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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前方!”但尾随追到的军人显然不是菜鸟,短促的口令催命一样在汤森身后回响:“三百米——注意!他刚刚越过小溪!”
“你大爷!”汤森恨恨的啐了口唾沫,继续拔腿飞奔:“这是遇上侦察兵了吗?!”
相对于汤森选定的路线和环境来说,对方的追踪速度太快了,根本就不像是骑兵应该具备的速度——但汤森猛然醒悟,这并不是自己熟悉的那个世界,出现这种意外其实很正常。
栽在一柄短剑上,只能怪自己太大意啊!
他根本不知道,手里做工粗糙的短剑是安道尔联盟现役军官的特殊身份标识。这种正经的礼仪佩剑不能自己订做,而是军方赠送给具备一定身份和传承的军官的礼物。出现在一个不穿军服的路人手上,当然会显得无比诡异。任何有形同背景的军官看到,都会严肃对待。
这就是不了解当地文化风俗造成的后果!
公平的说,汤森的身手已经是难得的敏捷,但在绕过三个山头和一条斜谷、总路程十几里之后,对方依然没有被他抛下。无论汤森挑的路线再怎么诡异难测,无论他选的地形怎么险恶崎岖,对方总能很快找到他的方位,并且紧紧的跟上。
“正前方两百米——目标靠近树林!”
“娘的,小爷跟你们拼了!”身后的追捕声越来越近,汤森一咬牙,撞进了有无数未知危险的树林。这倒不是他喜欢行险,而是此时体力已近枯竭。
“停——!”在汤森连滚带爬往树林深处飞窜的时候,背后终于传来放弃追捕的口令。
“终于知道停了吗?”还在灌木中跋涉的汤森大口的喘着气,伸长的舌头都可以用来打领带了,他转过身去比出一个粗鄙的挑衅手势:“有种的……有种的继续来啊!”
回头时,眼角似乎有道白光闪过,接着“轰!”的一声巨响,汤森保持着怪异姿态飞起两人多高,然后一路滚到十几米外的草地上。吓得旁边一群小动物“叽叽”乱叫着四下奔逃。
汤森被摔得有点蒙,两眼一阵阵的发黑——是什么玩意打中自己?震撼弹吗?
三秒之后,四周的景物才重新回到他的眼睛里,天旋地转中,一双做工考究的皮靴踏着落叶,出现在他视野边缘。汤森喘着粗气,努力抬起沉重的头颅,终于看见来人穿着一副有别于行伍风格的精美皮甲,他接着视线往上移,呃,凹凸有致,卖相风骚,原来是个小妞!
“我……我不打女人!”汤森摇摇晃晃的站起来,竭力表现出凶恶模样:“别惹我……”
小妞嘴角一撇,露出再明显不过的鄙视神色,双手合拢做出一组舞蹈似的动作。汤森只看到白色手套的纹饰在晃动,然后有一蓬粉尘飘散开……
这是在搓大绝招吗?想多了吧?又不是在玩游戏……
但她的指尖点向自己,“轰!”的一声,汤森的身体又在巨响声中高高飞起!
“你——大爷!”汤森的身体撞断了好些树枝,落地后刚想顺势滚进旁边的灌木丛,身体各处却同时剧烈疼痛。
他咬牙撑起身体,却熬不过接着袭来的剧痛,头一歪晕了过去。
“异能师已经抓到他了,”军官在林外下令:“去把他拖出来,带回营地!”
几个士兵钻进树林,七手八脚的拖了汤森出来丢上坐骑还用皮带固定住,军官则连连称赞穿皮甲的小妞技艺精湛,但后者却没多少表示,随意敷衍了两句就不再说话。
奇怪的是,没有人敢斥责她这种态度,似乎这小妞的地位和威望都非常高。甚至别的军官不得已要越过她时,都会讨好的笑着再小心翼翼的绕个圈,那表情不是尊敬也不是客气,而是一种发自内心的畏惧!
不知道在昏迷的噩梦中流连了多久,汤森才被一桶冰水浇醒过来。
在凉水的刺激下,汤森恢复了意识。他觉得身体各处的骨头都在隐隐作痛,特别是两颊处一片火辣,似乎挨了不少的耳光。身上自然被搜查过了,好在出镇时没有装备弩机,其他违禁品在逃跑途中都藏好了。
隔着迷蒙的水光,他看见自己的随身包裹已经被打开,里面的东西摊开放在张木桌上。还好,这个包裹里面没有什么特殊的东西,连教材也只有一本,剩下的金币也不多。旁边的的桌子上摆满了各种刑具,虽然大部分东西都是用来充数的,但威慑力却都不低。
真是现世报啊,前些日子自己也对别人玩过这一出!
“我是无辜的、我是无辜的、我是无辜的……”汤森用近于呆滞的目光伪装着自己,暗地里却在思考着对策:“对方是什么身份?为什么抓自己?自己要怎么应对才好?”
“醒了?那就说说吧,先从你的名字开始。”追捕自己的军官坐在桌后,用马鞭在杂物里搅动一番,眼神很是不善。按照军衔标志来看,他应该是个中校级别的军官:“如果你记不起来,我这里有很多东西可以帮你。”
“汤森,”汤森心念电转,看到中校军官腰间悬挂的相同制式却精美得多的短剑,顿时醒悟过来,知道自己大概被当成截杀军官的匪徒了,于是不假思索的搬出早已准备好的说辞:“我是汤森·瓦胡嘉·塔塔。”
“汤森·瓦胡嘉·塔塔是什么人?”军官冷笑:“你怎么会有这柄短剑?那来的?”
“短剑是我的,预备军官俱乐部发的。”汤森努力回忆着倒霉蛋一号日记上的内容,话语也逐渐流利起来:“我是兰斯顿公国顿河城邦的贵族后裔,同时也是预备军官。”
“预备军官?”中校继续冷笑:“你嘴皮一翻,我就应该相信你不是匪徒?”
“我真是预备军官啊!长官,我的编号是三九一蓝色风信花!我还能背诵征召令!我是爵士后代,我在顿河修士会上过学,我在教会还有同学,不信您还能去查啊!”汤森的表情里带着些急切和仓惶:“长官,我也是军官啊,你不能这样对待我!”
“好大一堆头衔,你都把我吓住了啊。”中校军官轻蔑的笑了,这是汤森今天第二次看见这样的笑容:“你是什么军衔?我应该怎么对待你?”
“我,我是准尉……”汤森带着些许尴尬回答:“不过他们说,报到之后我会被提升……”
“哦?你还没有报道——那么你应该向谁报到?”
“秃头……不,是安道尔联军秃鹫联队的长官。”
第七节:异能师小妞(下)
“这么说,你是远道而来向军队报到的?”中校军官露出一个古怪的笑容,顺手拿起桌上的短剑:“你知道报到地点吗?知道报到地跟海森威的距离有多远吗?”
“大约……大约两百多里。”汤森早就在传教所的简略地图上弄明白了周围概况,而且倒霉蛋一号也正是借着军方的通行文件才沿路招摇过来的,这些东西早就变成他说辞中的一部分。
“长官,我!我只是迷路了!”
“迷路?”中校军官起身,走到汤森面前,抓起他的衣领问:“那你看见长官还跑?你的佩剑呢?!你的盔甲呢?!”
“我我我我——我冤枉啊!长官!我胆小,我怕你把我当逃兵——佩剑和盔甲太重了,我真的背不动啊……”
“你就是个可耻的逃兵!”
“渣滓!”中校一把就把汤森摔在地上:“你觉得我要拿你这个领了安家费和无上荣誉却不在规定时限向部队报道、看见长官拔腿就跑的下三滥**怎么样!?”
“我……我……我不是故意的!”汤森挤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表情:“长官,我只是迷路而已啊……真神在上,塔塔家族从来不容忍谎言,我身为第二十七代议会议长,绝对不会用谎话来搪塞您!再说我也不敢啊!”
这种撕心裂肺的哭喊在军官的一击重拳下戛然而止,为了配合对方这一拳的威力,汤森开始蜷缩着身体在污水里打滚,欢腾得很。
中校军官得意的收回拳头,却只呸了一声,径直走到帐篷外。
“长官,他是截杀军官的匪徒吗?”等在帐篷外的下属围上来,七嘴八舌的问。
“不是。”军官摇摇头:“虽然胆小如鼠手段卑劣,但一个匪徒,不可能有教会学校的口音。其他事情也能对上号,连报到的手令都能背出来,正好,我们名册上也有这么个人。”
“难道真是骗取安家费的纨绔吗?”下属之一露出疑惑不解的神情:“逃避服役啊,这得冒多大风险?不怕军方追究到家族头上吗?”
“是啊,在咱们安道尔联军。军法部的人都不是爹生娘养的,毒辣得很!”
“孤家寡人怕什么追究?”中校军然嘿然一笑:“你看过这种模样的家族议长?你看过混到这种地步的家族继承人?”
“也对,有这样的族长,跟自取灭亡没什么两样……但我们要怎么处置他?我们没办法确认他的真正身份。现在就押送到军团吗?”
“军团的驻地太远了,而且现在形势比较紧张,拿这种事情去烦上边有什么好果子吃?”中校沉思片刻:“这样吧,你们连番去问话,如果没什么异常就把他放到尖兵队去,说起来那群牲口也该有个头了。大家平常把他看紧点就行,如果打完这仗还没死,就把他交到军部。”
“长官高明啊!明白了!”下属们摩拳擦掌:“放心吧长官,我们一定让他见识到骗取安家费的下场!”
或许这世界上真的有神、真的有报应,而且就应验在前些日子还对奥斯顿拳打脚踢的汤森身上——他极悲剧的被十来个军官审讯了一下午,也被当沙袋练了一下午,间中还要被恐吓加默写征召命令等等。
到了傍晚,鼻青脸肿的汤森才被人抬出帐篷。
好的一面是,因为谎言被编得滴水不漏,他终于以汤森·瓦胡嘉·塔塔的身份留在了军营里;坏的一面是,在横贯整个营地到达尖兵队之后,所有人都知道了他不光彩的来历。
这真是令人感叹的情景,以至于整个军营都在幸灾乐祸,因为这个叫汤森的准尉太倒霉了,他当逃兵也就算了,居然让自己所属部队的最高长官给撞上——换了别人的话,骗了安家费怎么也应该跑远点吧?
不过,汤森准尉是真能跑,要不是随军异能师大人在场的话,说不定真让他溜了。
之所以在传言里汤森是准尉而不是下三滥**,那是因为军官体系不但高人一等,有很强的自尊心和荣誉感,而且很抱团。
既然汤森已经被长官认同,那么他就是军官体系中的一员。也就是说,汤森在营地里有高人一等的地位,待遇方面也不会跟其他准尉有所区别。
所以,即便汤森的名声不怎么样,他还是有人服侍,基本上属于饭来张口、衣来伸手那种。
汤森在床上趟了两天,养伤和“没脸见人”倒是其次,考虑自己的处境以及应对才是关键。他检讨了自己的作为,再三推断事情的发展方向,但最后的结果却很不乐观——军方的追捕手段他能应付,但异能师自己肯定对付不了,还是老老实实的呆着,走一步看一步吧!
“如果不是因为这小妞……”汤森愤愤不平的想:“小爷绝对能跑掉!”
林中的遭遇,一场莫名其妙的落败,汤森终于有了对异能师的直观印象——娘的这太恐怖了!小妞两手玩太极似的搓一搓,隔着二十多米就能让自个躺下了,简直就是他奶奶的人形大炮!
同时他又有些庆幸,好在对方没有存心把自己往死里整,要是在抢传教所的时候遇到这么一位,那自己还不得立马玩完?!异能师公会……那又是一个多凶恶的组织啊!
所以他心中并不怨恨中校和小妞,因为在某种程度上说是他们救了自己。虽然在手法上比较暴力,但换个角度考虑,对方这样做也无可厚非,何况他们最后还认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