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叫我去枫林别墅吃饭,因此也没少说要我搬过去,我不想成为他的口香糖,一直没同意。
我想到李姨的手艺不错,不如叫她帮我煲,于是跟秦渊说了这事,秦渊说没问题,他跟李姨说一声。
秦渊来医院接我去枫林别墅,我跟他说起姬如意的情况。秦渊听完说道:〃感情的事真得慎重处理,晴晴,如果有一天我比黄总还惨,你会怎么样?〃
我感到奇怪,问道:〃你怎么和他比,他不过是给百维思打工,你的公司怎么说也是自己的,你来点风流韵事谁敢说你。不对,难道你和你的助理有那种关系?〃
〃别瞎说,我怎么会跟她好,工作是工作,感情是感情,这点我和黄总不一样。〃
我说:〃那你怎么把你和他比?〃
〃随便说说,看你这个小不点到底有多爱我。〃
〃比山高比海深,怎么样?〃
〃好好好。〃
一进厨房就闻到一股浓酽的骨头汤香。李姨笑眯眯地说在汤里加了人参,看来秦渊把我的事还真当一回事。
吃完饭我去医院给姬如意送骨头汤,秦渊义不容辞给我当司机。因为工作原因我和秦渊的恋情还没有公开,他不便和我一起去看姬如意,于是在车里等我。
姬如意捧着热腾腾的骨头汤,感激不已,还好她手没问题,不用喂。姬如意喝完汤,说她心里苦闷想和我聊一会。她不知道陪她的人不止我一个,还有个秦渊,尽管他在车里。我不忍拒绝她,于是给秦渊发了个信息,让他多等一会。
旁边床位的那个女人被她丈夫带到院子里散步去了,护工也不在,姬如意和我聊着聊着,居然跟我说起了她和〃黄鼠狼〃的事。她之所以这样,估计是想说出实情博得我的同情,也或许是心里憋得实在难受,想找个人倾诉。
我原以为姬如意和黄书琅是苟合放荡之人,没想到他们之间有了十年的感情。十年,对于不懂光阴似箭的我来说,漫长得像一辈子。
十年前姬如意从老家来北京,在火车上认识了黄书琅,两人聊得很投机,到北京后黄书琅帮姬如意找了份工作,并且在生活中也帮了她不少。后来姬如意爱上了他,可是黄书琅已有家室,她不管那么多,心甘情愿做他的情人,一做就是九年。她和黄书琅结婚无望,可年龄一年比一年大,一年前,她只好随随便便找了个男人把自己嫁了,然而她和丈夫夫妻生活不好,结婚不到半年就分居了。这次她丈夫抓住了她的把柄,对她大肆羞辱,结果弄成这样。
姬如意叹了口气,说道:〃我最后悔不该和那个男人结婚,不但害了自己也害了书琅。〃
婚外情的面纱被揭露,总有人后悔,而且说后悔的女人比男人多。我有些可怜她,说出真心话;〃如意姐,其实你第一步就错了。〃
姬如意问道:〃什么意思。〃〃
〃你一开始就知道黄总是有家室的人,明明知道不对还要做。〃
姬如意脸一红。我不便多说了,安慰她一阵子出了病房。还好秦渊没有不耐烦,正一边抽烟一边听音乐,看起来还很悠闲。
我说:〃是不是等得不耐烦了?〃
〃没有,我在看风景。〃
〃什么风景?〃
〃美眉。〃
〃讨厌!〃
〃逗你玩的,怎么样,汤还行吧。〃
〃还行。〃
〃她老公不在吗?〃
〃估计都没出现过,不然她看别人老公喂老婆喝汤也不会伤心,她老公一点也不怜香惜主,上次还打了她,哎,真可怜。〃
〃天下可怜的人太多了,不过你放心,我绝不动你一根指头,百分百地对你好。〃
我觉得我比姬如意幸福多了,情不自禁地靠在秦渊身上,他爱我我爱他,他未婚我未嫁,爱得自由自在,真好!
秦渊把我送到小区门口又给我买了一大袋冰淇淋。我喜滋滋地进了门,昆明女孩刚下班回来,正在煮方便面,她在声讯台上班,三班倒,作息时间没有规律。她见我满脸笑容,问道:〃吴晴,你一天到晚乐呵呵的,什么事让你这么开心?〃
〃没什么好事,我这个人乐观。来,吃冰淇淋。〃
女孩接过冰淇淋,笑嘻嘻地说:〃冰箱里的还没有吃完呢,怎么又买了?〃
〃去便利店买东西,就顺便买了些,省得以后想吃的时候特地跑下去一趟。〃
我和她还不太熟,没有跟她说起秦渊的事。我最大的优点就是不爱说废话,不能说的话绝对不说,可说可不说的话也不说。
〃呵呵,跟你住还真有口福呢,从来没吃过这么多冰淇淋,把我去年的都补回来了。〃
女孩吃完方便面,收拾完毕进卧室睡觉了,我倒不是为了省两百块钱,而是懒得换了,所以把卧室租给了她,我仍然睡我的客厅,做我的客人。
第三十六节庄一日记(12)
11月8日
立冬。
立,建始也,冬,终也,万物收藏也。太阳到达黄经225度。
阳气潜藏,阴气盛极,草木凋零,蛰虫伏藏。
寒冷的冬天,终于来了。
万物都要藏起来了,包括心,包括感情,包括笑,包括哭,包括泪,包括伤痛,包括欢喜,包括一切的一切。
在阳台上坐了一天。阳光一点一点移动,时间一分一秒流走,烟一根一根熄灭。
最后,只剩下一地烟蒂,一身落寞。
T找我喝酒,又问了愚蠢的问题。
第四部分: 第53节:庆祝光棍节
我懒得理他,他给了我一个耳光。我盯着他,不敢相信,他会是那个我所认识的T。
你要相信,我是可以杀掉你的。他这样警告我。
我给了他一个耳光。
11月9日
日子没那么孤独。
和他吃了几次饭,喝了几杯酒,上了几次床。不讨厌他,但不爱他,只是想找个人来填补心里的空洞。木木,不止是你的咖啡能让人醉。
我叫他子火,能把木烧成灰的火。
他是哪里人,做什么的,多大了,我一无所知,我也不想打听,把一切看清楚了心反倒累,更何况他不是我要关心的人。实际上我谁也不关心,因为没有我要关心的人。父母不要我关心,他们有自己的生活,妈妈有忙不完的生意,爸爸有甜蜜蜜的小情人;朋友不要我关心,除了Q我没一个朋友,她也不要我关心,她是她父母的掌上明珠,我的关心太多余。既然这样,我不如关心自己吧,可我又是一个懒得关心自己的人。
同时对于子火来说,不论我来自哪里,要去哪里,有过什么样的故事,或者渴望发生什么样的故事,都不重要,我只是他的〃晶晶〃。
我们彼此并不相爱,他是我的〃木木〃,我是他的〃晶晶〃。我们的确是一类人,是别人的替代品,这一切是宿命,躲不开,逃不了,冥冥中命运早已安排。
无所谓,谁会爱上谁,谁让谁憔悴。人生无常,本是一场空,谈什么爱,说什么情。生命简单,不过是一个眼神,一束玫瑰,一首《恰似你的温柔》,一杯烈酒,一个亲吻,一句一生一世的戏言……
我们不过是两颗寂寞的灵魂,在这个寂寞的城市相遇。他不属于我,我也不属于他,我们属于风,在某个早晨随风而逝。
他倒是个不错的情人,对我很有耐心,只可惜我对他没有耐心,我不知道我能在他身边停留多久。
11月10日
站在商场外欣赏橱窗里的一件大衣,我喜欢它的颜色,黑色,像漆黑的夜,像深不可测的眼眸。我不知道夜和眼眸哪个更黑,但我喜欢黑色,喜欢这件大衣,不过我没有买下来的欲望。
有个女孩也像我一样站在橱窗外看衣服,她穿了件黑色的风衣,身材不错可以做模特。
她说她就是模特,不过没有于娜有名气。她还说她有过一件那样的大衣,在燕莎买的,花了九千块,但是她扔了。不是因为讨厌大衣,而是讨厌一个与大衣有关的男人。
这城市的每个角落都有故事,帝王将相的故事,平民女子的故事,几千几百年前的,几月几日前的,还有几分几秒后的……
她问我相不相信男人,我说不信,她说她曾经信,但现在打死她也不信了。是啊,相信男人不如相信一个流浪的乞丐,至少他们乞讨时是真的贫穷。
我们看着对方笑了,可能她和我一样觉得自己是不是哪个神经出了问题,为什么要跟一个陌生人说起自己的感情,难道是太想倾诉了?城市里擦肩而过的每一个人都紧闭着心灵的大门,任自己在屋内被孤独与寂寞吞噬,留给身旁的人一个漠然的眼神。
最后她关上门走了,我也关上门走了,我们像千千万万的城市人一样关上了自己的门。
那件黑色的大衣仍然摆在橱窗里,不知将会穿在哪个女人的身上,也不知它能不能永远挂在她的衣柜里。扔了可惜,价格不菲。
爱情远比一件大衣廉价,扔起来轻松得多。
最后,我还是叫子火来给我买下了,他花钱很大方,我不知道他是不是个有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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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1日
光棍节。
我们部门全是光棍,中午七条光棍举杯庆祝!
其实又有什么值得庆祝的呢,一群从四面八方飘过来的异乡人,一群下了班不知去哪里打发寂寞的无聊人,一群得不到爱情又拼命去追求的可怜人。
甲乙庸人喝了很多酒,哭喊着上天赐他一个老婆。
妖精一脸媚笑。
子火找我,说庆祝光棍节。
我不知道他是不是真的光棍,也许他有很多女人。
11月14日
和子火去郊区看了一晚星星。
听起来似乎很浪漫,不过他看星星不是为我,我也不是为他,他是为晶晶,星星是他的晶晶;我为自己,我希望有什么东西能刺激我日益麻木的神经。
夜晚很冷,我们坐在车里看,他拥抱我的躯体,臆想晶晶的灵魂。然后我们在车上做爱,他叫我晶晶。
他说起晶晶,晶晶是他15岁的初恋,是他永恒的爱。
15岁就调戏小女生,真是调情高手。
他说他是个孤儿,可能是偷欢男女抛弃的私生子,他从来不知道他的父母长什么样子。15岁坐煤车到北京来讨生活,身无分文,举目无亲,流浪街头。一次偶然在一个胡同里撞见一伙小流氓在欺负一个小女孩,他和他们打了起来,被那伙人扎了几刀,不过那伙人放过了小女孩,她就是晶晶。
晶晶的父母给他钱租了间地下室,因此他再也不用今晚睡公园明晚睡路边了。晶晶还给他买吃的,买衣服,后来他喜欢上了晶晶,尽管他当时并不知道那是爱,然而晚上睡在阴冷潮湿的地下室里总是梦到她。晶晶的父母虽然感激他救了女儿,但不喜欢女儿和他这个流浪汉交往。他从地下室搬走了,再后来摸打滚爬成一个年轻力壮的小伙子,不再住地下室,也不再做流浪汉,他觉得自己有资格找晶晶了。可是晶晶家的院子换了主人,那家人告诉他晶晶一家早移民英国了。他这才清楚地意识到这些年来辛苦打拼都是为了一个人,同时他也清楚地意识到他爱着晶晶,而且非常爱,直到现在还爱。
像老电影中的故事,我不信。他说是真的,而且是永恒的爱。
笑话!星星会陨落,人会死亡,哪有什么永恒?他和晶晶顶多不过是两颗流星,交错而过,他居然当成永恒。
有永恒的爱为什么还要玩女人,既当婊子又立牌坊。
我是凡人,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