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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润,“有时候,事情就是这样,外面看着温柔无害,可本质却是慢性毒药,日积月累,身上的毒药越蓄越多,等时机成熟之日,对方甚至都不费心思,只动一个念头,你便死无葬身之地!”
泞王脸色骤然阴沉,他虽是粗人可不是笨蛋,这般含沙射影,自然明白其中道理。当今圣上是个心狠手辣的人,当年他为了皇位,不惜弑父杀兄,后来更是将五路诸侯赶尽杀绝。他是唯一一个在夺嫡风云中活下来的皇子。
他能活着,不仅是因为他的生母只是个小小宝林,无权无势,更是因为他当时还年幼。皇上刚登基,地位不稳,朝中局势不明,而他夺位时所表现出的狠绝酷辣手段令不少大臣寒了心,为了巩固地位,只得留下他以示仁义。况且他当时也不过是个十岁奶娃,对他构不成威胁。
当时他年幼,不能构成威胁,可如今,他已到而立之年,正是男人一生中最辉煌金贵的时刻,即便他手中无权,可还是不能抵消他对他的猜忌。
猜忌成病,只要有丁点风吹草动,便是他身首异处之刻!
泞王收敛起眼底那抹阴霾,恢复一贯的高傲姿态,扯着嗓门粗吼道,“哼,什么毒药不毒药的,喝杯茶还有这么多大道理?!不愧是牛鼻子老道教出的老古板,满口之乎者也,真是一点都不爽快。早知如此,老子还不如去下堂坐坐,看看没有没心仪的字画。”泞王为人虽粗鄙,可却喜欢字画。
云泽王放下茶杯,走到室内左方摆的书案前。到东来雅苑的皆是风雅之士,且每隔三月便有一次聚会,所以苑内每个雅间都放置着笔墨纸砚,以供学子即兴而作。
云泽王一手挡着宽大的绣袍,一手执起架上墨笔,蘸了蘸馨香的乌延墨汁,提笔就在雪白的宣纸上即兴画作。
手腕移动间,藏青色的衣袍在半空划出水墨般流畅的弧线,消瘦的身躯茕茕而立,平凡清秀的面容泛着清辉,脸庞苍白却不显病态,周身萦绕着清冷雅静的清贵之气。他虽不一眼见了就让人无法忘怀的美男子,却能让人久久无法移开眼。那种岁月沉淀下来的睿智与魅力,最让人着迷。
泞王眯了眯眼,站起身来,走到书案前,往宣纸上随意的觑了一眼,却猛然怔住了,脸上浮现着难以置信的诧异之色,嘴里还不自觉的轻‘咦’了一声。
宣纸上,笔墨下,青山中,飞流直下的清泉,苍山绿树环绕。山间内,云雾蒸腾,白雾弥漫,幽谷深深,清泉冷冷,一头花斑鹿在清澈的溪水边饮水,溪中一群锦鲤快活游畅,一条银色锦鲤跳跃翻腾在空中,晶莹的水花四溅。灿烂的阳光越过山头,照射而下,绚烂的光彩在山间架起一座五光十色的彩桥,空中飞鸟自由翱翔,如此仙境,真是美极!
云泽王描上最后一笔,潇洒收笔。
泞王激动得不顾形象,云泽王都还未走开,他就冲上前,生生将其挤开了书案。双手撑着桌面,低低的俯身在案上,细细的看着墨迹还未干的画作,一边观赏一边渍叹,“好画,好画!好画啊!这流畅的画功,这超然的意境,这柔美的线条……堪称绝世佳作啊。比起阆中的罗大师都不遑多让,不遑多让啊!渍渍~看看这锦鲤,逼真得都像快要跳水纸面似的,本王都恨不得拿个碗来接着了。渍渍~还有这鹿,这斑点,太精致了,太精致了。”
云泽王淡笑不语,放下笔,拿起一旁早已准备好的湿帕,擦了擦指尖的墨汁。
“既然晓睐兄喜欢,那就送给晓睐兄作见面礼吧。”
泞王蓦然抬首,欣喜之意流露,“真的送给本王?”
“还望晓睐兄别嫌弃。”
泞王直摆手,“不嫌弃,不嫌弃!”然后赶紧将画作收起来,那速度,好似慢一步,云泽王就要还悔似的。
泞王得此佳作,心情大好,坐回原座,端起‘苦尽甘来’细细品尝,只觉这味道美妙无比,就连那淡淡的苦味都不觉得苦了。
云泽王也撩袍坐下,执起茶壶,又给他添了杯。
此刻,堂下大厅突然热闹起来,云泽王坐在窗边,侧目凝望一眼便知,原来是最近风头正盛的‘慎之公子’到了。
慎之公子玉冠正束,白袍加身,衬得秀丽的面庞越发的俊朗。身姿挺拔如松,气质雅致温润,是个俊美的少年儿郎,可眉宇间那丝惆怅破了坏了几分美感。
粱耀祖一走进雅苑,便有学子召唤,“慎之,怎么这会才到?快上来。”
王敬倚靠在二楼的围栏上扬手招呼粱耀祖。
粱耀祖抬眼望去,见他身边那群都是熟人,轻轻颔首,抬步就朝楼上去了。
王敬见他眉宇间的愁绪,开口便问,“慎之,可是在为与雷霆王府的平安公主的亲事在烦恼?”他的语声不高不低,周边的人都听得清。顿时,喧闹的雅苑清静不少,纷纷停下,竖起耳朵倾听。
平安公主与慎之公子的亲事可是最近最热门的话题。如果只是两人定亲倒没什么直到关注的,可这中间还夹着个‘清琴双姝’之一的雅姑娘。
一提到平安公主,粱耀祖脸上的惆然更重,轻应了一声,算是对他的回应,显然是不想多说。那日宫宴,他并没有如愿,回家之后,苦苦央求老父希望他能娶雷霆王府定亲,可这次父亲是铁了心,非要他与那药罐子公主完婚。想着,粱耀祖心里就起了几分怨恨,听说那公主从小体弱多病,且目不识丁。想他堂堂御赐的‘慎之公子’,怎能娶一个目不识丁的无知妇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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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一章 冯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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粱耀祖不想多谈,可架不住莘莘学子的好奇,“慎之兄,你可有见过那平安公主?听说平安公主常年卧病在床,面黄肌瘦,色白如鬼,也不知是真是假?”
“哎~面黄肌瘦,色白如鬼都还是好听的。听说那平安公主从小就病魔缠身,体内一口气全凭雷霆王府的上等药材吊着,平日里都虚卧在床,一下塌,就会要了半条命。可知她为何没去参加几日前的皇宴吗?听说是半路昏倒,旧疾复发。如此身体……”那人摇头轻叹,“舒某一个远方表妹也是体虚气弱,可她至少还能起床走动,春天气温回暖之时她甚至还可以外出踏青。可到底是被病魔缠身的人,身子早就被掏空,明明是豆蔻年华,可看起来……哎~堪比六十老妪,面皮皱若菊花,肤色黯淡生褐。因为常年喝药的关系,身上总是萦绕着一股腥臭的药味,就是再上等的香囊都掩盖不了……”
闻言,粱耀祖蹙起眉峰,难道他真要和如此女子过一辈子?!
粱耀祖还未开口,倒有人先愤愤不平的叫唤起来,“如此女子,怎配得上我们的慎之公子!”
“是啊,可真是苦了慎之公子了。冯家小姐天姿国色,瑰姿艳逸,慎之公子翩翩浊世,温文有礼。要不是那个平安公主横插一脚,慎之公子怕是早就与冯家小姐喜结连理了。”素衣书生低低感叹,“人道是,有情人终成眷属!哎~这世道啊……”
听闻书生如此感叹,众学子愈发觉得那平安公主不是东西!
自己得行不显、容貌不佳,却妄想嫁个年少有为、才高八斗的才子,真是不知高低、不知廉耻!
泞王伸着脖子朝向张望两眼,将二楼众仕子的言论尽数听尽,嘿嘿一笑,“还真是有趣得紧。”一个三品小官的儿子竟还敢嫌弃有公主尊位的女子。
云泽王微微侧目,睨了眼那个道‘远房表妹病魔缠身’与那个感叹‘有情人终成眷属’的学子,不着痕迹的轻蹙了眉头。只见那两人时不时的仰望雅间阁楼,眉宇间带着不安。不由顺着两人的视线望去——
阁楼纸窗微微敞开,透过细缝,隐约可见纱幔内那曼妙婀娜的身姿。
云泽王瞬时了然,趣味的勾起嘴角,低声道,“想来那冯家小姐也是个极为出色的人物。”
泞王收回视线,笑得一脸张狂的望着云泽王,“怎么,可是看上那冯家小姐了?不是本王吹嘘,天字脚下的女人怎么也比你那鸟不拉屎地方的女人强。i^先不说言行,就那酥软香柔的身子……”浑浊的眼底满是淫欲,笑容也极其猥琐,“水汁蜜桃,销魂入骨,尝了一次,本王就保证你会乐不思蜀!”
相比于泞王的下流淫荡,云泽王依旧高雅如空中明月,清辉流盼,“冯家小姐可是正经人家的闺秀,如果让楼下那些士子听到你将清琴双姝比作胭脂巷的美人花,有你的苦头吃。”
泞王虎眼一瞪,粗吼道:“他们敢!一群高不成低不就的无用东西,每日只知道非议哪家小姐无才、哪家公子无能,哪家老爷无德,老子难道还怕他们不成。哼!要是老子掌权,非将他们一个个的杀个干净,免得整日的耳根子不清净。”
云泽王端茶杯的手微顿,脸上的笑意缓缓收敛,沉声提醒道:“泞王殿下喝多了吧,怎么胡言乱语起来了。”
泞王也知道自己嘴贱,说了不该说的,那句‘掌权’二字要是被有心人听去了,只怕是要出大事。悻悻的坐下,牛饮了杯热茶,沉默不语。
楼下此刻,众士子们渐渐结束了平安公主棒打鸳鸯的话题,纷纷谈论起诗词歌赋来。而此时,一位黄衣女婢却突兀的出现在雅苑,女婢生得清秀俏丽,只见她直往三楼雅间而去。
人群中的粱耀祖见了,心中一喜,连忙迎上去拦住女婢,道:“丝素,可是你家小姐在雅苑?”
众人这才反应过来,原来这是冯小姐的贴身侍婢啊。不愧是官家小姐的侍婢,就这气质和容貌都不是一般女婢可比的。
丝素乖巧的朝粱耀祖福身行礼,“见过粱公子,我家小姐确实在雅苑。今早小姐很早就去梨园练琴,练了两个时辰,便来了雅苑品茗。”雅苑和梨园只一墙之隔,梨园是京城勋贵世家小姐练琴学艺之地,在梨园学艺的小姐们在闲暇之日都喜欢结伴来雅苑喝茶品茗。
闻言,粱耀祖笑开了颜,提起衣袍就往楼上跑,哪还有书生的矜持与文雅,整个是一个急着见心上人的愣青头小子。这些日子因为平安公主的事,他被父亲禁足,他已经好几日没见她了。
粱耀祖跑到一半,只见一个绿衣女子突然站在楼梯口拦住他的去路。
绿衣女子面带娇憨,只听她吟吟道:“粱公子,我家小姐说了,她再也不想见到你了。让你去娶那平安公主去,别来找她。”
如此娇气的话,惹得粱耀祖呼吸一粗。想着那个娇美的女子柔若无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