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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血鬼猎人日志-第3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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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后悔自己太轻率了。

——可是怎也想不到遇上的对手不是吸血鬼。假如是吸血鬼的话应该可以及早做出防备……

现在多想也没有用了,男人随时会发动第二波的攻击,拜诺恩要在这极短空隙里想出战胜或逃脱的方法。

——还是逃走吧!反正已经知道对方的巢穴,等准备万全时才再来反击……

拜诺恩一旦下定决心便转身拔腿,他希望对方的速度只属于瞬发力而欠缺持久力,那么便有机会逃脱了。

男人果然从后穷追,那支「骨刃爪」伸往最前方,尖端距离拜诺恩的背项仅有六、七呎。

拜诺恩不敢回头,飞快转过一个弯角,刚才走过道路的记忆清晰呈现在脑海。

——绝对不能迷路!否则便完了!

已经无法集中心神用皮肤感觉地形了,他只能凭着记忆走。

——前面是阶梯!

拜诺恩的身体跃起。

男人却已到达他背项!

「骨刃爪」自左上方斜下划过——

拜诺恩的黑色大衣破裂。

他一跃越过二十多级的阶梯,在上层着地,脚下乏力跄踉,他不支仆倒,半跪在地上。

然后他听到阶梯下方,那个可怕的男人猛撞在石阶上,发出石块崩裂的声音和男人的哀叫。

——对了!在这黑暗中,他也无法看见!

果然,他听见下面那男人正摸索着墙壁,缓步拾级走上来,「骨刃」刮过墙壁,发出令人牙酸的锐音。

拜诺恩燃起了逃生的希望。他努力记忆着地形,咬牙用最快的速度往出口奔跑。

过了一会儿,终于再听不见那刺耳的刮磨声音。拜诺恩知道自己安全了,心头一放松下来,立时感觉到背项的剧痛。

拜诺恩已许久没有感觉过如此剧痛。吸血鬼是没有痛觉的,而身负一半吸血鬼因子的「达姆拜尔」,痛觉也比较迟钝。

——为什么呢?为什么这个男人的「骨刃」会带来这种剧痛?我好像连伤口细胞的坏死也能感觉到似的……

拜诺恩想,这样也好。能够感觉到痛楚,最少证明自己还活着,也证明自己还是人类。

他想到自己其实仍然眷恋生命,心里蓦然宽慰起来。那种安慰感仿佛稍稍纾缓了背项创口的痛楚。

猎人被猎

十二月二十四日 凌晨一时〇六分 伊斯灵顿区巴特街

拜诺恩把「大卫·哈里逊」机车停下来,急忙脱掉安全帽,猛地喘气。

因为失血的关系,他感觉寒冷极了。雪雨飘到他干裂的嘴唇上,他伸出舌头舔了一下,才知道自己同时也感觉极渴。他想象把一杯热咖啡喝进胃里的那股满足感。

可是他知道,自己此刻最需要饮下的不是咖啡,而是藏在行囊中的那袋鲜血。背项的伤口已痛得有点发麻,只有喝血才能令伤口迅速愈合。

他极害怕这个「治疗」方法,但是每一次危险的行动之后又不得不使用。他知道自己每喝一次血,体内的吸血鬼因子便会越旺盛。然后到了某一天,他的一半吸血鬼血统将征服另一半的人类血统,令他堕进永劫不复的邪恶深渊……

拜诺恩踉跄跨下机车,小心地一步一步走向公寓大门,以防背项的伤口扩大。

在骑车之前他用黑头巾盖着伤口,绕缠胸间缚紧以阻止流血。可是一路震动后,头巾早已浸透了血水。

他沾血的手指伸进口袋,把大门钥匙掏出来。

进入公寓前廊时,拜诺恩竭力放轻脚步。这时,公寓里的人应该都已睡了,他不想让任何人看见他现在这副模样。

拜诺恩拾级到了二楼,拿钥匙把房间的门打开——

这时他才惊觉,自己因为受伤已完全放松了警戒,波波夫并不在房间内,他却在此刻到了门口时才感觉到。

已经太迟了。打开房门后,他看见三个男人站在房间中央,每一个都双手握着手枪对准自己,三人都穿着防弹衣。

同时全副武装、手持霰弹枪和轻机关枪的特警分别从两旁的其他房门冲出来,包围了拜诺恩两侧。

站在房间内的龙格雷队长高叫:「警察!不要动!双手举高!我们现在要逮捕你!」

拜诺恩苦笑。这种情景他过去已经历过许多次——但每次他都是扮演握枪的人。

拜诺恩举起双手时皱皱眉——他又牵动到背项的伤口。「发生什么事?我只是个游客。」

他说话时轻轻踏进房间。这动作令房外走廊两边的特警大为紧张,立即围拢到房间门口。

「请你绝对不要反抗。」龙格雷仍很冷静,他知道自己已经赢了。「在这情形下你不可能逃脱。现在我们以十三项谋杀罪嫌疑逮捕你,在上手铐后我会宣读你的权利。」

他是个很好的警官,拜诺恩想。

——十三项谋杀罪……是「杰克」。他们把我当作「杰克」。

「别开玩笑了。我没有时间跟你们玩。」拜诺恩说话时暗中储存气力。

「请你立刻蹲下来,然后全身俯贴地上。否则作拒捕论。我会先射伤你的腿部。」龙格雷把枪管下移,瞄准了拜诺恩的小腿。

「我说过……」拜诺恩真的在慢慢蹲身。「……我没有时间——」

然后拜诺恩的身体在众多警察眼前消失。

龙格雷接着听见身后传来玻璃的碎裂声。

拜诺恩以超乎人类肉眼可见的速度穿越房间,撞碎了玻璃窗跃出!

没有人看得清发生了什么事,龙格雷也不能,但他最快判断出状况:嫌犯脱走了!是穿窗而出!

他率先回身奔向玻璃尽数毁碎的窗户——龙格雷一向习惯亲身在第一线指挥行动。他俯身看过去,街道上却不见人影。

原来拜诺恩穿过窗户,却并不是往下逃,而是双手握住上方的窗框,身体摇荡倒翻,轻易跃上了屋顶。在下面街道上埋伏包围的警察,看见人影在屋顶闪过,立即朝上戟指说:「在上面!到了屋顶!」

警号声响彻整条巴福特街。警车成群地发动开出,把包围范围往外扩张。整个社区被惊醒了,住宅的窗户一个接一个亮灯。

警员在最初得知围捕的就是「开膛手二世」的嫌犯时,情绪已经十分紧张;现在眼见嫌犯正在逃脱,一个个把食指都紧贴在手枪扳机上。

拜诺恩强忍着背上伤痛,飞快跃过一个接一个屋顶。鲜血滴落在旧砖瓦上,迅速与积水融和。

龙格雷这时带着特警队冲上了公寓天台,却无法分辨出拜诺恩的逃向。

「他妈的!」龙格雷暗骂着。

——刚才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一眨眼间便消失了!就在我的枪口前溜掉!那是不可能的啊!……

过了大约三分钟,警队的直升机也加入搜索,探照灯有如舞台灯光般射下,找寻「主角」的位置。

警员索性把铁索解开,让成队的警犭奔跑四散进巷道里。

十四个夜归者和流浪汉迅速被捕,双腕被反铐俯伏在湿冷的马路上。

居民纷纷走出大门看热闹,却都被警察驱赶回屋内。在得知围捕的目标是「杰克」后,年轻人都迫不及待打电话给朋友,绘影绘声地做「现场报导」。

拜诺恩蹲在一条窄巷的阴暗角落里喘息,旁边是堆积成小山般、一个个胀鼓鼓的塑胶垃圾袋。这儿已距离公寓几乎一公里远。警队直升机好几次从上头飞过。

一条黑影突然迅速窜进了暗巷来。拜诺恩爬起身子,却没有拔出他仅余的两柄匕首——他不想伤害任何人。

闯进来的是一条警犭——身体几乎有成年人般大的狼犬。它并没有像警匪电视影集里的警犭般发出狂乱的吠叫,而是静静地盯着拜诺恩,似乎在等待攻击的机会。

拜诺恩也反过来盯着它的双目。

狼犬蓦然从拜诺恩的目光中感受到前所未有的恐怖感,深烙在它小脑袋中的警犭训练,被原始、野性的本能淹没了。它哀号着从原路遁走。

拜诺恩松了一口气。他瞧瞧地上,看见地下水道的盖子。

——看来今夜我跟地底世界很有缘……

◇◇◇◇

在检视了所有被捕的可疑者之后,龙格雷下令把他们全部释放。

「队长……」一名警探迟疑地说:「要不要先核实他们的身份才释放?……」

「不用了。」龙格雷摇摇头。「我看清了那家伙的样子。」

「可是……这不合市警队的工作常规……」

「我说不用便不用!」龙格雷把积压满腔的怒气一股脑儿爆发出来。他走到那名探员跟前,口中吐出的蒸气喷到对方鼻子上。「我刚才跟那杂种站得几乎像我们现在这么近!我要是个他妈的裸女,他那话儿可以碰到我的肚子了!这个答案你满意了没有?」

那名探员并没有动怒,只是退后一步,耸耸肩,然后转身离开,口中在低声嘀咕:「既然站得这么近,为什么又给那变态的杂种溜掉了?」

龙格雷进了一辆警车内,衣衫湿透的他感到冷极了。他从大衣口袋掏出烟斗,把已湿透的烟丝除掉,用纸巾把烟斗里外抹干。他摸摸身上,才发现自己忘了把装烟丝的铁盒带来。

他咬着没有烟丝的烟斗,这时他注意到放在警车一角的那个纸箱。

龙格雷撕掉纸箱上的胶带,把盖子打开来。黑猫波波夫安静地躺在里面。有个好心的警员替它披上一块小毛毯。

龙格雷伸手抚摸波波夫的头顶,但被它避开了。

一个养猫的美国人到伦敦来杀死十三个妓女。没有比这更奇怪的事,龙格雷想。

他突然产生直觉:这只黑猫很可能已经被那个美国佬养了好一段日子。也许他们是一同到英国来的。

龙格雷立刻用行动电话联络市警总局,要求他们查核近三个月内宠物入境的登记资料。

挂掉电话后,龙格雷又瞧着波波夫。

——嗨,小猫咪。告诉我,你的主人是什么家伙?

吸血鬼剑豪

凌晨三时四十三分 国王十字路地铁站

这时拜诺恩知道,再逃走下去也没有意思。

因为现在追踪他的并不是警察,而是吸血鬼。

当在同样潮湿却温暖得多的地下水道中行走了一段时间后,他便嗅到那只吸血鬼的气息。

最初他还怀疑,是不是因为背伤与疲劳而产生幻觉;但是当继续在地下水道前行时,他确定那吸血鬼正在自己头顶的道路上。

拜诺恩好几次在出口处停下来,仰首朝上做戒备,但是那只吸血鬼十分谨慎,并没有揭开盖子跃下来——假若他钻过洞口下来,那将是他最脆弱的一刻。

一直躲在下水道中也不是办法,还是趁着仍有力气时与他斗一斗吧?

拜诺恩打开水道侧一道紧急用的密封门,进入国王十字路(King's Cross)地铁站。

这是伦敦地铁系统中最大的车站之一,与另一地铁站圣班克拉斯相连,两站加起来是七条地铁干道的交汇点,并同时连接英国铁路,所以月台和通道特别多。

在这时候,车站当然早已关闭。流浪汉把长椅都霸占了。站员在每夜关闭前都例行把车站里的流浪汉和卖艺人赶走,但总有不少成功躲藏起来。夜班的看守员也懒得再驱赶他们。外面太冷了,要是明早在车站外发现了露宿者僵硬的死尸,地铁公司和职员都会受到极大的舆论压力。

拜诺恩的皮靴踏在车站走道上,发出很大的回声,有几个流浪汉向他瞄了一眼,便又倒头大睡。拜诺恩的衣服比他们还要脏。

他感到渴极了——不知是因为失血还是疲倦的关系。他掏出几个铜板投进自动贩卖机里,买了一罐热暖的牛奶咖啡。

咖啡的气味反倒吸引了几个流浪汉坐起身子来,盯着拜诺恩打量,然而咖啡气息不过勾起他们一些遥远的记忆而已,早在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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