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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娆眼角抽抽,想真是太高估这个家伙了,这种人以后就是失恋的哭死也不值的同情!她挥挥手,转头就走,连再见都不想说了,这种家伙再也不见最好了。
张云亚看着唐娆消失在大铁门后的身影,脸上的笑容一瞬间消失了。
坐回车里,张云亚抚摸着手指上的紫钻,沉思了好久,最后还是叹了口气,启动车子,风驰电掣地走了。
唐娆走进大门,就看见沈小夕站在门口的台阶上等她,问:“怎么不进去?”
沈小夕抿着唇,沉声说:“进来!”
两人一前一后进了屋子,这是一间很大的客厅,古色古香的老家具,红的沉静的木地板,墙上挂了几幅油画,画的最多的是金灿灿的向日葵,营造出一种温馨的氛围。
沈小夕坐在木制缎面的长椅上,唐娆坐在她对面,面前放了一杯茶,说:“你今天给了那些人五万块钱,算我借的,以后会还给你。”
虽然有些不甘心让沈家兄弟得到那些钱,但是她也想明白了唐娆给钱的用意,那个胡有义她也是知道的,是毒蛇帮老大手下的,没什么大出息,只是给看看场子,但是如果把他逼急了许给黄老大好处,她即使可以让赵老虎出面,那以后也会永无宁日了,而且她并不想欠赵老虎情份,她现在虽然和**有来往,但是并不想走这条不归路,她是爱打架,但那只是排解心中不满的一种方法。
唐娆微微一笑:“也不用还了,让我住你这里就好了。我妈妈再婚了,我要独立生活,正想找间房子住。你也是一个人,我们正好做伴了。”
唐娆想想还是找个人和自已一起住比较好,安全,而且省得林秋菊总是想法设法地让她住进季家去。
沈小汐一愣,然后点点头:“可以,你什么时候搬,我帮你。”
两个人一起回了别墅,沈小夕见了这座豪华的别墅,撇着嘴对唐娆说:“你这小妞还真是深藏不露,以前打扮的又丑又寒酸,原来住这么好的房子,长的也这么水灵,扮猪吃老虎的功夫真不是吹的,是不是这次不被蓝黎打击,你还要这么一直装下去?我有点好奇,你为什么要装啊?”
“每个人都有自已的秘密。”唐娆看了沈小夕一眼,“你还不是一样,如果光看你在外面的表现,谁知道你在家里是个端庄有礼的大家闺秀?真是让人惊讶。”
两个人互看一眼,都笑了。
沈小夕家里楼下是客厅厨房卫生间储藏间,楼上是书房和睡房,唐娆占了一间客房,买了海蓝色的床单和窗帘,把衣服挂进衣柜,就差不多了。
晚上两人吃完了饭,一起坐在长椅上看电视,只开了一盏淡黄色的壁灯,温暖的光线中,唐娆穿了一身银白色暗纹绸衣,是唐装的风格,她做了当睡衣的。长发披散,透着一股英气。她雪白的双脚懒懒地放在身侧,又有一丝娇媚。沈小夕坐的端端正正的看着唐娆,她在家里一向很端庄,可能是以前面对她奶奶养成的惯性。这两人正好相反,一个人前端庄人后放松,一个人前放肆人后沉稳。
唐娆发现这点之后有些想笑,她对沈小夕说:“我参加服装设计大赛获了奖,要去深圳,你和我一起去吧!也好散散心,旅行费用我出了。”
沈小夕挺惊讶,点点头,说:“好啊。”
三天后,唐娆和沈小夕坐着飞机飞到了深圳,在机场大厅,她寻找着接机的人,她在昨天晚上就打电话通知了雅色服装公司的莫莉她的到达时间,说了会有人来接。
人群中有一个人举着牌子,上面写着用红笔大大地写着唐娆两个字,唐娆提着包走到他面前,那个年轻人一直看着唐娆,他觉得唐娆长的很漂亮,男人看见美女都是会多看两眼的,看到唐娆走过来,他看着两边,都是年纪不大的男子,想也知道是哪个幸运的家伙认识这么漂亮的少女。他可不认为那个幸运人物会是他,他今天来接的是参加大赛获特等奖的专业人士,总得有三十以上了吧?
唐娆走到那个穿着白衬衣打领带的年轻人面前,浅浅一笑,说:“你好,请问你是雅色服装公司来接人的吗?”
年轻人愣了一下,确定美女是和自已说话,忙点头,这个美女近看更漂亮了,连身上的香气都那么的淡雅,好像是莲花的香气。
“我是唐娆,这是我的朋友,她是和我一起来的。”
年轻人瞪大了眼睛,张口结舌地问:“你、你是唐娆?获奖的那个、那个唐娆?!”
唐娆点点头:“如果贵公司的总经理助理莫莉小姐没有通知错的话,就是我。”
沈小夕有些不耐烦,皱着眉问:“有什么好怀疑的?年轻小点就不能获奖了不是?”
年轻人连忙摇头摆手,好声好气地说:“不是,不是,我只是太惊讶了!唐小姐真是个天才。我叫李然,是公司的员工,公司已经为二位订好了酒店,就在要举行颁奖礼的酒店,你们一定累了,我们走吧!”说完就去提唐娆和沈小夕手中的包。
坐上车,李然一路上给两人讲着途中经过的风景,他现在是舌绽莲花,妙语连珠,看着唐娆脸上的微笑,讲的更欢了。
沈小夕听的烦了,低沉地说:“闭嘴!太吵了!”
李然一下子安静了,想同样是女孩子,两个人还是朋友,怎么差距这么大啊!一个让人觉得如沐春风,一个就让人觉得如履薄冰呢?
正文 第四十三章 躺着也中枪
颁奖宴会在晚上七点开始,唐娆和沈小夕到达酒店时已经下午两点了,两人睡了一个午觉,起来一看才四点。
“啊,好饿!唐娆,我们去外边吃饭吧!饭店的饭肯定不好吃。”沈小夕不爱吃飞机上的饭,只吃了几口。
唐娆点点头,她也很想去外边逛逛,说起来可笑,她前世就算只是个继女,但是也算是豪门中的人了,后来又嫁了个豪门,不缺她的钱花,可是她却是连林海市都没有出过,哪像那些千金少爷们似的把飞机当汽车坐,把出国不当一回事。今世她也想要闯出一片天空,对这繁华的世界非常有兴趣。
今生,和心爱的人一起走遍天涯海角。
唐娆想到这个愿望时脑海中出现了江映月俊雅的脸,微微一笑。
深圳发展的很好,比林海市繁华多了,无数的高楼大厦冲天而起,让人越发显得渺小。但是唐娆和沈小夕还是都表示更喜欢林海市,这里没有林海市的古朴的铺着青石板的街道,没有林海市的标志性的蝴蝶路灯,没有那无处不在的香樟树飘出老远的香气。
天空有些阴沉,并不是太热,两人走到了一条热闹的街道。
“哎,鱼头,快看!好靓的小妞儿!”
一个站在台球桌旁的黄发男子捅了捅他身边的男人叫道,一双眼珠子转都不转地盯着一个方向。“哎呀!歪了!黄仔你找打啦!这一局算你……”那个叫鱼头的被黄仔一碰那个小球没有进袋,气的哇啦哇啦叫着,然后他也看见了那个漂亮的女孩子,同样的目瞪口呆,嘴有些像鱼嘴,这时张着,就像是一条上了岸的鱼一样。
沈小夕见这两个混混状的小子色迷迷地盯着唐娆,皱起眉,恶狠狠地叫道:“看什么看?!没见过美女回家看你妈去!”
唐娆莞尔,想沈小夕的脾气总是这么火爆。
鱼头和黄仔被沈小夕骂的有些火,但是看到唐娆的笑容就觉得一腔怒气全卡在了喉头,这女孩子真是挺漂亮的,而且气质高雅,当着她的面骂人都会觉得不好意思。
沈小夕见两人没回骂也没动手,哼了一声,拉着唐娆向前走,进了一家路边的店吃东西。
鱼头看见两人进的店,看了一眼黄仔,有些担心,说:“她们去的好像是郑记,郑少爷可是出了名的色佬,那小美女不会被调戏吧?”
黄仔摇摇头:“不会吧?听那个女爆龙的口音不像是这里的,又穿的挺光鲜,郑少爷还是知道轻重的。”他虽然这么说,但是还是有些担心的。他们虽然也是小混混,但是却并直伯太坏,只是不爱上学,爱玩,爱骂人,看到漂亮的女孩子会流口水吹口哨。
唐娆和沈小夕进了店里找了个干净的角落坐下来,叫了这家店里最出名的海鲜和米线,沈小夕埋头苦吃,唐娆慢条斯理地吃着,帮沈小夕剥虾壳,看的旁边桌上的一个小伙子眼睛发直,再看自已对面的女友只顾着自已吃,觉得往日里还算可爱的人真是看不下去了,瞅瞅人家那女孩,不仅漂亮还体贴,而且吃的这么优雅,好像是在法国餐厅里吃大餐一样。
“看什么呢?!”那女孩子见男友的眼珠子一直看着唐娆,火了,拍桌子的声音招来全店食客的注目,小伙子见唐娆也看过来,脸红了,急了。
“你凶什么?!什么素质,老说在这种小店里吃不浪漫,就你这样,如果让你去西餐厅里也吃的像在小店里,只会丢人吧?”
女孩子气的站起来,指着唐娆骂道:“这妞高雅你和她一桌吃去啊!”
小伙子也生气了,说:“如果她能和我一桌,我天天请她去吃西餐!”
那女孩子一听这话气的脸都红了,猛地站起来甩了男朋友一耳光,然后拿起桌子上的酒杯向唐娆泼来。
唐娆本能地一躲,却不是被泼到了,肩膀处全湿了,愣过之后也有些生气了,想自已怎么这么倒霉啊!这算不算无妄之灾,而且是那种躺着都中枪的无妄之灾!
“你干什么?”沈小夕一下子站起来,抓起桌子上的杯子就往那个女人身上泼,她本来就把唐娆当朋友,这几天同居下来,她在失去最亲的奶奶之后已经把唐娆当成亲人了,见有人这么欺负她,当然不能忍受。
那个女人被泼了一脸的果汁更生气了,上前就要打沈小夕,沈小夕那是在拳来腿往中过日子的女中魁首,一脚蹬上去,那个女人就蹬蹬地往后退了好几步,撞到了桌子上,把桌子撞翻了,倒在了一片狼藉中,开始哭嚎。
那男人一看女朋友被打了,也有些傻眼了,忙上来扶她,叫道:“阿花,你没事吧?”
阿花拉住男朋友哭道:“明哥,你给我去打她!不,是她们!那个漂亮的也要打!”
这是一个穿着大花衣服的年轻男人走过来,后面跟着两个壮汉,大声说:“谁还想打?先打过我后面的两个兄弟!这是郑家的家,有眼色的就没人敢在这里干架,今天倒是破了例了!真是给我这里添名气啊!”
阿明和阿花的脸色一下子全白了,他们是第一次来这个店,不知道是在背后撑着,今天一看这势头好像不好惹啊!沈小夕一见这男人的样子,撇着嘴说:“这他们先动的手,你找他们要去!”
花半袖看了沈小夕一眼,就看着唐娆,眼睛色迷迷的,笑道:“我只看见是你踹的人,把桌子踹翻了,这帐你别想赖!”
阿花连忙在一边说:“对!让她出,她还要赔我的医药费!哎哟,我好痛啊!”
沈小夕气的想再上去踹一脚,让唐娆拉住了,她冷着脸问:“这位老板,不知道我们要赔多少钱?”
花衬衣笑道:“这郑记是我的,你就叫我郑少好了。小美人,我不要你的钱,钱我不缺,我只要你留下来陪我一天,这笔帐我们就一笔勾销,否则,你们没好果子吃的。听你们的口音不是本地的吧?如果进了派出所可不是一天两天就可以出来的哩!我那里有人,就说你们偷窃不成就出手伤人,把这个小妹子的孩子打掉了,那可是人命!”
沈小夕觉得这郑少比她认识的赵老虎之流还要卑鄙无耻,看来林海市还是太地杰人灵了,连混黑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