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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克纳传-第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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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73),美国诗人、评论家,曾出版中国古诗英译集《华夏》。
    (8) 纳撒尼尔·霍桑(1804~1864),美国小说家,代表作《红字》等均有中译本。
    (9) 福克纳的人物大多分见于几部作品中,此处提到的萨家主要见同名长篇小说——“约克纳帕塔法世系”的第一部,康家主要见《喧哗与骚动》,麦家见于《坟墓的闯入者》和《掠夺者》,以及中篇《熊》中。
    (10)三人均为南方邦联军将领:博雷加德(1818~1893)在第一次马纳萨斯战役中任约翰斯顿的副司令,后由准将升为上将。约翰斯顿(1807~1891)曾驱军救援博雷加德部队获胜,斯图尔特(1833~1864)为邦联军的骑兵司令,在第一次战役中战绩辉煌,最后阵亡。(11)弗吉尼亚东北一小镇,近布尔河。内战中南军在两次史称“马纳萨斯战役”或“布尔河战役”(1861  年7 月和次年8 月)中取得大胜。
    (12)这个团因密西西比州州花为木兰花而得名。
    (13)舍伍德·安德森(1876~1941),美国小说家。在他帮助下,福克纳出版
    了第一部小说。
    
    (14)威廉的呢称。
    (15)约瑟·康拉德(1857~1924),英国小说家,原籍波兰。早年以航海为生,后在英国商船队当水手,20  岁开始学英语,以后用英语进行创作,1884  年入英国籍。
    著名作品《吉姆爷》《黑暗深处》等均有中文译本。
    (16)照料白人孩子的黑人佣妇的称呼。
    (17)道格拉斯·索撒·弗里曼(1886~1953),美国记者,著有南方将领《李将军传》等关于南方邦联的事。
    (18)布鲁斯·卡顿(1899~1976),美国记者、历史学家,撰有论述国内战争著作多种。
    (19)大开本的《圣经》,附有空页,可供记录一家人的生死、婚姻等。
    (20)威廉·克里斯托弗·汉迪(1873~1958),美国黑人作曲家。
    (21)莫德的公公的妹妹,全名为阿拉巴玛。
    (22)默里的妹妹。
    (23)《熊》的主人公艾萨克·麦卡斯林的昵称。他自幼以森林为家,成了打猎的好手。20  岁时放弃了遗产,只身租居一间小屋内,以批判邪恶和可耻行为为己任。
    (24)一个性格软弱的老处女。她讲述的家世和塞德潘一家的历史,构成《押沙龙,押沙龙!》全书的题材。
    (25)昆丁的父亲是一个律师,不务正业,成天酗酒,怨天尤人,悲观失望。
    (26)穷苦白人妇女艾迪·本德伦弥留之际嘱咐子女要把她归葬故土。在扶柩还乡途中,儿子达尔为了想火化母亲的遗体而放火焚烧一家人带着棺材留宿的牲口棚,尔后被送进疯人院。
    (27)托玛斯·塞德潘14  岁离家出走,远去海地,在当地和尤拉莉亚·邦结婚,生下儿子查尔斯·邦。后因她有黑人血统而遗弃母子二人,回到密西西比。(28)班吉是凯蒂的弟弟,一个钟情于姐姐的白痴。小昆丁是放荡的凯蒂的私生女。均见《喧哗与骚动》。
    (29)康普生家的黑女仆。
    (30)福克纳一姓原来的拼写为Falkner ,作家把它拼作Faulkner,多加出一个字母u 。
    (31)阿尔杰农·查尔斯。斯温伯恩(1837~1909),英国诗人,有唯美主义倾向。
    (32)托玛斯·斯特恩斯·艾略特(1888~1965),英国诗人,批评家。代表作《荒原》(1922)象征和暗示第一次大战后的欧洲文明。
    (33)克林斯·布鲁克斯(1906~)当代美国文学评论家,“新批评派”的奠基人之一。曾与另一评论家合编《南方评论》杂志(1935~1941),撰有评威廉·福克纳的“约克纳帕塔法世系”的专著二部。
    (34)指英国诗人济慈(1795~1821)的著名颂诗《希腊古瓮》。
    (35)艾米莉·狄更生(1830~1886)美国女诗人,意象派诗歌的先驱,系出名门,毕生极少外出,埋头写作,留下诗稿1700  余首,均于身后由他人编辑出版。
    诗作大多以爱情、死亡以及人生无常为题材。上述诗篇和《我为美而死》是她的代表作。
    (36)《八月之光》里,杰斐逊镇上一个长老会牧师。由于他祖父的行为不端和妻子的自杀,盖尔被解除神职。
    (37)在密西西比州从事法律工作多年后,进入出版界,曾为福克纳删改《坟墓
    里的旗帜》一书。参看本书第四章。
    第二章 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后(1918~1924)
    
    福克纳不满于仅仅扮演旁观者的角色,讨厌旁观的局限,时而求摆脱、时而又陷入。到九年级时,终于挣脱自我意识的枷锁,打起棒球、踢起足球来了。又过两年后,恢复打猎。虽然他仍然听人说话的时候居多,自己说话不多,他重新喜欢喝酒、喜欢同人交流打猎的经验。踢上足球以后,他不再跳舞,老是坐在一边或站在一边看埃斯特尔同别人跳舞,一动不动、一声不响。他打定主意不求告人,任凭他们给自己起绰号——“蛇唇”、“伯爵”等等,他只当没听见。
    他没有念完中学,在银行里工作过一阵,在密西西比大学里荡来荡去,参加几项喜欢的活动,结交几个志趣相投的朋友。1916  年秋,开始了同本·沃森的终生友谊。第二年春,学校年鉴《老密西》刊登了他的一幅画,是他发表的第一件作品。
    创作只是逢场作戏。腻烦了看书,作诗、听故事、画画,便同菲尔·斯通或埃斯特尔·奥尔德姆一起散步聊天。尽管力求超脱,装出一副毫不在乎的样子,  他内心深深感到孤独的威胁。虽然奉行清静无为的生活原则,还是需要人际往来,听人家说话、谈论作诗绘画或者闲聊。在考利奶妈的给人安全感的火炉前,或者同默特尔·雷米、杜威·林德和萨莉·默雷等在一起时,他不仅听人家说话,自己也说话。如今更常去找菲尔和埃斯特尔作伴。
    斯通家和福克纳家虽是事业上的对手,在社会上是同盟,都是望族,有共同兴趣——女的上卫理公会教堂(1) ,男的热衷于赚钱、喝酒和打猎。菲尔比威廉大4
    岁,学业上雄心勃勃,因此顾不上注意他。直到1914  年夏从耶鲁大学获优等生文学士学位(一年前以优异成绩获密西西比大学学位)回乡,才听说威廉在写诗。菲尔还打算进密西西比大学法学院,然后再去耶鲁读法学士学位,随后同父兄一起经营家业法律事务所。但他喜爱文学,尤其喜欢诗歌。听说威廉在写诗,不太相信,使径自上门去找他。威廉得悉菲尔的来意后,几乎一言不发,拿出自己的作品给他看,观察他读时的反应。
    菲尔·斯通似乎一眼看出其中某些诗篇所蕴含的苗子。日后他对人说:“谁都能看出他确实有才气,再明显不过了。”威廉有最明显不过的才华。
    识者却只有他一人(威廉的妈妈也相信儿子有才,甚至担心他是个“天才”),不免以威廉的保护人自居,虽然多年后两人的关系几濒破裂。菲尔不是个好老师,也知道不会有第二个学生,因此自己也说不清倒底是希望威廉成材,还是希望他永远当自己的尾巴。当菲尔预言并促成的声望到来时,竟感到说不出的滋味。他夸大自己的作用,埋怨写诗的人得到的荣誉过多,而造就诗人的他得到的荣誉太少。但是,在这位小朋友尚是一块可造之材、需要辅导和提携期间,他始终是一位忠诚可靠的朋友。他在威廉身上找到一个值得从事的课题,主动填补威廉生活中的空缺,充任他的良师益友兼赞助人。
    威廉所缺少的东西中有纯属个人生活上的问题。两人年龄、经历、仪态虽然不同,但有一些共同兴趣,不限于文学。菲尔知道在牛津这种小地方“与众不同”是什么滋味;生为密西西比的男孩,不像父亲而酷肖母亲是什么滋味;他和威廉一样,从小就受“好男不从艺”的教育。菲尔的父亲詹姆斯·斯通顶着将军的光荣称号,是条耀武扬威的“好汉”:酒喝得凶、赌注下得大,狩猎专打狗熊。虽然菲尔后来不仅当律师,还染上父亲的各项粗犷嗜好;但幼年多病,成年后也更像内向而体弱的母亲罗莎小姐,不仅体质像、气质也像。他换过好几所学校,找到合意的学校后,“与众不同”的不利化为有利。
    他努力学习,成绩优异,成为父母的骄傲。离开学校以后,便不再那么成功、那么快活。可是,即使在得意之际,他也有苦恼,因此对比他更孤僻的威廉产生了同病相怜之情。他后来写道:“除了我,威廉·福克纳没有一个可以交谈自己的计划、希望、抱负和写作技巧的人。”从1914  年夏拿到第一个耶鲁大学学位回家,到1916  年秋重返耶鲁去读第二个学位的这段时间里,菲尔支持威廉的追求和憧憬,偶而听他诉说志向。
    但是,由于威廉不仅需要鼓励,还需要指导,加上菲尔爱说、威廉爱听,总是菲尔说话的时候多,听威廉说话的时候少。对此,威廉起先还不在乎,后来便争取单独看书自学,这样的学习难免有不足之处。他母亲看的书中有不少文学和哲学的经典著作,从《圣经》、柏拉图、亚里斯多德直到康拉德,但是其间有不少脱节和空白,无人帮他填补,因为家中没有人像他那么嗜书如命,也没有人摇过笔杆子。
    菲尔刚出大学校门,课程、讨论听得多,新鲜事物知道得多,尤其喜欢搬弄他所知道的一切。一开始便指导威廉读书,两人间的关系一直保持这种模式。菲尔是高谈阔论的说教能手,威廉则只会听,默默地坐着或走着听,捡爱听的听,不爱听的便充耳不闻。菲尔只顾说话,对威廉的反应产生错觉,还以为自己在手把手地教他,以为威廉的一切本事——全部文史哲,小自标点符号,大至伦理道德等“浅显真理”——全是他一手教出来的。其实,威廉的标点符号(就算他不关心伦理道德),似乎也是早就学会了的。菲尔误以为威廉的沉默是示以专心,根本不了解威廉的心思。多年后,只剩下朋友的一些旧稿和回忆时,菲尔更夸大其辞,把他发现的这位天才说成多么无知,自己花了多少心血把他栽培成材。事实上,早在认识菲尔以前,威廉就知道该读什么书,上什么课,听什么话。虽然,菲尔确实也教给威廉不少东西:
    菲尔通希腊文和拉丁文,谙希腊、拉丁文学,对美国南方的历史,尤其是南北战争史,了如指掌。晚年更是把福克纳的诗歌和斯诺普斯家族的故事视为自己的专著。这种感情不是毫无根据的;至少他和关心县州政治的小上校和约翰·福克纳叔叔一样,把威廉的注意导向“红脖子(2) 的兴起”以及这些人使密西西比生活发生的变化;而在福克纳的诗歌学习上,是他起着指导的作用。他先让威廉注意众所周知的19  世纪诗人,然后读象征派的诗,象征主义是文学史上最深刻的一场运动,菲尔在纽黑文一家著名的书店,叫作“砖巷书屋”的,买过许多书,知道现代派运动的背景,熟谙叶芝(3) 、庞德、埃略特和乔伊斯(4) 的著作,为之自豪。
    如果说威廉听菲尔说的时间越来越多,他对埃斯特尔说话的时间也越来越多。
    他的一个弟弟写道:“有埃斯特尔在听他说话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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