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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衡全译-第19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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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文】

  58·16晏子曰(1):“钩星在房、心之间(2),地其动乎(3)?”夫地动,天时(4),非政所致。皇帝振畏(5),犹归于治,广征贤良,访求过阙(6)。高宗之侧身(7),周成之开匮(8),励能逮此(9)。谷登岁平,庸主因缘以建德政;颠沛危殆,圣哲优者乃立功化。是故微病恒医皆巧,笃剧扁鹊乃良(10)。

  【注释】

  (1)晏子:参见6·5注(5)。

  (2)钩星:参见17·8注(8)。房:房宿。参见17·8注(8)。心:心宿。参见17·1注(2)。

  (3)参见17·8注(9)。

  (4)天时:自然运行变化的时序。

  (5)皇帝:指东汉章帝。

  (6)阙(quē缺):通“缺”。过失。

  (7)高宗之侧身:《异虚篇》(18·1)中说,殷高宗时,“桑穀俱生于朝”,其臣祖己说这是殷朝将亡之兆。于是“高宗恐骇,侧身而行道,思索先王之政,明养老之义,兴灭国,继绝世,举佚民。桑穀亡。”

  (8)周成之开匮:《顺鼓篇》(46·3):“周成王之时,天下雷雨,偃禾拔木,为害大矣。成王开金縢之书,求索行事,周公之功,执书以泣,遏雨止风,反禾,大木复起。”此事亦见《感类篇》(55·4)等处。

  (9)励:据文义当作“■”,即“仅”之异文。《礼记·射义》:“盖■有存者”。《释文》云:“音勤,又音觐,少也。”据递修本也当作“■”。

  (10)扁鹊:参见3·4注(13)。

  【译文】

  晏子说:“钩星运行到房宿与心宿之间,大概要地震了吧?”地震,是自然运行到一定时序的必然变化,不是政治所造成的。皇帝自己震动畏惧,尚且归罪于自己统治得不好,广泛征召贤良人才,要求臣民指出自己的过失。殷高宗谨慎行道,周成王开匮悔过,仅仅能赶得上这一点。谷物丰收年岁太平,平庸的君王可以借此树立德政;社会动荡危险,只有圣贤中的杰出人物才能建立功德教化。因此,遇到小病,一般医生都成了高手,碰上重病才能显示出扁鹊是名医。

  【原文】

  58·17建初孟年(1),无妄气至(2),岁之疾疫也(3),比旱不雨,牛死民流,可谓剧矣!皇帝敦德,俊乂在官(4),第五司空(5),股肱国维(6),转谷振赡(7),民不乏饿,天下慕德,虽危不乱。民饥于谷,饱于道德,身流在道,心回乡内(8)。以故道路无盗贼之迹,深幽迥绝无劫夺之奸(9)。以危为宁,以困为通,五帝三王孰能堪斯哉!

  【注释】

  (1)建初:汉章帝的年号。孟年:初年。

  (2)无妄气:又称“无妄之变”。参见45·7注(1)。

  (3)岁之疾疫:影响年成的灾害。

  (4)俊乂(yì义):贤能的人。

  (5)第五:复姓。第五司空:指第五伦,字伯鱼,东汉京兆长陵(今陕西咸阳东北)人。初为淮阳国医工长,受到光武帝的赏识。后历任会稽、蜀郡太守。在会稽时查禁巫祝,禁止妄杀耕牛,裁遣富吏。章帝时任司空,曾一再上书,要求抑制外戚骄奢擅权。元和三年(公元86年),以老病辞官,数年后卒,年八十余。

  (6)股肱(gōng工):得力的辅佐。

  (7)赡(shàn善):供养。

  (8)乡:通“向”。向往。

  (9)迥(jiǒng窘):远。迥绝:最边远的地方。“深幽”当是“迥绝”的傍注,后人因以误入正文,遂致文意复踏,又与上句不对。当删。

  【译文】

  建初初年,自然灾变出现,这是年成的疾疫,连年大旱不下雨,耕牛死亡老百姓流亡他乡,可以说是很厉害的灾害了。皇帝道德淳厚,贤能的人居官任职,司空第五伦,是皇帝的得力辅佐,国家的栋梁,调运粮食救济供养百姓,老百姓不困乏饥饿,天下都仰慕朝廷的恩德,国家虽然危急但是不混乱。老百姓虽然吃不上粮食,但对皇帝的恩德却很满意。人虽然在道路上流亡,心却向往着朝廷。所以道路上没有盗贼的踪迹,最偏僻、边远的地方也没有拦路抢劫的坏人。把危险转变为安宁,把困难转变为顺利,五帝、三王哪一个能比得上这样的功德啊! 


验符篇第五九
  【题解】

  本篇罗列了一些“符瑞”现象,以证明“汉德丰雍”,超越前代。王充的目的是批驳俗儒厚古薄今的观点,但由于历史的局限,他仅用“符瑞”的出现来美化汉代统治者,寄希望于皇帝能选拔任用像他那样的人才。本篇不仅宣扬了“符瑞说”,而且也宣扬了阴阳五行家的“五德终始论”,所以其基调是消极的。

  【原文】

  59·1永平十一年(1),庐江皖侯国民际有湖(2)。皖民小男曰陈爵、陈挺,年皆十岁以上,相与钓于湖涯。挺先钓,爵后往。爵问挺曰:“钓宁得乎(3)?”挺曰:“得。”爵即归取竿纶(4),去挺四十步所(5),见湖涯有酒樽(6),色正黄,没水中。爵以为铜也,涉水取之,滑重不能举。挺望见,号曰:“何取?”爵曰:“是有铜,不能举也。”挺往助之,涉水未持,樽顿衍更为盟盘(7),动行入深渊中,复不见。

  【注释】

  (1)永平:汉明帝年号。永平十一年:公元68年。

  (2)庐江:郡名。楚、汉之际分秦九江郡置,在今安徽庐江县一带。皖侯国:汉代分封的诸侯国,在今安徽潜山县一带。民:涉下句‘皖民’而衍。《太平广记》卷四百引《论衡》文无“民”字,当删。湖:指巢湖。一称焦湖,在今安徽省中部,湖呈鸟巢状,故名。

  (3)宁:作语助词,无义。

  (4)纶(lún轮):钓鱼用的线。

  (5)所:通“许”。表约略数目。

  (6)樽(ūn尊):古代的一种盛酒器。

  (7)盟盘:古代诸侯举行结盟仪式时用的一种盘子。

  【译文】

  永平十一年,庐江郡皖侯国边境上有个大湖。皖侯国百姓家有两个男孩叫陈爵和陈挺,年龄都在十岁以上,他们一起到湖边去钓鱼。陈挺先去钓,陈爵后来才去。陈爵问陈挺:“钓着鱼了吗?”陈挺说:“钓着了。”陈爵立马回去取钓竿和钓线,走到离陈挺四十步左右的地方,看见湖边有个酒樽,颜色纯黄,淹没在水中。陈爵以为是铜器,就到水中去取它,又滑又重不能搬动。陈挺看见了,大声问:“捞什么东西?”陈爵说:“这里有铜器,搬不起来。”陈挺过来帮助他,到水中还没有抓住,酒樽立刻变成一个盟盘,下沉到深水之中,再也看不见了。

  【原文】

  59·2挺、爵留顾,见如钱等正黄数百千枝(1),即共掇摝(2),各得满手,走归示其家(3)。爵父国,故免吏,字君贤,惊曰:“安所得此?”爵言其状,君贤曰:“此黄金也。”即驰与爵俱往,到金处,水中尚多,贤自涉水掇取。爵、挺邻伍并闻(4),俱竞采之,合得十余斤。贤自言于相(5),相言太守(6)。太守遣吏收取,遣门下掾程躬奉献(7),具言得金状。诏书曰(8):“如章则可。不如章,有正法。”

  【注释】

  (1)枝:钱不能称为枝,“枝”当作“枚”,形近而误。又《太平广记》卷四百、《事类赋》九、《太平御览》引《论衡》文并作“枚”,应据改。

  (2)掇(duō多):拾取。摝:即“摭”字之讹。又《太平广记》、《事类赋》引并作“摭”,当据正。摭(hī直):拾取。

  (3)示:让。。看。

  (4)邻:周代地方组织。伍家为邻,五邻为里。伍:古代居民组织。五家为一伍。邻伍:泛指邻居。

  (5)相:汉代各诸侯王国均设相,由朝廷委派。王国的相,地位与太守相等;侯国的相,地位等于县令或县长。这里指皖侯国的相。

  (6)太守:参见54·6注(8)。这里指庐江太守。

  (7)掾:即掾史。参见34·9注(2)。门下掾:指庐江太守门下的属官。程躬:人名。庐江太守属官。《太平广记》作“裕躬”。《后汉书·明帝纪》:“永平十一年,漅湖出黄金,庐江太守以献。”即指此事。

  (8)诏书:指汉明帝下的诏书。

  【译文】

  陈挺和陈爵守候在湖边四下观看,看到数百上千枚像钱一样的纯黄的东西,就一同捡取这些东西,各人捡得满满的两手,跑回家拿给家里人看。陈爵的父陈国,是过去免职的官吏,字君贤,他大惊问道:“这是从什么地方得到的?”陈爵讲述了捡到的情况,君贤说:“这些都是黄金呀。”立即与陈爵一起跑去那里,到了出现金子的地方,水中黄金还很多,君贤亲自下水去拾取。陈爵和陈挺的邻居们都听说了,一齐来争捡黄金,合计捡得十多斤。君贤亲自把这件事告诉了相,相又告诉了太守。太守派官吏收取捡到的黄金,派门下属官程躬将黄金献给皇帝,详细他讲述了捡到黄金的情况。皇帝下诏书说:“如果像奏章所说的那样,就算了。如果不像奏章所说的那样,就要依法惩办。”

  【原文】

  59·3躬奉诏书,归示太守。太守以下思省诏书(1),以为疑隐,言之不实,苟饰美也,即复因却上得黄金实状如前章(2)。事寝(3)。十二年(4),贤等上书曰:“贤等得金湖水中,郡牧献(5),讫今不得直(6)。”诏书下庐江上不畀贤等金直状(7)。郡上贤等所采金自官湖水,非贤等私渎(8),故不与直。十二年,诏书曰:“视时金价,畀贤等金直。”汉瑞非一,金出奇怪,故独纪之(9)。

  【注释】

  (1)省(xǐng醒):领悟。

  (2)却(xì细):通“郤”。间隙,机会。

  (3)寝:止息。

  (4)十二年:永平十二年,公元69年。

  (5)郡牧:即郡太守。

  (6)讫(qì气):通“迄”。到。直:通“值”。代价,报酬。

  (7)畀(bì闭):给。

  (8)渎(dú独):沟渠。私渎:属于私家所有的沟渠。

  (9)以上事参见《后汉书·明帝纪》。

  【译文】

  程躬奉接了诏书,回来让太守看。自太守以下各级官吏思索领悟诏书的意思,认为皇帝怀疑奏章上有隐瞒的地方,说的情况不真实,作了不正当的粉饰美化,就又找机会向皇帝报告得到黄金的真实情况,内容和上次的奏章一样。这件事就搁下了。永平十二年,君贤等人给皇帝上书说:“君贤等人从湖水中捡得黄金,郡长官把黄金献给了皇帝,我们至今没有得到报酬。”皇帝下诏书令庐江郡呈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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