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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战 作者:北北
一,主角
他,杜研言,这辈子只服两个人,他爸和他妈。他毕生志愿就是赚大钱,让爸妈的后半辈子被钱压的翻不了身,一心只想着怎么烧包,忘了有他这个儿子。
他,这辈子只恨一个人,他老爸。想当年他出世,老爸翻字典给他起名,竟然两次都翻到同一页,竟然认为这是天意,竟然真的给他起名叫杜颜颜!我还李师师,陈圆圆咧!老妈多次苦口婆心,好容易说动了固执的老爸,折了个衷,给他定名杜研言。虽然看上去没那么脂粉气了,可念起来没什么不同,结果还是让他从小到大被同学和玩伴戏谑的抬不起头来。为了这个可笑的名字,他小时候没少和别人干架,粗野狂躁的外表更衬脱了这名字的不伦不类。后来出国留学了,他改名Darren,从此他的名字除了在爸妈口中幸存,在这个世界上销了声,匿了迹。,这辈子只烦一个人,他老妈。只要和老妈碰了面,那口水就会披头盖脸的给他打过来,双耳被荼毒到事后三日还有耳鸣嗡嗡残存。不知道老妈怎么会这么神经衰弱,屁大的小事都当成天塌下来了,非要给他轰炸一番,让他也同意事态的严重性。根据惨痛得来的经验,绝不能中途插话,否则一盖被视为顶嘴,乱棒打死。二十几年下来,他练就了听人发牢骚的超凡耐性,和随口就能找借口遁走的无敌功力,为他日后交友广阔奠定了坚实基础。他,朋友三教九流,数都数不清,他有时帮朋友忙,有时求朋友帮忙,有时他拒绝别人,有时也被别人拒绝。他从来都是轻轻松松,不论被人求,求别人,被人拒绝,或拒绝别人,他大大咧咧,从不在乎。 他这辈子只在乎两个人。
他的心里,只有两个人。
闫焱,男,18岁,G大一年新生。刚入学时,他风评不好,因为他表情冷淡,一脸生人勿近;也因可靠消息透露,他毕业于一所极腐败的贵族高中,过了三年糜烂的吓人的高中生活。至于他如何进入这间虽不算明牌,却很有知名度及号召力的大学,在第一次大考后谜底揭晓。那次考试他列位几乎全部科目的前三名,只在英文上栽了跟头,将将混了及格。从此,他成了G大的导师们争相表彰的对象。入学不到一个月,他就在G大女生圈里出了名,因为他长的帅。
入学不到半年,他在男生圈里也出了名,因为他够仗义。不要说朋友,那怕只是同学,那怕是只见过一两面的点头交,有事来找他,鲜少遭到拒绝。当然,大家所谓的“有事”,大部分都是借钱,另一小部份中一半是叫他一起出去花天酒地,另一半是叫他去打架——别看他瘦,打起架来真犯狠,吓住不少人。G大的男生一提起他,评价是:那小子,为了朋友可以不要命。
于是乎,成为闫焱的朋友,竟成了G大的一股流行风潮。
不知闫焱是否发现了自己成了G大的风云人物,反正他没什么表示,仍然我行我素,冷着脸,考他的第一,在外语上栽他的跟头,任那些朋友对他予取予求。
那些都是后话。现在,故事开始,他,闫焱,还是18岁,G大一年级生。
二,初遇
初遇,在九月底的某天。
这天Darren的起居照常,下午2点起床,收拾洗漱,吃点东西,歇一会儿混一会儿,快6点了,他开着他的二手破车出门,6点半到达目的地,准备营业。7点,员工们换班,个就其位,渐渐的客人上门,慢慢的门庭若市,员工们忙,他想帮就帮,不想帮就不帮。9点左右,客人淡了些,他觉得有些闷,招呼一声:“我出去喘口气,一会儿就回来。”
他是老板,自然没人说不行。出了门,乍一离开空调屋,迎面扑来的湿热气息让人呼吸一窒。站在门口深吸一口气,夏日未退尽的余热被抽入肺中,混着一街繁华衍生出的乌烟瘴气,实在说不上好闻。他抽出根烟点上,一扭头看见不远处余记饭店的老板娘也站在门口,他便微笑,含着烟招呼:“王姐,生意这么好,累坏了吧?”
“那有杜老板生意好啊。”半客套半带软刺,王玲也笑着回话。两人虽然一个开酒吧,一个开饭店,井水不凡河水,可她饭店辛辛苦苦炒一个菜才卖几块钱,他酒吧一小杯调酒就能上几十块,这么大的差距,怎么能让人心里平衡?
Darren听的出她话中的话,不以为意:“我去走走,一会儿和您聊。”
“你往哪去啊?放着店不看了?你怎么这么放心啊?”王玲在他身后暗讽。他笑笑,半回头道:“就一会儿,乱不了。”边说着边走的远了。
没什么目的,就是在屋里待了一天憋屈,想出来透口气。随便的走走,找人少僻静的地方转一圈,把烟抽完,正觉得差不多该回去了,忽听见身后有人大叫一声:“研言!”
喝?谁那么大胆子敢叫他这个名儿?更何况叫的还是只有他爸妈才会叫的小名?!他朋友满街都是,可没几个知道他的真名,唯一那几个在吸取惨痛教训后——被他惨痛教训过后,也都知道那个真名不是拿来叫的,更不要说大街上这么嚣张的大喊出来了。Darren目露凶光,回头寻去,却看不到什么人。他不死心折回去找,拐过一个巷子,在黑暗中看见一群人纠集在一起。零碎的谩骂声,夹着拳脚击在身体上的闷吞的声音。
“闫焱!”
“别管我了!走你的!”
“不!我要是丢下你走了,我就不是人!”慷慨激昂的陈词,后面还不忘加几句讨伐:“唐飞那帮不讲义气,临阵脱逃的东西,过两天一定狠狠的教训他们!”
“看你今天有没有命剩下,再说回去教训别人的话吧。”第三个声音插进来,然后又是踢打声,加着几声惨叫。
原来人家叫的不是他。Darren向来不爱看热闹,事不关己就从不喜欢往上凑,一看这阵仗和自己没牵连,就没了兴致。在暗处瞥个大概,一共7,8个人,听声音看穿著都很年轻,应该是学生。5,6个人围殴两个,那两个中有一个已经被打趴下了,动手的那帮人还不死心,对着那破败的身体下死劲的踢。没听见那人再惨叫出声,应该已经昏了。
人家打的起劲,他却在这边心里戚戚然的感慨。看来无论哪个年代,男孩子们对这类哥们义气,结架生事的把戏总是乐此不疲啊。想他年轻的时候和其它人一样特崇拜古惑仔,和弟兄们成群结伙,整天收拾了这个解决那个,动辙十几人同进退,抡枪耍棒,走在路上行人都远远避开,那叫一个风光!那个年纪觉得侠义最重要,为了朋友,哪怕鸡毛蒜皮的小事,一声叫就可以赔上命,那才是真汉子。可过了那段荷尔蒙分泌过盛,头脑发蒙的青春期,才意识到自己的愚鄙无聊:那时以为自己混成了个人物,江湖上有头有脸,是人都要敬三分,低头叫声“大哥”;事实上,自觉威风八面他除了是个扰乱社会治安,让父母伤心头疼的小混混,屁也不是。现在的他朋友遍天下,可再也没想过要为其中哪一个牺牲什么,更不要说拼命了。理由?懂了事,不再惹事生非是其一,其二嘛……他历世毕竟快三十年,已经看透人性,学会自私了。
啊啊,出来已经半个多小时,怎么耗在这儿浪费时间。走人走人。
“闫焱!”
左脸狠狠的被人击中,他失去重心后退几步,后脑勺“咚”一声撞上墙壁,耳边顿时嗡嗡做响。他神智昏暗了片刻,低叫:“别管我了!走你的!”
“不!我要是丢下你走了,我就不是人!唐汉那帮不……脱逃的东……过两天……教训他……”
听不清楚,算了,没什么重要。身上脸上好象又挨了好几拳,他没力气,不反抗,让他们打,打烦了也就完事了。他意识清醒了些,能感觉到眼角被打破,睁的困难,嘴里溢满的血腥味,身上说不上哪疼,哪都疼。迷蒙的眼神透过血雾,大略看见打他的是3个人,另外三个正在那边死踢倒地不起的小三。
“嗨!”他叫一声,不顾招呼在自己身上的拳脚踉跄的闯过去,拉着后脖子搷开一个,一拳劈走一个,又狼狈的一抡抡退另一个。事实证明,他这已是困兽之搏,强弩之末。看到那些人离远了些,他便站不住,跪倒在地。
“别碰他,打我好了。”他含糊的呢喃。
然后他听不见了,仅存的神智全用在护住小三上。又被暴打了不知多久,等他再次回神,身边只有昏迷不醒的小三,那帮人散了。
疼,真他妈的疼,喘不上气,四肢发抖,几乎站不起身,举不起手,他现在一定满脸是血,牙也不知道被打断了几颗,真他妈的烦,没牙该怎么吃饭,装假牙太麻烦了……
他深吸一口气,顿时胸腹疼的像抽筋。他不理睬,强行忽略掉身体的巨痛和沉重无力的四肢,转身推推小三:
“三儿,起来,回去了。”
小三吭都不吭一声,他用上点劲,拍拍那张青青紫紫的脸,天知道现在他的身体像是沉在海里,动一下都要了他的命,这小三还跟他装死。
“小三儿,醒醒,走了。”
没反应。
他叹口气,迟缓的伸手拉着小三的手臂环上自己的脖子,拉紧了,一咬牙,硬拼着一口气站起身。
下一刻,两人一块儿又拍在地上。他脑袋嗡的炸开,眼前发黑。
“小三儿,咱们俩今晚上就睡这吧。”他声音低低的,像是对小三说,其实是自嘲。话没说完,气管先被呛住,费力咳两声,每一下都要撕裂他的胸膛,然后唾出一口血。
晕了,晕了。他敷衍了事的想。
看来没晕彻底,耳边朦胧听到有人说话:“小李,我在路边捡两大件儿,你来接我一下……嗯,在“月光”对面的拐角等我,行,就这样……。”
然后他腾空而起,天旋地转。这回他扛不住,真晕了。
7Darren很自豪,因为他年纪一把,扛着两个人还脸不红气不喘的走出好几百米。Darren很虚心,他没见义勇为,也不算乐于助人,虽然他在人家落难时搭了把手,但是把这两个奄奄一息的人扔到酒吧工作间的行军床上以后,一直到打了烊,他也没再过去看过一眼,也许有人已经咽气了。
凌晨3点,他懒洋洋的看着小李他们收拾打扫,然后差点就关门走人了,突然又想起后面的那两只,总该去料理一下。他不爱管闲事,对这些血气方刚的江湖男儿们也向来敬而远之。至于为什么捡他们回来是个有意思的问题:那小子让同伴先走,没打动他,以身护住同伴,没打动他,打动他的,仅是一个动作。
被6个人围殴,虽然没动家伙,也够人受的,这个孩子却安静,那时候只听的到他唔一两声,不硬憋着不出声,也不惨叫求饶让人觑看。就在Darren转身要走时,偶然回头一瞥,看见这小子慢慢从地上又跪起身,左手手掌从上往下,抹一把脸。
那个动作,好象他不是在被人痛打,而像是在看书看久了,休息一刻,无聊的一抹,又像是和不懂事的小孩子搅上半天,累心熬神,不耐烦的一抹。这一个小动作,Darren真不知道他怎么会想的这么多,但是那股子漫不经心让他心中微动,忍不住站定了看。看到散场不付门票不合适,就捡回来。
总不能把他们扔在这儿,自己回家去。现在后悔了捡他们回来给自己惹事,他抓抓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