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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人一听,也用手机相机等将焦距拉近观察,看到这一幕,真正折服于这些有情有义的鸟类。
大雁自古被视为“五常俱全”的灵物,凝聚了仁、义、礼、智、信。
雁有仁心,是因为一队雁阵当中,总有老弱病残之辈,不能够凭借自己的能力打食为生,其余的壮年大雁,绝不会弃之不顾,养其老送其终,此为仁者之心。
大雁不仅有仁,更有情义,雌雁雄雁相配,向来是从一而终。不论是雌雁死或是雄雁亡,剩下落单的一只孤雁,到死也不会再找别的伴侣,这是其情义过人之处。
天空中的雁阵,飞行时或为“一”字,或为“人”字,从头到尾依长幼之序而排,称作“雁序”。阵头都是由老雁引领,壮雁飞得再快,也不会赶超到老雁前边,这是其礼让恭谦之意。
另外,雁为最难猎获之物,是因为大雁有智,落地歇息之际,群雁中会由孤雁放哨警戒,放哨的孤雁一般都是经验老道的老雁。要是孤雁南飞,那是很危险的。所谓犬为地厌、雁为天厌、鳢为水厌,这三种生灵最是敏锐机警,一有什么风吹草动,群雁就会立刻飞到空中躲避,所以不论是猎户还是野兽,都很难轻易接近地上的雁群。
说到信,那是说它们春天北去,秋天南往,从不失信。不管在何处繁殖,何处过冬,总是非常准时地南来北往。
楚家强偷偷加大对山河图里面的灵气释放,用于吸引大雁下来。又过了一会,那些大雁才集体降落。但对人还是保持着很强的警惕心,没有降落在人多的地方,而是落在水库上游的河边空地。
付盛林马上跑回家,将自己的东西整理好,放到一个箱子里面,然后就要朝那块地方赶去。看样子,应该是想去救治那两个受伤的大雁。
文教授跟丁建辉马上阻止:“先别去,现在它们已经是惊弓之鸟,只要你惊动它们,保管再次飞走。”
“那怎么办?刚才我看那两个大雁,生命已经开始流逝,再不去,很快就会死。”付盛林也不愧是有名的兽医,一眼就看出一个动物的生命力。
“你们先别去,我去看看,但也不能保证。”楚家强开口道。他唯一的依仗就是山河图,希望能够接近它们。
其他人也想不到更好的办法,只好让楚家强去试一试。
没有让大家失望,没多久,楚家强就抱着两个受伤的大雁回来。付盛林立即动手治疗,生怕满了耽搁大雁的姓命。
其实,刚才楚家强已经用灵气抱住两头大雁的姓命,可以说,它们已经脱离生命危险。
(未完待续)
第三百七十章 观雁楼
老村长是啧啧称奇,在楚家寨活了那么多年,还是头一回看见那么多的大鸟在楚家寨停靠,以前也会有一些候鸟停落,但绝对不会那么壮观。
付盛林给两个大雁包扎之后,让二婶拿一些米饭出来给它们吃。在场的人干脆想让两个大雁在家里休养。
“跟鹅很像呀!”徐碧美观察一会,说道。
“大雁原本就是鹅的祖先,能不像吗?”说起来,鹅其实是人类驯化的雁类,大雁还有一个名称,叫原鹅。
大家见两个大雁背、肩三级飞羽及尾羽均暗褐色,羽缘淡棕色;下背和腰黑褐;前颈下部和胸均呈淡肉红色;头顶及枕部为棕褐色;头侧浅桂红色;须及喉棕红颈白色,后颈正中呈咖啡褐色。
文教授跟大家讲,这种就是最传统的大雁,叫鸿雁。人们习惯地把鸿雁叫做大雁或黑嘴雁,以示同另一种豆雁相区别。
“它的飞迁规律虽然与燕子相反,但是人们在仲秋之际迎接“雁归来”的心情,同欢迎南来之燕却是几乎完全一致的。据研究,北方原是大雁的故乡,后来地球上经历了几次冰川时期,为了觅食避寒,苦度严冬,被迫南迁,再在气候转暖,冰川已经时过境迁,但是它们在进化史上形成这种迁飞习姓,却保存下来。”文教授说道。
两个大雁对其他人很警惕,除了楚家强跟付盛林,就是文教授等研究动物的专家也不给面子,让众人好一阵郁闷。
“看来,它们是怕了人类。”陈武开口道。
“他难道就不是人类?”李泉指着楚家强纳闷道。
“呵呵!它们本来生姓就是如此,再经过人类的伤害,任谁也会保持一定的距离。至于那小子,你们千万别跟他比,他身上天生一股亲近动物的气息,羡慕不来的。”文教授笑道。
“以前去太湖,就看见不少这种大雁。”有人开口道。
边上的专家就点头解释了,鸿雁常与其他来越冬的野鸭集成庞大的雁鸭群,飘游在苏。州的太湖及常熟的尚湖等水域内,并在水中觅食及湖畔的草滩里过夜。翌年2、3月飞回老家去生育繁殖,雁群在高空迁飞时发出的鸣叫声,数里之外都能听见。
“这么机警的家伙,要捉真不容易呀!”周福荣感叹道。
然而,丁建辉等人摇摇头:“要捉它们太容易了,只要耍一耍手段,一个不漏捉了它们也不是难事。在古代,就有聪明的猎人利用它们的群体生活的习姓,晚上捕捉。”
他们晚上悄悄潜近群雁夜宿的河滩,故意点火,惊扰“雁奴”,然后灭火以待。睁大眼睛守夜的雁奴瞧见火起火熄的情景时,立即高声鸣警,众雁惊醒,察看无事,嚷嚷又歇。猎人一而再,再而三,反复用此伎俩。
雁奴忠于职守,有警必报,众雁误认被骗,怒啄雁奴。最后,不是雁奴蒙冤被啄死,就是雁奴再报警时,众鸟熟睡不理,于是猎人之计终于得逞,众雁落风就擒。这真是鸟类生活中的一个“悲剧”。
“当然,这种手段你们千万不能用。”最后,那些生物学家警告道。
两个大雁就蹲在墙角处休息,鹩哥飞过去打招呼。不得不说,鸟类之间还是挺好相处的,当然,跟雪雕那样的天敌则是另外一回事。
“奇怪!大雁不是秋天南飞的吗?现在冬天都快要过去了。”有人疑问道。
“这有什么奇怪的?它们是秋天开始南飞。那时候极北之地已经非常寒冷了,只能南飞,但飞到长江中下游,气候已经暖了,于是在那边停留。到了现在这个时候,长江中下游也开始变冷,它们有些会在此转移阵地。”一个博士生解释道。
河边的大雁刚落下来不久,就开始下水找吃的。它们千里迢迢而来,早就是筋疲力尽,只能赶紧补充,吃两三个月,等养精蓄锐之后再次返回家乡。
那些拍摄发烧友早就蹲好点,在不远的隐蔽处,开始行动起来。
为了不惊扰这些大雁的生活,研究院开了一个小会,老村长也参加了。会议上,主要讨论如何满足游客们的观看欲望,而又不会影响大雁。
最后,研究院准备出资建立一个观雁台,将大雁落脚的那块地方暂时列为行人禁地,只有在大雁离开后,才开放。
决定之后,老村长马上通知五叔公,让五叔公带领他的那队建设队伍,尽快搭建观雁台。本来,是准备一个类似平台的高台,但楚家强得知这消息,连忙找上丁建辉、老村长等人,将自己的想法说一说。
按照楚家强的想法,是准备用竹子搭建一座竹楼,高三层,可以命名为观雁楼。这资金可以他出,这座楼除了观赏大雁之外,还有作用。他准备让自己老婆经营,她不是准备跟自己姐妹开咖啡厅、酒吧跟茶馆吗?正好,第一层喝咖啡,第二层喝酒,第三层喝茶。
“嗯!这想法不错!到时候我们也上去喝喝茶。”丁建辉笑道。
“就知道你小子会插一脚进来。”老村长也没有意见,建一座竹楼也好,看起来雅观。
通知完他们之后,楚家强再次找上五叔公说明这事情。之后,他就赶回家,跟梁玉等人一起设计那座竹楼。
“到时候,在每层的四个角挂一个风铃。”叶彩萍建议道。这时候,竹楼的框架已经出来,再修饰一下就差不多了。
“你们这样设计,还不知道能不能建。”楚家强开口道,这事情,还得拿去问问五叔公才行,就怕实际建设能力跟不上人的想法。
这三层竹楼,全部都是用竹子作为建设材料,这难免让人担心实际艹作起来不行。
完全弄好之后,楚家强拿去给五叔公过过目。五叔公瞧了一会,咂咂嘴,然后说道:“也不是说不行,只要竹子质量好就行,就怕竹子承受不住,让我想想先。”
(未完待续)
第三百七十一章 不要命的人
“酒比较好办,就用你老公酿的那些。现在,楚家寨不少人都想尝一杯那种酒。到时候,肯定畅销,嗯!得像一个好听的名字才行。”梁玉托着下巴说道。
几个女人你一句我一句,就讨论起那种佳酿的名字来,一连说了好几个,都没有让人满意。
“这里属于云开山脉,那就不如云开仙酿吧!有地方特色。”许倩笑道。
大家心里默念两声,极妙!于是,就决定征用这名字。
“至于茶,那也好办。前段时间,我已经打听过了。楚家寨现有的茶地有三种茶,经万老等人的鉴定,两种属于中等的绿茶,另外一种则是高等的红茶。另外,还有你老公从山里面摘回来的那种顶级的千年老茶。这些,足够应付了。现在,就差咖啡有些头疼。普通的倒是好说,好的就有些困难,我们没有门路。”梁玉揉了揉脑门。
“咖啡好办呀!你要什么样的咖啡,我都能帮你找到,还绝对不贵。”这时,穆德真的妹妹开口道。
大家眼睛一亮,差点忽略了这些人的存在。人家这些外国佬,才是品尝咖啡的高手,货源也肯定好,门路广。
“那就先多谢啦!”叶彩萍欢喜道。
这时,上山找山蜂蜂蛹的人回来了。不过,似乎情况有些不妙,除了楚家雄等少数的三两个人,其他人多多少少都有些挂彩。
“你们不是说有经验的吗?怎么搞成这样的?”楚家强皱眉道。
只见,有人手指火炭一样红肿,有人额头处凸起来一个角……那些人垂头丧气,一个个变成哑巴了。楚家雄不好意思地说道:“不小心将马蜂窝捅了,好在我跑得快。”
“呃!马蜂你们还不认识?跟山蜂区别很大的。看样子,应该是小黄蜂吧?要是地黄蜂,你们恐怕得横着回来了。”楚家强猜测道。
在他们这里,马蜂也叫黄蜂,也分很多种。最恐怖的,就是居住在地下的地黄蜂了,个个都是手指那么粗,被蛰了一次,绝对让人满地打滚,要走路回来恐怕不大可能。小黄蜂,算是比较弱的马蜂之一,这些群体要大一些。
楚家雄点点头,指着一个家伙说:“我们知道是小黄蜂,但这家伙还是坚持去惹,我只好站在边上看。”
楚家强扫了一眼那家伙,也就是昨晚提议寻找蜂蛹的那个年轻人。胆子真够肥的,明知道是马蜂的一种,还要去惹,真是嫌命长了。
“呵呵!一时失策!哎哟!”那家伙不好意思地说道。不过,他嘴边就被小黄蜂蛰了一下,肿起一个包,一说话,就惹到了那个包。这家伙因为是主谋,所以也被蜇得最厉害。
“他主要是看到那么大的一窝,捅一个比捅其他山蜂好几个强。”边上有个人帮那家伙说话。
“呃!有多大?”楚家强诧异一声。
有人用手合抱一下,直径一米左右。楚家强也有些动容了,但越发感觉,这些家伙不要命了。那么大一窝,别的人看见,早就兜路走了,这些人还要撞上去,真是自作孽不可活,纯属属于那种死有余辜的人。
小黄蜂通常咀嚼吞下乾燥的植物材料,一般就是木材,又将其回吐出,并与唾液混合,用以构成纸样的巢,巢越筑越大。其巢由一层至数层垂直排列的巢室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