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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桐树下的探戈-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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堆蝙蝠的大粪喝下去这些中药,看见药陈一凡老是呕吐,母亲就坐在陈一凡的身边看见她把那碗蝙蝠的大粪和着中药喝了下去,但是却并不见什么效果,中医说这是陈一凡阴气太重了的原因,叫母亲带陈一凡去看看水碗,母亲自然是不相信这些的,母亲又带她去看了西医,西医说陈一凡的飘忽症状是选择性缄默症,就是因精神因素而出现的在某些社交场合沉默不语的病证。是一种社交功能性行为问题。多在3~5岁起病,女孩比较多见,当她觉得危险时候,会在某种或多种特定社交场合(如学校)长时间拒绝说话,但在另一些场合说话正常或接近正常,其言语理解和表达能力正常

  不影响工作学习,没有必要吃药。陈一凡喜欢这种飘忽的感觉,当她飘忽起来的时候她觉得头脑那么干净,什么都没有,生活简单得像一张白纸一样,这时候她在一个自我的真空世界里,外面世界里一切在那一刻都与她没有任何干系。她非常喜欢她这个真空世界里那样的干净和简单。

  
  
 梧桐树下的探戈(4)
4

  那年陈一凡大学毕业回到C城报到时穿一件母亲手工缝的中式对襟丝绵袄,紫色的小花罩衫配一条鹅黄色的羊毛围巾,她修长高挑的个子,走路的姿态如同柳条在风中摇弋,齐眉的刘海下面一双眼睛里面含有一丝淡淡的忧伤。报到处很嘈杂,嘈杂的环境让陈一凡晕晕忽忽开始飘忽,这使得她身上透出一股清凉的气味。李光明远远地看见陈一凡脸上就泛起一团猪肝一样的紫红色。李光明在报到处当工作人员,没事就坐在那里闲聊,他称自己研究易经,研究老子庄子墨子等等子,他手上随时拿着一本在地摊上买的质量低劣的盗版书看,还喜欢泡老茶馆下象棋和茶客聊天,于是他说得出很多高深的玄机和禅语,显得就是比C城一般的人要有学问和品位。一个星期天,李光明提了些水果去了陈一凡的住处,陈一凡和艾萨萨住的是一个招待所的房间,艾萨萨先分配来两天,梳个娃娃头,一张娃娃脸,脸上的青春豆洋溢着旺盛的精力。她看了看李光明瘪了瘪嘴对陈一凡意味深长的说:你要洗衣服的话走廊的尽头就是盥洗间。然后艾萨萨对着李光明打了个口哨,朝陈一凡挤了个鬼眼就走了。李光明叫陈一凡坐下来聊天,陈一凡没有说话,她跟着艾萨萨到盥洗间去拿了拖把开始拖地,她使劲把拖把往李光明的脚上蹭,她对那双搽得铮亮的皮鞋很反感,皮鞋有些像是塑料做的,亮得那么恍眼,让人不舒服,陈一凡反复把拖把弄了好多的脏水在那双鞋上面,李光明左躲右闪,脸有些红,他悻悻地说没有关系。然后陈一凡把所有的毛衣被单都清理了出来去了盥洗间,她洗了一个下午,回到房间看见李光明坐在床前正看一本艾萨萨的关于怎样裁剪衣服的书,陈一凡抬起眉毛开始晾她的衣服被单,李光明说如果你忙那我先走了,陈一凡转过身来对着李光明使劲抖动她手上的被单,李光明急忙把两只小手并着一起说在陈一凡眼前晃来晃去说却步却步,陈一凡扬了扬眉毛又往盥洗间去了。李光明回到家里有些茶饭不思,两个月时间竟然写了一部20万的长篇爱情小说,他把稿子用一个特大号的公文信封装好放在陈一凡的桌子上,陈一凡没有打开就直接把那包稿子放在垃圾堆里,艾萨萨从垃圾堆捡起来看了几页就往厕所跑了几次,后来这堆稿子被艾萨萨干脆扔在厕所里了,她说这哪里是爱情小说,简直就是厕所文化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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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梧桐树下的探戈(5)
5

  那个冬天,雾蒙蒙的天下着小雨,柯云鹏腰间挂着藏刀,穿一条破烂的牛仔装闯进了陈一凡的世界。柯云鹏身上有一股豪气,他身上的结构与别人不一样,他可能血管或者神经都长反了,所以他做事老是和别人不一样。中学的时候他告诉母亲他不想读书了,那个可怜的女人只好每天陪着他去学校把他交给老师。有一天那个可怜的女人在自家的小院门口等儿子放学等到天都黑尽,这一等就是几年,柯云鹏离家出走了。柯云鹏在外面流浪靠卖艺为生,他走了很多的城市,他把小提琴盒放在地上然后开始拉琴,他拉的那样沉醉,一拉就是几个小时,提琴盒里有时候就只够吃一碗牛肉面的钱,他像一只候鸟,一到冬天他就流浪到南方城市,那里有很大的草坪,晚上不用被盖,到了热天他就去到很北边,那儿就一条河就是俄罗斯了,白天晚上都是那样凉爽,这样的日子他觉得轻松自在。柯云鹏在外面流浪了三年,一天他忽然想起了他的母亲那个可怜的女人,于是他回到C城并走过他家小院,那院子已经是那样衰破不堪,可怜的女人仍然在院子门口向着柯云鹏放学的小路上眺望,夕阳西下,晚风拂面,女人是那样的苍老,身子板小得只剩了一把骨头,白发在头顶上挽了一个结,干枯的发结在风中摇晃,这使得柯云鹏的心也开始逐渐干枯并越来越沉重,他轻轻地走了过去,他走到这个可怜的女人身边,她的眼已经瞎了,他把手放在她肩上,那一瞬间她像是用尽了全身的力气捉住了他的手,然后用尽她最后一丝游气轻轻说,鹏儿啊你放学了?就这样她死死地拉着柯云鹏再也没有放过手。那一刻柯云鹏感觉自己的心脏在汩汩往外喷血,这是那可怜的女人生命的最后一夜,就在那天夜里,她去了,那夜柯云鹏不停揉眼睛,他第一次感觉得C城夜晚的风沙很大,那风飕飕地这么尖刻和凄凉,让柯云鹏感到孤独和寒冷。

  当柯云鹏顶着一头雾雨走进陈一凡正在吃早餐的小店时,陈一凡注意到这个穿牛仔衣的男人腰上吊了一把非常漂亮的银饰藏刀。

  从这个雾雨朦胧冬天的早晨开始,生活对陈一凡掀开了奇妙的一页,柯云鹏的出现让陈一凡感到她的周围象无数只化装舞会上眨着红眼睛的幽灵,这些幽灵东躲西藏,扑朔迷离,让陈一凡没办法触摸到和捕捉到它们。陈一凡很惊奇这个从来没有读过几年书的柯云鹏怎么会把萨特和尼采的哲学与西方的摇滚文化在这样的社会中运用的如此自如,再加上他与生具来的反叛性格,他几乎不费吹灰之力就把文革中完成的幼年教育在自己身上砸了个稀烂,他没有任何观念的束缚,他在这个逐渐开放的社会里生活得游刃有余,这令陈一凡眼界大开,甚至佩服得五体投地,她疯狂地追逐着他所接触的文化现象,天堂、地狱、人体、生命、自我、存在、迪斯科、性文化……,柯云鹏象侠客佐罗似的在陈一凡的生活中潇洒地画了一个Z字,就把陈一凡接受的正统教育而形成的意识膜给撕破了,把一大堆萨特和尼采的哲学塞进陈一凡的生活中,这多少让陈一凡有些不知所措,仿佛进到了一个意识的迷宫,或者就象一个在梦幻船上摁错了游戏键的而又不知道怎样纠错的孩子,她感到恐慌,有一天她醒来时候发现睡在身边的柯云鹏变成了一只箱子,这箱子让她想起了一个单词叫做载体,原来柯云鹏就是一个载体,变成箱子的柯云鹏对她说有一个地方是她的归宿,生命中的男人都是她的载体,这些载体会载她到达那个地方。陈一凡的头感到很沉很沉。

  那是在一个朋友的生日舞会上,柯云鹏迈着剑客一样的步伐来到陈一凡身边,他几乎是不容分说拉起陈一凡旋转到了舞池的中心,柯云鹏的舞步让陈一凡喘不过气来,她觉得自己在飘飞,这样的感觉让她觉得很惬意,柯云鹏一曲又一曲的领着陈一凡在他的世界里飘飞,陈一凡感到自己的血细胞开始发生膨胀,她的血细胞有了进入到柯云鹏血管里的欲望,他们一直就这样的飘飞,尽管舞曲早已离他们远去……,那天晚上,陈一凡五色彩条的床单上留下了鲜红的血迹,那血灿如五月的红玫瑰,在床单上分外的鲜丽。天还在继续下雨,淅淅沥沥,然而以后的日子,柯云鹏却如同雾气一般在C城消散了,从此再也没有出现在陈一凡的生活中。陈一凡就像那个已故去的在院子门口天天张望着等候儿子的可怜的老女人一样每天在电话面前傻愣愣地看着话筒等待柯云鹏的电话,一天,她不安地感到下腹是那样的寒冷。

  …………

  春天到了,阳光明媚,从产房出来的陈一凡眯缝着眼睛看着天上漂浮的云彩,她觉得自己就象经过蜕变的巨痛后获得新生的蛹一样,从心情到身子都感到了春天的暖和。

  
 梧桐树下的探戈(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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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又是一个蒙蒙细雨的傍晚,有的故事总是发生在蒙蒙细雨时候,但是没有办法,事情就是这样的凑巧。艾萨萨从外面碰见了一位男人,这个叫巩北刚的男人是个画家,是艾萨萨以前的同学。艾萨萨看见他的时候他背一个特大号的登山包正在雨中悠闲的漫步,艾萨萨就直接把他带到陈一凡家里。这位画家把他包里的画在陈一凡的房间里晾开,他的油画意境很奇特,几乎每一幅画都表现的是荒凉的戈壁和大漠,要么就是在一道干裂的缝里开着几朵不知名的小野花,要么就是岩石上有一滴露珠,有幅画是沙暴来临前的大漠沙尘飞扬,一棵小树在暴风中拼命挣扎。他的画铺在陈一凡房间的地上和床上,于是陈一凡的房间里到处都能闻到沙漠的和荒原戈壁的气味。巩北刚话少,眼神冷漠,鼻子很大,整个脸看上去象一块黑黝黝生硬的岩石。他坐在靠电视机旁的那只单人沙发上,背向前弓着,用手撑着头,肩高高地耸起,一动不动地注视着顺着窗户玻璃滑下的雨水,象一只孤独的狼。从他那个方向散发出阵阵的汗臭味。外面雨越来越大,巩北刚浑厚的男底音混和着雨声十分的美妙舒缓地和弦就在房间里环绕,他的声音仿佛不是从嘴里发出,而是从那大得在脸上显得有些傲慢的鼻子里哼出来的似的。

  雨开始停下来了,但是外面又冷又黑的,艾萨萨去街上买回来葡萄酒和烧卤,陈一凡把茶几收拾出来,她一套漂亮的紫色水晶高脚酒杯,是以前家里留下来的。北刚把葡萄酒斟满杯里,他端起杯子朝她们俩做了个干杯的动作就咕嘟咕嘟把一杯酒全部喝了。电视里面一个梳小辫子的姑娘正在芦苇丛中寻找一只受伤的鸟儿,音乐很是凄美,陈一凡心里陡然生起一屡淡淡的忧伤。艾萨萨那天晚上看见北刚好象是久别遇故知,很是兴奋,她喝葡萄酒就如同喝凉白开一样,一杯接着一杯,喝多了酒的艾萨萨就开始流泪,酒精总能让人莫名其妙的流泪,她一边流泪一边指着巩北刚说你是我今晚从外面捡回来的男人,今天晚上你就是我的了,她喝酒喝得太多太快,一会儿就醉得不行,她摇摇晃晃地走到北刚面前拉他要和他睡觉,但是没有站稳就倒在地上。酒醉了的艾萨萨开始大声地反复朗诵一首诗:

  你说 /不会让我一个人在 /雨夜里寂寞 ——/今夜 /我找不到你。

  然后她嚎啕大哭起来,那是艾萨萨的初恋,那一段心碎的结局是艾萨萨留下了一个小男孩,艾萨萨叫他侄子丑儿,放在她姨妈家里。艾萨萨从来没有对人谈起侄子丑儿的父亲是怎样一个人,只是每次她喝醉了酒就会朗诵这首诗,这让人觉得侄子丑儿的父亲就是一道下酒的菜,或者醒酒的药。邶刚一直沉默,他把双手插进他乱蓬蓬的头发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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