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脑子一清醒,我立刻闭上了嘴。睁眼转头,果然看到一脸兴趣盎然的罗尉祥。
“怎么不说了?”他笑得很温和。
冷瞪他一眼,我转回头去继续养神。
“难道玥瞳出了车祸,你就突然发现有什么不同了?”罗尉祥难得这样贼兮兮地说话。
我也不睁眼,就这样仰着头说:“少胡思乱想,要动心思我也不会等到现在,更何况……”更何况晚媛回来了。
忽然手臂被人用力一钳,让我不得不睁眼。
罗尉祥一向温柔的眼神已褪去,现在是充满着不满和不解,整个五官都坚毅着。我懂他猜到我的后半句,才会有现在这个表情。他把宋玥瞳当成妹妹,更何况冯凯琪与宋玥瞳的关系,他整个人都是向宋玥瞳靠拢的。
“玥瞳还躺在医院,你来接沈晚媛的机,你不觉得对玥瞳不公平吗?”
我低头瞄了瞄他越过茶几掠着我的手,笑一笑,轻轻把他拨开了。
视线回归出境口,我勾着嘴角说:“所以你主动来陪我就是为了来监视我吗?罗副总。”
很少人知道罗尉祥是凌致集团的副总,大多数人都以为他是我的助理、跟班。一年前有人被我收购了公司的失败者想对我下狠手被罗尉祥一手钳制住了,跪在地上红了眼睛,朝我吼了一堆废话,见我没反应,就朝罗尉祥开炮,骂他是我手下的走狗。
我一听,兴致瞬间就来了。挺直腰板,好整以暇想看看罗尉祥有什么反应,谁想到他一点反应都没有,不解释也不回答,只是微笑着说:“送去警察局。”
我暗暗敬佩,罗尉祥的荣辱不惊真是我比不上的,配冯凯琪真是太浪费了。
所以他知道,每当我刻意提及他的职位的时候,就是我最反感他的时候。平时这个时候他会很聪明地移开话题,而今天,他好像没这个打算。
“智,说真的我不明白你还在执著什么?比起玥瞳为你的,沈晚媛算什么?!”罗尉祥死死地盯着我,五官紧绷着,抿着唇等我回答。
即使是多年的好兄弟,这个话题还是……逾越了。
我不动声色,把玩着手腕上的手工表,朝他微笑着说:“好像好久都没有放你假了,我给你半个月假期,公司不用回了,你负责看好冯凯琪别让她去医院骚扰宋玥瞳。否则,我上一次的话还是有效的。”
“凌浩智。”他冷冷地瞪着我,一字一句地说。
我扯大笑容,迎上他的眼,“难道半个月不够?”说完,我随意拿起之前冷掉了的几杯大红袍中的其中一杯,抿了一口。
他冷笑了一下,沉声道:“你不喜欢我也是要说。别老是沉醉在少年时期的美好回忆里,我敢肯定,如果等下走出来的是一个毁了容的沈晚媛,你一定理都不理就走了!……不是只有花容月貌才能配得起你凌浩智,你问问你自己的心,筛除了水分,你爱沈晚媛有多深?一丝都没有!……珍视一下你身边的人。到时候宋玥瞳真的不爱你了,你还不知道去哪里找回来!”
我静静地听他把整段话说完,没有插嘴。
语毕,他看了看我,等待我反应。
我抬眼看他,勾起嘴角,朝他说:“一个月。”
许久,他瞪着我发不出声,摇了摇头,吐了两个字:“自便。”踢开椅子就走了。
他一走,身后那堆屏了半天呼吸的人立刻松了一口气。
我紧抿着唇,直直地他的背影渐行渐远,吸了一口气,抓起那杯大红袍,杯沿刚碰到唇,我猛然把它朝地上一扔。
巨大的破碎声震响着安静的二层,再次震住了后面那堆人的呼吸。
我一拳重重打在茶几上,却泄不了我心中的怒火。
罗尉祥凭什么质疑我对晚媛这么多年来的感情,几乎我是第一眼就喜欢上沈晚媛了,知道她生性怕生,才千方百计地从她最好的朋友,也就是宋玥瞳那里下手,没想到却惹上了人生中最大的一个麻烦。
竟然给了错觉宋玥瞳,逼走了晚媛。
我从来就不是一个被动等待的男人,所以,我选择在她走前进攻。
“我在这里等你回来。”我在她耳边轻念,换回她的错愕。
原以为,我真的可以在这里等她回来。没想到,十年不到,我却多了一个身份——宋玥瞳的丈夫。
人生就是这样,有得有失,始料不及,却命中注定。
路是我自己选的,跪我也要把它走完。
此时,一个熟悉的白色身影走了出来,四处张望。
我立即站起来,走到玻璃前,只是下一秒,她也看到我了。
绝美的容貌没有变,只是褪去了稚嫩,多了一分女人的妩媚,只有干净纯洁的气质依旧迷人。
不知为何,看着那张容貌,我心里竟悄悄松了一口气。
之后,就是惯例,开车接人,聊近况。我和宋玥瞳结婚不是新闻了,也不必隐瞒。晚媛也早有耳闻,听到我亲口证实,只是笑语盈盈地说了一句:“有情人终成眷属。”除此,真的丝毫没有表现任何失望。
我勾了勾嘴角,也不多说,反正我现在也给不了什么承诺她,也不必急于解释。
她突然提出去医院看宋玥瞳,的的确确让我惊了一下。
以我现在和宋玥瞳的关系,实在不适合让晚媛来参和。
我凌浩智从来不打没有把握的丈。
勾起最无害的笑,抬手托了托下滑的眼镜,我慢慢道:“玥瞳现在身体还是挺虚弱的,让她再休息一阵子,我才让你去看她吧。”
晚媛心思很纯,没有什么疑心,真害怕自己骚扰宋玥瞳休息了,立刻说不去了。
我低头一笑,私人手机恰好震动起来,我不悦地瞥了瞥屏幕……是医院的人。
不是宋玥瞳出了什么事吧?我的呼吸无声无息地被人掐住了,手指的动作也快了。
“说。”我压低声音。
那边断断续续的声音传来:“凌先生您好!那个……凌太太说下出去走走,啊啊啊,小兰,拦住凌太太,别让她……”
“去哪里!?”我不跟他废话,手上的力道的重了几分。最近宋玥瞳真是没一天让人安静的!
“太太说去楼下看宝宝。”唯唯若若的声音再次传来。
我抿了抿唇,低声道:“什么宝宝?谁的宝宝!”
“那我们没问啊,太太已经下去了。”
我刚想开口骂,你们是什么破医院啊!?我花那么多钱建的是为了养你们这一堆闲人啊!?连个病人都看不住!
突然,转念一想,一个想法在脑中成形。
“她去了就由她,”我低了低声音,“你现在发动整层的医务人员去附近的花店把所有花买回来,在太太回来之前放到病房里。慢一秒钟少一种花的话,你们自己想吧。”
语音刚落,那边立刻连连称是,“我们立刻去买。”
“我喜欢的花从来就不是百合。”
宋玥瞳的淡笑在我脑中一闪而过。
“等等,”我叫住了那边,“百合除外。”
挂了电话,一扭头就看到晚媛好奇的大眼睛,“凌智,什么百合除外啊?”
凌智是她对我的专有昵称,曾经有其他人跟着她这般叫我,我一概不应。久而久之,就只剩她会这样叫我了。现在听到,当年的种种慢慢浮现在我眼前,包括那个爽朗开心、粗话满嘴的宋玥瞳。
“为什么不要百合啊?百合多漂亮啊,又香又耐看。”软声细语细数着百合的好处。
我没听入几句,一向清醒无比的脑子,此刻不知道充斥着什么,让我无法思考。
晚媛还在细细地数,我没有耐心听,答了一句:“宋玥瞳不喜欢。”说完,立刻后悔自己的无心之言。
晚媛是何其敏感的人,我们跟她相处过的人都知道。以前,她就曾经因为宋玥瞳跟冯凯琪出去吃寿司忘了叫上她,就坐了一下午细细声声地哭。宋玥瞳怎么哄也没用,最后冯凯琪不耐烦冲她一吼,这才收了声。
出乎意料,晚媛脸上没有任何委屈,只是直直傻傻地凝视着我。
许久才吐了一句:“因为玥瞳不喜欢,所以再好的东西也没有意义了?”
她冲我灿烂一笑,傻傻念道:“凌智,这就是喜欢别人的特征是不是?!我终于懂了!”
我直直地看着她,感受着心里那份破茧而出。
作者有话要说:
亲们问我更文规律,我可以很负责任地说,我寒暑两假的规律就是——没规律!因为放假有太多未知因素出现了,所以就导致这个规律了。
终于用电脑更文了,也忘了给大家拜年。
V韵韵祝大家马年马上有一切!身体健康、学习进步、财源滚滚、桃花朵朵开!
谢谢大家一路的支持~~~!
、第57章 寒冷之火
在钟海岚时而冷漠,时而饶有趣味的眼神中,车子安全平稳地驶向腾达体育馆,停在了大门的楼梯前。
我转回头,把紧握了一路的镜子递过去,垂眸道:〃谢谢你送我回来。〃
她瞥了瞥镜子,眼神淡漠道:〃镜子你拿走,不用谢我。不是凌浩智摆手我也不会送你回来。〃在我错愕之际,她一勾嘴角,慢慢露出一张精明商人的脸,不怀好意地微笑道:〃我会跟凌浩智慢慢算。〃
我张了张嘴想问,心一沉,闭上嘴还是抱着镜子下了车,站在一旁目送她的车子开远,转而走向楼梯,余光瞥见远处的大树干后停着一辆小轿车。
腾达体育馆在远郊,一般没有特大比赛,车都很少经过这边的。单单停着一辆车,而且这等优美流线条的车还这么似曾相识?
会不会是……?我的脑袋浮现了一种可能。后座黑色玻璃后的,会不会是他?
我凝视着那辆车,脚步并未移动分毫,就如那辆车一样。
寒风不断在我耳边呼啸而过,身上的白衬衣随风飘起,不再紧贴肌肤,冷风放肆灌进衣襟,左手的拳也忍不住微微颤抖。右手的镜子却热得发烫,温度如同我此刻的心。
当时镜中的凌浩智,穿着单衣,却手拿一件黑色大衣。
如果当时我没跟钟海岚走,那件衣服是不是就披在我身上了?
心里好像被揉进了一把碎玻璃,细细麻麻地疼着。不是因为后悔,只是可惜,可惜那件大衣,不是米色的。
记不得在哪年的冬天,也像今年一样寒风刺骨,他每天却只穿着一件白衬衫和一件黑色大衣。
我天天眼巴巴看着他又不敢开口,怕他觉得我干涉他,但是又担心他会感冒。终于有次在他出门前忍不住说:〃你要不要加多件衣服?〃
他欲握门把的手一顿,慢慢转过来朝我淡淡一笑,笑意却未达眼底,〃够暖了,谢谢关心。〃说完毫不迟疑地转身出门,头也不回。
后来,老妈跟我说家里几天前签收了一份礼物,是我的。我回家一看,是晚媛从澳大利亚寄来的结婚礼物,里面还有一张纸条,祝我有情人终成眷属。
礼物是一条白色的大围巾,羊毛的,很暖也很贴皮肤。
说不感动是假的。每次我摸着这条围巾的时候,不禁觉得自己好几年都不敢跟她联系真的是太鸡肠小肚了。
当事人也这么坦荡荡了,我还是这样躲避就太没气概了。毕竟最后跟凌浩智结婚的人是我,我也不会傻到要自己老公一辈子只爱自己一个。
所以,握着以前大学存下的私房钱,兴高采烈地到名店买了一条我之前打死我也不舍得买的粉晶手链打算礼尚往来。
还跑到精品店精心挑选了包装纸打算回家自己亲手包。一回到家就迫不及待地剪了吊牌,把它扔进垃圾桶时,余光恰好瞥见冰箱底下躺着一张黄纸。
我侧着头,慢慢走过去,跪在地上,伸手去摸,好不容易用手指夹了出来,一看是一张快递单。寄出地,澳大利亚;收件人,凌浩智;寄出物。。。。。。黑色大衣。
我紧捏着快递单,指甲戳开薄薄的单子插进肉里也不觉得疼。
怪不得,怪不得。
就是这件大衣,凌浩智天天宝似的穿着,每晚命人去干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