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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是孤独的猎手-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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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了一顿午饭,预备在路上吃。傍晚时分,他们最后一次手挽着手,在那条街上散步。这是十一月末寒冷的下午,眼前已经看得见一小团一小团的哈气。
  查尔斯·帕克要和表弟一起去,在站台上却离他们远远地站着。安东尼帕罗斯挤进车厢,在前排的一个座位上夸张地准备了半天,才把自己安顿下来。辛格从窗口望着他,双手最后一次绝望地与伙伴交谈。可是安东尼帕罗斯忙着检查午餐盒里的各项食品,一时间根本顾不上辛格。车从路边开动的刹那,他把脸转向辛格,他的笑容平淡而遥远——仿佛他们早已相隔万里。
  后面的几个星期恍如梦中。辛格整天俯在珠宝店后面的工作台上,晚上一个人走回家。他最想做的事就是睡觉。下班一到家,他就躺在他的小床上,挣扎着打个盹。半醒半睡之间,他做梦了。所有的梦里,安东尼帕罗斯都在。辛格的手紧张地抽动,因为在梦里他正与伙伴交谈,安东尼帕罗斯则注视着他。
  辛格努力回忆认识伙伴以前的岁月。他努力对自己描述年轻时发生的某些事。可所有这些他努力回想起的东西显得那么不真实。
  他想起一件特别的事,但它对他一点不重要。辛格追忆到,尽管他还是婴儿时就聋了,但他从来就不是真正的哑巴。很小的时候他成了孤儿,被送进聋哑儿收养院。他学会了手语和阅读。九岁以前他就能打美国式的单手手语,也能打欧洲式的双手手语。他学会了唇读。随后他被教会了说话。
  
心是孤独的猎手 第一章1(4)
在学校大家都觉得他很聪明。他的功课学得比别的同学都快。但他从不习惯于用嘴说话。这对他不太自然,他感觉自己的舌头在嘴里像一条大鲸鱼。从对方脸上空洞的表情,他能感觉到自己的声音像某种动物或者听起来很恶心。用嘴说话对他是件痛苦的事,他的双手却总能打出他想说的话。二十二岁时他从芝加哥来到这个南部的小镇,马上就遇到了安东尼帕罗斯。从那以后,他再也没用嘴说过话,因为和伙伴在一起他不需要动嘴。
  除了和安东尼帕罗斯在一起的十年,其他的都不像是真的。在迷迷糊糊的梦境中,他的伙伴栩栩如生。醒来后,一种孤独刺痛了他的心。偶尔,他会寄一箱子东西给安东尼帕罗斯,但从没回音。几个月就在如此的空虚和迷茫中过去了。
  春天来了,辛格变了。他无法入睡,身体异常焦躁不安。到了晚上,他在屋子里机械地打转,无法将陌生的情绪发泄掉。只有黎明前的几个小时,他才能稍稍休息一会儿——昏沉地陷入沉睡之中,直到早晨的阳光像一把短刀,突然刺破他的眼皮。
  他开始在镇上四处晃悠,消磨掉夜晚。他再也不能忍受安东尼帕罗斯住过的屋子,就去离镇中心不远的一幢破破烂烂的公寓另租了房间。
  他每天都在两条马路外的一个餐馆吃饭。餐馆在长长的主街的尽头,名叫“纽约咖啡馆”。第一天他快速地扫了一眼菜单,写了一张便条交给老板:
  早餐我要一个鸡蛋、吐司和咖啡——015
  中餐我要汤(随便)、夹肉三明治和牛奶——025
  晚餐给我上三种蔬菜(随便,除了卷心菜)、鱼或肉、一杯啤酒——035
  谢谢。
  咖啡馆的老板看了便条,向他投去警觉和世故的目光。他是个硬邦邦的男人,中等身高,络腮胡又深又重,脸的下半部看起来像铁做的。他通常站在收银台的角落里,双臂交叉在胸前,静静地观察周围的一切。辛格对他的脸渐渐熟悉起来,因为他一天三餐都待在这儿。
  每个晚上,哑巴一个人在街上闲荡好几个小时。有些夜晚,刮着三月尖利、潮湿的冷风,有时雨下得很大。对他而言,这些都无所谓。他的步态是焦虑的,双手紧紧插在裤兜里。天逐渐变暖了,令人昏昏欲睡。焦虑慢慢地化成疲倦,在他身上可以看见一种深深的平静。沉思般的安宁造访了这张脸,如此的安宁你往往能在最悲伤或最智慧的脸上瞥见。是的,他仍然漫步在小镇的大街小巷,永远地沉默和孤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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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是孤独的猎手 第一章2(1)
初夏一个漆黑闷热的夜晚,比夫·布瑞农站在“纽约咖啡馆”收银台的后面。当时是午夜十二点。外面的街灯已经熄灭了,从咖啡馆透出的光线在人行道上画出清晰的黄色长方块。街上寥无人影,咖啡馆里倒有几个顾客正在喝啤酒或桑塔·露琪亚葡萄酒或威士忌。比夫呆呆地候着,胳膊肘搭在柜台上,大拇指一边挤压着长鼻子的鼻尖。他的眼神很专注,牢牢地盯着一个矮胖的家伙——他穿着工装裤,醉得一塌糊涂,吵吵嚷嚷的。比夫的目光时而落到独自坐在中间一张桌子旁的哑巴身上,时而落在柜台前的几个顾客身上。然而,他的目光总是转回到穿工装裤的醉鬼那里。夜深了,比夫沉默地等在柜台后。他最后检查了一遍餐馆,走向后门,上了楼梯。
  他悄无声息地走进楼梯顶部的房间,屋子很暗,他蹑手蹑脚地走着。他走了几步,脚趾头触到了一个坚硬的东西,他蹲下身,摸索地板上手提箱的把手。他在屋子里也就待了几秒钟,正想离开时灯亮了。
  艾莉斯在皱巴巴的床上坐起来,看着他。“你动那箱子做什么?”她问,“你就不能把那疯子打发掉?用不着把他喝光的再还给他!”
  “你醒醒吧,自己下去。去叫警察,把他腌泡在链子串起来的囚犯里,整天吃玉米面包和豆子。去做吧,布瑞农太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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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要是明天还在下面,我会的。你可别碰那箱子,它不再属于那个寄生虫啦。”
  “我了解寄生虫,布朗特可不是,”比夫说,“我自己——我可不了解我自己。可我也不是那种小偷。”
  比夫平静地把箱子放在外面的楼梯上。屋里的空气不像楼下那么不新鲜和闷热。下楼之前,他要在这里多待一会儿,把脸浸在冷水里。
  “你今晚要是不把那家伙给我彻底打发掉,我可不是没说过我会做什么。白天他就在后面打瞌睡,晚上你让他白吃白喝。一个星期他都没掏过一个子儿。他疯疯癫癫的谈话和愚蠢的行为会搞垮任何体面的生意。”
  “你不了解人,你也不了解真正的生意,”比夫说,“这个成问题的家伙十二天前来到这儿,在这镇上他是个陌生人。第一个星期他给了我们二十块钱的生意。至少二十块。”
  “从那以后,他就赊账了,”艾莉斯说,“赊了五天,喝得烂醉,真丢人。再说,他就是个叫化子和怪物,简直一无是处。”
  “我喜欢怪物。”比夫说。
  “我就知道你喜欢!我就知道你肯定会喜欢,布瑞农先生——因为你本人就是一个怪物。”
  他揉了揉青色的下巴,不再理睬她。婚姻生活的头十五年,他们简单地称呼对方为比夫和艾莉斯。一次争吵中,他们开始叫对方为先生和太太,从此以后,再也没能和好到把称呼改回去。
  “我只是想警告你,我明天下楼时,他最好别让我瞧见。”
  比夫进了卫生间,洗完脸后,觉得还有时间刮刮胡子。他的胡须又黑又厚,像是三天没刮过。他站在镜子前,搓着脸沉思。他后悔和艾莉斯说话。和她相处,最好沉默。和那女人相处,老让他感觉离真实的自我很远,使他变得和她一样粗糙、渺小和平庸。比夫的眼睛冷冷的,凝视着,眼皮玩世不恭地低垂,将眼睛遮住了一半。结着老茧的小指上,有一只女式婚戒。身后的门开着,从镜子里他看见艾莉斯躺在床上。
  “听我说,”他说,“你的问题是你没有真正的善意。我认识的女人中,只有一个有我所说的这种善意。”
  “哼,我知道你会做世上别的男人都会感到不齿的事。我知道你——”
  “也许我指的是好奇心。在你眼里没有值得一提的事。你从不观察、思考,从来不肯动一点脑子。这也许就是我和你之间最大的区别吧。”
  艾莉斯又要睡着了,透过镜子他事不关己地望着她。她身上没有能吸引他注意力的特征。他的目光从她浅褐色的头发滑向被单下粗短的脚的轮廓,脸部柔和的线条连着浑圆的臀部和大腿。他的视线离开她时,脑海里没有能呼之欲出的特写。她在他的记忆中一直是一个整体的形象。
  
心是孤独的猎手 第一章2(2)
“你从不知道享受看好戏的乐趣。”他说。
  她的声音很疲倦。“楼下的那家伙就是一出好戏,没错,也是一个小丑。我受够他了。”
  “见鬼,那家伙和我有什么关系。他不是我的亲戚,也不是哥们。什么叫收集一大堆细节,从中发现真相,这你懂吗?”他拧开热水,迅速地刮起了胡子。
  是的,那是五月十五日的早晨,杰克·布朗特走了进来。他立刻留意到他,开始观察他。这个男人身材短小,厚厚的肩膀像横梁一样。他留着乱蓬蓬的小胡子,胡子下面的嘴唇看起来像是被黄蜂叮了一口。这家伙身上有好多自相矛盾的地方。他的头很大,很匀称,可是脖子柔软纤细,像个小男孩。胡子不像真的,仿佛是为了参加化装舞会贴上去的,让人担心如果他说话太快,胡子就会掉下来。这使他看起来像中年人,尽管高高的光滑的额头、睁得大大的眼睛令他的脸很年轻。他有一双巨大的手,污迹斑斑,结满老茧;他穿着廉价的白亚麻西装。这家伙身上透着一股滑稽的气息,与此同时,另一种感觉又让你笑不出来。
  他要了一品脱酒,半个小时内痛快地喝光了。他坐在一个隔间里,吃着鸡无霸套餐。然后他读书、喝啤酒。一开始就是这样。尽管比夫仔细地观察过布朗特,却想不到以后发生的种种疯狂的事。他从没见过一个人会在十二天内如此多变。他也没见过一个家伙能喝得这么多,醉得这么久。
  比夫用大拇指向上推了推鼻尖,开始刮上嘴唇的胡子。刮完后,他的脸显得清爽多了。下楼经过卧室时,艾莉斯已经睡着了。
  手提箱很沉。他将它拎到餐馆的前面,放在收银台后——他每天晚上都站在这里。习惯性地,他扫视了一下四周。有些顾客已经离开了,房间不那么拥挤了,但格局没有变化。聋哑人还单独坐在中间的桌子边上喝咖啡。醉鬼依然说个不停。他更像是在自言自语,周围也没人听。这天晚上,他穿着蓝色工装裤,换下了那件十二天一直穿着的脏兮兮的亚麻西装。袜子不知哪去了,脚踝抓破了,还沾着泥块。
  比夫竖起耳朵拼凑独白的碎片。这家伙好像又在说些奇怪的政治话题。昨天晚上,他一直在说一些他去过的地方——得克萨斯、俄克拉荷马、卡罗莱那。有一次,他提到了窑子;然后他的玩笑变得粗俗不堪,只好灌他啤酒,好把他的嘴堵住。大多数时候,没人知道他到底在说什么。说——说——说。话语如同瀑布一样从他喉咙里倾泄而下。值得注意的是,他的口音随时在变,还有他的用词。他的言谈有时像棉纺工,有时又像教授。他会用很生僻的词,同时却犯语法错误。很难搞清他是什么样的家伙或者来自哪里。他总在变。比夫抚弄鼻头,一边思考。不合逻辑。可是逻辑通常跟着大脑走。这家伙是有个好脑子,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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