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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父
作者:尼罗
1陆雪征
陆雪征这人,自我感觉一直不错。
他是名身材高挑、相貌英俊的男子,形象有如广告画上的青年绅士像,标致的毫无特色,让人过目即忘。要说他和绅士像有何不同,那大概就是他在眼角处生了一颗小小的泪痣,——大凡一名画家在做广告画片时,大概是不会给男性人物的面孔上填加这么一个褐点的。
他觉着自己挺漂亮,这乃是他先天所得的好处;而在后天呢,他除了打打小牌跳跳舞、喝喝小酒抽抽烟之外,也并无其它过分的恶习。所以他是内外兼修、表里如一。
他的自我感觉既是如此之好,可是在日常生活中,却又绝没有任何出风头的机会。因为他是个杀手——自古以来从没有招摇过市的杀手,除非是杀手要自杀。
所以他就默默的自我欣赏着,慨叹着,幽而不怨、哀而不伤。
陆雪征十五岁入行,到今年为止整满十二年。他是有本事的人,二十岁那年便开始认干儿子——当然,本质上就是收徒弟。今年他二十七岁了,身边最大的干儿子只比他小五岁,不过没有关系,他不计较,干儿子也不计较。父子们其乐融融,正是和睦的一家。
现在可算是他事业的鼎盛时期,杀人都能杀出字号来,这也算是一绝。他在得意之余也想发展出一点副业,多赚些钱;于是在使用了种种手段之后,他在日租界码头的轮船公司里弄到了一艘船。花大钱配齐了船长水手之后,轮船满载着货物驶离码头开始了处女航,入海不久就沉了。
他这算是赔了一场大钱,然而贼心不死,并没有因此就收起了从商的心思。去年他又开了一家顶阔气的大皮货店,营业了没有三天,半夜被雷劈了仓库,一场大火烧得他血本无归。
陆雪征的资产都是他拿命换回来的,所以他心里难过极了。
在皮货店大火被扑灭的那个凌晨,他独自躺在被窝里热泪盈眶,决定以后再也不做生意了。
陆雪征自认为是个斯文人,在无人可杀的时候,他时常会隐居在某位干儿子的家中,抽出一段时间来专心读书。他不爱读翻译小说,最喜欢《红楼梦》,而在《红楼梦》中,他又最喜欢薛宝钗,因为觉着薛宝钗和蔼可亲,嫌林黛玉脾气太大,不好伺候。除此之外,他还很愿意读一读《新青年》之类的杂志,虽然从来没有人把他当成青年看待,但他算着岁数,认为自己不到而立,还是比较富有青春气息的。
读书之外,他还喜欢招猫逗狗——尤其是喜欢猫,觉着猫脸媚气。他有一只养久了的小灰猫,专会趴在人头上蜷成一团,宛如一顶大皮帽子,而且绝不会用爪子抓伤人脸。此猫是他的宝贝,名字就叫做小灰灰。
陆雪征有很多朋友,其中包括高官富商、军阀大佬。朋友们从不和他深交,可是对他相当的恭敬。在大部分的时间里他不是人,而是一把枪;谁能使出足够的钱,这把枪就去替谁杀人,而且是一击毙命,很少失手。
他对自己这身份安之若素,觉得自己是人是枪都无所谓。因为杀人太多,他已经觉着“人”这个存在渺小得很,不值一提了。
此刻,在这个风光明媚的六月午后,暂住在金公馆内的陆雪征携着一本书,一路穿花拂柳的走去了后花园中。上方天空一碧如洗,天气虽然是热,可是热中又带有几丝凉风,让人既感受到了夏日气息,又不会汗出如浆的难捱。
陆雪征穿着单薄的衬衫长裤,衬衫袖子整齐的挽到肘际,看起来好像洋行内的一名中等职员。步伐轻快的走到一处精致凉亭内,他先在那洁净石凳上坐下了,又将手中这本《灯草和尚》摊开来放到面前石桌上,然后就低下头认认真真的读了起来。
此地十分幽静阴凉,陆雪征周身舒适,不知不觉就消磨了许久时间。正是读的有趣时,他忽然下意识的猛一抬头,结果就看到有人踏上了不远处的一座小小木桥,正在向自己这方走来。
那人是西装打扮,生的高大魁梧,麦色皮肤,剃了个光头,乃是这公馆中名义上的主人,他的众多干儿子之一——金小丰。
陆雪征漠不关心的低下头去,继续读书。
金小丰腿长步大,片刻后就走到了凉亭外面。很谨慎的停住脚步,他声音不大不小的呼唤了一声:“干爹。”
陆雪征点点头,并没有正眼看他。
金小丰迟疑了一下,随即试探着走进亭内。高高大大的站在石桌前,他深深的弯下腰去,轻声说道:“干爹,韩棠把事情弄砸了。”
陆雪征微微歪头扫了他一眼,依旧是不说话。
金小丰咽了口唾沫,垂下眼帘,不敢近距离的正视陆雪征:“我说用枪,他非要下毒,结果叶竟成早做了防备,提前就把那毒给试出来了。现在叶家紧张得很,韩棠就越发没有机会下手了。”
陆雪征缓缓合拢书本,若无其事的抬头答道:“叶家那边先放一放。你和韩棠不用管了。”
金小丰还保持着鞠躬姿势:“干爹,不要韩棠,我自己来吧!”
陆雪征摇摇头,随后站起来平静说道:“叶竟成的命值十万大洋,十万大洋不是容易到手的。现在已经是打草惊蛇了,我们只好是等等再看。”
金小丰挺直身体,垂头说道:“干爹,对不起。”
陆雪征直到这时,那脸上才渐渐的露出了一点笑意。伸手摩了摩对方的光脑袋,他颇为和蔼的答道:“没有关系,我的罗汉。”
然后他拿起自己那本□小说,绕过石桌向亭外走去,又头也不回的命令金小丰道:“去把韩棠叫过来,我要见他。”
金小丰本是紧盯着他那背影的,如今听了这话,当即答应一声,而后拔腿就跑,一阵风似的便从陆雪征身边掠了过去。
陆雪征走的很慢,过了木桥后他还驻足在小溪边,低头看了一会儿蛤蟆戏水。等到他出了花园走入洋楼,罪魁祸首——韩棠,已经乘坐汽车抵达了金公馆。
韩棠是个二十来岁的青年,生的十分白皙俊俏,身上还带着一点儿文气,乍一看简直像个大学里的男学生。随着佣人走进房里,他规规矩矩的在地中央站住了,对着坐在前方沙发椅上的陆雪征唤道:“干爹,我来了。”
陆雪征将双手搭在椅子扶手上,不动声色的发出询问:“听小丰说,是你坚持要用毒?”
韩棠苍白着一张脸,无言的点了点头。
陆雪征顿时就变了脸色。一按扶手站起来,他快步走到韩棠面前,扬手就是一记响亮耳光。而侍立在一旁的金小丰伺机而动,这时也赶了过来,一脚踹到了韩棠的腿弯处。
韩棠应着力道跪下去,半边面颊上浮出了通红的五指浮雕,可见他那脸皮是相当之嫩。
金小丰踹完这脚就退了下去,而陆雪征环绕着韩棠走了一圈,口中低声怒道:“上次就是你失手,上上次也是你失手。韩棠,你到底想要怎样?”
韩棠嗫嚅着,并不能给出一个清晰的解释。于是陆雪征居高临下的伸手指了他的鼻尖,咬牙切齿的质问道:“听说你现在和叶家三小姐走的很近,你是不是因为这个,舍不得下手了?不要穿上两件好衣裳就忘了你的出身,你既然喊过我一声干爹了,就别想再脱身去做有钱人家的上门女婿!”
说到这里他骤然抬腿,当胸一脚蹬在了对方的心口上——也不知他是使了多大的劲,只见韩棠向后一仰,竟是整个人都飞跃着摔在了地上。神情痛苦的一手捂住胸膛,韩棠挣扎着爬起来重新跪好,口中断断续续的挣出了声音来:“干爹,我再、再也不敢了。”
陆雪征面若冰霜,在韩棠面前慢慢蹲了下来。
一只手抬起韩棠的下巴,他恶狠狠的一直看到了对方的眼睛里去:“再有一次,你就死吧!”
叶崇义
陆雪征站在窗前,眼看着韩棠佝偻了身体,一步一步艰难走出公馆前院,又在门口连滚带爬的上了汽车。
韩棠是名可爱的青年——起码在陆雪征眼中是这样的,然而他那所作所为却是可恨之至!陆雪征一度很喜爱韩棠,他就没想到韩棠会这样不给自己作脸!
所以他在教训这小子的时候,下手格外要狠一些,因为是恨铁不成钢,心里失望。
转回身来背对了外面,陆雪征半倚半坐的靠在窗台上,微微的喟叹了一声。
金小丰在一旁察言观色已久,这时就迈步走上前去。他比陆雪征要高上小半个头,说起话来总要特别留意的躬着点儿腰,以便和对方视线齐平:“干爹,您别生气,气大伤身。”
陆雪征先是若有所思的并不说话,半晌后才轻声开了口:“韩棠要起外心。”
金小丰站在他身旁,大着胆子放出目光,凝视了他那线条流畅的侧影:“那我立刻派人跟上他。”
陆雪征抬起一只手,做了个“不必”的手势;然后他顺势看了看腕上手表,发现此时正是下午五点多钟,晚饭时间。
于是他迈步走到桌前拿起电话机,要通了叶公馆的电话号码。
叶公馆,叶竟成公馆。
叶竟成今年五十多岁,是这天津卫里有名的一位大富豪,名下不但有产业无数,而且和军界要人们也是往来极密,新近又担任了商会会长,一时间风光无两,真有烈火烹油之盛。叶竟成共有两儿两女,其中大少爷、二小姐早已婚配,过着安稳富贵的生活,三小姐还在求学,只有这四少爷身为最受宠的小儿子,天生性情诡谲浪荡,是个五毒俱全的坏种。
陆雪征找的就是这个坏种。
他一手握着电话听筒,一手玩弄缠绕着电话线。听筒中叶四少爷的声音是温文尔雅的,其中又蕴含着一点隐秘的笑意:“是你?”
陆雪征欠身坐在了桌子上:“是我。”
叶四少爷发出和悦的疑问:“怎么想起给我打电话了?”
房门微微开合了一下,一只通体浅灰的小猫走了进来。陆雪征盯着这只小小活物,口中做出了言简意赅的回答:“想你了。”
叶四少爷哈哈的笑了起来。
小灰猫步伐敏捷的跃上沙发椅,又辗转的跳到了桌面,伶伶俐俐的继续上蹿,它最后轻轻巧巧的盘在了陆雪征的头顶上。
陆雪征抬手摸了摸它那绒绒的厚毛,在叶四少爷的笑声中说出了最后一句话:“四十分钟后,利顺德见!”
然后他就挂断了电话。
脚踏实地的重新站回地面,他用眼角余光扫过伫立在窗旁的金小丰,忽然发现这青年正在定定的望着自己。
陆雪征以为他是在看自己的小灰灰,所以并没有在意。顶着小猫转身走向门口,他一边开门一边背对着金小丰吩咐道:“让李纯准备汽车,我要出门。”
李纯今年刚满十六岁,也是陆雪征的干儿子之一。
他是个很漂亮的少年,明眸皓齿的。陆雪征认为他那相貌太出众了,引人注目,很不适合去搞暗杀,所以就把他当成了随从使唤。而李纯出身很苦,幼时饱受欺凌,所以现在得了陆雪征这座靠山,就十分的死心塌地,恨不能活成主人的一条狗。
陆雪征很尊重李纯的意愿,他想做狗,就让他做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