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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臂上的那只鸟一模一样,九根尾羽和身体都是用银粉混合药物刺入身体绘制而成,头顶的三根翎羽却是用金粉制成。
凌天宇只扫了一眼就知道那纹身的确是出自宫中高手:“可是,我见过姐姐的那只凤鸟却不是这个颜色的。”
“那是因为娘亲嫁了人,所以,凤鸟就变成鲜艳的红色了。”东儿露出少见的羞赧神色。
“哦!”某人脑海中在想的却是某人的手臂上也有这样一只凤鸟,如果让它变成红色。。。咳咳!想远了。“你说,是谁把你和姐姐救走的?”此时,凌天宇已经信了东儿就是那个福儿,也就是自己从未谋面的小甥女。因为,当时的确有回报说未见长公主母女三人的尸首。而自己和这个姐姐,走得并不很亲近,所以,当时虽然发现了些疑点,但是自己并未在此事中置喙。先帝让自己执掌兵权,只是想为当时的太子作为臂助而已,并且,自己天生性子凉薄,并不喜多事。
千舞,自己肯定是要娶来做正妃的。那么,至于长公主的事情嘛,好吧,就算是当年未尽的姐弟情分,今日还了债吧!于是,凌天宇和东儿商量了约有一个多时辰,又把红袖和明剑两人唤了进去。约莫半天后,东儿就和明剑带上凌天宇的手信出发了。
当然,不用东儿提醒,凌天宇就知道这些事情,是不宜让某人知道的。这些,就是千舞跟着刘嬷嬷学习规矩礼仪的那几天里发生的事情了。
而明剑,在知晓了东儿的身份之后,先是惊讶,后来却是深深的同情与怜惜了。那么小的一个女孩儿,本来应该作为金枝玉叶生活在众人环绕的皇宫,享受着所有的皇亲贵族小姐该享受的一切,幸福的长大。如今,不仅痛失双亲,好容易找到的姐姐还失去了记忆。而她那柔弱的双肩,却背负着为双亲沉冤昭雪的重任。那纤细的手,原本应该握着毛笔或拿着绣花针,如今却握着冰冷沉重的刀剑;那纤细的身子,原本应该穿着最好的料子制成的华丽衣裙,在花园嬉戏曼舞或在宫殿中徜徉,如今却只穿着寻常百姓的装束,还要四处奔波风餐露宿;那头青丝,原本应该用最美丽的珠钗步摇来装饰的,如今却只是像男子一般高束成髻,用青色的黼巾简单的包裹。而千舞——她的姐姐,虽然同样可怜,但是,她至少还有自家主子疼惜爱护,又有妹子照顾,甚至这本应由身为长女的她来承担的责任都被眼前这个同样看来柔弱的女孩儿一肩承担了。谁说忘记不是一件幸福的事呢?
明剑看着眼前这不满十四岁的女孩脸上的冷漠和她眼中偶尔流露出的杀意,心中涌起的却是疼惜,是保护的欲望。这和自己当初看到千舞在马车中的甜美睡颜时,所涌现的保护欲望是完全不同的。前者是对一种单纯由心生出的保护欲,就像是你看着纯真的孩子,不由自主的想去照顾她保护她;而对东儿,是一种男人对女人自然生出的保护欲望,是对那个不向命运低头的坚强女孩由敬佩到心疼而衍生出的。明剑心里暗自做了个决定:不管你的前方将要面对的是什么,我一定会挡在你的身前!不管你所背负所挂念的是什么,我一定不惜一切助你完成!这是一个男人对女人的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