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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一年前媒体公开报道的一件旧闻却让人罪犯在监狱地位低的印象产生了怀疑。东北一个城市的黑老大邹某被判处无期徒刑,在大连监狱服刑。在监狱长等一干监狱民警的关照下,过起了大墙内的“星级生活”。报载:监狱把他安排在远离普通牢房的单间里,房间里有冰箱、彩电、电话等生活用品,两名犯人充当勤杂人员为其服务,随叫随到。很少参加劳动改造的邹某还担任劳改积极分子委员会主任,动不动就打骂其他犯人,简直可在监狱呼风唤雨。据说还有一位女民警投坏送抱,爱上了这位老大。
看官莫要莫名惊诧,像邹某这样享受贵宾待遇的牛逼罪犯古就有之,也算是中华法制史上一大光荣传统吧。
宋江在监狱里服刑的日子比起上面所说的邹某更加舒服,其何止是呼风唤雨,甚至让监狱管教人员成为自己的马仔。
《水浒》第三十七回《及时雨会神行太保 黑旋风斗浪里白条》中写道,黑宋江杀死了想举报自己的二奶阎婆惜,本来应当判死刑,可是在知县和巡抚都头朱仝等人的关照下,上下其手,花些银子故意放走了这一杀人犯,最后不巧落到赵能、赵得的手中,刺配江州,押到九江监狱去服刑。按理说九江离宋公明老家千里迢迢,这种异地服刑应该让犯人做不了什么文章。然而大宋官家错了,异地服刑对一般犯人有用,可这宋江是何等人?那是黑道上赫赫有名的及时雨。
你看他刚到江州,“取三两银子,与了江州府公人”,便换取住单间的待遇。监狱长(两院节级)戴宗因为宋江没有及时送上“常例钱”,要打宋江一百棍,用戴宗的话来说:“你这贼配军,是我手里行货!轻咳嗽便是罪过!”“你说不该死,我要结果你也不难,只似打杀一个苍蝇。”
可当他知道眼前的贼配军是宋江时,这位管理监狱的戴院长来了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那人听了大惊,连忙作揖,说道:原来兄长正是及时雨宋公明。”“兄长,此处不是说话处,未敢下拜。”这戴宗立马和黑社会老大称兄道弟,不过他很有心眼,在监狱里面,只作揖而已,可到了无别人看见的酒楼单间,“起身望着宋江便拜。”节级戴宗如此,那么他的死党、杀人外逃混进管教队伍的小牢子李逵,自然对宋江这个黑老大更是如天上的星星参北斗一样。
你看这宋江在监狱里过得什么日子。日日有戴宗、李逵陪着喝酒游玩,为了宋江吃上一口鲜鱼汤,本应监管他的警察李逵,不惜在浔阳江头和张顺大打出手。几人喝酒时,还有妙龄女子在旁边唱曲。那时没有女子做管教人员,如果有的话,像沈阳中院原女副院长爱上刘涌一样,没准某个女工作人员也会委身于宋江。
无独有偶,另一位知法犯法,以都头的身份杀人的武松,,被押送到东平府服刑,监区长施恩日日好酒好菜对他照顾。一则因为武松打虎英雄之名,更重要的原因是他要利用武松赶走蒋门神。
那时候政法单位和部队办公司、搞经营是常事。这施恩原来在孟州东门快活林办了一个大赌场。可他是一个小节级,比起军分区司令张团练自然是小巫见大巫,张团练利用蒋门神赶走施恩,独自经营这个日进斗金的赌场。施恩便请出了自己手下的犯人武松,打败了蒋门神,重霸快活林。
在吏制腐败、司法黑暗的社会,所谓的执法权到了具体的执法者手里,便是由公权变成私人的资源。套用吴思先生的理论,这种执法权是由个人支配的伤害能力,既可以产生经济效益,如每个犯人进监狱后,必须给戴宗上供常例钱,否则就会吃皮肉之苦,甚至像只苍蝇一样被打死。同时这种由个人掌握的执法权又能拿来做人情,像戴宗、李逵、施恩等小吏心中,哪有什么制度、规矩、朝廷,他们心中只有银子和所谓的义气。由于这种司法现状,使警察和罪犯的地位有着滑稽的倒置。从制度上说,戴宗他们是管教宋江等人的,自然在宋江面前他们应该威风凛凛。可那时候管监狱的和罪犯一家,那时节的执法人员,也多栖身于两种体系内。明的说来他们是帮朝廷、帮赵官家当差的。可这份差事仅仅是他们用来谋取利益的工具而已,他们自觉的定位则是江湖中人,因此对一个人地位的判断,大多数如戴宗、李逵、雷横等等依据的不是“白道”上的标准,而是“黑道”上的标准。因此对白道而言,正在服刑的宋江是个杀人犯,要被好好管教才对。可对黑道而言,他是江湖上声名显赫的黑老大,在他面前,无论是巡抚都头雷横、朱仝还是监狱牢子戴宗、李逵,都是用江湖的规则来尊重他,保护他。
宋江在江湖上的威望,说到底是靠银子堆出来的,“仗义疏财”是他最大的品牌。由于当时体制内的小吏和体制外的盲流、盗贼都没有一种安全感,他们的位置容易互换。——李逵作案外逃,能成为“牢子”,宋江等一不小心,也就成了罪犯。因此小吏们自觉地在国家权力之外寻求人身保险。那么对有钱、有影响的罪犯,谁也不愿意为所谓的“公家法度”将事情做绝。
由此可见,如果宋江不是在浔阳江头题反诗,犯了重大的政治错误,小小的戴宗在自己的权利范围内已不能再罩着他。他在九江监狱这种“星级生活”也许会一直过下去。
有人也许会奇怪,宋江这个犯人被戴宗、李逵像大爷一样供着,为什么有关部门就不知道呢?直到题写反诗,才由大宋忠臣黄文炳告到知府那里呢?
? 铁牛哥哥眼中的法律
“黑旋风”李逵天真烂漫,尽管他将杀人当成游戏,如江州劫法场时不管官吏百姓,见人就砍,为逼朱仝上山残忍地杀死知府的小公子,但读水浒的人,有些不很喜欢这位铁牛哥哥,包括大才子金圣叹。
你以为铁牛哥哥完全是个不谙世事的人么?非也,出身赤贫之家,避祸远走他乼?又当过小牢子的他,对世道的评价更为简单却精确。在《李逵打死段天锡 柴进失陷高唐州》中,牛哥哥一句话如有穿云裂帛之力。他是这样说的:“条例,条例,若还依得,天下不乱了!我只是前打后商量。”
原来柴进的叔叔柴皇城,住在高唐州,家里的花园被知府的小舅子段天锡看上,要强行拆迁,限这位柴皇城几天内搬走。子嗣的柴皇城只能找侄子柴进前来出头交涉,作为保镖的的黑旋风跟着小旋风来到高唐州,便惹出了一番大祸,最后让龙子龙孙上了梁山水泊。
这高唐州的知府高廉是权臣高俅的堂兄弟,而他的小舅子又仗着高廉的权势鱼肉乡民。你看这权力的接力衍生好比一个连环套,皇帝宠高俅,高俅便权势熏天。——高俅的兄弟高廉于是可以作知府——知府的小舅子就可以胡作非为。这个权力路径图是中国几千年来所谓的裙带关系最典型的说明。
可这柴家不比寻常百姓家,他们是大周皇帝世宗的后代,赵家的江山是柴家禅让的。当年大周皇帝托孤给义弟赵匡胤,可老赵在陈桥驿披上了黄袍,夺了孤儿寡母的江山。这毕竟有些不地道,于是为了堵天下人悠悠之口,赵家给了柴家誓书铁券。这誓书铁券以成文法的形式将柴家后人的特权固定下来了。柴家子孙不但有诸多经济上、政治上的特权,还有司法豁免权,——即使犯杀人罪也可以免死,不受大宋法律的管辖。
这誓书铁券是大宋开国皇帝太祖的庄严承诺,对后代皇帝、官员来说有着宪法一样的权威,理应高于一切的民事、刑事类法律,更不用说是寻常官员自己搞出来的土政策和随意的批示了。
可是柴进碰到的却是:一个鸟知府以及他小舅子的个人行为,高于具有宪法权威的誓书铁券。和官府亲近的段“府舅”根本不把誓书放在眼里,就像后世,合法财产在宪法和许多法律中都写明必须受到保护,可在拆迁中,商人和官家一联手,宪法算个什么?不如某县长一纸命令。
大宋这种有法不依的状态连李逵这样不识字的粗人都看得明明白白。当柴进还天真地想拿出宋太祖颁发的誓书来维护自己权益时,铁牛哥哥大叫:“条例,条例,若还依得,天下不乱了。”这句粗话说出了天下的乱源——即有条例(法)不依,所谓的法全留在纸面上,现实中谁有势力谁就可以践踏法律。
当段天锡又来强迫柴家拆迁时,而且叫嚣:“便有誓书铁券,我也不怕!”火爆脾气的铁牛哥哥便让这厮见了阎王。
知府的小舅子被打死后,铁牛逃走柴进被抓,他还迷信太祖颁发的铁券,以为知府不能把他怎样,何况又不是他教唆的。如果说段天锡作为一个混混,不知道太祖颁发的铁券之权威性,一个地方的最高首长高知府不可能不知。可在知府眼里,铁券照样一钱不值。
且看这官府的人如何操纵法律的。李逵是成年人,有完全民事能力,作为柴进的庄客,他打死人,该负一定连带责任的柴进也罪不致死,何况还有免死铁券。可高知府对柴进这位大周皇帝后代,大宋皇帝名令有司法豁免权的大官人严刑拷打,刑讯逼供之下,柴进只能招供:“使令庄客李大打死段天锡。”变成了主犯,关进了死牢,等待杀头。多受柴进恩惠的梁山众人自然不会坐视不管,救出了柴进一起上了梁山。
像宋江这样的小吏反了我不痛惜,李逵、张青之类的群氓反了更是自然,就算是秦明这样的中高级武官反了我也能理解。可受铁券保护的、大周皇帝后裔、举止温文尔雅的贵族柴进终于反了,这大宋还有什么希望?
在段天锡之死中,有连带责任的柴进被冤枉为主犯重判为死刑。可在阎婆惜被杀一案中,宋江杀人动机具有,犯罪事实清楚。可阎婆惜一个风尘女子,没人最后给她说话,而宋江黑白两道都通。宋江被父亲死了的假消息骗回老家,被官府抓捕后,弄出来这样一个供招:“不合于前年秋间,典赡到阎婆惜为妾,为因不良,一时恃酒争论斗殴,致被误杀身死,一向避罪在逃。”
最后就依照宋江自己的供述,判了个刺配,服刑地还是渔米之乡江州(今九江),宋代的江西无论在经济文化上都属于最发达地区之一。你看宋江如何开脱的:先说被害人自己有过错——“为因不良”,然后说自己喝了酒两人争殴,最后的结论是“误杀身死”。宋江不愧是能吏,刀笔好厉害。不过比起级别更高,钱更多的人,他这番开脱也不算高水平。你看“某某案”中,一死十一伤,就被“精神溜号”、“忙乱中发动汽车”等理由认定为误杀误伤,判了个有期徒刑二年而且缓期执行三年。我靠,宋江还是现刑,真正的文了面,发配到江州了。不过想想,宋江只是个科级干部,神通当然还差那么一点点。
对照段天锡和阎婆惜两人被杀的案子,我们可以看到,在宋代,有罪可变成无罪,无罪可变成有罪。重罪可变成轻罪,轻罪可变成重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