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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一位中等阶层的先生。
将一把满弹匣的手枪放进书包中,陆雪征拉起李纯的一只手,两人一大一小、一高一矮的走出了公馆。
在街口乘坐上黄包车,这对看起来不知是父子还是兄弟的人物,就此赶往威灵顿道。
陆雪征和李纯在早上七点钟之前,抵达了叶家公馆对面的西餐馆子前。
下车之后陆雪征想在报童手中买一份晨报——然而他失算了,并没有报童经过,于是他就近在那书刊摊子上,买了一本大小适中的美国《时代》杂志。
一般餐馆总是营业较晚,不过这家比较特别,每天早早开门,为往来的洋行职员提供简单早餐。陆雪征前些天已经留意到了这一点,所以此刻领着李纯,他堂而皇之的走进门去,轻车熟路的便占据了一处靠窗座位。
随便点了几份牛奶三明治之类,陆雪征提前付清了帐。李纯把书包抱在怀里,低下头开始慢慢的吃喝,而陆雪征把那本杂志放在一旁,随即端起一杯牛奶,边喝边向外望去,悠闲的张望街景。
如此过了约有一个小时,叶家公馆门前一片清静,并无异样。陆雪征侧耳倾听,只觉万籁俱寂,不禁心里有些狐疑。用手指轻轻叩了叩桌面,他对着李纯使了个眼色。李纯领会了,立刻若无其事的起身绕过餐桌,一言不发的把书包塞进了他的怀里。
一辆汽车缓缓驶过窗前,充作司机的金小丰戴了一顶帽子,以此来遮住他的光头。
陆雪征用手掌慢慢磨擦了大腿,把那汗水全蹭在了裤子上。
随后那汽车停在了叶家公馆的斜前方,没有动静了。
又过了大半个小时,叶家公馆那边终于有了变化——大门开了!
四名保镖走出来列队站在两边,而一辆乌黑锃亮的雪铁龙汽车紧靠着院门停住,一名保镖上前打开了车门,做恭请状。
陆雪征登时提起精神,一只手随之探进了书包里。
然后那院内走出一对老夫少妻——老夫生的人高马大,大腹便便,不是叶竟成又是谁?
下一秒钟,陆雪征一手掏出手枪,一手抓起桌上那本杂志,毫无预兆的猛然起身走出了餐馆。抬手用杂志挡住自己的面孔,他在快步经过叶家公馆时骤然抬手,对着那正要弯腰上车的叶竟成连开三枪,当场就把对方那脑袋打了个稀烂。而与此同时,斜前方那汽车的后排车门也开了,陆雪征飞奔两步赶上去纵身一跃,一头就扎进了车里。
汽车一直是发动着的,金小丰未等陆雪征坐稳便踩了油门。汽车呼啸而走,尖叫着拐进了前方一条岔路中去。
变故在十秒之内发生、持续、结束。
叶家保镖此时才反应过来,拔出手枪狂跑追击。可那岔路复杂,汽车进去后立刻就不见了踪影。叶竟成的姨太太一身一脸的鲜血脑浆,站在门口歇斯底里的狂叫,惊动了阖街。所有人都丢下手上活计挤出来观看热闹,而李纯趁此机会拎起空书包,在人群中东挤西挤的溜走了。
去北平
在短暂的风驰电掣后,金小丰在胡同僻静处踩了刹车,跳下去换了新的车牌号码。
然后他从从容容的重新发动汽车,驶上了租界区的宽敞马路。
当英租界的巡捕们赶到威灵顿道封锁路口之时,金小丰的汽车已经离开租界区范围,直奔火车站而去。金小丰一只眼睛望着前方路途,一只眼睛盯着后视镜,就见陆雪征神色平静的将那手枪放在了座位上的薄垫子下面,而后拿起那本被他用来蒙面的杂志,翻开扉页笼统的浏览起来。
金小丰找不到合适的词语来描绘他此刻的姿态模样,笼统的只是感觉他好,好的让人恨不能咬他一口。但现在又完全不可能会有咬到他的机会——陆雪征名至实归,身手的确是厉害,金小丰怀疑自己还不是他的对手。
陆雪征不懂英文,无非是见这杂志纸质雪白可爱,想要看看书中的图画而已。从头到尾翻阅了一遍,他百无聊赖的扭头望向了车窗外。
清晨的街道看起来别有一种洁净的喧闹,金色的阳光爽朗的洒落下来,火车站快到了。
汽车在火车站附近缓缓停下。陆雪征把那本《时代》卷起来,随即向前欠身,抬手将其伸到了金小丰眼前:“回去处理掉。”
金小丰答应一声。接过杂志后他微微侧过面孔,又低声问道:“干爹什么时候回来?”
陆雪征虽然是成功的完成了任务,可是看起来并不轻松兴奋。转动眼珠左右瞟清了窗外景象,他轻而快的吐出了三个字:“不一定。”
然后他推开车门跳下去,头也不回的走向了火车站。
明亮刺目的阳光穿透了车窗玻璃。金小丰压低帽檐挡住眼睛,歪过头去凝望了陆雪征的背影。陆雪征的步伐轻快而有力,走的干脆利落、一往无前。仿佛前方即便是火焰山修罗场,他也能这么斩钉截铁的走过去,并且全身而出、毫发无伤。
金小丰一边目送着对方渐行渐远,一边若有所思的微笑了一下。将两根手指贴在嘴唇上,他对着干爹离去的方向轻轻“啵”了一声,遥遥送出了一个无人接收的飞吻。
陆雪征,像一位常跑平津的、中等阶层的洋行职员一样,从容不迫的买了一张头等座车票,然后赶在开车之前,又挤出来买了一包五香瓜子,以及三只大白梨。捧着这么点玩意儿上了火车,他在靠窗的位子上坐定了,开始咔咔的嗑瓜子,吭吭的啃白梨;且从座位上拾得一份前人留下的艳情小报,饶有兴味的从头阅读到尾,连副刊尾巴上专治花柳病的小广告都没有放过。看完一遍,再看一遍,末了他忽然感觉自己怀才不遇——凭他的学问本事,满可以也办出这么一份报纸来,而且绝对比手中这一张好看的多!
于是他点了点头,不得不承认自己文武双全。
陆雪征喜欢读书,没书报也行。翻来覆去的将那张小报读了无数遍,火车终于是驶入了北平火车站。
掏出手帕擦了擦手和嘴,他起身随着人流慢慢走下车去。在火车站前坐上黄包车,他直奔戴公馆。
陆雪征抵达戴公馆时,正是下午两点来钟,一天中最炎热的时候。他的得意门徒、戴国章,万万没有想到他会忽然驾临,手忙脚乱的披着小褂迎接出来:“哟,干爹?您怎么这个时候来了?”
陆雪征走进这一处两进的大四合院内,先是看了戴国章一眼,然后也没有做出回答,单是微微一笑。
戴国章立刻就知道自己问多了。咽了口唾沫岔开话题,他顶着一头热汗把陆雪征引入阴凉房内,又连忙打开电风扇,且招呼仆人去拿冰镇汽水过来。陆雪征舒舒服服的坐下去,一边拿起汽水瓶子,一边仰头询问戴国章:“天津的事情,你知道吧?”
戴国章相貌平平,笑起来更是有点憨头憨脑的:“知道,金小丰告诉过我。”
陆雪征喝了两口透心凉的橘子汽水,心平气和的继续说道:“事情办妥了。我来北平住两天。”
戴国章立刻一点头:“哎,我这就让人把您的房间收拾出来。
陆雪征手握着细长的汽水瓶子,想了想,感觉自己和戴国章实在是没什么可多说的——戴国章不坏,绝对不坏,然而比金小丰还要乏味。陆雪征除了使用和利用他之外,似乎和他也就没有太多关系了。
接连又喝了几口汽水,他放下瓶子站起来,一边向外走一边又说道:“给我预备洗澡水和换洗衣裳,李纯晚上到,把他的房间也预备出来。”
戴国章老老实实的答应一声,打发仆人烧水去了。
陆雪征在独处的时候,似乎更容易感到快乐。
卧室连着浴室,浴室内也有西式的浴缸以及上下水,然而没有热水管子,想要洗澡,须得从厨房提来热水才行。陆雪征关了房门,光着屁股沉进满缸温水里,十分爽快的洗去了一身热汗。
然后他哼着歌出水,穿上戴国章送来的单薄裤褂,上床睡了一觉。待到他神清气爽再醒来时,李纯也就到了。
李纯穿着衬衫短裤,斜跨书包,像名童子军似的出现到了陆雪征面前,怀里还抱着小灰猫。很快乐的对着陆雪征一笑,他开朗的唤道:“干爹,我来啦!”
陆雪征心情不错,又看到李纯这可爱的小模样,不禁也跟着和蔼可亲起来。走上前去接过小灰猫,他先是低头在小猫的额头上亲了一下,然后腾出手一拍李纯的肩膀:“家里怎么样?”
李纯把书包摘下来拎着,清清楚楚的答道:“家里什么事情都没有,天下太平!”
陆雪征把小灰猫托举到面前,和它对视了片刻。末了小灰猫很娇媚的“喵”了一声,又将两条后腿蹬了几下。而陆雪征就像抱孩子似的,把小灰猫抱进怀里去了。
李纯放在哪里都是个讨人喜欢的大孩子,然而陆雪征和他也还是无话可说。独自吃过一顿丰盛晚饭,他闲下来,在电灯光下给小灰猫洗澡。一手按住喵喵乱叫的猫崽子,他忽然叹了一口气,觉得自己这样成年累月的和猫混在一起,似乎也不是个长久之计。
他是不能成家的,成家就是害人害己,除非金盆洗手,隐姓埋名,隐居他乡——但是又太可惜。凭他的本事,满可以再干几年这不要本钱的卖命生意。况且就说是躲,又能躲到哪里去?真有心要找他的话,他就是躲进老鼠洞里也没用,还不如像眼下这样含糊着,毕竟门徒众多,旁人要是想动他,也难。
陆雪征下午睡得太久,如今精神焕发,无论如何不能入眠。歪在床上逗了会儿猫,他那孤独竟是无计可消除,只得是下床找来一本红楼梦,心不在焉的一页一页翻看,因读到“凸碧堂品笛感凄清、凹晶馆联诗悲寂寞”一章时,见史湘云作了一句诗叫做“寒塘渡鹤影”,便心有所感,忽然想起了韩棠。
韩棠这小子当年吃他的喝他的,被他一手提拔教导到了今天的地步,从个半死的小叫花子渐渐长成个风度翩翩的美男子。他总觉得韩棠是全身心属于自己的,哪知道对方人大心也大,竟然开始筹划着要做叶家的女婿了!
陆雪征思及至此,心中立刻窜起一股邪火,恨不能把韩棠的脑袋拧下来!
清闲
陆雪征人在北平,心在天津,他惦记着那十万大洋的酬劳。是的,他三枪就解决了叶竟成,快的仿佛就在一瞬间,但是除了他,旁人就硬是做不到——给他们一百次机会,一万发子弹,也做不到!
所以他这三枪,的确是值十万大洋。十万大洋一条命,叶竟成死也死得值了。
金小丰从天津给戴国章发来内容隐晦的电报,说是酬金已经到手。戴国章不敢耽搁,立刻向陆雪征通报了喜讯。陆雪征抱着他的小灰猫坐在厅内的太师椅上,对此消息,不置可否的一点头,表面冷淡,是见多识广的模样,其实心里也窃喜,认为自己是个人才——然而,与此同时,他却是又想到了叶崇义。
他正值壮年,可因为身份特殊,不好公然出去招蜂引蝶;近年来唯有一个叶崇义算是他的床上知己。陆雪征觉得叶崇义是个被惯坏了的公子哥儿,这样的人骄矜起来很骄矜,但若是能够按住他的命门制服他,那他也能够相当的贱。为了十万大洋闹出这一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