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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还没有这类东西,那时国外的时装杂志,如Vogue,有人带回国内,在海关查到会被没收。
P很羡慕我的先生赶上了性革命的末班车,他说舞厅里那样的女人才是女人,真美!他眼睛和声音似乎还在过刚才那顿洋荤的瘾。
于是我说,是美。我指着街对面另一家门面,说,你看那一家。那是脱衣舞男,供女人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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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木履过SOHO(2)
P听了十分吃惊,两眼圆瞪,说这怎么可能?
我说,你看,女客在进出,跟你一样兴奋。
P说,这太荒唐了,这资本主义社会太荒唐。
我看了他一眼,换了一种口气说,如果你妻子也去看男脱衣舞,你会怎么样?
那我就打断她的脚。他说着,叹了口气,那就只有一条路:离婚。
我说,这太不公平,而且刚才你还在感叹“红磨房”里的女人漂亮。
P说,那就怎么样?不管到什么时代,男人和女人都不一样。我们去一家中国餐馆吧,我请客,谢你让我满足了这一生的心愿,看了梦想的东西。他站了起来,拉开咖啡馆的大门,如一位绅士一样。
待我走出门,他说,我吃中国菜,娶中国女人,做中国绅士。有点性幻想,就此而已,对生活很满足。
我爱你的伟大(1)
“骄傲”在中文里是个贬义词,英文的Pride是中性的,以前中国古人也视为中性,可以“骄”阳似火,也可以天之“骄”子,可以“傲”慢无礼,也可以“傲”视群雄。因此,我恳求全中国人共同决议把“骄傲”一词改成中性。
我的请求不会有用,不过从上面正反例子,已经看出,骄傲多半与男人有关。阳刚之气,雄起之势,皆是从两性关系转化来的绝妙好词,比如公鸡,公鱼,公鸟,甚至公猪,公蚂蚁,都是一派天生优越,不可一世。
坏事几乎都躲在好词后面:男人,表面再绅士的男人,都得用骄傲作为心理伟哥,男女关系完全是一种心理关系,而不是生理关系。女人对付男人,只能玩弄诡计,当两面派:女人勾住男人,就得培植男人的骄傲;女人拒绝男人,百试百灵的妙方就是推翻男人的骄傲。
有好几天我的私人电话清晨被一个男人侵扰,他的声音应该说非常酷:宝贝,想和我做爱吗?总是这么一句。这样的事对我不新鲜,但在中国对我来说还是少见,当时我身边有爱我的人,他看着我满脸惊异,要接过电话,我摇摇头。我最不肯“伤人”。可一周下来电话依旧,我认为这人做人太过了,于是再次响起那个男人的声音时,我只是说“你太次了。”
这次轮到对方搁下电话。
次的是什么?当然要具体化,要让对方明白他在这方面“次”的可能性不是很小,而是很大。究竟次什么,倒是无所谓:钱,权,貌,品格,年龄,风度,汽车牌号,房子档次,包括那玩意儿尺寸大小,投篮技巧,什么都可以——关键是让这种男人明白,他没有什么可骄傲的资本。男人的性冲动可能会很野蛮,直接得像动物,甚至比动物都不如,可以不择食,缺乏对同类的最普通的同情,打消这种野蛮的恶的性冲动,却得要用文明的方式——夺掉他必不可少的心理伟哥——骄傲。这做起来并不困难,所以我不太明白那些苦于性骚扰的女人,是否太“老实”,缺乏心眼,缺乏一种必要的“实际”和“世俗”。
反过来,你要让男人冲动起来,就只能灌迷魂汤,施毒,一种你制造的散发着香气的毒。以前人们以为迷魂汤和毒的主要成份是性色搭语言或小恩小惠。错,大错特错。迷魂汤的主要成份与有野心的下级对上级说的话差不多:捧他,必有用,有根据没根据一样的捧,卡米拉就知道对查尔斯王子的讲演稿赞美,迫不可待地要他赶紧传真给她一读为快,戴安娜就不会,结果呢,这两个女人的命运一个在天上一个在地下。这也是卡米拉的毒,让查尔斯王子服了,就上她这一个又老又不美的女人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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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是很难服侍的,很“娇气”的动物,尤其是你爱的男人,最难服侍:你得给他补掇起来在社会上受伤累累的骄傲之心,兼做母亲、佣人和心理病医生。这样的生活当然很累,很苦。我不止一次遇见女朋友对我抱怨,她的丈夫有点病就装重病,躺倒在家,等着安抚,而且在床上也一样,只需自己快意,要女人全套服务,却不肯做一点报答。“我和他结婚,他没有给我洗一次头发,也没有洗一次澡,别谈同浴了,哪怕我病了,也没有给我洗澡。”这话用在植物和花朵上面也是合适的,若一个男人对植物每天浇水爱惜生长,那他对他的妻子或女朋友就不会不太尊重。由此,我给想省事的女人提供一条良言:
不要与你不真心佩服的男人做爱,撒谎很累人又难受;更不要嫁给你不真心佩服的男人,因为要撒谎一辈子,实在太难,不是人过的生活。
不得不撒谎一辈子来滋养维系男人的一点可怜的骄傲,我们女人这一生还有什么意思?
我的一位女友,典型的女强人,我总以为她一辈子婚姻无福,哪个男人会容下她呢?殊不知,她“娶”了一个小她十岁的男人,不仅个儿高,而且长相非常像广告上的帅哥。看起来,正好违反了我说的定律:越是年轻的丈夫,当然越难得骄傲得起来——在生活、事业和家庭里,我的那位女友永远是女强人本色,对男人,她哪肯低眉顺眼。
我相信她那位“小白脸”,只是聋子的耳朵——精巧的摆设而已。
有一次女友邀请我去她家吃结婚二周年家宴,说就请我一人,我们很久没有在一起聊天了。我和她坐在客厅沙发上边喝白兰地边听爵士乐谈私房话,那小丈夫在厨房里忙碌。靠阳台是一大瓶玫瑰。我用酒杯碰了一下她的手指,眼一眨——这是我缓和我的问题的冲击力,不是向情人扔秋波,哪怕我喜欢她,我问道:“怎么样?”
“什么‘怎么样’?”女友对我的暧昧神情很不以为然。她是女中俊杰,说话干脆利落。
“你老公如何?”
“很好嘛!”
“我说的是你们的婚姻关系怎么样?”
“我正要给他买第二枚结婚戒子,你说我和他要好不要好?”
“不必绕到一边去。你直说吧,他表现如何?”
“雄风傲然!”
“我的天,”我叫起来。我既然敢在这儿说男人,当然略知男人一二,我不能容忍我发现的规律有例外。当然任何规律都有例外,但是总不能让例外出现在我最了解的女友身上。
我说:“你的迷魂汤和毒方肯定出奇绝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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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你的伟大(2)
“很简单,”女友大笑起来:“我要这个小孩子来劲,只消经常闭上眼睛说一句话:‘你看你多了不起!把我这样骄傲的女人都征服了!我爱你的伟大!’”
领带的阳具地位(1)
据说现代男人服装,是仿照十九世纪以来士兵军服,或许可以说现代女人服装,来自农妇。这么说,服装的现代化,有民主色彩。在古代只有贵族有资格讲究服饰,现在则是讲究“装而入时”。入时就是大家认可,群趋若狂。
不过士兵和农妇毕竟不能做时装模特,再漂亮也不行,服装太简单了一些。多少世纪的贵族气派,总得留一点遗产。爵爷们的大花圈领消失了,留下一根领带;贵妇的敞胸露肩消失了,留下一根项练。
所以,服装的传统,在于注视点依旧,男人和女人都明白了脖子和前胸的重要,都知道了这是诱惑的紧要之处。当面眼光,总不能立即直接对视,先看到前胸,然后才能上移,可见男女相悦,初战的战场在领口,一见能否倾心,在于一领,必须慎之又慎。
士兵之中,最讲究服装时兴的是美国大兵。他们打仗不行,靠B-52反复扔炸弹;穿衣服却有来头:上战场着迷彩,上岗哨军服笔挺,上教堂,不论死活,必打领带。这就叫领导世界潮流。
在众多小说电影里,我们已经看到男人的领带,那是个标志:装绅士,装No。1好情人的必要的符号。临到“动粗”时,就得领带一拽,表示不必再君子了。
马科斯夫人拥有鞋城,据说不少男人拥有领带城。有几个人看到马夫人的脚了?男人的领带,却占着镜头正面。
“看男人当然看领带。”波波不止一次这么对我说,她是时装趣味大师,京城有名的品赏家。“趣味不正,品味跌份,下面就不必做文章了。”
“万一那天他正有急事没有系领带,或系错了领带呢?”我说。
“那正显出他的无品格。”她非常肯定。
“巴黎纽约伦敦慕尼黑都在流行‘dressing down’便服上班,”我说。
“没用!”波波说,“你们down,我up,看谁吃亏吧!”
领带学不比面相学简单:不光看领带质地,更看领带花纹。鱼水图案,表明这男人有心有情,但比较花,不专一。条纹宽,这男人一般处事呆板,陈旧灰暗。原色单彩,这男人可靠认真,值得依赖。杂色杂花,这类男人大多是没有主意,喜欢绕着圈子办事,对感情矛盾重重。至于靠“民族性”图案表现自己,那就不如T恤衫,降级了。
这么凭领带判断男人,到底有多少准确度,不过生活就是由一系列模糊概念组成。波波旅游时,到处收集领带,好不容易在一个艺术博物馆的商店看到玻璃柜里一条日本产的有汉字的领带,边上还有一条领带,竟然印着克里穆特的接吻图。想想,还是汉字雅致,含蓄不露。
我本人总在机场的免税店买领带,总是将手里最后的演讲费等等一分不剩地买平时不肯花钱的领带。我走过多少国家,就在多少个国家的免税店买过多少领带。不要以为我是为爱人所买,不,我只是为我心里那个人而买,那个人也可能是我自己,起码现在是我。早有好友说:你不是藏有黑白两套男式西服,加上这些各色奇异的领带,你可以变化出多少个男性的波波来?
我笑而不答。
做假小子时,爱她的人最多,我先生插话:例如我,感觉才认识她。
说到这里,你们也就明白了:波波敢评领带,非一日之寒。她从全世界收集的领带,迷惑了多少芳心。话虽已经说到这儿来,你们未必都读懂了我的文章。那个人,就因为一直不带领带,波波从未正眼看过他。但她心里很爱他,就是有点恨铁不成钢的感觉。波波决定教育教育他。于是她对他说,你怎么不戴领带?他说太麻烦。
你带领带肯定很好,因为你长得有品味。她说得非常认真。
他想想也是,就去赛特购了一大盒名牌领带。竟然没有一条让波波看得上眼的。波波只得给他上一点领带学启蒙课。
她对他说,有一个人去香港,他的妻子问他,你怎么戴这么条金光闪闪的领带?那男的说,那是香港。妻子说,你去做什么?男的说找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