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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桐那么伤 txt-第2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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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麦乐就嘟囔着,知道你这个混蛋女人会狮子大开口的,你还不是为了把这些日子给我炖小母鸡的钱变相地给要回来?切!你麦大姐偏不给你还回去,我要你惦记一辈子。

    我说,去你个小母鸡吧!可是这句话没说完,麦乐的电话已经挂断了。

    只有我对着手机自言自语,往旁边斜眼瞅瞅,莫帆同学正拿着语文课本眼巴巴的看着我。

    我当时简直快疯了,我只不过就这么一次“夜不归宿”。到了第二天一大清早,就人尽皆知了。

三十五

    麦乐的手经过重重磨难,终于恢复了自由。(读吧文学网首发 du8du8。)

    自从她的手恢复自由起,她就每天在我面前晃着她的爪子,一边晃,一边感叹,原来戴手铐是这种感觉啊!突然,她又想起了什么似的,对我说,唉,莫春,你爹不知道整天戴着手铐腻味不腻味啊?

    她的话,刚说完,我的脸色就变了。她一见我的脸色有变,也知道自己刚才又大舌头了。所以,就灰溜溜地逃离了宿舍。

    中午的时候,她从校门外溜达了回来。当她一脸油光地回到寝室时,我正在和刚回宿舍的黄小诗下跳棋。

    黄小诗在我无敌的悔棋术下,脸都变成青绿色了。

    当我看到容光焕发的姚麦乐时,拿着棋子的手就停在半空了,一时激动也管不住自己的嘴巴了,我说,看不出来啊,前几天,跟张志创睡了一晚上,你就容光焕发了。

    在我对面的黄小诗看了我和麦乐一眼,没作声。

    麦乐没理我,看了看我对面的黄小诗,还有她脖子上的那些抓痕,开始有些激动,说,黄小诗,那天我们离开后,那只母老虎是不是又打你了?

    黄小诗摇摇头,她的眼睛有些闪烁,说,不是,是我自己弄的,家里蚊子多!

    突然,我想起了什么,就问黄小诗,我说,听说,苏格拉是你哥哥?

    黄小诗轻轻地点点头!

    麦乐问,那他的脚是天生的残疾吗?

    黄小诗摇摇头,说,哪能啊,你们还记得吗?当时发生在我们小区楼道里的一件怪事。俩欲火焚身的小情侣打劫了一只避孕套。苏格拉的腿就是当时被他们给踩成粉碎性骨折的,再也没有好起来过。

    我和麦乐面面相觑。

    自从,麦乐知道了自己多年前的失误,导致了苏格拉变成了一个瘸子。心里就对苏格拉产生了无比的内疚之情。

    所以,经常同苏格拉厮混在一起。

    一起上选修课,一起上晚自习,一起吃饭,就差一起共读小H书了。我看着麦乐那劲头,大有以身相许的意思。

    麦乐说,莫春啊,不知道为什么,我总感觉自己欠苏格拉的,经常我的心就莫名的难受,我总感觉苏格拉跛着脚走在我的心脏上,好疼,好疼。

    我心想,矫情什么,要是苏格拉真的踩在你的心脏上,还不把你活活踩死。

    你还能不时的同苏格拉“幽会”之余,同那个长痔疮的小警察私通一下款曲。

    人民警察张志创偶尔开着小警车到我们学校来找麦乐,说是调查大学生的心理健康,其实,我觉得他就是过来,调戏麦乐的。

    不知道为什么,一想起那天晚上,麦乐洗澡时和张志创的火爆经历,我就脸红,我一脸红,纪戎歌就盯着我发呆,纯黑色的眼眸闪过一丝爱情的表情,转瞬即逝。我发现,纪戎歌对红颜色的东西比较感兴趣,比如,我变红的脸蛋,比如,我脖子上的那条拴袖扣护身符的红丝线,他总会盯着发呆。

    我却总爱对着纪戎歌眉心那个飘渺的伤痕发呆,因为我觉得这个伤痕实在是太帅了,就跟设计师精心为纪戎歌贴身打造的一般,纪戎歌看着我盯着他发呆,就问我,喂,你在看什么呢?不要这么色迷迷的吧?

    我就嘻嘻的笑,我说,喏,你眉心的这个伤痕好帅啊。说完,我就忍不住伸手去触碰。

    纪戎歌一愣。

    在那一刻,我的指尖触到了那个伤痕,竟然有一种宿命的感觉。那个伤痕如同缠绕的青藤一般,缠上了我的指尖。

    一片模糊的疼痛,还有,那些模糊的时光。

    闪烁在我晶亮的指甲之上。

    恍若泪光。

    那段日子,大概是纪戎歌对我最满意的日子了吧。而且,也应该刘我和纪戎歌相处得最风平浪静的日子。

    因为那段时间,我没有和白楚有任何的联系。

    虽然,我夜不归宿后的第二天清晨,白楚来找过我,说起过画展需要我帮忙的事情。但是,自从溪蓝甜甜地微笑着将他带走之后,他就再也没有联系过我。

    我常常靠在纪戎歌的肩膀上发呆,风吹起我的长发,抚过他沉静的脸庞。他会回头,看我一眼,说,喂,仙女,不要在我衣服上流口水!很贵的!

    这个时候,阳光正好洒满他的眼睛,在他这层故作冰冷的外壳下,我总能看到一种莫名的温柔。

    我突然很想,问他,为什么要对我这么好?

    但是,我没有问出口。

    也有很多时候,他在书桌前分析手头的案件,而我在他身边像只跳蚤一样跳来跳去,试图引起他的注意。

    纪戎歌常常会挥一挥手,貌似很不耐烦的说,再跳,再跳就将你同我的小狗一样,让我妈把你“牵”走啊!

    我就吐吐舌头,跃进那张宽大的沙发上,背我的英语单词。每当这个时候,纪戎歌的眼角都会有一丝得意的笑。似乎很享受这份“驯服”我的感觉。

    背英语单词背累了,我就会给纪戎歌讲起童年时代“天神少年”的事情。我讲得可谓声情并茂,可是,纪戎歌就会很不屑地看着我,一脸“你杜撰水平也太差劲了吧”的表情。

    后来,看不出眼色的我,继续恬不知耻地问他,你说,当年,“天神少年”是为了救我,还是为了救麦乐吧?

    纪戎歌就笑,莫春,你不至于吧?你当时才八岁啊?你就这么花痴了?

    我很奇怪地看着纪戎歌,你怎么知道我当时八岁?

    纪戎歌的眼神微微一凛,眉头一皱,说,我胡乱猜的,随口说的,怎么?犯法了?

    我摇摇头,没啊,就是奇怪啊!

    纪戎歌从座椅上起身,拍拍我的肩膀,说,好啦,“天神少年”是一时想不开,才去救你们俩的!走吧,咱们吃饭去!

    不知道为什么,那个时候,我的心情特别闷。我突然想,如果是白楚,他听我讲这段往事的话,一定会用一种极心疼地复杂的表情看着我,眼底闪烁着无限的温柔,他一定会用手轻轻的摩挲过我的头发,叹气,莫春,你的童年真令人难过啊。

    就这样,很多毫无联系的日子——我和白楚的。我常常会惦记,他今天过得好不好。画展如何了?

    终于,有一天,我实在忍不住拨打了他的手机,接电话的却是溪蓝。

    我迟疑了一下,问她,白楚的画展怎样了?

    溪蓝在电话那端笑魇如花,她说,还能怎样啊?取消了呗,投资画展的人听说贪污公款东窗事发了,所以,白楚的画展也就此搁浅了。

    我心里淡淡的失落,问她,难道白楚没有再联系过别的肯投资的人吗?

    溪蓝笑,我很想帮他联系的,但是我没有姐姐你这么神通广大,又是认识开宝马的富家子弟,又是认识畅乐园的那个鼎鼎大名的邱总。我想,我没办法可以施展的。

    我不知道溪蓝的话为什么这么刺人。但是,如果真的像她说的那样,白楚的画展搁浅了的话,那么白楚现在一定很难受吧。想到这里,我的心也难受得要命。

    当时,我甚至想,我是不是该帮白楚联系一下邱总呢?当我脑海里闪过这个念头的时候,我才知道,自己喜欢这个男人喜欢得多么卑微多么不可救药!

    当然,我联系过白楚这件事情,纪戎歌不知道。

    所以,我和他的交往依旧有条不紊地进行着。

    很多时候,我应该是喜欢这个有些霸道又有些邪气的美男同志的,否则,我不会每次都期待着他的出现。

    期待着他手心的玫瑰,期待他温暖的目光紧紧缠绕在我的身上,甚至,在某些自习课上,我会突然想起他,有些莫名的发呆。

    我喜欢他的笑,唇角微微翘起,霸道之外有些小小的孩子气。

    幸福,是不是就是这样子?

    在那些微微甜蜜的时刻,我有时候会想。就让时光在此停滞了吧。这个样子,我不必在想起白楚,不必再为往事难过。

    就这样微微甜蜜着,淡淡怅然着,同眼前这个霸道而温柔的男子,一起发呆,然后,终老。

    人年轻的时候,都这样,喜欢将所有的事情定义为一辈子。

    比如,爱情。

    我不知道麦乐是不是将爱一个人定义为一辈子。反正,她整日里忙活着和张志创发展贸易关系。每当张志创到学校里找麦乐的时候,苏格拉这个小H书男的眼神就好像小刀子一样,几乎要把张志创凌迟了。有一次,苏格拉这个极端的小H书男,为了阻止张志创开车进校园找麦乐,有那么几次,不顾一切地冲向他的车,打算鱼死网破一番。幸亏张志创开车的技术比较好,所以,苏格拉的疯狂计划没有成功。

    为此,姚麦乐找了一个单独的机会,将苏格拉好一个蹂躏。估计她当时狂殴苏格拉的时候忘记了自己当初说的那句矫情的话了——我感觉苏格拉跛着脚走在我的心脏上,好疼,好疼。

    麦乐当时的气势,不仅仅是要把苏格拉的另一只脚给打残了,她简直就想把苏格拉整个人给打残了!

    苏格拉这个男孩,就是看小H书有本事,但是却无半点反抗精神,任凭麦乐打,自己就像个橡皮泥一样,任凭揉搓。而且这个橡皮泥上还挂着两条被麦乐蹂躏出的鼻涕。

    我一边心惊胆战地看着,一边心惊胆战的想,我要是这样蹂躏胡为乐的话,估计那小子就跳起来跟我对打了。而且,他会一边跟我对打一边对我喊,纯洁!你可以侮辱我的人,但是,你不可以侮辱我的爱。

    麦乐揍完了苏格拉之后,对我说,被这样的人喜欢,简直就是侮辱我的花容月貌嘛。

    其实,麦乐,你错了。

    只不过是,因为你心里悄悄长了一棵草,它正在结籽,然后再散落在你的心里,最终变成一望无际的草原。

    草原的名字,不叫科尔沁,也不叫呼伦贝勒,而是叫张志创。

三十六

    那段时间里,我一直偷偷在想,幸亏纪戎歌喜欢我的时候,没有遭遇到苏格拉这样的强敌。(读吧文学网首发 du8du8。)胡为乐虽然不喜欢纪戎歌,但是好歹还保持着小美国鬼子的风度;而白楚……想到白楚,我的心就又难过了一下,他始终没有喜欢过我吧?好像是我喜欢他的样子。所以,他们都不是纪戎歌的强敌。

    没有强敌的纪戎歌,在办公之余,总是拿着相机拍来拍去的,这个时候,看着他脸上金黄色的笑容,我才知道,原来,他确实是喜欢摄影的。

    当他对着镜头里的风景发呆的时候,我就对着他发呆,看他细长的手指,看他温柔的发线,看他抿紧的嘴唇。一切都这么美好,一切都这样安静。这是我喜欢了白楚这么久,都不曾有过的感觉。

    对于白楚的喜欢,确实是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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