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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夏锦年-第3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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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我们两个人就像小疯子一样的笑。

我最喜欢林素的一点就是她永远不畏惧伤害。像诗里写的那样,她用力的爱,就像不曾受过一次伤一样;她大声歌唱,像没有任何人聆听一样;她认真生活,像今天是末日一样。

林素身上有一种决绝的气味,我总是相信没有什么可以打垮她,没有什么可以遮掩住她灿烂明亮到爆棚的笑容。

顾白离开的那天是黄昏,我和林素一起送他去车站,一人走在他左边,一人走在他右边,说说笑笑的。我们三个就那么舒服的走着,气氛一点也不伤心一点也不尴尬,相反,我觉得内心很宁静。

路两边是粗壮高大的梧桐树,那是我和顾白无数次上学时要走的一条路,黄昏时分居民楼里的人家陆续亮起了灯,空气里有了烟火的气息。快要落下去的阳光软的浅的似乎只剩一个影子,晕开在叶子间。

许林乐进站前望着林素,终于再也藏不住眼神里的留恋。他似乎犹豫好久,生怕林素生气,但仍是小心翼翼的问:“有一天,有一天当你能喜欢男生的时候,你可不可以第一个告诉我?”

林素愣了一下,然后笑着点点头,说:“好啊,我一定第一个告诉你。”

顾白低下头,抬起头的时候脸上已经看不出什么其他的情绪了。他和我还有林素挥挥手告别,然后头也不回的进站,很快就消失在茫茫人海中。

我问林素:“你会喜欢顾白吗?有这个可能吗?”

林素拉着我的手穿越人群,就好像她忽然出现的那个圣诞节晚上,她拉着我逆着人流在人群中穿梭一样。她回头望我,嘴角含笑着说:“你会吃醋吗?是吃我的,还是顾白的醋呢?”

我被林素问的有些惊慌,直愣愣的望着她不知作何反应。林素笑的开心的拉着我继续往外走的时候我才知道她是逗我玩呢。

我想,他们如果有一天真的在一起了,我一定是开心还来不及呢,我一定不会吃他们中任何一个人的醋。

一个是我整个少女时代心心念念的少年,一个是我一直梦想成为的女生的模样——两个都是我喜欢的人,我真心诚意希望他们能一起幸福。

我是最晚一个走的,送完了顾白我又送了林素上火车,可是我没有去送许林乐。

后来许林乐打电话骂我真无情,他说他在车站等我等了很久,差点就赖在月台上不走了,被火车站的工作人员催了好几次。

他说:“骆撩撩,你就不想见我最后一面吗?”

我笑嘻嘻的没心没肺的说:“我不要,你有很好看吗?我干嘛要见你最后一面?”其实我只是怕我会在火车站哭的很丑所以才不去送许林乐的。顾白走的时候有林素在我身边我可以不哭,林素走的时候有许林乐在我身边我也可以不哭,可是许林乐走的时候,火车把许林乐带走之后,整个月台就只剩下我一个人了,我得一个人孤零零的回家,我一定会没出息的走一路哭一路。

我本来就够丑了,我哭起来一定更丑,所以我不要去送许林乐。

我说:“许林乐,等你回来的时候我一定去接你。我不想送你离开,你知道我讨厌别离,但我可以去接你,我喜欢和你欢聚。”

许林乐在电话里笑我傻,他说:“撩撩,你怎么那么贪心呢,没有分离哪来的欢聚?”

可是,我就是不要分离呀。我不要。

——2006年7月中旬,当噩耗传来的时候,我终于确信我真的是被上帝憎恶的人。所以它不止什么都不给我,甚至我仅有的还要抢走,以那样残忍的方式。

我越讨厌分离,它越赐予我分离——最惨痛的,再也没有机会相聚的分离。

许林乐去了B大的第一个月就打电话给我说他加入了学校里的登山社,认识很多志同道合的人,学会了绳结的十八种打法等等。

其实每次他和我说这些的时候我总是有些小小的生气,我嫉妒许林乐在没有我的大学校园里怎么那么快就适应的那么好了呢。他好像永远不会知道什么是孤独的样子,他总是可以找到自己喜欢的事情认识有趣的人,把自己的生活安排的风声水起的。

可是我就惨多了。老实说,在厦门这个我完全陌生的城市,在那所完全陌生的大学校园里,我常常觉得自己像一抹孤魂野鬼。我走在校园里的时候,远远看到穿白衬衣的男生走过,我总以为那是许林乐。我和别人说话的时候,常常很自然的喊出许林乐的名字。

虽然我很快就和寝室里的女生熟了起来,参加了几次联谊,也认识了一些男生朋友,可是,他们始终都不是许林乐。无论我在人群里笑的多么开心,我的心它始终是有缺口的。那个缺口它不在我身边,它跟着许林乐去了北方。

大一那年的暑假,我期待着和许林乐一起去丽江自助游。这次出行我们已经计划了很久,许林乐甚至已经订好行走路线。

我们说好要一起在古城小巷里穿着一样的拖鞋一样的大花沙滩裤慢悠悠的闲晃;说好要像无业游民一样一起坐在文昌宫门口的茶馆里,喝着玉龙雪山的雪水泡的绿茶,晒着暖暖的太阳,花20元钱耗上个半天;说好要在丽江的小河边,找一个安静的小吧,很小资的要两杯咖啡,共读一本《丽江的柔软时光》,享受潺潺流水声里的宁静和心灵交融的快感;说好要租一辆双人自行车,从丽江到束河,随便敲开一个农家,让他们帮忙做一个火腿鸡;说好要……

可是在六月的时候,许林乐打电话来和我说,丽江,他去不了了……

许林乐说他们登山社要一起去西藏登希夏邦玛西峰。这样大的活动不是每年都能遇上,所以他报名了。

本来满怀的希望和满怀的期待,许林乐轻飘飘的一句话就让它们全部落空了。那种失落的感觉一瞬间让我难过的要死,我又气又怒的骂许林乐是骗子,是混蛋。我说:“许林乐,你怎么可以随便就毁坏我们的约定呢?我要去丽江我要去我要去!你不去我就一个人去!你是坏蛋,你去登那个什么劳什子峰吧,最好再也不要再回来,我再也不要见到你!”

然后我“啪”的一下就挂上了电话。

那时我只觉得自己生气生的理直气壮,只觉得自己挂电话的样子又帅气又潇洒,一点也没觉得自己说的话有什么不妥,想也没想过,有一天,我会为自己曾经说过那样赌气的话而后悔的整夜整夜望着天花板失眠。

从六月到七月,我不接许林乐一个电话,不看他一条短信,不看他的电子邮件,一门心思的复习备考,全心全意的和他赌气。

如果时光能倒流的话,我真想回到那一年的六月,把那个赌气任性娇纵的骆撩撩杀掉,或者拽着她的肩膀用力的摇,让她脑袋清醒一些,不要那么幼稚,那么可恶。

其实我真的不是那么讨厌又任性的女生,我也没对谁那么坏过,使过这样的小性子。后来我想,一定是许林乐把我宠坏了,把我惯坏了,让我把他对我的好当作天经地义的事情,一旦他做的有什么不合我心意,我就对他发脾气。

我怎么觉得自己那么坏呢?我真讨厌那时的骆撩撩,可是那时的骆撩撩还浑然不觉。那年期末考结束之后,她还自以为很帅的一个人背上行囊去了丽江。

两个人的旅行变成一个人的落寞。

丽江真的很美,丽江的时光真的柔软的像云朵一样。我即使哪里也不去,我只是坐在青年旅馆的天台上望着天空发呆也觉得这是一个美好的地方。

可是,原本应该坐着许林乐的地方它空着,我觉得四处都是寂寞的气味。那种寂寞,即使用全世界最美最美的风景,全世界最昂贵的香水都无法弥补和掩盖。

我在丽江的第三个晚上,我终于忍不住穿着拖鞋去电话亭给许林乐打了一个电话,可是没有人接。我一个人沿着古城的小街往青年旅馆走。我走啊走,每经过一个电话亭就进去给许林乐拨一个电话,响六声之后挂掉。

那天晚上我一共经过七个电话亭,可是许林乐熟悉的声音始终都没有在电话那头响起来。

我抱着膝盖在床上坐了一个晚上,第二一早就买了回家的车票。

我要回家,没有许林乐的丽江一点也不好玩。我想下一次我一定要和许林乐一起再来这里。

我回到家的时候是7月7日。从7月7日到7月17日,我每天早中晚都给许林乐打一个电话,可是他的电话一直都打不通。

我想一定是西藏那个名字很复杂的山太偏僻了,所以手机没有了信号。没有关系,按照行程,许林乐应该很快就可以回来了。

到了7月18日,我依然没有打通许林乐的手机。我打电话的时候客厅里的电视机开着,笑容甜美的新闻主播在播一条让人觉得悲伤的新闻——B大登山社西藏受创,五位登山社员在搏击雪山时遇到雪崩,三人死亡二人失踪。据称此次雪崩可能是队员在攀登过程中横向行军,破坏了积雪结构,导致雪崩的发生……

我握着话筒发了很长时间的呆,等我反应过来,把全部新闻的信息消化之后,整点新闻已经结束了。我不敢相信自己刚才听到的东西,我想那一定是我听错了,或者巧合。

我上网输入许林乐登山队的名字,深吸一口气之后,才鼓起勇气按回车——一瞬间跳出成至少十页的相关新闻。

那么多刺目惊心的标题扎入我的眼睛,我一下子就懵了。

林素说确定死亡的名单上没有许林乐,他只是失踪,他一定不会死,他会回来的;顾白不说话,他轻轻揽着我的肩。我坐在许林乐家的客厅里,他的爸爸妈妈坐在我对面的沙发上,神情悲痛。他们终于有时间坐在一起了,他们终于有时间可以陪许林乐吃一顿饭了,可是,许林乐却回不来了。

临走的时候我去许林乐的房间看了一下,我偷偷拿走了他放在桌子上的一个橡皮手环。

那是去年过生日的时候我送给他的,我想要回来。许林乐很喜欢那个手环的,喜欢到舍不得带,所以这次才没有带去西藏吧?

许林乐,如果你真的那么喜欢这个手环,如果你想要回去,那么就快点回来找我吧。你不来找我,我永远永远都不会把它还给你的。

直到那个夏天结束,许林乐也没有再回来。我已经不再去想关于他生或者死的问题了,因为想了也没有结果。

那一整个暑假我都不敢走出家门,因为这座小小的城市里到处都是我和许林乐一起玩闹过的痕迹。我走着走着就会踩到三年之前流的泪,走着走着就会撞到一年之前我们一起丢下的笑声,走着走着就会看到二年之前的许林乐从我眼前走过,走着走着就会看到半年之前的许林乐跟在骆撩撩身后有点屁颠屁颠的样子。

这座小城彻底变成了一座回忆的城。我害怕看到和许林乐有关的一切。暑假还没结束我就回到了学校。

虽然那里依然没有许林乐,可是至少那里也没有回忆,这样对我来说还比较好过一些。

有一天晚上,寝室里一个姐妹失恋,我们全寝室陪她一起喝酒。我没有失恋,可是我喝的最多。但是我怎么喝都不醉。我喝得路都走不稳了,去厕所的时候需要扶着墙,可是我仍是不醉,我的意识那么清醒。

趴在水台上用冷水冲脸的时候我看到镜子里的自己。镜子里的骆撩撩在水房桔黄的灯光下,皮肤干净眉眼清秀,只是简简单单的穿着白色T恤和迷彩的背带裤就青春无敌。

我比2006年的自己好看了,我比2005年的自己好看了,我比2004年的自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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