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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几上,酒客们三三两两,或看着刚出的瓦报,或几个人窃窃私语,谈论着目前最流行的话题。
“你们听说了吗?赛尔特的花蝴蝶,前阵子不是突然没了消息吗?”
一名长须汉子,高声和伙伴说道:“嘿!有消息传出来了,据说啊!是那淫贼在作案时瞎了狗眼,撞着了定远公子,当场就给宰了。”
“哪个定远公子?”旁边的一个黄脸瘦子,不解问道。
“不是真那么孤陋寡闻吧?连堂堂”定远君”的大名都没听过!”
一旁的人只是甩了个白眼,好似怪他没见识的样子。
给这么一瞪,黄脸瘦子仿佛想起了什么似的,脱口道:“哦!难道是当今麦第奇家的主人,“定远君”旭烈兀!”
“可不是嘛!我说那花蝴蝶啊,他犯案累累,不知道糟蹋了多少良家妇女,可偏生老天不长眼,这淫贼不单是刀法快绝,轻功更是了得,艾尔铁诺官府几次想抓他,都给扑了空。”
长须汉子大口饮了杯酒,用力抹了抹嘴,继续道:“可是呢!这报应到头啊,是神仙也难救,他什么人不好遇,可偏偏就在犯案时,撞到了旭烈兀公子,就这么一剑,给了了帐……”
长须汉子越说越是高兴,口沫横飞,当说到精彩处,更是比手划脚,花蝴蝶怎么使出独门刀法,旭烈兀公子怎么谈笑破招,一剑毙敌,一来一往,巧妙处巨细靡遗,只听的旁人连连点头,如痴如醉。
在香格里拉,由于本身的繁华,除了经商的商旅、本地的居民外,很自然的吸引了许多观光客、赌徒、吟游诗人,也不乏来此地见习的骑士、魔导师,因此像这类的江湖闲谈,成为了每间茶楼饭馆,最常见的话题。
而在隔壁席,也有一群青年男女,正颇为没趣的闲聊。
“真是无聊啊!这城市根本没有传说中来的有趣嘛!早知道还不如去稷下见习算了。”
青衣少年抱怨道:“什么千年魔屋、圣者迷宫,看来只不过是传说罢了。”
红衣少年也点点头,“是啊!就算不理那些传闻,在这里待了那么多天,别说三大骑士团了,就连稍微有名一点的武者也没有,真是白来了。”
旁边的白袍少女,一副心有戚戚焉的表情,叹道:“我父亲还说,当年曾经在这里,认识破穹骑士团的小统领,也见过紫微骑士团的骑士,怎么我的运气就那么差呢?”
一堆少年,你一言,我一语,说的不亦乐乎,照他们的话听起来,似是全无所获。
在目前的诸国体制,凡是习武有成,经过当地官方评鉴通过者,无论出身,皆可被授与骑士之资格,行走四方,而视其意愿,决定是否出任官职。
虽然说,也有相当数量的武者,不愿意成为体制内的一员,拒绝所谓的评鉴,而成为流浪剑士,但是,以一般的社会观看来,骑士的存在,仍是较为显赫的。
首先,骑士的技艺,经过正式的评鉴认可,较有公信力,而所谓的剑士,往往是学艺不精的武人,打着剑士的旗号,行盗匪之实,自然为人看不起。当然,拥有骑士资格,却毫无侠义精神,戕害百姓的,也是大有人在,不过,大多数的骑士,还是谨守骑士道,表现高洁志向。
再来,骑士的资格,形同高级军官,只要取得了骑士资格,就可以在法律中享有特权,受到乡里尊敬,只要入公职,也可以收到较高的薪俸,就连在民间机关做事,也可以凭此而坐领高薪,所以,凡是习武的青少年,几乎都是以成为骑士为志向的。
在这战乱频仍的时代,除了以和平为国策的雷因斯。蒂伦,其馀国家无分大小,均是以富国强兵为号召,大量的培养骑士,而最能看出一国军事概况的,往往就是其国内骑士团数量的多寡与品质,而众多骑士,也前仆后继地想加入高水准的骑士团,以自抬身价。
在这情形下,出自艾尔铁诺、武炼两大军事强国的骑士,在素质上,是远超馀国的。
而现在大陆上的三大,分别为艾尔铁诺的王家骑士团“破穹”、武炼的王家骑士团“朱鸟”、自由都市的“圣殿”,这三个骑士团,无论素质、武技、装备,都是风之大陆一流的水准。
四大势力中,雷因斯。蒂伦属于魔法大国,神秘的五色旗几乎被视为风之大陆的最强军队,但因为长驻恶魔岛,不叁与大陆争霸,故而不列入三大骑士团。
这些喧闹不休的少年,都是出自于贵族豪门,有些已经具有骑士资格,有些将来也很可能成为骑士,为了增长见闻,多添阅历,他们往往会结伴做见习之旅。
依照大陆公法的规定,倘若没有经过长程旅行,是不能成为骑士的,而要说起大陆上的人脉汇流,除了稷下学宫,就是本地了,而要比较起冒险色彩,后者绝对是令其它地方瞠乎其后的。
所以,香格里拉每年,都会涌入丰富的人潮,其中的大多数,与其说是见习骑士,倒不如说是观光客,因为并不是每个人都能藉由旅行,拓展自己眼界的。
总之,不管如何,这些少年怀抱着可期的梦想,来到这梦幻之都,开始编织着瑰丽的梦想,猜想自己会否像传奇故事中的主角,遇着异人,学习神功秘法,或是偶然得到了古老的秘宝,从此扬眉吐气,可以称雄于天下。
看到涉世未深的他们,确实会让人感到“年轻真好啊”!
客人们各自谈论感兴趣的话题,亢长的漫谈,绵绵无休止。
忽然,不晓得是从什么地方开始,香桂广场发生了小小的骚动。
骚动的源头,是名可人的少女。
她穿着一身翠绿的背心与短裙,赤着双脚,光着膀臂,小麦色的肌肤,泛着健康的光泽,长长的金发,绑成俏丽的马尾,直垂到小腿。
清爽的打扮,散发着属于青春的朝气,未施脂粉的脸蛋,给人朴质的清新感受,可是,那本来应该笑盈盈的小脸,此刻却愁云深锁,焦急的嗓音,让人不由得想到受惊的百灵鸟。
青黛色的倩影,连跑带跳地奔走各处,凡是她所到之处,客人都是呆了一会儿,继而很伤脑筋似的苦笑起来,摇手说抱歉。
少女的要求很简单,她向每个客人,都提出了同样的要求。
“对不起,我有急事,真的是很急的事,可不可以立刻帮我找到“逐魔猎人”韩特,我想聘用他,再不然,其它同级数的先生也可以……”
没等她说完,客人已经哈哈大笑,若不是看她一副泫然欲泣的可怜,说不定就有人要出言嘲笑了。
“逐魔猎人”韩特,是年轻一代名气极大的奖金猎人,游走于大陆中西部,专门接受委托,猎杀各式罪犯或偶然出现的魔族,一手“天亟剑法”,享誉业界。
这类级数的人物,身价极高,通常都属于王公富豪的专属护卫,虽然也有些不按行情收钱的怪胎,但大多数而言,都是要巨额金钱才能请动的大人物,这少女貌不惊人,一身打扮看来像是某个山林部落的村女,居然一开口就指定这等天价人物,怎不教人为之发笑。
少女问遍了大半个广场,却没有人能帮上半点忙。
第一,固然是有传闻,在广场的某地,用某种暗语,可以与某几位顶级杀手联络,甚至直接联络杀手中的金字保证“大雪山”,但是,谁也不知道那方法是什么。
第二,这些杀手、奖金猎人的级数,换算成骑士的等级,那已经同位于三大的厉害人物,连遇到一个也是困难,哪是说找就能找的。
“怎么办……怎么办……不能找不到啊……”
连续吃了多次闭门羹,少女一面跑着,口中喃喃自语,眼眶也红了起来,却还是努力的重复鞠躬、发问、拒绝、鞠躬道谢的过程,认真的态度,看的人好生心疼,偏生就是无能为力。
“开什么玩笑,所谓的骑士,是为国王和美丽的淑女而奋战的,被你这种丑小鸭聘用,我会死不瞑目的。”
一个骑士受到少女要求时,大声嘲笑。
少女尽管外形娇俏,但在身高上却仅有一百三、四十公分,以一般人的评鉴来看,实在太矮,被这么说也不是没有理由。
此刻,大家的心里,都有了同样的想法,这个少女,大概是家乡受到盗贼的骚扰,出来找寻佣兵当帮手的吧!
香格里拉再往北,就是三不管的丛林地带,那里虽然有人迹,却是不集中,因此,常常有些亡命之徒,集合成庞大的盗贼团,骚扰民众。
因为地点特殊,所以也没有官府可以求助,居民们只好自己组成防卫队,抵抗盗贼,有时候,实力悬殊之下,也会派人到大城市里聘帮手,这类的例子之多,甚至已经被改编成话本小说了。
在场的群众中,虽然不乏骑士级的人物,但是,一来看少女的寒酸打扮,摆明是无利可图的生意;二来不明白敌人的实力,若是妄自逞英雄,说不定连命都得赔上。
只要想到了这些关节,原本想发挥骑士道的几名年轻骑士,也都别有用意的转开头,视而不见,到底,没有什么事,会比自己的命还重要。
就在少女屡遭拒绝的时候,有群人向她招招手,唤道:“小姑娘,到这里来,你的问题,我们可以帮忙。”
那群人,都是同样的打扮,不知是哪国的破烂军服,因为长久没换洗,显得酸臭,满面胡渣,一口的酒气,明显是某国的逃兵,因为战败,不敢回国,只好到处流浪混饭吃的家伙。
这种人通常皆非善类,特别是当其走投无路,往往会成为三流的佣兵,糟一点的,直接成为盗贼,骚扰地方,令百姓深深厌恶。
少女显是涉世未深,看到有人肯伸出援手,便高高兴兴的小跑步过去。
周围有些客人看不下去,想在少女受骗以前,出声阻止,但看见了那群人有意无意间,从怀中半露出的光剑剑柄,有心主持正义的客人,也只好重新坐下,视而不见。
光剑,是骑士身分的代表物,虽然不知道他们武艺如何,但同时面对八九名骑士,这眼前亏是吃定了,大多人都不愿多惹麻烦,只好眼睁睁的看少女上当,暗自摇头叹气了。
一个大饼脸的胖子,装出了和蔼的笑容,笑眯眯的问道:“小姑娘,你叫什么名字啊?”
少女先是愣了一下,嗫嚅道:“我叫爱……爱菱。”
“哦!是爱菱小姐啊!”
大饼胖子摸了摸下巴,温和的笑道:“你要找韩特先生吗?他可是响当当的人物,不随便接生意的,一般人绝对见不到他,不过呢,你的运气不错,他是我们的好朋友,只要我们出声,一定找的到他的。”
爱菱抬起了头,惊喜不已,道:“真的吗?真的可以帮我找到韩特先生吗?”
“当然是真的啊!我说过,韩特是我们的老战友,大家交情不晓得有多好,前几天,我们还一起喝酒、赌排九、招妓咧!”
“不过呢?凡是也都该有个规榘,虽然我们是好朋友,也不能坏了规榘。”
大饼胖子缓缓说道:“你知道的啦!像韩特那种高手,要请动他,一定也要很多的谢礼,小姑娘,你准备出多少雇佣金呢?”
“我……我的钱不多,请您帮帮忙。”
爱菱一面说,一面从腰间取出个小布囊,颇为迟疑地拉开系绳的红线。
布囊看起来相当沉重,但是,当看清布囊中的总数,一群流兵不约而同的发出嘘声,那里面,将各式钱币,小碎金饰,统合计算,不过相当于三百馀银币而已。
但是,又怎么能怪她呢?
这笔钱,很可能是他们村落里,人人缩衣节食,拿出平日积蓄的结果,从这少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