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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来了,请稍等片刻!”
这南宋国,认识她们的人并不多,也不知道是谁来敲门。夏篱本不好奇,但可能是因为瞧见宝儿一副喜出望外的样子,连眸子都亮亮的,夏篱也有些受到影响。此刻忍不住也激动了起来,心里也有些希望是南封邑。
门一打开,却当然不是。昨日夏篱到了长公主府门前却转头走掉。虽然之后有丫环仔细解释了,但长公主也有些不放心,今日有了闲暇,就过来看看。
夏篱看见了长公主,才收起了自己内心的些微浮动,连忙走上前去,“姐姐,昨日之事,实在是不好意思。”
长公主闻言一笑,“妹妹何须客套,那时候没有时间去姐姐那里,你这事才是关键。宝儿今日可好些了?”
若是平日里,看到了长公主来看望,宝儿是跑的比谁都快,今日却慢慢的才走过来,小脑袋还往长公主身后瞧了瞧。但宝儿毕竟是在白虎王宫中长大的,他平日里虽然被娇宠着,但该懂的礼仪一项不少,此时虽然心里不开心,但还是过来给长公主请安。
“大姑姑好。”连说话也好似没什么生气。
嫡长公主的儿子十多岁了,现在开始上私塾学大道理,和她这位母亲的互动少了许多。虽然是为儿子的前程好,但长公主心里不是不失落的。所以,见到小小巧巧的宝儿之后,便将这份宠爱放在了宝儿身上。此时看着宝儿蔫蔫的模样,心里心疼,只好将话说到了夏篱头上。
“不是我说你,那时候就和你说了,要提早和封邑说。现在好了,宝儿还这般伤着,封邑要是知道了,不知道又是怎么样。”
夏篱此刻心也有些乱,万般心思,此刻也只好和这位姐姐说,“宝儿才出生的时候,比一个巴掌大不了多少,我抱在手里,感觉没有一点分量。轻飘飘的,真叫人害怕。后来被兄长劝慰,才知道是我过于紧张了。但宝儿生来身体带毒,身子一直不长肉,有时候病起来,我都不敢睡着,生怕他的呼吸都会停止。生来就和药为伍,我那时候真的好恨!”夏篱收拾了恨意,这事情是她要报复回去的,却没必要和长公主说,她转眼望着嫡长公主,“我当时也想到了曜王,但,听说他的处境也不是很好,朝堂紧张,他又东奔西跑的,本就累的慌,告诉他了,他没办法过来看看,拖着拖着,就不知道该怎么说才好了。”
舞阳长公主毕竟在人生路上走的比夏篱更长更远,她定定的看着夏篱的眼睛,直到夏篱躲闪开,“其实,这些都不是原因。我虽然和你相处不久,却还算了解。我是觉得,你虽然愿意嫁给封邑,但你的心还未曾向他完全打开。”
夏篱无话可说。
两人说了些话,就没在继续这个话题。长公主也知道这事情急不来,干脆去逗着宝儿,玩闹了半日,终于看见小家伙露出了一抹羞涩的笑。
这夜里,因着昨夜里守着宝儿,有些劳累,夏篱早早的上床睡了。怀里抱着宝儿温暖的小身体,就像一个小火炉一样。
而另一边。在下午未到饭时的时候,南封邑已经解决了丰城的事情。看着几人手下都有些劳累,所以就花了点时间让他们好好休整了一番。但才吃完晚饭,南封邑就吩咐侍卫收拾东西,即刻返回丰城。
“咱们王爷还是头一回不是因为国事,这么急匆匆的的往回赶呢!”侍卫甲凑到汝炎身边小声嘀咕,而其他的人也暗自点头。一路上,他们都驾马疾奔。终于在天快亮的时候,到了丰城门下。
“你们都先在外找个地方好好休息。”众侍卫连忙应下。他们知道王爷这言外之意,怕是他自己是不打算被拘于城外的。“汝炎,跟上。”
“是,王爷。”
就这么的,其余人留在了城外。他们自然不会给人看到,目送王爷消失到了城墙处,连忙带着马匹往回走了几里,这才找地休息。
南封邑朝着娇丽居的屋子走去。他的脚步轻快而迅疾,显然是心里着急。汝炎不由感概,真是一物降一物,王爷在王妃那里,明显是被降住了。
屋里还有巡逻的侍卫,南封邑并没有掩藏自己的行踪,很快就被对方发现了,但并没有闹起来。此刻夜深将明,正好于氏年纪大了,觉并不多,正好起来看到了这场景。
她揉了揉眼睛,心里先是不敢相信,随后又惊喜极了,这姑爷终于是到了!于氏喜滋滋的想,宝儿也不需要再记挂着了。
于氏冲着那些侍卫摆摆手示意无妨,连忙带着南封邑去了自家小姐的闺房。这个时候,黑夜和白天即将替换,一般人往往睡的十分熟,再加上,于氏小心的开门,不过轻轻的一阵“吱呀——”,夏篱并没有被吵醒。
待南封邑一脚走进去了,于氏才关上了门。她一边招呼这汝炎去旁屋休息,一边心中默念,“小姐,奴婢也只能帮到这里了,凡事还是有商有量才好,希望姑爷不会怪罪。”
南封邑还有些纳闷,于氏刚才在他耳边小声说的那句话,“姑爷,小姐年纪还小,有些事情,做的不是那么妥当,希望您不要过于在意。”
但进了夏篱的闺房,而引起的那种满身上下稍稍的害羞热气,还是让他收回了神。
佳人还在安眠,他自然不会做那坏人美梦的事。轻轻的,他走到了床边,此时他因为赶路,身上带着晨霜尘土,人也没有沐浴,带着一路奔波的疲惫,他仔细的望着夏篱的脸,红润也有光泽,想来,身体确实是养好了。三年的时间了,他以为他们彼此都会有些疏离,但此时一见,却发现,并不是那样。她的容貌,还是和那样及笄礼的时候见到的一样,叫他忍不住想微笑。但,身体好了许多,他也有些开心。有了白虎国做娘家,身体不好也难吧,南封邑自嘲一笑,自己确实是多想了。
瞧了又瞧,看了又看,本着君子非礼勿视的原则,南封邑只是小心的看了看
夏篱的脸部,脖子以下的地方,都有些刻意的挪开了眼睛。三年多年,他们有了夫妻之实,之后因为想知道和他在一起的那人模样,还有记着那人说被弄痛了,还巴巴的赶去送药。那也是他第一次知道,女子的初次,会会流血的。十五岁的及笄礼,到现在的十九,这女子已经成了大姑娘,也在他见不到的白虎国,当了三年多的公主。他直直的站在那里,想细细的去体会那种不会,感受她的丝丝成长,好像怎么也看不够似的。
宝儿因为昨日还算安眠,所以,这夜里并不像夏篱那么嗜睡,相反,因为睡的久的缘故,他早在嬷嬷带着人进来的时候,就已经写醒了。嬷嬷声音低沉,他不知道来的就是自己的爹爹,但此刻娘亲睡着了,并没有带着他所说的丝巾,此刻,被人这般仔细打量着,宝儿为自己的爹爹不爽。所以他的下小身子左扭扭右扭扭,就是要拜托娘亲的怀抱,去看看外面的人。
这一番折腾,被子那处地方都在以小小的幅度抖动着,南封邑要还是不注意到,那就罔为战神称号了。
宝儿的身子很小很小,南封邑记得,曾经接到过夏篱的来信,说是养了只小宠物叫小鱼宝,此时也以为是小鱼宝被夏篱抱在了怀里。小家伙可能不舒服了,南封邑好心的微微拉动了被子,打算将里面的小鱼宝给放出来。他都未曾和娘子同床共枕过(之前的那次,因为被伊苏言下药,所以被南封邑忽略不计),没想到这次先叫一个小宠物给抢了先。所以,在南封邑的好心扒拉下,宝儿慢慢的从被子里露出了他的小脑袋。
这一刻,房间里的声音都仿若静止了。
夏篱一觉睡的还算香甜,她也是知道的,昨日晚上喝的茶里定是被于氏加了些养神的药草。夏篱不由感慨,在白虎国呆了几年,连于氏都懂了些草药了。这也是于氏的一片好心,她并不会在意。待坐起身来,夏篱才发现床上的宝儿不见了踪影。她心里一急,连鞋袜都没床,就往门口跑去,一把打开门,夏篱抓起门外丫环的手就问:“小少爷在哪里?”
小丫环低着头,脸色有些红红的,眼里也有些迷离之色,“回小姐,小少爷起来后,在旁边的屋子里玩。”夏篱没注意到这些,听了回话,这才放心的回屋穿上鞋袜。
夜里,宝儿钻出头来。外头的天阳露出了一点边,天空也不再那么黑暗。露出了脑袋后,宝儿的大眼睛就和南封邑的对上了。南封邑不知道自己有儿子的事情,这一看,就愣住了。屋子里,光亮没有完全透进来,还是有些黑黑的,他只看见是个孩子的轮廓,却没看清楚小孩的容貌,只觉得那一双眼睛特别的有神彩,让他一看,心里就有些热乎乎的。
宝儿却不知道那么多。他的眼睛在白虎国王宫奇珍异宝的浸泡之下,视物比常人清晰很多。他不知道自己爹爹是什么模样,曾经,他好奇的问过太子舅舅,伊苏言却给他画了一个圈圈,在里面加了两只眼睛、一个鼻子一个嘴巴,就说那就是他的爹爹。那时候宝儿还很小,真的就相信了,还因为爹爹长的太丑伤心了几天。后来才知道是被骗了,娘亲告诉他,他和他的爹爹长的很像,宝儿才又开心起来,但,为了惩罚太子舅舅,宝儿有2天没和他说话。所以,宝宝一看到南封邑的样子,就是一愣,然后化为了满满的惊喜。他激动的看着爹爹,但看着看着,却发现眼前的人压根没有理他。是了,娘亲没告诉爹爹宝儿的存在,瞬间,那些对父爱的不确定,和被说父亲会嫌弃他的话又被他想起来了。
宝儿想做一个乖孩子,让爹爹知道其实他很好很乖,让爹爹喜欢他爱他,但心里就是委屈,等了好久好久,父亲还是一点动作都没有,宝儿的大眼睛里,忍不住掉下一滴泪来。
那一滴泪,在这黑暗的屋子里,在南封邑的眼里,却好像一粒闪光的宝石划过,直接掉到了南封邑的心里面,打的他心好疼好疼。他也不知道是哪里来的本能,也没管是不是会碰到夏篱的身子,就一包捞起来了宝儿,紧紧的抱在了怀里。
宝儿这时候已经埋在爹爹怀里小声哭泣起来了。
“坏爹爹,不喜欢宝儿,呜呜~”这糯糯的声音,这温暖柔软的小身子,都叫南封邑有些恍然,他恍惚记得,曾经,自己就曾做了这么一个梦。
“爹爹”,怎么有孩子在叫他爹爹?
如果,这又是一个梦,该怎么办?那老天让他做了一个这么真实的梦,对他实在是太残忍了!
不知过了多久,连光线都渗进了屋子里,南封邑才醒悟过来。宝儿已经不哭了,他埋在爹亲的怀抱里,感受着父亲的疼爱,小脸上已经扬起了笑。
南封邑有些迟疑的看了一眼夏篱,最终还是没有吵醒她。现在,他的脑子并不是很清醒,他要弄清楚,到底是发生了什么,为何夏篱抱着一个孩子,这个孩子是谁的?他为何对这个样子有着这般熟悉的感觉?
所以,他打算带着宝儿去另外一个房间。
他抬手开门,小孩因为他的动作,小脸蛋被直愣愣的摆在了他眼前,他惊呆了!
小孩可怜的眼神望着他,里面满是渴慕和期待,而那五官,除了眼睛,竟然有七八分像他!这是谁的孩子?
他脑子里突然灵光一闪,想到了那本札记。记得有次,心里有些想念的时候,他依旧打开了札记准备看看。拿起的时候才发现东西被丢到了地上,反面上,写着“宝宝记事”,这四个字,还是他猜了许久才猜到的。而里边的日记,里面画着很奇特的图片,他猜不透,但可以看出,就和自己手里的那个荷包里的字条是一样的东西。好像有什么通了,他知道,这两样东西,绝对有着十分重要的关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