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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多会,门外便传来一阵窸窣的脚步声。一个小厮在门口站定,恭敬地鞠躬说道“胡小姐,流公子托人传话来说,您要的人现在正在地牢里关着。”
“……我知道了,替我谢过他。”
“是。小的告退。”
“……先陪我去见一个人如何?”我淡淡一笑。也不等他的回答,便提脚跨出了门。
第二十六章 常记溪亭日暮,沉醉不知归路 (3411字)
这间地牢的构造与一般的地牢无异,十分寻常,但因为常年照不到阳光,又处在地下近百米,我刚一踏足,便有一股阴冷的气息迎面扑来。
青石板台阶在忽明忽暗的烛光下,泛出不同寻常的暗红色泽。阴暗潮湿的台阶一路蔓延,深不见底。整个牢房安静得可怕,除了烛火坠在灯油里噼啪作响,其余声响竟是一丝也无。
然而,当你屏住呼吸细细去听,似乎又能隐约听到一些强力压抑的呻吟,一阵一阵,说不出的诡异。
这里也许是一间真正的牢笼,因它无处不弥漫着死亡的阴影……
一路的台阶,一路的铁血栅栏。越是随着牢头走到深处,死亡的气息便越是浓郁,仿佛是沉积了百年的血腥,腐败的气息取代了空气,扼得人窒息。
那些地牢里的墙壁泛着诡异的黑色,空气像一只无形的手,笼罩着身处其中的人,隔绝了一切生的气息。
面对这样的场景,换做平常,我是定不愿见到的。只是,心里一想到那双清澈的蓝色眼眸,心中的恨,却早已超过了一切,也顾不得什么了。
玉无殇一路尾随,不发一言。
地牢他并不是没有踏足过,相反,以他的身份,剥皮挑筋的事都不曾少见。只是……
牢房的烛火一闪,在玉无殇的眼眸中反射出一丝怪异的色泽。
他的目光紧紧粘在眼前的人身上,一个年仅六岁的孩童。早在见到她之前,玉无殇便从濡亲王口中知道了她的种种。天赋异禀,聪慧过人,显贵异常,非同一般。
作为天朝最后的一名皇女,同时也是天朝皇室唯一的希望,凤紫公主,更是传说中的天命之女……
初次见到她时,玉无殇就感到了她的与众不同。她拥有的不止继承于血统的美貌与高贵,她聪慧、勇敢、坚韧……
她的一切似乎都超乎了他的想象。驯马、练武、被绑、逃跑……还有刚才,在房内的对话也是……玉无殇想着,嘴角不禁划出一个罕见的弧度。
“小姐,就是这了。”只见那牢头倏忽在一间牢房前停下,腰身一矮,手指飞快地打开了牢门。
牢门一开,我便随着他走进了牢房。
和所有的牢房一样,黑色的墙,黑色的地。角落里铺着些许干草,干草被地底的湿气所染,散发出一股难闻的霉味。
那名刺客手脚被绑,像角落里的干草一样,毫无生气地瘫在地上。
“公子说了,人随小姐处置。”
随我处置?我想着,淡淡一笑。
“……你差人去寻些蜜糖、辣椒水和盐水,再捉一桶活蚂蚁来……”
“是。小姐。”那牢头也是个乖觉,得了我的令竟是眉头也不皱一下,立马就指唤狱卒去了。
不出一盏茶的时间,我要的东西便来了。
“小姐,您看……”牢头上前的时候,我正把玩着一支鞭子。触手柔而不软,一看就是上品。见他上前,我便把鞭子递到了他手上。
“去把这支鞭子浸在辣椒水里,寻个会抽鞭的上刑吧,小心着,别把人弄死了。”
“是。小姐。”
看着牢头手上的鞭子,我的嘴角扬起了一个不为人知的弧度。心想,的确是一支好鞭啊……
“胡小姐……”听见唤声,我便抬起了头。来人正是那日在洞口迎接流风的小厮。名为流华,是流莺的贴身小厮之一。
“什么事?”
“秦公子醒了。”
“是吗……”话是淡淡的,但我的眼角却不住爬上了喜意。
“牢头,等用完了刑,就拔了他手脚的指甲。在他伤口上涂上蜜糖,再放了那些蚂蚁。”我眯起眼说道,“若他受不得疼,就用盐水把他泼醒了……”
“……是。小姐。”
“仔细点,别让他死了。明天,再去寻只小巧点的锤子,找个仔细点的,把他手脚的骨头一节一节地敲碎了。”
“……是……小姐……”
“劳烦流华哥哥,前面带路吧。”想着那双漂亮的蓝色眼睛,我的心不可遏止的欣喜。
太好了,他没事。
随着流华一路往前。欣喜的我,却忽略了身后每个人的目光。
“头……”
“没听见小姐说的吗?快上刑。”
“是……”
牢头朝着门口深深地望了一眼。身后衣服传来的冰冷提醒着他,就在刚才,一个六岁的孩子,却给了他真真切切的恐惧感。
当流风公子命他将刺客交给一个孩子时,他也只是淡淡。心想,无非是那刺客得罪了那孩子,公子做个顺水人情,让着给出出气,不过是胡闹着打上一顿。
然而,第一眼见到那孩子,他却是不禁对自己的想法产生了怀疑。
没有恐惧,没有惊吓。
那个孩子,除了刚进门时皱了下眉头之外,后来便一直一脸不为所动地跟着自己。
听到她吩咐的东西时,自己虽然疑惑,但长期的磨练,却让他做到心如止水,毫不过问。接过她递来的鞭子时,他不是没有惊讶,却下意识地把它当成了巧合。
那支刑鞭看来与普通的鞭子无异,却内藏乾坤,极为特别。鞭子的鞭身藏着倒刺,行刑时皮肉相连,不伤筋骨。这样的刑,能让人痛极,却不致死。因此,这支鞭子一般是用来处罚重罪犯或拷打脾性极倔的犯人。
直到刚才。当听到那孩子的话后,连掌管了牢房三十年的他,脑海中都不禁浮现出两个字——残忍。
牢房内传来一声凄惨的尖叫倏忽把牢头从思绪中拉回了现实。
这夜还长着呢,不是吗?
走到房外时,正碰到一名侍女要端药进房,我便拦下了她,接过汤药,便示意仆人们都退到屋外去。
“……胡儿定是又生气了……”
一进屋,便听见秦凡一个人在碎碎念。我微笑着走到了床前。
“一个人在嘀咕什么呢。”
“……胡儿……”秦凡见到我,作势便要起身,不料牵动了伤口,疼得直嘶牙。
“现在知道疼了?”我放下汤药,搂过他的肩,拿过些软垫放在他身后。小心翼翼地放下他,生怕动作一大弄疼了他。
“……胡儿?……”秦凡屏息看着眼前的胡儿,诺诺地唤道。
“怎么了?”
“没,没……”见胡儿看着自己,秦凡慌张地移开了目光。
“药凉了怕要苦嘴了,趁热喝吧。”我端过桌上的汤药,用勺子轻搅了两下,笑吟吟地送到了秦凡嘴边。
“我,我自己,能……”
“别乱动,你伤在肩上,就乖乖喝我喂的药。”看他急得脸涨得通红,我好笑地摇了摇头。还是个小孩子啊。
“嗯……”
我将药一勺一勺地送进他嘴边,药闻着就是极苦,他却不闹,只垂着一双蓝眼睛乖乖地喝。
秦凡一醒来,便想着胡儿又要生自己气了。之前被袋米砸到,胡儿就训了他好久,这次还是被刀捅到……
刚才胡儿亲自喂他喝了药,还对他好温柔……
秦凡问也不是,不问也不是,心下忐忑,连嘴里药的苦味也不觉得。
“张嘴。”
喝完了药,只听到胡儿叫他张嘴,秦凡想,胡儿终是要来罚他了。
这么想着,秦凡竟像英勇就义般地张开了嘴。
我掏出一颗红糖,顺势就送进了秦凡的嘴里。
秦凡只觉得嘴里顿时一股甜意蔓开,竟是愣了半天。
“怎么了?没吃过糖么?”我好笑地看着他的表情。
“不,不是……”秦凡低下头,头摇得像拨浪鼓一样。
“你休息吧。”我刚起身要去拿软垫,手却被秦凡一把抓住。
“怎么了?”我问,却恰好迎上他的那一双蓝。
“胡儿……你不生我的气?……”想了想,秦凡还是问出了口。
秦凡抓着我的手,微微出汗。我知道,那是他在紧张。
他那么小心翼翼地问着我,明明是他受了伤,命悬一线,但他担心的却是我是不是生气了……
感动吗?
我淡淡一笑。反手握住了他的手。
“秦凡,这些话,我就说一次,你要牢牢记住,知道吗?”
秦凡看着我,坚定地点了点头。
“以后,不论你遇到什么事,都要好好保护自己,不能像今天一样,想也不想就帮我挡刀。要珍视自己的生命。”我说着,直直望进他的眼睛里。
“可,可是……”
我伸出一根手指,轻轻堵住了他嘟囔的嘴。
“以后,我便与你生死与共……你生。我便生。”我笑着,把他的手放在自己的唇边,轻轻地吻了一下。“你死。我便同你一道。”
上穷碧落下黄泉,生死相随。
“所以,保护好你自己。这样就是在保护我……”
第二十七章 悲欢聚散一杯酒,南北东西万里程 (3390字)
玉无殇的医术果真精妙不凡,不出五日,秦凡身上的伤口竟已基本愈合。只是为了避免伤口感染,秦凡已有多日没有沐浴,正逢肩上长出新肉,浑身奇痒难耐。
“这药那么苦,你喝着却眉头也不皱一下,身上一点痒怎么就忍不住了?”
“胡儿亲手端,亲手喂的药甜得跟蜜一样,一点也不苦。”秦凡说着,还煞有其事地砸吧了下嘴巴。
“贫嘴。”我笑着点了点他的脑门。
“伊人。”听声音就知道,来人是玉无殇。
刚来时,他总是唤我小姐。他毕竟不是小荷,小晴,我听着别扭,便告诉他,包括秦凡,这里无人知我身份。未免横生枝节,让他以化名相称。
伊人一词,本是用来形容美貌、曼妙的女子的。不少人家希望自己女儿能出落得如花似玉,因此女儿家取名为伊人的多不胜举。也由此,女子取名为伊人,难免落入俗套。
然而,前几日听玉无殇一唤,竟是生生多出了两分出尘的味道。
他的声音本就极是好听,温润低沉,清澈得不沾一点俗气。语调淡淡,又带些许柔情,倒将‘伊人’二字的形象用声音表现了出来。
“无殇哥,有什么事吗?”我笑着问道。
“我今个上街瞧见支珠花漂亮得很,寻思你最合适,就拿来了。”他说着,摊开了手心。
“谢谢无殇哥……”
自从在这里住下,玉无殇只要一有机会上街,总会带好些小玩意回来。不光是我,满院子的姑娘人人有份。这样的他,却让我小小的烦恼了一下。
玉无殇本就是一介翩翩公子,一双蓝眸熠熠生辉,如海洋般深情,让人见了,不禁觉得亲切随和,这样的眼,只消沾些许笑意便能让人感觉如沐春风,顿生好感。加之玉无殇其人乐善好施,对于女子更是殷勤不断。记得以前在一部电影里曾看到过一句话,是一个女子用来形容一个感情骗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