了?醒酒药效果不错吧?”楼臣风笑着问。她那可爱的问题差点害他笑出了内伤,连他那群下属都直把他当怪物看。
“多谢楼兄关心,小弟已无大碍了”,芷兰咬牙切齿地说。我恨死你了,看我怎么治你!“楼兄此行是要往哪里去?”
“洛阳”,楼臣风边说还边把手里的扇子打开,一副悠闲的公子哥样,气得芷兰牙痒痒的。
“哈,小弟也正要往洛阳去呢!不如我们结伴同行吧?”
“夏兄也要去洛阳?”楼臣风挑高了眉毛,这么巧?还是这妮子心怀鬼胎?不过也不用怕,这洛阳是他的地盘,到时可就得听他的了。
“是的,洛阳牡丹可是天下闻名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