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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匪居然全身冲向麦克老爸,两个人滚到地上。另外两个抢匪正好从厕所出来,其中一个往口袋里掏。
麦克老爸更快,枪已经拔出来,“砰”一声!
尖叫停止了。全戏院的人,都趴在地上。子弹没击中,三个人跳过人群,冲出玻璃门。
听说当天的事上了报。
我原想瞒住家人,只是警察跑到家里来,要带我去做笔录,把老爸、老妈吓了一跳。
麦克的老爸上了法庭好几次,戏院告他乱开枪。
听说抢匪后来被抓了,只是我的五块钱和电子表没有要回来。
老爸说,要不是戏院告麦克老爸,这种小抢案一定不了了之。
老妈说,我能成为三个人当中,唯一没挨揍的,真是上帝保佑。
痞子型抢匪
痞子型的抢匪,多年是新手,既没有“凶神型”的狠毒,也没有“兄弟型”的义气。他们很胆怯,像是露着牙、夹着尾巴的狗,不太叫,却随时可能咬你一口。
所以,痞子型的抢匪反而危险。
我的同学马克,就遇过这种痞子。
有一天,马克坐地铁,车厢冷气坏了,大家都换到别的车厢去。只有马克懒得动,一个人打瞌睡。
“你瞪我干什么?”
马克惊醒,看见对面一个年龄差不多的痞子,正对着他吼。
“没瞪你!”马克站起来,准备到另一个车厢。
突然一把尖刀抵着马克喉咙:“你去哪里?坐下!把钱给我!”
马克赶快掏出皮夹,拿了七块钱给痞子。
“全给我,整个皮夹拿来!”
马克知道,这痞子不让人挂彩不过瘾。刀子在眼前底下闪,想自己小命可能不保,情急之下,用力一推,竟把痞子推到了车厢另一边。
马克赶紧冲进下一个车厢:“我被抢了!有没有人有帮我?”
大家一齐转头看他,又一齐转回头去。
马克找到车长,车子靠站停了下来。
痞子立刻跳下车,居然没走,装作欣赏车站海报的样子。
所有的乘客,都隔着窗子看。
马克带车长走到痞子前面。
“这位年轻人说你抢他。”车长说。
“我才没抢!是他瞪我,我问‘你瞪什么?’他就吓得把钱丢到地上。”
“他说你拿了刀。”
“什么屁刀?我连铅笔都没有!”
僵持了半天。车长终于把马克带到一边:“你丢了多少钱?”
“七块!”
车长掏出八块钱给马克:“你就收下吧!耽误乘客的时间,远不止这一点钱。”
马克回到车上,乘客都为他鼓掌。
“应该把那小子揍一顿!”好几个人说。
马克心想:刚才你们在哪里?
兄弟型抢匪
有一天晚上,马克打电话来,兴奋地说:“你猜今天发生了什么事!”
“你又被抢了!”
“对!”他说:“但是这抢匪很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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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天,马克和一位同学,在学校旁边的小公园午餐。
一位穿着整齐,矮矮胖胖的中年人,坐下来跟他们点点头,过了一会儿,那人站起身笑道:“你们两个真是好孩子,但我需要钱,希望你们把钱都给我,否则我口袋里有把枪,可以把你们打死。”
话来得太突然。马克和他朋友目瞪口呆。
“大家都回去上课了!”那人居然说:“我们最好也往学校走,免得人家起疑。”
于是他们往学校走。马克眼看学校在眼前,胆子大了不少,便说:“老哥啊!你何苦呢?用枪多过火!大家都是朋友,你要钱,我可以借你啊!”
那人停下来,想了一下,把手从口袋里拿出来,说:“OK!我不抢你们了,把钱借我吧!”
“从头到尾,我都没看到枪。”马克对我说:“可还是丢了钱。破财消灾嘛!如果我跟他打,只怕已经躺在殡仪馆了!”
据说抢匪临走还向他们道谢,又约了个时间,说会回小公园,把钱还给他们。
“鬼才信!”马克说。
这就是兄弟型抢匪。他要面子,给他面子!不必冒险!
骗子型抢匪
纽约曼哈顿的街头,总见人玩扑克牌。
纸箱子往人行道上一摆,三张牌,两黑,一红,掉来掉去,让四周的人猜:“哪一张是红的?”
四周的人,有黑有白,总有几个是“自己人”,装成猜对了,赢钱的样子。
下五块赢五块。
下五十赢五十块。
每个旁观的路人都想:这么容易,我早看出来了!
“你能看出来?下注啊?有没有钱?拿出来我看!”
你钱才掏出来,就被他一把抢去:“说!哪一张?”
奇怪的是,看得一清二楚,前一刻他还偷偷掀起一角,让你看的牌,居然换了位置。
这时候,你怎么办?
你吵?说他使诈?
你挨揍!再不然,一群人一哄而散,谁也不认帐!
连警察都管不了!
有位同学,在时代广场逛。迎面来了一个人,手里拿着一个牛皮纸袋。
就在擦身而过的时候,那人手一伸,纸袋落在我同学前面,里面“砰”一声,不知什么东西碎了。
“你打翻了我的酒,我最名贵的酒!”那人一把抓住我同学的领子:“你存心的!”
一群人拥上来主持公道,都是那人的兄弟。
我同学只好任对方搜去身上所有的钱。
他能说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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势单力薄,只好破财消灾!
老爸也说过一个故事:有个人参加嘉年华会。
通宵达旦地狂欢,那人跟一群不认识的,在街上拉着手跳舞,从大街跳到小巷。
他突然觉得裤子口袋一松,发现跟他跳舞的人,扒走了他的皮夹。
他不动声色,继续跟大家唱歌、跳舞,看着那群人呼啸而去。
“他很聪明!”老爸说:“这不是偷,是抢!只是给你面子的抢。人家给面子,就要接着,不要不识相!否则只有自己挂彩!”
想想许多人被抢的故事,似乎大多数的抢匪都要面子。那些安然度过的人,也都因为“识相”。
谁能说,“抢”不是一种文化?
自己想做的,正是家长、老师不要我们做的。
愈不要我们做,我们愈要做!
老子酷!老子不笨!
最近我跟高中的死党马克吃饭,他说:“你知道吗?你是我在史岱文森遇到的第一个人。我还记得你那天穿着牛仔裤、球鞋,和你老爸的皮夹克,看起来乱孩子气的,跟今天的你差了好多。”
我也记得遇见马克那天,他还比我矮,更比我孩子气。居然一晃眼,已经是个六尺四寸,两百多磅的“巨人”。
实在很难相信,一个人在四年中会改变那么多。大家进入高中,也正式进入青春期。突然“酷(Cool)”成为了生活中最重要的东西。
我开始早晨“拜”镜子,花几十分钟梳头,也不再吃营养午餐,因为在学校餐厅吃饭“不酷”。有一天,我也发现老爸的皮夹克太逊了。
女生也一样,忙着找高年级的男朋友。“眼袋”是她们最大的敌人,最棒的话柄则是谁在胸罩里垫卫生纸,或是谁的迷你裙,短得露出三角裤。
可是大家也知道,这些都不够。“酷”的真正定义,是“做自己想做的!”而自己想做的,常是家长、老师不要我们做的。愈不要我们做,我们愈要做。我们进入了叛逆的年代!
问题是,史岱文森的家长偏偏都很严,使我们在叛逆中加上了矛盾。在家里死命K书,到学校则说:“我才不念那讨厌的课本!”女生们白天指别人化妆好浓:“简直像荡妇!”晚上参加舞会却都穿着再紧不过的衣服。看到她们踩着高跟鞋,站着都快跌倒时,我真不晓得,大家如此叛逆,是为了表现自己,还是讨好别人?
有一次马克指着远处一个抽着烟、叉着腰、头发作成Mohawk的庞克:“知道他吗?我跟他一齐上过小学。去年,他还是每个扣子都扣、裤子拉得高高的乖孩子。想不到吧!一年间,竟换了个人!”
这就是寻找“酷”。你要想尽办法,找最叛逆的朋友、穿最叛逆的衣服、做最叛逆的事。只是,当我们把自信穿在衣襟上,心里却是个大问号。
刚进高中时,别人的认同,就是自己的酷。偏偏有些人因此失去自己。那群整天坐公园里喝酒的同学,彼此总是在说:“哈哈!我们太酷了!”但是当哪个人不及格的时候,却被那群很“酷”的人,认为不够酷。连这么一点简单的功课都弄不好,在史岱文森,你还有什么资格谈“酷”?
跟“酷”相反的,当然是“不酷”——有些父母在门后挂上家法,不准儿女出去一步。有些甚至连流行歌曲都不让听,夜里还偷偷到孩子房间,看他们在读书或真睡着了,才能安心,生怕自己的小龙、小凤,有一天也会叛逆,被“酷”的魔力吸走,不当医生、律师了。
在史岱文森,小龙小凤第一节背着书包到,第八节背着书包离开,没有课外活动,也不敢交异性朋友。问“你的热爱是什么?”他们只会茫然地看着你。我就认识这么一个人。在毕业册上,他在自己的照片下写:“我虽然离开学校,但离开得太安静、太安静了!”
叛逆的年代,是无法找替身的。它甚至今你难以理性来分析。有一次,我被很“酷”的同学邀请去他的Party。我们在餐馆用食物打闹,坐在大楼屋顶上死命灌酒,深夜时大家脱了衣服在马路上裸奔。
又脏又累地到家,发现家人在门口点了一盏灯。上楼倒在床上,叛逆是够了,可是为什么觉得一点都不酷?
美国的名心理学家艾瑞克森(Erik…Erikson)把人生分为八个阶段。他说,每个人在青年期都会面临“寻找自己角色”的总理。换句话说,就是自问:“我到底是谁?”
在高中四年,我常躺在床上,问自己这个问题。我痛恨自己老是跟着人家走,听着流行使唤。奇怪的是,当我怀疑永远找不到“酷”时,答案已在眼前。
有一天,那位曾经头发竖起来的庞克,竟改回老实的发型、背着书包走进教室。大家差点不认得他。我们问他,为什么一下子“变了”?他说:“老子酷!但老子不笨!”
叛逆,只是寻找“酷”的过程。真正的“酷”,就是找到自己!
我躺在黑暗里,瞪着天花板,听着她的呼吸,心中却在大叫:“惨哪!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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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爱新鲜人
不晓得从什么年龄开始,男生和女生好象成了仇敌,小学的舞会总是一样——“我们”男生站在一边,“她们”女生坐在一边,中间空着一个大舞池,每次都必须由老师扮小丑,把我们一一拖下水。
那时候如果有女生喜欢某人,只要放出一句话,便立刻有一群朋友连蹦带跳地到那男生面前一齐叫:“某某人觉得你可爱!”然后嘻嘻哈哈地跑掉。
只见那男生脸一红,踢着地上的沙子说:“真无聊!”第二天却听说有人在电影院看到他们两个。
我常跟同学说自己很幸运,从来没被“媒婆们”缠住,但每次笑朋友被女妖精抓走时,心中却有点怪怪的。
八年级时有一天,肯尼告诉我:“你的机会来了!”
原来班上新转来一位韩国女生。她的名字叫Sunn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