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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瑞山家住得偏,他盖的房子在村南头,离着最近的一家还有一二十米的距离。他刚回来几个月,自己带孩子,平时也挺忙的,又是个大男人,没工夫也没闲心串门子聊是非。关于他和李梅的传言,就从大嫂那里听了几句。也是他疏忽了,没往这方面想,谁知道他出了银子惹出这么多事。不过,当初他出银子是看不惯林家的做法,要是重新选择,他还是会出吧。他可看不惯一家子逼一个小女人要聘礼钱的做法。而且孟瑞山觉得李梅和林家断得干脆,是正确的做法,看在同村的份上,他得帮这忙;不是他烂好心,反正他看着李梅辛苦赚钱、和婆家人争辩讲理时挺顺眼的,觉得她人不错,不应该忍受那些人的龌龊之举。
李大娘开始说服孟瑞山:“瑞山,你跟大娘也熟悉,知道大娘是个什么人,我说的话你可能觉得不中听,可对你还是有好处的。我知道你可能是觉得壮壮小,不想给他找个后娘,怕他受了委屈。可你想过没有,壮壮还小,需要娘亲。要是我忙了,也不能天天帮你看孩子。你还是得再找个心地善良的女人,帮你照顾家里。”
“我看小梅就不错,他们家都是老实人,小梅这孩子从小就老实,知道照顾弟弟妹妹,做饭还好吃。要是你娶了她,我看她也不会亏了壮壮,还能帮你做些家事啥的。有个女人才像个家,你看你和壮壮,现在过得是什么日子?虽然你不缺钱花,但过日子总不像那么回事。这不正好你俩摊上这事了,小梅和林家彻底没关系了,不如你俩把虚的做成实的,干脆你娶了她算了。”
李大娘啰啰嗦嗦说了一堆话,中心思想就是让孟瑞山再娶,娶的人是李梅。虽然李梅是个寡妇,虽然他帮她时啥想法都没有,但是别人不这么看啊,他们都以为他俩之间有“奸情”,硬是把他们凑到一块去。
孟瑞山此时心里五味杂陈,不知道是啥滋味。李大娘说的是实话,他确实是怕再娶的媳妇对壮壮不好,才拖着一直不娶。在军中时,就有嫂子想让他再找一个,壮壮娘刚走时,他没那心思;后来他自己照顾壮壮习惯了,又怕孩子受了委屈,拖来拖去就没想过再找。
25同意
李大娘看孟瑞山不说话,就劝道:“瑞山,你就壮壮一个孩子,要是不再娶亲,不添孩子,将来壮壮长大了,也没个兄弟帮衬不是。你大哥那里你是指望不上了,难道你还想让他跟你一样,遇到难事的时候自己作难。我看你再找一个,再多生两个孩子,到时候壮壮有了兄弟姐妹,将来兄弟们互相帮衬,也能有个帮手。你看我们家这几个,虽然分了家,但是遇到啥事,还是一家子拧成一股劲,有啥事也吃不了亏。谁家不希望多子多福,你还是好好想想吧。大娘就是觉得小梅也是个好孩子,你俩凑到一起去,日子肯定比现在好过。”
孟瑞山最后回答:“大娘,我再回去想想,等过午来接壮壮的时候,我再告诉你结果吧。”
李大娘说:“嗯,你也好好想想,反正都是为了过好日子,觉得怎么合适怎么办,要是不愿意,就当大娘没说这话,你回头忘了就行。”
孟瑞山应了一声就走了。
李老爹知道孟瑞山帮了自家闺女,就像当面向他道谢。不知道是一回事,他这当爹的知道了,当然要去谢谢人家。不然,就太说不过去了,有点不知好歹。
两人正好在街角处碰面。
李老爹叫住了孟瑞山,“瑞山,我前两天去了县里做工,今天才知道那天是你帮了小梅,大叔我也没啥好说的,就在这里谢谢你了,欠的你那钱,我会想办法还上……”
孟瑞山就是顺手帮了李梅,没想要人家千恩万谢的,他看李老爹跟他这么客气地道谢,赶忙说:“大叔,也没啥,不是我正好看见了,见不得外村的人欺负咱村的姑娘,那林家忒不是东西,李梅和林家断了关系也是好事,您就不用这么客气了。”
两人一个道谢,一个推却,寒暄了一阵子才作罢。
李梅这两天不用出门,就在家鼓捣着做鞋。平常百姓人家,冬天一般都穿布棉靴,鞋底不是太厚,样式有点像现代的老头鞋,靴筒也不是很高,鞋型很瘦,样式不难看。李梅没做过鞋,只好凭着记忆,拾起原来没做完的针线活。
李梅出嫁后,每次回娘家都会帮家里做些针线活,要不就是在林家做点,让人给捎回来。原来相公活着的时候,了解她家的情况,对她很是照顾。李梅做这些事情,他也没有任何微词。自打相公去了以后,她就没机会再帮娘家做东西了,有点时间就被林家指使着去干这干那,一点闲工夫都没有。林家两个嫂子根本不拿她当弟妹看,要是看到她帮娘家干活,说她吃着林家的饭,给娘家干活,这就是吃里扒外。总之,失去丈夫后的日子很难过,要不是她看在死去的丈夫一再照顾她的份上,说不定她早就回家了,只可惜,硬生生给林家折磨去了,让程梅的灵魂钻了空子,进了她的身。
好在李梅记忆里有全套做鞋的顺序,不是啥都不会。不管怎样,起码现在的她会比着样子做,至于熟练度,多做几双不就练出来了。还有,原来的她经常绣一些荷包、香囊类的小物件贴补家用,现在也得重拾起来,谁叫这些都是古代女人的必备技能呢。这两天她正好有闲工夫,就先熟悉练习一下这些古代技能。说起来还是她赚了,不用学就会绣花、做衣服,天底下就有这么便宜的捡漏事儿,真叫她这穿越人给遇到了。
让李梅比较庆幸地是,大秦朝的女人不用裹小脚,这里没有这个习俗,所以,李梅的脚很正常,因为常年包裹在鞋袜里,李梅的脚很白,削瘦地很有骨感,目前看上去是她身上最美的一个地方了,其他的李梅暂时就不要想了,没有仨月五个月的,是养不回来的。
李梅快乐地做着针线活,勤快地像只小蜜蜂,很是悠然自得,根本不把外面的流言蜚语当回事,她压根就没往心里去。李梅就是得过且过的心态,反正事情到了正份上,众人都知道她那点事儿了,她不可能堵住悠悠众口。既然如此,她就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爱咋说咋说,她也不会少块肉,更不会为此寻短见。流言也有失效期,总不会说一辈子,过去这一段时间,人们有了新鲜话题,说不定就把这事给忘下了。
孟瑞山上山转了一圈,就猎回三只出来觅食的野兔子,他心里装着事,打猎都不像以往那么认真了,今天老是走神。他想了一天,做出的决定就是,按照李大娘的意思娶了李梅。
孟瑞山是这样考虑的,众人已经把他和李梅的事情传得沸沸扬扬、众人皆知,他倒是没啥关系,李梅可能以后就别想嫁人了。是想,谁会娶一个个别人有染的女人,那不是自己给自己头上戴绿帽子吗?再一个,他知道他家确实缺个女人,就因为壮壮,他一直拖着不娶。可想想李大娘的话,也有一定的道理,并不是所有后娘都虐待打骂孩子。品性好的姑娘,也会善待孩子,就算不是真心疼爱孩子,起码会做面子上的功夫,这个家只要有他在,总不会让壮壮吃了亏;就算他走了,也可以给孩子提前安排后路,壮壮会不会受委屈,全在他身上。他心疼壮壮,再娶的媳妇想来也不敢虐待他,或者是对他不好,要真是那样,那他绝对休了她!
再说李梅看上去也不是那样的人,看她努力赚钱养家的样子,就知道是个顾家的女人,这样的人,肯定是个心肠软的女人。而且她做饭很好吃,每次做的吃食壮壮都喜欢吃,权衡利弊,他觉得娶李梅回家什么难以忍受的事。相反,他觉得还不错。
其实,孟瑞山不反对再娶,他最担心的是怕委屈壮壮。他和过世的妻子相处不过一年多,要说感情,肯定是有,他很感谢她给他留下一个孩子;要问感情有多深,那就只有孟瑞山自己知道了。
孟瑞山回去接壮壮的时候,把自己的想法跟李大娘说了一下。
“大娘,你说的那事我同意了,我觉得你说的都有道理,这件事就交给大娘去帮我问问吧,要是李梅愿意,我随时都可以娶她进门。就不去麻烦别人了,省得外人知道又说闲话。”孟瑞山还是很
李大娘看孟瑞山被说通了,笑呵呵地说:“行啊,这事就包在大娘身上了,你就等着听好消息吧。”
“那就麻烦大娘了。”孟瑞山就抱着壮壮回家了。
到了集市前一天,李梅将做好的香肠煮了一部分,拿着去集上卖。
赶集是时候,李老爹不放心,也跟着去了。爷俩带了一大盆肉皮冻和一小盆香肠。他们是坐宝根叔家的马车一同去的,这次没有再遇到孟瑞山和李大娘一家。宝根婶子和宝根叔都夸李梅做得猪下水好吃,李梅就将早已切好的香肠片拿出来给他们品尝,吃得两人回味无穷,赞声不绝。
李梅到了集市上,先去谢过肉摊老板,又把做好的香肠送他几根。那位大叔拿到李梅送的香肠很开心,直夸奖李梅点子多,手巧,会变着花样做吃食。李梅还是把摊位摆到大叔旁边,告诉他今天是她爹帮她看摊子,让大叔照顾一些。大叔爽快地答应了。
李老爹在一旁等着李梅,看着自己闺女和肉摊老板说话,他不禁暗叹,他闺女是长大了,都能独当一面了,看看这出人处事,比自己可是强了不少。
李梅把摊位摆好以后,告诉老爹肉皮冻十五文一斤,香肠贵多了,要三十五文一斤。
李老爹担忧地问他闺女:“小梅,这香肠卖价是不是太高了些,这么贵,有人买吗?”
李梅对李老爹说:“爹,挑便宜咱们就赚不到钱了,这就够便宜的了,反正卖香肠的就咱们一家怕什么,你看着摊子,我想去酒楼问问,看那里要不要这些香肠。”
推销东西就得多跑腿,不然谁知道有香肠这东西,谁知道香肠好不好吃?
李老爹可不懂这些,他问:“闺女,能行吗,人家酒楼能要这个吗,我可听说有钱人都不吃猪肉。”
李梅当然知道这事,可她觉得,那是他们没吃过猪肉的美味。李梅觉得,她做的香肠风味独特,肯定会有人喜欢吃,说不定有的人一吃就爱上了呢。李梅根本不担心卖不出去,“放心吧,爹,这香肠能放很长时间,即使今天卖不完,咱们可以慢慢来卖,亏不了本。”
李梅拿着香肠进了一家酒楼,这家酒楼据说是镇上最好的一家,老板会做生意,大厨做的菜也好吃,这里的生意比别的酒楼更胜一筹。
李梅进了酒楼,就有小二哥过来问她:“姑娘,你有事?”
小二哥常年跑堂,练就了一副好眼力,看着姑娘进来就东张西望,穿得也不咋样,一看就不是来吃饭的。
“小哥,我来问老板一点事,能不能劳烦小哥给传个话?”李梅客气地跟小二哥说。
26、生意 。。。
时间还早;还不到吃饭的时候,此时酒楼不是很忙。但小二哥也不会随随便便就放人进去;他问道:“姑娘,你有啥事?”他先把人过滤一遍;自己能做主的就不劳烦老板了。
李梅只好说道:“是这样,小二哥,你看,我们家最近缺银子;恰好家里有个祖传秘方;就做了一种吃食来卖,我是想问问贵店要不要这种吃食?”
李梅会这样说就是给人家一个心理效应,一般人一听说东西是用祖传秘方做的;肯定比平常的好吃不少;这样别人就会感兴趣,而感兴趣才想尝尝,尝着尝着说不定就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