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够快的话,趁敌人锋头部队没有发觉前就解决掉其后跟随的那一千人,再顺势掩杀回去,定能打他们个措手不及。”
“只是……”说道这里,卡西姆有点犹豫,而狂风沙不管许多,大声说道:“我们比较担心你。尽管占有优势兵力,可一但混战起来刀枪箭矢可不长眼睛,要是你有什么损伤我就不好跟交代了。”
李科微笑着反问道:“你们呢?你和卡西姆在打起仗时会在哪里?”
“当然是冲锋在前!这还用问!”狂风沙显得对这个问题很不满意,回答的声音也刚才大许多。
“那我就和你们在一起好了。你连我都打不过,我怎会反而胆小地躲在后面?我可不希望被人笑谈为一个懦夫。”李科这句回答把狂风沙噎得够呛,却无法辩解,毕竟两次都被李科打败是事实。
最后狂风沙耸耸肩,“随你好了,反正在草原上男人总归是要上战场的。不过你没打过仗,到时候要注意跟随骑兵们的进攻方向,尤其是在混战中。比起被动地寻找攻击点,在有组织的小范围厮杀中活命的机会要大许多。”
这时一直沉默寡言的奎尔突然说道:“李科,等开战时你与蒙特班跟在我身边,我们一起冲锋。”
卡西姆拍拍奎尔的肩膀,笑着说道:“既然奎尔这么说,李科那你就跟着他一起打好了。别看这家伙平时不怎么说话,可打起仗来很有一套,我们都不及他。”
大家都喝了不少烈酒,身上渐渐暖起来,话也逐渐多了。听狂风沙闲聊时李科才知道,原来除了卡西姆以外,维戈与这次出战的奎尔还有拉德加都是孤儿,家人早在以前的战争中死去了。是一直抚养他们三人长大,这也是他们对像父亲般尊敬的缘故。
夜幕已深,众人钻进帐篷内又商谈了一阵行军事宜后就开始入睡了。只有几团营火还在散发着余光,以及守夜的士兵们来回寻走时踩踏在雪地中的咯吱声。
草原的夜晚寂静而又深远。
……
经过两天的行军,迦希亚人的骑兵队伍来到了小鼓原。
小鼓原位于新月湖东北方向五百里远,夹杂在腾尔山与深渊之地中间,比较贴近“深远之地”一侧,燔罗人若想以最快速度进攻新月堡的话,必经此地。
这里在夏季是一块比较优良的牧场,地势西高东低,对于从西面而来在此处伏击的迦希亚人很有优势,这点也是战场选择在此处的主要原因。
不过此时队伍还不能进入小鼓原,而是在东南方向的腾尔山中隐藏起来,等燔罗人的前锋部队过去后,大军才能进入小鼓原开始准备伏击。
三月二十三日,气候已经渐渐暖和起来,地面上的积雪开始出现融化的迹象。今天的天气很好,万里无云,往日湛蓝的天空又重现在人们头上。
上午时野马部落的前锋部队就已经路过小鼓原了。按照预定估计,到下午燔罗人的后军就会赶到,最迟不会超过傍晚。隐藏在小鼓原西北侧高地后面的的三千迦希亚骑兵很安静,只有一阵阵战马奔跑时发出的声响与溅起的雪花飘舞着,那是打探敌人动向的斥候在来回催马汇报消息。
斥候们回报的频率越来越频繁,就算是李科也知道燔罗人的军队就快到了。战前的气氛让他感到有点紧张,毕竟从未经历过这种场面;而蒙特班的情况就显得有些严重,他抓着长矛的手有点微微发抖,嘴唇也抿成一条薄线,脸色苍白。
奎尔骑马走到他们身旁,伸出大手用力在蒙特班背后拍了一下:“别太紧张,深呼吸几次,不然等下打起来你全身的肌肉会很僵硬,那可是致命的。”
按照奎尔的话,李科与蒙特本大口呼吸了几口冷空气,果然感觉要比刚才好很多。蒙特班有点脸红,不好意思地说道:“一想到马上就要打仗,不自觉就紧张了起来,嘿嘿……”
不过奎尔对李科的表现感到微微惊讶,虽然他知道李科的武技很厉害,能接连打败狂风沙两次,但他毕竟从未上过战场。在战前还能表现这么冷静倒不像是个刚刚参加战斗的新兵。
“你不紧张吗?”奎尔问道。
李科笑了笑,没有回答。
李科突然感到自己开始渴望杀戮,没有去想过自己是否会在这场战斗中死亡,也没想过死去之后的事情!这是不理性的,自己要做的是结束战争,绝对不是创造战争。
座下的战马感受到主人的战意,它开始兴奋起来,来回抖动鬃毛,前蹄不住地刨着地面。
拉德加很眼热这匹战马,熟知马性的迦希亚人一眼就能看出马的好坏,像李科座下那匹优异的战马即使在草原上也很少见。以至于他常常抱怨说,这么好的马给李科那个门外汉真是可惜了,这可是匹天生为战争而生的好马啊!
奎尔也注意到这点,于是他提醒李科说:“等下冲锋时你要注意控制战马的速度,你的马很优秀,速度也快许多,千万不要太冲前,不然很危险。等下一定要跟紧我,不要超过。”
对奎尔的忠告,李科感激地点点头。相比起狂风沙等人来说,李科对这个沉默寡言的奎尔印象很好。虽然他很少说话,但总会一语中的,而且对自己并不像其他迦希亚人那样抱有成见,至少在自己的安危上他很关注,这两天一直在提点自己和蒙特班战斗时需要注意的事项。
对此李科很感动,他打算战斗结束后,邀请奎尔这些人到领主府去做客,给他们做顿好吃的招待一番,毕竟能与迦希亚人成为朋友是让人很高兴的事情。
下午三点左右,随着最后一名汇报军情的骑兵回归,燔罗人的后方部队距离此地已不超过二十里了。
所有的迦希亚骑兵都已做好准备,只等听到号令便开始冲锋。李科摸了摸身后,两把战刀绑得很紧。由于李科不会使剑,所以狂风沙给他的两把质量比较好的战刀,混战中会用得上。
他又摸了摸自己那把硬弓,并检查一下箭壶中的箭枝后,骑马上前,与狂风沙和奎尔并列而站。他身后跟着蒙特班。
鸦雀无声的队伍中,首先是战马感到了异动,那是动物们天生敏锐的直觉。战马群开始有点不安分起来,不住地打响鼻,偶尔还有几只战马嘶鸣起来,骑士们必须抓紧缰绳,并轻拍自己的战马使其安静下来。
敌人即将到来,李科清晰地感知到地面的震动,那是大群骑兵高速跑动时而发,随着震动的频率越来越强,狂风沙突然一举手,一面火红火红的大旗猛然竖立。直到今日李科才看清旗帜上画有一只偌大的玫瑰泪鹰。
随即,牛角号声从狂风沙身旁的士兵口中吹响,那是冲锋号,狂风沙一马当先,率先策马奔到高地的坡顶。站在高处,李科可以清楚地看到远方一群燔罗人的骑兵正向这里冲来。
激昂的冲锋号越来越密集,在狂风沙、奎尔等人的带领下,如潮水般的迦希亚骑兵自高地俯泄而下。由前锋五百人组成一个箭头形状,引领着整个三千骑兵以锥形阵势开始集群冲锋。
大军箭头的方向正斜对着燔罗骑兵群的前进路线,这样一来即可减少正面骑兵群撞击时的损失,又使得燔罗人无法发挥最大攻击力度,因为骑兵的速度很快,对面的燔罗人至少有很大一部分来不及改变战马奔跑的方向。
由于是从高地发起冲锋,迦希亚骑兵很快达到最高速度,冷风在耳边呼啸而过,刮在脸上生疼,不过没有人在意。
轰鸣的马蹄声中,奔行在前锋箭头中的狂风沙突然高举大剑,张嘴大声呼喝。在高速的战马奔跑中,即使与他相邻几个马位的李科也听不清他在喊什么,耳中只有呼啸的风声与声响巨大密集的马蹄声;不过迦希亚人知道狂风沙在喊什么,附近的骑兵们高举战刀与长矛跟着呼吼起来:“阿……瑞……斯……”
随即几百人跟着呼吼,最后变成三千人的队伍同声大喊:“阿……瑞……斯……”
一瞬间战士们的高呼声盖过战马奔腾的声音,宛如晴天炸雷,爆响在空旷辽阔的草原上。
蒙特班也跟着大声喊叫起来,他听不到自己的声音,却仍旧声嘶力竭地随同大家一起呼喝,甚至面部的青筋都已暴起,他的热血开始沸腾起来,先前的紧张感早就不翼而飞。现在他什么都不想,只等待着两军相撞的时刻。迦希亚人的战神之名,给他带来的是同样的勇气。
李科紧握手中钢枪,同样热血上涌,第一次他感受到了骑兵群冲锋时的魅力,那是无与伦比的豪情与勇武,男人的天性在此刻一览无遗。
甚至当整个骑兵群再次高喊战神之名时他也不觉得因与自己的名字相同而有任何别扭,他也不自觉同声高喊起来:“阿……瑞……斯……”
一声声如九天霹雳般的呼吼炸响在草原上,炸响在前方的燔罗人中。狂风沙兴奋地看到燔罗人队伍微微有些错乱,面对突如而来的攻击,在燔罗骑兵队伍中甚至有部分人因改变战马奔跑的方向而导致与其他人马相撞。幸好他们不是以最高速奔行,而且队伍间的间距比较宽,不然绝对会酿成一场惨剧,不用打就会自乱阵脚了。
野马部落的骑兵群中号角声也开始不断响起,急促、低沉的号声伏不定,那是催促骑兵们变向的号令,但在短时间内奔跑的战马群根本无法快速转弯,反而给紧张的燔罗人造成更大混乱。
眨眼间,双方相距五百米。
三百米。
两百米。
看到奎尔举手示意时,李科旁边的几个士兵猛然吹响挂在胸前的牛角号。奎尔正在他旁边,大喊道:“上箭!上箭!”
李科赶忙摘下硬弓,张弓搭箭,跟随身旁的骑兵们一起箭矢指向天空,此时奎尔大吼一声:“放!”
“嗡”地一阵巨响,千枝利箭组成一朵黑压压的巨大黑云,直奔对面的燔罗人而去。
相反,野马部落的骑兵由于战阵不利,除了少数士兵也射出箭枝以外,大部分骑兵都高举起盾牌,看来他们已经放弃了箭阵,打算直接迎击骑兵群的冲撞了。
带着刺耳的破空之声,如同死神而至般的箭雨飞速钉入燔罗人中,顿时人仰马翻一片。受伤倒地的士兵来不及爬起就被后方呼啸而过的马群踩踏成肉泥,血水四溅,洁白的大地瞬间血红一片。
死神已开始挥舞起手中收割生命的镰刀。
“放!”
奎尔再次大吼,又是一片箭雨飞出。随即号角声再度响起,中军以及锥形阵势中的骑兵们继续射击,而迦希亚骑兵的锋头部队则收起弓箭,举起长矛、战刀、利斧,在高声呼吼中如狂暴的怒潮般冲向敌军。
百米的距离瞬息而至,迦希亚骑兵如同一把利箭斜插入燔罗骑兵群中,轰然一声巨响,两军相撞的声音顿时响彻云霄。
李科手中长枪刚刚挑飞一个燔罗人,肩头就被一刀划过,为了躲避对面四把长矛,李科不得不扭转身体硬挨这一刀。随即长枪如电,前扎后捅接连刺翻两名燔罗骑兵,磕飞一把迎面而来的大斧后,顺势一枪扎透对面持斧之人的咽喉,然后跟随奎尔一起埋头猛冲。
战前大家商量的战术就是以锥形大阵直接斜向冲击敌人军队,锋头部队猛烈冲开敌军后将会由锥形阵尾的两翼分割并包围住敌军,然后逐一绞杀。简单的战术,最适合偷袭。
所以狂风沙等人所在的前军此刻就像猛虎般疯狂地冲击着敌人的身躯,只要把燔罗人的长列队伍拦腰斩段,这场战斗也就差不多结束了。
李科摸了一把溅在脸上的鲜血,他回头看了一下,蒙特班还跟在自己身后,这个小伙子武技一般,但很勇武,与自己的配合下已经接连干掉数名敌人了。
而李科的杀人速度奇快,一枪一个,除了几个燔罗人挡开他的长枪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