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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献大笑着举起猪头,找了个好下嘴的位置张开血盆大口就把头埋在猪头上再不起来,马夫畏畏缩缩的拿酸果子啃一口,酸的呲牙咧嘴。
那位老先生眼睛都快瞪出来了,指着他们几个浑身哆嗦着说不出话。一个青衣汉子跳起来,刚要大骂,被啃猪头的刘献一脚就踹到人群里去了。
“大胆,你们是什么人,敢对蝗神无礼?”老家伙终于说了一句完整的话。
云烨捅捅老孙,这时候是您老人家出马的时候。
“老夫孙思邈,今日采药从贵庄路过,见有佳肴美酒,一时忍耐不住,吃相难看了些,恕罪,恕罪。”
人的名树的影啊,老孙的一席话让庄户门哑口无言,药王的名字不是白给的,在庄户们心里那和神仙没有多少区别。
马上就有见过老孙的庄户上前磕个头,说是感谢孙神仙上次救了老母亲。
“你们也都是大活人,不去地里抓蝗虫,怎么跪着磕头就能把蝗虫求跑了?”孙思邈问庄户。
前面的老先生上前搭话:“孙先生您是得道高人,怎么也如此不敬神灵?要知道人世间的帝王不修德行,上天降罪,我等应该祈求上苍的原谅,怎敢胡乱杀戮?”
“老夫一辈子拿蝗虫配药早杀了无数了,现在不一样胃口大开,再活上个七八十年不在话下,怎么就没有什么见鬼的蝗神降灾?旁边这位乃是大名鼎鼎的蓝田侯,一生中最喜食蝗虫,听说也吃蝗虫无数,怎么就年纪轻轻封侯拜相的,不见蝗神降灾?那边的大将军刚才捕杀了数不清的蝗虫,现在却身轻如燕,力大无穷?就连车夫也踩死了好多,现在不也好好的?可见啊!那蝗神就是一个欺软怕硬的货色,你刚强,他就软,你们磕了半天头,蝗虫可曾少了一只?你老兄把头都磕破了不可谓不虔诚,有用吗?既然没用,就让这些酒食入了老夫等人的肚子,攒些力气,也好多杀几只蝗虫,多救几颗粮食,好让一个灾民多活一日。”
说的好啊!云烨在心里大赞,虽然把自己说成一位异食癖患者,不过看在老孙如此卖力的份上就原谅他了。
“可是。。。。。。”老先生刚刚迈前一步要说话,只听脚下咔嚓一声有两只纠缠在一起忘我交配的蝗虫就命丧黄泉。
涨红了脸没法说话,他自己也成了凶手。
“九叔,咱庄子上的那个孩子没有抓过蝗虫玩耍,就是我小时候也没少祸祸,没见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咱还是听孙神仙的,把地里的蝗虫抓干净,我听说官府用一文钱收三斤呢,这谁家一天不抓个百十斤的,换些铜钱好买粮食,总比生生饿死强吧。”
“有见识!〃云烨伸起了大拇指大声夸赞“我就是云家庄子的庄主,我家大量收购蝗虫,你们先不忙着送,把抓来的蝗虫淹死,再晒成干货,送到我家里我给你们换粮食,童叟无欺。”
不待九叔发话,庄子上的人就乎泱泱的离去了,呼儿唤女的又是扎口袋,又是绑纱网,各自忙乎开了。
刘献把头从猪头上挪开对云烨说:“我在见到蝗虫飞过来的时候就已经绝望了,现在我觉得还有救。”形象不雅,语气却异常的真诚。
“我没有神通,只是一个普通人,也就是知道的多些,关中汉子本来就不乏热血男儿,自古以来关中出雄师,秦始皇靠他平灭六国,我朝不也是靠他们在乱世里重建秩序,陛下更要靠他们扫清六夷,让我大唐天下称雄,万国来朝,这样的男儿会是唯唯诺诺之辈?怒火上头,就是天也会恨他无把,就是地也会恨他无环,看到蝗虫如此糟蹋自己辛苦种出的粮食,心头早就淤积了怒火,我只是让他们发泄出来,在这样的怒火面前,就是真有蝗神,也会退避三舍不敢敌其锋缨。”
庄户们涌出庄子,向自家的天地奔去,就连年迈的九叔,也抄着一挂破渔网,叫嚣着要杀尽蝗虫。
“这就是愤怒的力量吗?”刘献自问。
*第三十二节 假戏真做
小小的偏殿内只有云烨跪坐在一张席子上,殿内静悄悄的,服侍的宫女早就退下了,等杯中水都喝完了,还是没有人来,刚要去门口看看,只听一阵哗哗的甲叶碰击声传。
全身甲胄的李二威风凛凛龙行虎步,身穿淡金色的明光铠,手里拎着一柄剑,头盔夹在肋下,胸前两片明亮的护心镜反射出耀眼的光芒,宛如下凡的神祗。
这才是真正的李二,一个战无不胜,攻无不克的无敌统帅,不再是那个总在后面一脚一脚踹自己屁股的无赖大叔。
刚刚赞美完,云烨就后悔了。
李二手一招,马上就有四五个太监把云烨的外袍脱去,只剩下内衣,又迅速的从不知哪里找来一副黑色的铠甲,三下五除二的给他穿戴好,连脚上的靴子都换成镶了铁片的战靴。
一把连鞘的长剑凌空飞过来,云烨茫然的接过来,不明所以的看着李二。
殿内的太监弓着身子倒退着挪了出去,吱呀一声,殿门就合上了。
阳光透过窗棂洒进殿内,光柱把地面分成两半,李二缓缓抽出长剑,剑身如同一汪清水,剑尖指向云烨,暗哑的声音响起:“朕知道你有许多的委屈,也有诸多的怒气要发,朕给你这个机会,这个偏殿里只有我们两个,你可以用手中的剑尽情的向朕攻击,没有人会怪罪你,哪怕你伤了朕。”
李二的眼中没有任何的感情色彩,嘴里吐出的话却像一记惊雷敲在云烨头上,耳中有了嗡嗡的蜂鸣,他摇晃一下,又努力的站直身子,直直的盯着李二看,要他确认。
“来吧,朕等着你,让你三招,能否发泄你胸中的怨气,就看你的本事了。”
云烨从地上的衣服上撕下一个布杼?小心地把剑柄绑在手上,用牙齿挽了一个死结,眼中只有熊熊的怒火,漫天飞舞的蝗虫,哀哀苦求的农户,关中大地上的哭泣声都仿佛在催促他动手,这一瞬间他忘记了眼前站立的是大唐的皇帝,他只看到,眼前的这一位是关中蝗灾的操控者和利用者,明知打不过,哪怕是爬,也要给他一个教训。
李二脸上浮现出赞许的神色,能在他面前有握剑胆量的人不多,更不要说把剑绑在手上,这分明是要死战,这小子心里淤积的火气不小啊。
对李二鞠了一躬平举着手里的长剑,大喝一声向李二胳膊刺去,李二稍一侧身,剑脊贴着铠甲滑了出,乘势伸出手在云烨肩膀上轻按一下,云烨的身子就飞了出去,重重的扑倒在地上,打个滚又站起来,大叫着挥剑砍李二。
李二眉头一皱说:“小子剑是用来刺的,不是用来砍得,这样就失去了剑走轻灵的神髓,知节是怎么教的?”
“我不管,你犯了错,我就是想砍你一剑,你放纵了蝗虫,招来天大的麻烦,全关中都在哭,现在怎么办,这么多的蝗虫捉都捉不完,人没了吃的,会死的!”
李二无奈的用剑鞘不停地拨打云烨砍过来的乱剑,一旦靠近了,就一脚把他踹个跟头。
云烨满面灰尘死缠烂打,李二又不能下死手,只能等他疲惫了再停下来。
云烨与其说是在和李二比武,不如说是在发泄,砍中砍不中不要紧,只要砍了,心里就舒服。
他像一头被激怒的公牛,疯狂的围着李二转,只是啊,技术上的差异不是疯狂可以弥补的。
足足砍了一柱香的功夫,云烨最后的一丝力气也耗光了,李二轻轻一推,他就四仰八叉的躺在地上,云烨喘着粗气,汗流满面。
李二站在他的头顶上戏谑的问:“你是朕见过最拼命的人,也是最不会拼命的人,剑在你手上可惜了,应该给你一把刀,或者一把斧子,劈砍起来还带劲些。”
“可惜了朕的摇光宝剑。”说完手里的剑出鞘,在云烨手上划几下,轻轻一挑,云烨手里的剑就飞了起来,他抓住剑,就坐在头盔上俯身看云烨。
“朕自领兵以来,就无时无刻不活在一个又一个的阴谋之中,正面的敌人朕从来没有惧怕过,哪怕面对窦建德的十万大军,朕还不是用百骑杀了个三进三出,所以,明面上的敌人不可怕,可怕的背后的毒蛇,他们无时无刻不在注视你,只要朕稍有疏忽,就会满盘皆输。朕输不起,只要输了,你熟悉的皇后,太子,青雀,阿恪,他们都会没命,你给了朕一个机会,有这样的机会朕怎会不把握,现在也没什么,不就是二十七个州吗,就不相信我大唐会熬不过去,你说是吧?”
“当然会熬过去,我就是担心大灾之后的大疫,那比蝗灾可怕。”
“你小看了朕的官员,他们都是从战乱中活过来的人,会没有准备?只要早早掩埋尸体,不要他暴与野,就不会有大的问题,朕现在问你,蝗虫真的可以吃吗?”
“当然可以吃,还很好吃,微臣可以给您做一盘。”
“有拿着剑像疯了一样砍皇帝的臣子吗?换了别人,早死了八十回了,你还在心里谋算着让朕出丑,小子,你那一套都是朕玩过的,不要拿出来丢人现眼,虽然没那个本事你也算砍了朕,天下第一人啊。咱们君臣现在谁都不欠谁的,重新来过,你有功,朕会赏,你有错,朕会罚。”说完之后脸上居然有了笑容,背着手扬长而去。
云烨长长出了一口气,总算把这这场戏熬过去了,刚才用了最大的能力进攻皇帝取得了不错的效果,如果装出一副诚惶诚恐的摸样,事情不会如此轻松的过去,只是没想到最后会是真刀真枪的干一场。
哈,向李二展现了自己最软弱的一面,歇斯底里的发泄,他会以为自己就是一个热血冲动的少年人,没有必要防备,有以前的功劳垫底,皇帝是不会拿自己怎么样的,他会以为一切还在自己掌握中。如果表现的超出年龄的成熟,大祸不远啊。
李纲对自己关于朝堂的教育还是很有用的,回去谢谢老头。
换一个舒服的姿势再躺躺,刚才真的累着了,手脚都不听使唤了。
既然李二都不担心蝗灾,自己有什么好担心的。
*第三十三节 大餐
佩服,佩服啊,不愧是煌煌千古的李大帝,演技直逼奥斯卡影帝,身上的粗布麻衣表示皇帝要和天下的子民一起苦熬灾难的决心,颤抖的语音让人从心里感受到他内心的悲痛,抑扬顿挫的吟诵声伴随不时响起的长号把祈求上苍原谅的祭表送上苍穹,麻衣草鞋的太子手里端着一个红漆木盘恭敬地跪在李二身后,嘴不时地撇一下,知道他是在为即将要吃蝗虫发恶心,不知道的以为他已经悲伤的有些抽抽了。
云烨站在纱帐里,不时从手里的盘子上取过一只裹了鸡蛋的蝗虫扔嘴里,咯吱咯吱的嚼着油炸蝗虫,兴奋的看李二在数万人的集会上表演。
他没资格跑到大臣群里全身盛装的人五人六,嘴里念着不知所谓的祭表,长孙就让他和皇子公主们在一起,哪里都不许去,说是再敢跑到秦岭里当野人,就把他全家送过去。
不敢想象全家住树洞的样子,所以强自按捺着要找人倾诉的欲望,老老实实的站在帐子里,吃蝗虫,看表演。
李二悲伤的摇摇欲坠,双臂朝天张开,宽大的袍袖掠过眼角,泪水顿时滚滚而下,大臣中间也传来悲伤的哽咽声。
这不合常理,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