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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角处闪过一个黑影,不用想就知道是小铃铛,她又戴上她的昆仑奴面具来吓唬李安澜,这个游戏已经玩了三年了,虽然没有了新意,李安澜依旧做好了被吓的准备,因为小铃铛总是乐此不疲。
小铃铛扑了上来,李安澜努力地装出一副被吓坏的表情,很简单只需要把嘴张开,眼睛闭上,再发出一声惨叫就足以让小铃铛心满意足。
两人嬉闹了一会,小铃铛就乖乖的趴在李安澜的怀里不动了,两人一起享受难得的休闲时光。李安澜其实非常的羡慕铃铛,她总能找到让自己快乐起来的办法。
书念得不好,她却可以随口报出皇宫里所有植物的名字,她喜欢吃东西,可惜李安澜没有多少好吃的给她吃,铃铛虽然羡慕别的宫女有肉可以吃,也只是羡慕而已,流流口水也就是了。
她有自己的欢乐,拔一朵喇叭花,从花的后面吸吮里面甜甜的花蜜,她可以一整天吃槐花而不腻,肥厚的榆钱是她的最爱,她喜欢逗弄胖胖的蜜蜂,那怕被蛰的哇哇叫也不停止。
从娘那里摘到几颗金桔,她也可以吃得津津有味,李安澜只咬了一口酸涩的果浆就让她的牙齿难受了一整天,而铃铛似乎全不在乎,只要是吃的,她的那张小嘴都可以吃下去。
李安澜不由自主的把铃铛又往怀里搂了搂,这是自己唯一可以全部拥有,可以依靠的人。
“公主,你真的要嫁给那个岭南来的土王?他长得那么丑,还很矮,最可怕的是他的牙齿都是黑的,他配不上你,公主,要不然你嫁给云公子好么?”
“云烨有什么好的,他和我父皇,还有太子都是一类人,父皇的骄傲是在流露在外的,太子也是如此,只有云烨的骄傲是从骨子里带出来的,铃铛,骄傲的男人不要嫁,他们不会在乎女人的感受,我宁愿嫁一个平庸的好人,也不会嫁给一个骄傲的天才。”
“云公子就是一个好人啊,他不但给我们做好吃的,那回我不小心走到东宫去了,他不但没有让人处罚我,还帮我救了雪球,当时雪球浑身脏兮兮的,像个土球,谁知道洗干净之后,我才知道雪球是白色的,公主你嫁给云公子好不好,我见到那个岭南来的猴子就害怕。”
“晚了,铃铛,他下个月就要成亲了,如果没有顶撞太上皇的事情发生还有可能,现在父皇已经下了诏书,我就只好嫁给土王,不过没关系,这个愚蠢的家伙我会死死地攥在手心里,将来我们把他的九山十八寨全部夺过来,我们自己做主,男人都是靠不住的,只有我们自己想办法。”
“可是我们只有两个人,打不过他们的,我还听小月说他们是野人,饿了会吃人,公主,我们不去岭南,会死的,我害怕。”
铃铛的嘤嘤哭声让李安澜一阵阵心酸,自己一无所有,除了身体还有什么可以利用的?可是一想到土王黑黝黝的瘦小身躯就要压在自己身上,她浑身的汗毛都竖起来了。
抹一把眼泪,李安澜努力地不让自己去想土王,把眼光探向辽远的宇宙深处,银河里那颗叫嘟嘟的星星一眨一眨地看着她,似乎在嘲笑她的软弱和无能。
要强了这么些年,父皇的一道旨意立刻就把她打入了十八层地狱,自己连还手的余地都没有,只能任凭摆布,李安澜不想死,她宁可活着面对地狱也不想死,死对她来说是最屈辱的表现。
嘟嘟一成不变的眨眼睛,李安澜一成不变的流眼泪,云烨说嘟嘟别看小,实际上比我们居住的这片土地都要大得多,骗人,大骗子。
雪球从楼梯上爬了上来,依偎在铃铛脚下,从来都不发愁的铃铛头一回没了笑意,蔫蔫的摆弄着雪球软软的耳朵。
我的生命有谁会在乎?我的身体有谁会在乎?
人在绝望的时刻总会迸发强大的怨气,这股怨气在李安澜的胸中酝酿成愤怒,她攥紧了拳头,骨节处由于用力过度而发白。
紧绷的手背有一条淡红色的痕迹,足有一寸长,李安澜脑海中忽然升起一个奇怪的念头,命或许没人在乎,但是这具身体总有人关心吧。
她猛然间坐了起来,一点点回想这道伤疤的来历,那是自己在练习剑法的时候不小心割到的,伤口很深,自己没在意,只是拿手帕包一包就好,反正在皇宫里她也找不到御医治疗。
到宫里来看望自己的云烨见到了这道伤口竟然怒不可遏,大声的斥责李安澜不知道爱护身体,这样下去怎么得了。说完就骑着快马回家里拿药,把伤口处理得妥妥贴贴,为了不留下疤痕,云烨把丝线劈成细细的几股,用最细的针把伤口一点点缝好,当时自己还夸赞他的好医术。
云烨只是冷冷的瞟自己一眼,没错,就是冷冷的瞟一眼,没有关心,没有爱意,只有责怪,似乎他只关心身体是否受到伤害,对于自己的疼痛却毫无知觉。
龙眼大的珍珠晶莹剔透,他毫不可惜的就用药杵捣得粉碎,调上蜂蜜搅成糊裹在已经长好的伤口上,说这样就不会留下疤痕。
人是经不起推敲的,当李安澜的回忆后退到初次见面的时候,那声“老婆”露出的马脚实在是太多了。
李安澜解开衣衫,连内衣都去掉,就这样**裸的站在露台上,急的小铃铛哭着要把衣服给公主穿上,李安澜躲开了小铃铛,挺着饱满的胸膛问铃铛:“铃铛,别怕,我没疯,我只想问问你,我的身体美么?”
春日的晚风掀起李安澜的长发,高耸的胸部就这样暴露在夜色中,发丝缭绕间隐隐可见两颗红豆在夜风中战栗,纤细的腰肢只堪盈盈一握,圆润的臀部,长长的双腿看的小铃铛面红耳赤。
李安澜嗤嗤发笑,眼中却如冰一般冷漠,任由小铃铛给她披上外袍,她轻轻地抚摸着小铃铛的头发说:“现在这具身体的麻烦已经不是我们的了,是另一个人的,我相信他就算是把土王干掉,也不会让土王的脏手碰这具身体一下。”
*第四十一节 商人的权利
云烨很忙,他只有把一切理顺之后才可以脱身,李恪已经积累了足够多的盖房经验,再让他寻找四位志同道合的学友组成一个群体,相信会有更好的效果。
所以云烨把兴化坊的图纸扔给他之后,就不再理会,这次兴化坊的房子和书院的小楼除了结构有一点差异之外,就是多了室外景观设讼?有离石先生坐镇,云烨没有什么不放心的,云家雇佣的人力已经开始清理工地了。
麻烦的是皇宫这块,每日进出的人手有着严格的控制,每人一个号牌,没有号牌想随意进出的会被拉到衙门里治罪,进出手续繁多,耗费了大量的时间,云烨很担心地基能不能如期完工,好在那里原本就有一个小山包,公输家早就考虑到工程的庞大,抱着能省一点,就省一点的念头全盘为云家考虑。
公输甲作为工头,在弄清楚山包的土质之后,很满意自家的设计,那个山包可以利用。作为一个行家,最讨厌的就是有人唧唧歪歪,而云烨恰好扮演了这个不光彩的角色,一会儿嫌弃现场太乱,装土的竹筐扔得满地都是,很不安全,一会儿嫌弃干活干热了的工匠们居然打赤膊。
在所有人忍耐了一个时辰之后,无所不能的云侯被请出工地,按照公输甲的说法:“云侯一片拳拳之心俺们都知道了,听闻长安市上今日热闹非凡,云侯何不前往一观?”
云烨知道自己有些多余,可是他又不敢出皇宫,全长安的商人都在皇宫外面等着他,听老庄回报,连胡子都有。
地主老财闷声发大财捞名声,丝毫不顾长安市上几千家商户的辛苦。给陛下盖宫殿凭什么只有勋贵家里的店铺得到好处。俺们平民百姓家就活该在旁边看着?
有好处大家一起捞,陛下不光是你们勋贵家的陛下,也是俺们的陛下。凭什么皇家的牌牌只许你们用,勋贵家里能把货物两成价格卖给陛下,凭什么俺们就不行。俺们一文钱都不要,只要允许俺们也用皇家的名号,东西这就送过来。
李承乾在皇城上看着黑压压的一大片人笑的直打跌,跌跌撞撞的跑回太极宫,把事情原委给李二和诸位大臣讲了一遍,朝堂上立刻就开了锅。
众文官刚刚还义正言辞的弹劾云烨不顾皇家颜面,私自把皇家名号让商家使用,对皇家的声威是一个极大的损害,结果被有利益牵扯的勋贵们劈头盖脸的一顿驳斥。正要发怒,现在听到如此趣事,一个个忽然都闭嘴不言了。
百姓争先恐后得要免费为皇家修宫殿。这是历朝历代从来没有过的事。且不论他们的出发点如何,就这一片心意。就足以说明李唐皇室是如何的得人心,还弹劾什么呀,没见皇帝陛下的嘴都笑得快合不上吗?勋贵们喜笑颜开,工部官员面如土色,这样下去,云烨连三万贯都不用不完,就可以把一座恢弘的宫殿建起来。
“哦,既然是云烨惹出来的乱子,那就让他自己处理吧,百姓们一片好心不可违逆,朕前些天说过水能载舟,亦能覆舟,看来我大唐民心可用,这座宫殿建好之后就叫万民殿,以彰万民之心,太子可代朕感谢百姓们的深情厚谊。”
躲是躲不掉了,云烨总要出宫的,更何况李承乾就带着皇帝陛下的口谕,让他解决这件事。大唐的商人按照后世的标准全都是模范,不要说宰客这种事情,就连以次充好这种在商家看来很普通的事也没有一例。说是蜀中的锦缎,就绝不会是扬州的,说是南山的竹笋,它就绝对不会是西山上的。
云烨开始抱怨这个人心纯洁的时代,连一家让人挑毛病的商家都没有,让他如何选择。
商人可能是这个世界上最纯粹的一群人,对信息的敏感性是最强的,每个人心里都有一杆秤,孰轻孰重掂的最是清楚。
牙行古已有之,他们也知道乱糟糟的不是处理事情的办法,每一个行当都有自己的组织,由德高望重者担任首脑,他们把各自的诉求做了记录,由专人交到了云烨手上。
不贪心,每个牙行都只想要一个名额,这是一个总名额,由他们挑选合适的商家,发给执照,才能使用皇家专用的招牌,云烨觉得商标法快要从这些人手里诞生了。
唐朝的刑律只是一个大而化之的法律,尤其是经商,之规定了一些简单的条条框框,剩下的细节就由牙行来填充,不遵守牙行规矩的商家,遭受的处罚绝对会超过官家的处罚,皇家商标的使用权一定会得到最好的保护。
大唐的商税只有三十税一,轻的令人发指,怪不得豪门大户都有商家前来投献,只有商家的丰厚润才能供得起豪门大户的奢侈生活。
不刮一层油怎么行,货物就按照两成的价钱走,这是一个底数,不容打破,至于皇家商标的使用权,云烨只打算让他们使用五年,五年过后再议,他相俼?五年之后尝到甜头的商户,想要再得到商标的使用权,就必须要下血本了。
铁器行,这是必须要用到的,木器行,这也算,车马行,也可以,看着看着云烨就来了气,修宫殿用得着的自然没有不答应的道理。
只是腌货行凑什么热闹,把咸鱼挂在宫殿里?
衣帽行,虽然很富有,但是皇家的绣品采办那里怎么交代?听说负责的就是长孙的那个贴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