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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及此处,他有些焦躁地站起身,陈立青面露惊喜,莫非儿子被她说动,要去接人?
哪知道下一秒,向南拔腿朝小花园走去,倚在门廊上点了支烟,火星在他修长的指尖忽明忽灭,半张脸笼罩在朦胧的月光下,神情冷冽,眼底寂静无声,摸不透情绪。
他承认是有些担心林夕的安全,但是他更知道林夕故意孤身上路,就是为了让他担心,所以他才不想落入她的陷阱,不想看到她得逞的表情,也不想她误会。
远处天幕和大地的交界,一道青白色的闪电破空而下,分出无数枝桠,噼啦一声炸在地面某一点,跟着低沉的雷声由远及近滚来,声声擂在人心上。
这是暴风雨降临的前兆,向南望着闪电的地方站直了身子,宽大的手掌慢慢紧握成拳。这里是郊区,大路上出租本就少,要是下起雨来,她就更难打到车了。
还没等他犹豫完,几颗豆大的雨点就已经拍到门廊上,疾风骤雨,说来就来,他再也没时间考虑,暗自咒骂了句,弹掉手上的烟蒂,拔腿就朝别墅门外跑。
发动车子,将油门踩到底,他沿着唯一一条出去的路仔细寻找,车前灯两道巨大的光柱照亮前方的雨帘,片刻后,在路边仅有的一个公交站台,他远远地看见她站在那里躲雨,低垂着头,似乎很冷,双臂紧紧地抱起,因为雨斜,白色长裙的下摆湿了大半,贴在腿上。
向南一个急刹,在站台前停住,猛按了两声喇叭,林夕这才抬起头来,透过雨势依稀看清是向南的车,赶紧拿包包挡住头,三步并两步地跳过去。
等她上车后,向南绷着张脸,保持面朝前方的姿势,视线却斜着打量她身上淋湿的地方,皱了皱眉,拿过一盒纸巾扔在她腿上,跟着一言不发地启动了车子。林夕抽着纸巾擦脸,眼底有跃动的喜悦:“幸好你出来了,不然我都不知道要等到什么时候才能回去。”
向南听出她语气中的轻快,干咳一声,脸色更差了:“我还有点工作没做完,得回家处理。”
言下之意,你不要以为我是专门来接你的。
林夕哦了声,虽然无法分辨他到底为什么出来,但是能顺便被他接到也是好事。她遣走邵孟的本意,不就是想蹭他的车,增加两人独处的时间。
把湿发撩到右肩,她斜着头用纸巾擦发尾,借着这个姿势,视线肆无忌惮地在他侧脸流连。他睫毛很长,像两把小小的羽扇,墨黑的眸子深邃幽远,如同可以吸入一切的黑洞。
林夕想着,他小时候,必定用过这双眼睛,注视着镜子里的自己,问过无数遍为什么,为什么妈妈要抛弃他?想到这里,她就不免有些心疼。
“呐。” 林夕停下擦头发的动作,认真地说道:“我们不要冷战了好不好?”
向南沉默片刻:“我妈给你说什么了?” 之前跟他冷战,她不是还挺起劲的,怎么今天见过他妈之后,不仅看他的视线变得黏糊起来,就连态度也变了,又变回以前那样,有些容忍乖顺的模样。
林夕自然不敢讲实话,曾经被抛弃应该是藏在他心里禁忌的秘密,没有经过他的允许就被她得知了这件事,让他知道肯定会暴跳如雷,便含糊地说道:“也没什么,就是阿姨她听陈叔说我们吵架了,所以今天才叫我来吃饭,她想我们和好。”
向南沉默不语,只是安静地开着车,没说要跟她和好,也没说不。
于是逼仄的车厢内,沉寂了很久。
没得到正面回答,林夕绞着手里湿濡了一半的纸巾,心知以她和向南现在这样的关系,如果她还是选择逃避,不问,她和他就不会有任何进展,就像是在一条死胡同里。
而她,想再给两人一次机会。
咬了咬下唇,将视线移向窗外,不看着他,有些话似乎更容易说出口,她像是在喃喃自语,又像是在说给他听:“你知道吗?我曾无数次地幻想过我们的未来,结了婚,住在海边一幢白色的房子里,生了两个可爱的宝宝,一个哥哥一个妹妹。”
“哥哥长得像你,妹妹长得像我,白天你出去工作,我在家里带他们,傍晚你回来,我们四个就手牵手地去沙滩上散步,肩上披着夕阳的余晖,白色的沙子还有温度,挤在我们的脚趾缝里。”
说起这些,林夕眼神有些飘忽,唇角勾起笑,像是遥望着不知道在哪里的未来:“你从来就没有想过这些吗?不想有一个家庭?还是……不想跟我?”
向南握着方向盘的手紧起来,林夕描述的画面敲打着他的心,就像噼里啪啦打在车窗上的暴雨——未来是他不敢去推开的一扇门,每当他想起时,都会在下一秒生硬地阻止自己。
但是,她今天是怎么了?为什么突然说起这些?
林夕也不介意他用沉默来回答,自顾自地说着:“你可能会觉得我自作多情,但我有时候总觉得,你是有些在意我的,只是因为某些原因,你不想表现出来。” 说着她转过脸来看着向南,左手按在自己心口的地方:“如果这里,你不肯让我进去,我不知道还能坚持多久,我无法叫醒一个装睡的人,除非你自己愿意醒过来。”
向南心里忽然就有了些刺痛,像被踩到尾巴的猫,一个急转向,伴随着尖厉的轮胎摩擦地面的声音,车子在大路边的匝道上停下来。
外面倾盆大雨,路上飞驰的车轮溅起无数水花,倒映着昏黄的路灯,黑色密闭车窗隔绝了这一切,将这狭小的空间锁成一个独立的世界。
向南手掌紧握着方向盘,指关节慢慢泛起森白,半晌后,他咬着后槽牙,嘴角细长地挑起:“少自以为是,谁让你坚持了?我有说过让你坚持吗?”
林夕一阵胸闷,掐着掌心,视线落在前方摇摆的雨刮器上:“你没有,都是我自己一厢情愿。”
向南声音清冷自制,没有一丝感情:“既然没人逼你,就别摆出一副受害者要求赔偿的模样,你该知道,不是所有付出都会有回报。”
所以,她要求他打开心扉,是过分了吗?
林夕咬了咬牙,把那个困扰她多年的问题问出口:“那我们现在这样,到底算什么呢?恋人?同居?同事?还是,床伴?”
向南沉默须臾,墨黑的瞳仁掩盖了一切情绪:“我们的关系,需要定义?”
“我现在需要。” 林夕视线移向窗外,梧桐的树叶在暴雨中瑟瑟发抖:“我需要你告诉我,我们是什么。我需要你,在我和温暖之间选一个。如果你可以不管她的事,我会当做之前的一切都没发生,继续留在你身边。”
所以,这是在给他下最后通牒?如果他继续管温暖的事,她就要离开?
“总这么玩有意思吗?我不是说过,如果你想走,随时都可以,甚至你想嫁给别人,也都随便你。我没有开口要过的事,就代表我不需要。” 向南说罢摇了摇头:“你现在,怎么变得越来越麻烦了?”
林夕眼眶中蕴起氤氲,嘴角却被气得笑出来,他当她是在玩,在跟他赌气,所以他的回答还是和从前一样,在打太极,他不定义他们的关系,不说要选温暖,不说赶她走,他全都避重就轻,然后让她自己去决定。
但她现在没有办法了,她不知道要怎么做才能打开他心上的那道锁。
将视线从车窗外收回来,她深吸口气,坦诚真挚地望着他,一丝不苟地说:“向南,你可不可以看着我的眼睛,告诉我你从来都没有爱过我,从来都没有对我动过一点心,从来都不需要我,想让我滚出你的生活?”
向南有些不耐烦地转过脸,视线和她相撞,却心中一惊,眼底滑过明显的错愕。她的表情太平静,神情太认真,仿佛要做一个重大的决定,看起来冷静慎重——这根本不是闹脾气的表现。
一时之间,他竟无法回答她的问题,因为每一道,都是对他内心的拷问,而这些拷问,在过去的十年,他从来不曾真正地问过自己。
下意识地就移开视线,和她短暂的对视令他感到心慌,或许是因为她眼神太纯粹,如同不惹尘埃的水晶。但很快地,他就调整好情绪,重新武装上盔甲,锐利地望着她:“既然你今天死活都想要一个答案,那我就告诉你,我从来没有爱过你,从来没有对你动过一点心,从来都不需要你,我想让你,滚出我的生活。”
林夕安静片刻,望着他笑了,透澈的眼睛里满满的都是泪:“骗子。”
顿了顿,她扭过头去,眼泪落下来:“但我会如你的愿。” +++++++++++++
作者有话要说:十年的相处,养条狗都会有感情,更何况是人,南叔不是石头做的,所以也不会完全没感觉,真是装得一手好死,也作得一手好死。
对夕夕来说,她束手无策,要打开一把没有钥匙的锁,她做不到,暂时也只能放弃,不过现在的状态,心还没死。
其实真实生活中比女主爱得还卑微的也不在少数,反正人都是没爱上之前,以为自己是这样的,爱上了陷进去了,才发现哦,原来自己是那样的。
当然这么卑微的方法不值得提倡啦,但是如果不幸碰上那个能让你爱到痛得死去活来的傻逼,也未必是一件完全的坏事。
简而言之,就是77基本不相信有人可以爱得特别洒脱,能够在恋爱里游刃有余的,不管男的女的,感觉就是没真正爱上。
、第 16 章
回到盛世后,向南砰地关上了卧室门,心情烦躁地把自己扔到床上。他隐隐感觉林夕今夜有些不对劲,离开不只是说说,像是要跟他来真的。
但是转念一想,离家出走这种事儿她以前也不是没干过,哪次不是绷不住了就回来了。这么想着,他心情稍微平复了些,就该干嘛干嘛去了。
第二天他去上班,林夕睡到中午才起来。昨晚和他谈过之后,她几乎就没怎么睡着,到天亮才迷糊过去。
人说愚昧就是重复相同的事,却希望得到不同的结果。所以以此推论,她留在向南身边十年,对他好,包容他,理解他,都换不来他对她的爱,那么显然她再留下去,也不可能得到不同的结果。更何况,他不把心门打开,她根本无计可施,倒不如试着离开。
从床上爬起来,她稍微洗漱了下,就打电话让邵孟来帮她收拾东西。
邵孟听说她准备搬走,而且语气平静,像是慎重考虑后做的决定,不是以往那种赌气行为,心里竟松了口大气。他赶紧去往林夕所住的套间,进门时看见她,不由一愣,她脸色发白,眼底发青,似乎有些虚弱。
果不其然,林夕接着就连打了两个喷嚏,有些不好意思地解释:“昨天淋了点雨,有点感冒。”
邵孟眼色一沉,大步走上去,抬手试了试她的额头,还好,没发烧,跟着就按住她肩膀,将她推到客厅的餐桌边坐下。她额发湿漉漉的,像刚洗完脸,所以他猜测她起床没多久:“还没吃饭?”
林夕点了下头:“好像不怎么饿,又急着收拾东西搬家,就没弄吃的。”
邵孟开始挽袖子:“不能不吃东西,会饿坏身子。” 说完就大步流星地朝厨房走:“给你煮碗面,很快。”
*
片刻后,一碗热气腾腾的西红柿鸡蛋面就端上了桌,上面还滴了几滴香油,洒了些切得细碎均匀,绿油油的小葱花,碗沿上搭了一双木筷。
邵孟站在她身边,脸上冷硬的线条此刻无比柔和:“吃吧。”
林夕微微笑了笑:“谢谢。” 手上拾起筷子,夹起几丝面条往嘴里送,刚到嘴边,就觉得胃里翻了一下,有什么东西要涌出来,她停住筷子,皱起眉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