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一开了先例,接下来就有更多人开始投降。本就疲累不堪的燔罗人在此种劣势情况下,能一直抵挡了大半夜已经算不错了。他们现在已别无选择,想活下来只得投降。
此时天已微微发亮,四处追击逃跑燔罗人的迦希亚骑兵们开始逐渐回归到营地附近。投降的燔罗人很少有几个能站着,大部分或躺或坐在地上,有的干脆就倒在战死士兵或马匹的尸身上面。
李科看着附近的一些降兵,大部分都是伤兵,浑身是血。他们眼神呆滞,毫无表情。选择了投降后,这些燔罗人连站起来的力气都没有了,只是麻木地看着迦希亚人四处打扫战场,然后等待被集中收押,他们不知道自己的命运将会如何。也许会被杀掉吧,这种事也不是没发生过,不过更有可能会被迦希亚人押回去当作奴隶使用。无论如何,当奴隶也比死去要好得多。
狂风沙和奎尔站在一具几乎形状难以辨认的无头尸体旁,他们的脸色不是很好。这具尸体和其他燔罗人不同,在尸身上穿有精良的钢铠,不像其他普通燔罗士卒般最多只有皮甲而已。在尸体旁,还有一把长柄的巨大的狼牙棒横在地上,狼牙棒几乎被凝固的血液染成了酱紫色,只有棒子上的利刺还是寒光凛冽,正张牙舞爪地向人们表达它的杀伤力有多么巨大。
这具无头尸体正是被李科杀死的喀加索的尸身。他的头颅已经找不到了,应该是在乱军中被马群踩踏成了肉泥。不过在狼牙棒的末端手柄处刻有的“呼兰”两字大家都认得。所以狂风沙和奎尔知道,地上这个死人正是布林的大儿子,野马部落未来的继承人。
卡西姆搀扶着面色发白的拉德加也走了过来。拉德加受了较重的内伤,大概要有一阵上不了战场了。
来到近前后,拉德加咳嗽了几下,然后吃力地说道:“昨晚我就猜这个人可能是喀加索。除了他之外没有一个燔罗人有这么大的力气。妈的!现在老子的胸口还很痛呢!”
说完后大家久久没发声音,卡西姆也是脸色凝重,最后他慢吞吞说道:“我们得加快速度了。赶紧派人回去通知,让马上召集兵马。我们得尽量争取时间。”
李科闻言一惊。
……
打扫完战场后,狂风沙分出一小股部队,由拉德加带领,押着俘虏并护送迦希亚人的伤兵去往新月堡方向。前后两次战斗,总共俘虏了将近五百燔罗人。暂时还没有功夫去决定这些人的命运,在此之前,已有几匹快马飞奔而出,向报告军情去了。
除去死伤的士兵,现在只有勉强不到两千人的迦希亚骑兵还能作战。军队又开始缓缓向东方小鼓原进发。
在行军的途中,奎尔给李科解释了他心中的疑惑。
此次狙击前来偷袭的燔罗人,包括在内谁都没想到燔罗人的前锋军竟是喀加索领兵。
作为野马部落的头领,布林总共有两个儿子———喀加索和琉卡斯。前者是野马部落的骄傲,是战无不胜的“呼兰”;而后者却天生残疾,体弱多病。所以布林的全部希望都放在了喀加索身上。
而这次他的大儿子战死在新月草原,这让已无法再生育的布林必定会悲痛欲绝———喀加索的死,相当于断了他布林尼拉一家的根!难道指望那个残废的琉卡斯去继承部落吗!就算他愿意,草原上的人可不会服气一个不能领兵打仗甚至连路都无法走的废物统领部落。
“布林绝对会来报复!而且会倾族之力前来报复杀死他大儿子的迦希亚人!我们还有一场更大的仗要打!”奎尔这么说道。
李科这才恍然大悟,随即他脸色又黯然下来。不管怎么说喀加索是被他杀死的,在奎尔口中这场即将到来的大战没想到起因竟是自己……
李科觉得心里堵得慌,很难受。前两次战斗已经死了不少人了,战前的兴奋过后,再看到满地尸体与鲜血时的感受并不好过。原本不久之前还都是活生生的生命,有的人还和自己笑谈着领主府的寒酸,还夸张地说要来领主府做佃农呢。转瞬间这些人就都没了,好像做梦一样,梦醒后人都消失了。
那么在即将到来的另一场大战中,还有多少人要死去?李科有点不敢想这个问题。从老丹奇去世之后,李科就开始明白了生命的重要,丹奇的死给他留下了难以言喻的悲伤和日夜的自责,那么其他人的死亡呢?岂不是一样会给他们的家人带来同样痛苦?
看到李科的脸色,奎尔知道他心里在想什么。并没有马上去劝解他,反而冲身边的战士们高声喊道:“李科杀死了北燔罗第一勇士,那么李科是不是我们新月草原的‘呼兰’!”
“呼兰!呼兰!……”
迦希亚的战士们开始大喊起来,刚开始还杂乱无章,到后来声音越发整齐起来:“呼兰!呼兰!呼兰!……”
在他们的脸上,都流露出一种相同的情绪,仔细看的话会发现这是种骄傲的面容。能够战败并杀死北燔罗的“呼兰”,这在崇尚勇武的迦希亚人中来说是了不得的事情,当然值得骄傲。只不过这个杀死“呼兰”的家伙不是迦希亚人,可李科毕竟与自己这些迦希亚人一同血战敌人,并且数次冲锋在前。此次的夜袭中,如果喀加索没死的话,按当时的情况看,搞不好他真能领着大队人马冲杀起来,到时候就算全歼燔罗人,估计迦希亚人也会死伤惨重,毕竟那是一千六百人的精锐,不是乌合之众!
所以此战论首功非李科莫属!
事实就是这样,战士们的情谊都是在血与火之中成长起来,他们不知道在战场上能否活下来,可却知道能在沙场上与自己并肩作战之人一定是自己的好伙伴!没人会看不起也不会排斥与自己一同浴血奋战的勇士,尤其是在迦希亚人中,对于真正的勇者,得到的不仅是他们的尊重,还有他们的心。
狂风沙此时也在战士们的高喊声中回过头来,他冲着李科大喊了一声:“呼兰!”,然后又挑了挑大拇指以示赞扬。
奎尔与李科骑马并肩而行,他对李科说道:“你看到了吗?这就是我们迦希亚人。我们从来不惧怕任何挑战,因为战神的灵魂告诉我们不要向命运低头。我们要感谢你杀了喀加索,要不然今天站在这里的战士们会更少。如果你以为迦希亚人会担心布林的报复就错了,我们想得更多的是如何去打赢布林。既然命运的安排如此,我们就有直面它的勇气。更何况,此战过后你李科也将会在草原上名声鹊起,喀加索可不是随便谁都能打败的。不管怎么说,这是属于我们新月草原的荣誉!”
说道这里,奎尔大力地一拍李科后背,“好好打,勇士就该走勇士的道路!”
看着奎尔憨厚的面容,李科心里一暖,笑了。他很喜欢现在这种感觉。两场战斗下来,好像大家彼此都忘记了曾经因身份问题而引起的尴尬和别扭。自己在他们眼中仿如已不是什么伯爵,而只是一个简简单单地战士。迦希亚人对他的态度越来越友好与和善,甚至在吃饭时也开始邀请自己一同吃,而不像当初只有狂风沙几人才会和自己在一起。
而李科自己也越来越喜欢这些迦希亚人,他们待人真诚直爽,豪放热情。在昨夜的战斗中,无论自己如何猛冲厮杀,身边总会有不同的迦希亚人出现为自己抵挡两侧的敌人。这种自发而又无意识的举动让李科觉得很感动,迦希亚人重视每一个同伴,互为彼此的支援与后盾,还有什么样的战士比迦希亚人更适合成为战友呢!
三月二十四日傍晚,迦希亚人的两千骑兵又重新来到小鼓原。
晚餐时,狂风沙等几个头领与李科聚在一起商讨军情。
奎尔与卡西姆心很细,他们知道李科对于草原上的战事不太清楚,所以说话时尽量说得细节清晰明了。
前后两次战斗中有不少燔罗逃兵逃了回去,估计用不了多久布林就会得知他大儿子的死讯,盛怒之下的布林与他部落的名字一样般配,一定会像暴怒的野马般发狂起来。
今年年初的大规模掠夺活动已进入尾声,野马部落以及附属的小部落的兵力也应该差不多全部回归了,所以当得知喀加索死了后狂风沙几人马上联想到布林一定会以最快速度征调大军,出兵新月草原进行报复。
野马部落在北燔罗五大部落中实力较弱,但也是相对而言。由于两地间经常有牧民来往,所以野马部落的实力也算不得秘密,按照奎尔估计,由于前两次战斗中已经折损两千多人,现在布林最多能出兵八千到一万到之间,这已是他们部落的极限了。不过照理说不会这么多,毕竟领地还需要留有一定数量的士兵用以围护族人的安全。
而在新月草原,迦希亚人总数量差不多三十万,不会超出这个数目过多,另外在图拉山脉以西还有少量迦希亚人生活在那里。就北部草原来说,能够征集的迦希亚战士极限在三万左右。不过由于上次大雪的缘故,许多部落纷纷暂离领地躲到他出,一时间究竟能联系上多少部落谁也不好说,一但在调兵时间上赶不上布林出兵的速度,这仗就不好打了———五指分开总归比不上一个拳头力大。
至于从南部草原调兵,一来传递消息的时间会拖延太久,另外也是太远,所以暂时不予考虑。狂风沙几人都在猜测究竟能够征调多少战士,能有三万当然最好,但不太现实;如果少于两万,将会苦战一场;若按最坏打算征调数量不足万人,那就什么也别说了,血战吧!
听到这里时,李科突然问狂风沙为何不用玫瑰泪鹰联系其他部落?狂风沙咧开大嘴一乐,笑着说道:“你当那是魔法师的空间传送啊?想到哪里就到哪里?玫瑰泪从出生后到驯养成熟,只能在固定两个地点间来回飞,一但目标地有改变鹰就找不到北了。”
李科不好意思地笑笑,这个他还到真不清楚,看来用玫瑰泪传递消息也有利有弊,速度够快但不能应对突发事件。
“不过几个兵力充足的大部落还有我和拉德加的部落,他们的应该不会离开领地太远,放鹰能先联系上他们。”卡西姆接着说道。
“算算的话,消息传回去后,就近调兵并进发到小鼓原也至少需要五天时间,不过兵力能超过六七千就不错了。太远地方的迦希亚人最少要八九天才能赶来,而布林的军队只要七天就能奔袭到小鼓原。一但越过小鼓原,布林的大军就可以四下散开到处烧杀抢掠开始报复,所以我们只能死守这里。”狂风沙显然对此也没什么把握,所以说这话时显得底气不足。
“只希望布林的动作别太快,不然就太被动了。只要我们的大军能集结起来,布林见势不可为的话也只得退兵,毕竟他就算再愤怒也不会把自己的老底拼光。”奎尔最终总结道。
现在这些人能做的只有等待,没有足够的兵力就是战神在世也一筹莫展。
今天的晚餐是马肉。都是前两次战斗中战死的马匹。此时刚刚烤熟端了进来。狂风沙拿出几只灰糊糊的石碗递给大家,然后自己撕了一条马肉,在石碗里涮了一下就大吃起来。
他边吃边对李科说:“你也这样吃。这是盐碗,是新月湖边的湖盐结晶做成的。”
李科和蒙特班照学有样,撕下马肉后在碗里一擦,吃到嘴里后果然有咸味。这几天一直吃麦饼与腌肉,偶然间有新鲜的马肉可吃,这让李科食欲大开,狼吞虎咽起来。
吃完后,狂风沙把盐碗在他那黑糊糊油腻腻的膝盖上一扣,转了一圈后又放了起来,算是刷完碗了。看到这一幕,蒙特班想到刚才吃肉时用的盐碗不知被多少人这么“刷洗”过,顿时觉得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