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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全能大亨-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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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下午的时候,付晋买了一把吉他,接着一个人关在房间里,稀稀散散的琴弦声传到大厅之外,让刘淑芬好一阵享受,同时,心中也忍不住一阵疑惑,似乎儿子从小到大都没有音乐的天赋,更没有学过音乐,怎么突然之间能弹奏出这么好听的歌曲呢?
刘淑芬倒是想问一问,只可惜没有找到机会,现在看着儿子背着吉他出门,再看看他身上的装扮,聪明的刘淑芬就不能猜出,儿子想要干什么。
“我去赚点钱。”付晋笑了笑,道。
“街头弹唱吗?”刘淑芬直接把心中的猜测问了出来。
“嗯。”付晋点了点头,不以为意,接着也不等母亲开口,抢先说道。“妈,我已经不是付家的子弟了,只是一个平头老百姓而以。”
付晋知道母亲想要说些什么,无非就是付家的子弟,不能出去丢脸,而街头弹唱就是街头卖艺,那是很丢人的事情。只是付晋却是先知先觉,率先开口撇开与付家的关系。
不过想想,还真如付晋所说的那样,他们现在跟付家已经没有任何关系,在生活的面前,似乎也没有什么不可的,再者,街头弹唱,说到底,那也是艺术的一种表现嘛!
“苦了你了…”刘淑芬眼眶夹着眼珠,哽咽的说道。
“妈…”付晋的情绪似乎被母亲的话影响到,声音也变得有些哽咽,放下吉他,走到母亲的面前,脸上故带轻松的说道。“妈,有些时候自力更生也并非坏事,人要靠自己!”
谁人不知人要靠自己,可有一个良好的家世能让一个人少奋斗十年,只可惜付晋没有那个命,生长在付家这等豪门世家,表面风光,暗地里却是水深火热。
也许是为了安慰母亲吧,付晋笑了笑,又道。“妈,我的声音不错,也许去街头弹唱,运气好的话碰上贵人,那么下半辈子就不用愁。”
这是安慰的话,也是自信的表现,可这话从付晋的口中说出来,那就不一样了,毕竟再怎么说,他从地球穿越过来,又是全能型的天才,差的只是机遇而以。
“好…好…”刘淑芬破泣为笑,道。“妈支持你!”
“呵呵…”
付晋呵呵一笑,道。“那我去了。”
“嗯…早点回来…”
刘淑芬的话是朝着付晋的背影说的,当她的话说完之时,付晋的人已经消失在门口处,接着眼泪很不争气的流下来。
一切的一切都在不言中,刘淑芬这些年苦过,可她没有丝毫怨言,一切都以儿子为中心,可突发而来的变故却是毁了她多年的努力,直至今日,儿子竟然上去街头弹唱卖艺,简直是不可思议!
付晋走了吗?
没有,他并没有立刻离开,而是躲在门口边上,听着轻声的哭泣声,眼泪像是决堤一般…
观其前世,母爱这一词远离而去,从付晋三十岁开始,母爱就只存于他脑中,而当时的付晋并没有意识到母亲的伟大。也许正是印证了那句话:失去后才懂得珍惜!
现在呢,母爱依旧还在,虽他已经不是以前的付晋,可轩辕星是另外一个平行空间,再加上记忆融合,已不分你我,母爱也就有了一个直观的体验。
母爱,真的很伟大!
……
洛城中心广场,那里是洛城的象征,更是夜晚洛城居民的聚集地,每到晚上,那里聚集着很大一批人,其中男女老少皆有。
看看时间,只不过是七点整而以,离最热闹的时候还有一个小时的时间,不需要着急赶去。
轻轻的漫步在大街上,天空上繁星点点,不时闪烁,像是在眨眼睛一样。再看看洛城的大街,灯火通明,五光十色都有,让付晋不得感叹一句:洛城真的很美!
实际上,洛城是整颗轩辕星著名的城市,这里有着全世界最大的娱乐公司,也有着全世界有名的旅游景点,加之经济发展很快,稍微装扮一番,自然无比美丽。
付晋用了近半个小时的时间,终于来到洛城中心广场,此刻人流并不是很多,但也不少,整个广场有数百人聚集。
找一个很好的位置,刚好有一颗人工石椅,付晋也没有犹豫,坐下,把吉他拿出来,然后又把高帽放在地上,开始弹奏。
在光明帝国,这种街头卖艺很多,特别是在最大的城市——不夜城,几乎随处可见。
当然了,洛城也不少,例如付晋现在所处的位置,一眼望去,都能够看到六七个。
甩了甩头,付晋把杂绪甩出脑外,深吸了几口气,平复一下,拨动吉他弦,进入正式演奏状态!
《加洲旅馆》是一首很奇怪的歌曲,它的前奏很长,也是最考验吉他技巧的部份。
不过,付晋毕竟是一个人,他不可能弹奏出地球老鹰乐队演奏出来的那般,只能单调的弹奏。
是阿,《加洲旅馆》的前奏是双吉他音,还有架子鼓,可付晋没有那个条件,他单一个人,只能用吉他,并且还是单吉他音,又没有架子鼓,效果自然也就大打折扣。
但是,经典毕竟是经典,那是能够让人们永世传唱的,那怕是没有双吉他音,也没有架子鼓,当付晋弹奏出来的时候,也能够引起轰动。
快速拨动琴弦,那种极速又而畅快的音乐声也随之扩散,传入附近不远处众人的耳中。
第一感觉是这吉他声很不错!
接着是这曲子很好听!
这不,附近的所有人眼光全都被吸引过来,随着长长的前奏弹到尾声,那些人像是着了魔一样,朝音乐声的方向迈来。
无疑,《加洲旅馆》这首歌曲的前奏就是有这么一个好处,刚开始就能够吸引人,再加上前奏较长,当被吸引过来的人走过来之时,歌声才响起。
震憾,是的,又是一次震撼!


 第七章永世经典——《加洲旅馆》

“onadarkdeserthighway!行驶在昏黑的荒漠公路上!”
付晋那沧桑的声音响起,演唱了《加洲旅馆》的第一句歌词。
“哇…”
四周惊叫声传来,很不得不说,光明帝国的人神经很大条,他们的反应速度很快,刚开始他们被《加洲旅馆》的前奏所吸引过来,听得入神。
可随之而来却是一个沦桑的声音,再看看演唱者的样貌,大概也就是二十几岁不到三十岁的样子,这声音简直是太好听了。
然而,付晋也没有理会围观众人的惊奇,而是接着一边拨动着吉他,一边继续演唱。
“coolwindinmyhair!凉风吹过我的头发!”
“gupthroughtheair!弥漫在空气中!”
“paheadinthedistance!抬头遥望远方!”
“isawashimmeringlight!我看到一丝微弱的灯光!”
“myheadgrewheavy&mysightgrewdim!我的头越来越沉;视线也变得模糊!”
……。
“啪…啪…啪…”
那是掌声响起的声音,一直到付晋唱到副歌阶段,拨动着吉他,听得入神的观众们才断断续续送上真执的掌声,并且掌声越来越大,那代表着是一种肯定。
“这首歌叫什么名字,我怎么都没有听过?”有一个年轻的小伙子不由大声发问。
年轻的小伙子自诩为音乐全能通,大部份的音乐,不管是老歌还是新歌,他都听过,可却没有听到过付晋演唱的这首经典歌曲。
也许是外国的歌,没有听到也实属正常,可这么经典的歌曲却没有被传唱,那就有问题了,所以,年轻的小伙子在愣了片刻后就敢肯定,这首歌是原创的。
“真棒,这是一首经典歌曲,只可惜不知道歌曲的名字…噢…不,我等下一定要问问这首歌的名字。”一个中年男人也跟着起哄,朗声说道。
中年男人诉说了很多人的心声,他们都想第一时间知道这首经典歌曲的名字,有些甚至想要立刻上去追问演唱者,只是看着演唱者正弹着吉他,歌曲还没有结束,不忍打扰的他们只能静静的等待着。
“我敢肯定,这首歌要是发行单曲,稍量绝对会惊人,排行榜也将有它的一席之地。”一个对音乐还算有点见识的中年人拍打着节拍,很是肯定的说道。
“是的,我也觉得是这样的!”另外一个中年人也跟着说道。
“嘿…伙计,你的眼光很不错!”
“你也一样,哈哈…”
议论声不断,当然了,也有很多人沉迷歌词意境当中无法自拨,一时之间竟然愣神说不出话来。
但不管怎么样,付晋的演唱没有结束,他还在继续演唱。
“thenshelitupacandle!她点燃了蜡烛!”
“andsheshothecorridor!走廊深处传来阵阵说话声!”
……
……
终于,整首歌曲算是演唱完了,连同付晋也沉迷在歌曲的意境之中,仿佛身临其境,像是一个刚刚吸完毒的瘾君子一番。
其实《加洲旅馆》这首歌就是在反映某次吸完毒之后的感想,可以广泛的理解为是一种人间**的象征。
“啪…啪…”
付晋的演唱再一次获得了掌声,那绝对是发自内心的掌声,特别是年轻一代的人,很多人都觉得这首歌曲写得颇有深意。
在光明帝国,很多年轻一代的人都有接触过大麻,也就是毒。品,他们知道吸食过毒。品之后的那种感觉,故而,《加洲歌馆》的歌词很碰巧写出其中的意境。
至于说老一辈的人,他们有些人年轻时也吸食过大麻,也知道那种感觉,还有一部份人则单纯为歌曲鼓掌,毕竟《加洲旅馆》不管是从词和曲,都堪称经典。
掌声过后,很多人都从口袋或是钱包里掏出钱,并且很甘愿的往付晋面前摆着的一顶高帽上放。
很棒的歌曲,难道不是吗?
既然很棒,那么就应该掏钱,因为他们之前或沉迷或欣赏在歌曲之中,所以,他们心甘情愿的掏钱。
“年轻的小伙子,你唱的很棒,能够告诉我这首歌的名字吗?”一个老者笑呵呵的来到付晋的面前,从钱包里掏出一张100面额的光明币,放进了高帽里,然后以一种请求的语气说道。“噢…你能再演奏一遍吗?”
“谢谢…”付晋先是为老者的打赏致谢,很是真诚,接着那张帅气而又沧桑的脸庞突露笑容,道。“乐意之至!《加洲旅馆》!”
音符由吉他的琴弦形成,歌曲再一次响起…
人类总是很奇怪,无论男女老少,他们都有着好奇心,付晋这边围观着很多人,很是热闹的样子,自然也吸引了洛城中心广场的人,好奇之下,那些人纷纷朝这边靠过来。
越是走近,他们越是沉迷,沉迷在歌词的意境之中,沉迷在乐曲美妙的梦里。
很快,付晋这边就围观了将近五百人之众,要不是付晋没有加扩音,恐怕围观的人会更多。
没办法,站得远的人听不到音乐,渐渐的,那些人也失去了兴趣,纷纷离开,而听到的人则选择驻足。
在驻足的人群之中,有着一位中年人,中年人留着一幅八字胡子,满头的卷头,再有那满是皱纹的脸,足以见得,他的年龄不小。而事实上也是如此,此人的年龄已经多达四十多岁,已步入中年晚期,很快就进入老年期。
这个人的名字叫雷克斯,很有特色的一个名字。除此之外,他还是一家唱片公司的老板,呃,他的唱片公司除了他一个老板之外,再有就是几个员工,总体超不过五十人,所以,雷克斯除了是老板之外,还兼任着星探的职位。
雷克斯震呆了!
之前他被人群吸引过来,当他走近之时,歌曲已经进入最后阶段,并没有听完整,所幸付晋再演唱一遍,这一次他总算是听完了整首歌曲。
听过一段,雷克斯就知道,那是一首很棒的歌曲,现在再听完了一整首,他推翻了之前的定论,觉得这是一首经典歌曲,而非很棒。
经典和很棒同样是夸奖词,可却是两个不同的概念,经典之所以经典,是因为他能够让世人记住,而很棒只能说是不错,在过一段时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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