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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衡全译-第17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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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发:表现。

  【译文】

  根据什么知道天的自然无为呢?就是根据天没有口目这一点知道的。考察凡是有意识行为的东西,都具有口目这一类器官。嘴巴要吃东西而眼睛要看东西,内心里产生嗜好欲望,就会在外面表现出来,用嘴巴和眼睛去寻求,要得到了才会满足,这是欲望所产生的作用。现在天既然没有口目所产生的欲望,对事物无所追求和索取,它怎么会有意识地行动呢?根据什么知道天没有口目呢?根据地的情况知道这一点。地以土为形体,土原本就没有口目。天地,如同夫妇,地体没有口目,也就知道天没有口目了。如果说天是形体吗?那就该与地体相同。如果说天是气吗?气就像云烟一样,云烟这类东西,哪里会有口目呢?

  【原文】

  54·4或曰:“凡动行之类,皆本无有为(1)。有欲故动,动则有为。今天动行与人相似,安得无为?”曰(2):天之动行也,施气也,体动气乃出,物乃生矣。由人动气也,体动气乃出,子亦生也。夫人之施气也,非欲以生子,气施而子自生矣。天动不欲以生物,而物自生,此则自然也;施气不欲为物,而物自为,此则无为也。谓天自然无为者何?气也。恬淡无欲(3),无为无事者也,老聃得以寿矣(4)。老聃禀之于天(5),使天无此气,老聃安所禀受此性?师无其说而弟子独言者,未之有也(6)。

  【注释】

  (1)无有:对这两个字有两种不同的看法。吴承仕、刘盼遂认为“有”字衍,孙人和认为“无”字衍,我们同意“无”字衍的看法。

  (2)以下是王充对上面观点的驳斥。

  (3)恬淡:亦作“恬惔”。清静而不想有所作为。

  (4)老聃(dān丹):参见4·4注(20)。

  (5)禀:承受。之:指“气”。

  (6)王充用这个比喻是想说明,天以及它施放的气是清静无为的,所以老聃承受了这种气,才具有清静无为的本性。但这个比喻本身是错的。

  【译文】

  有人说:“凡是有动作行为的东西,都以有为作根本。有了欲望就会有意识地行动,有行动就是有为。现在天的动作行为与人的动作行为相类似,怎么会是无为的呢?”我说:天的动作行为就是散布气,天体动作气才散布出来,万物才产生。如同人运动精气,人体动作精气才出来,子女也就产生了。人施放精气,并不是想借此生子女,是精气施放而子女就自然产生了。天体运动并不想借此创生万物,然而万物却自己产生了,这就叫“自然”;天体施气并不是想要创造万物,而万物承受气却自己形成了,这就叫“无为”。什么叫天的自然无为呢?就是施放气了。气是清静而没有什么欲望,无为无事的东西,老聃承受了气而长寿。老聃从上天承受了气,如果上天没有这种气,老聃怎么能承受它而具有这种天性呢?老师没有讲过的,学生却能独自讲出来,这样的事情从来没有过。

  【原文】

  54·5或复于桓公(1),公曰:“以告仲父(2)。”左右曰:“一则仲父,二则仲父,为君乃易乎?”桓公曰:“吾未得仲父,故难;已得仲父,何为不易(3)!”夫桓公得仲父,任之以事,委之以政,不复与知。皇天以至优之德与王政而谴告人(4),则天德不若桓公,而霸君之操过上帝也(5)。

  【注释】

  (1)复:复命。报告执行使命的情况。桓公:参见3·2注(12)。

  (2)仲父:即管仲。参见3·2注(12)。

  (3)以上事参见《韩非子·难二》。

  (4)皇天:对天的尊称。人:这里指君王。“政”下脱“随”字。“人”为“之”字形误,下文“而谓天与王政,随而谴告之”,可证。

  (5)霸君:在诸侯中称霸的君王。这里指齐桓公。操:操行,品行。

  【译文】

  有人向齐桓公报告执行使命的情况,齐桓公说:“把这件事告诉仲父。”左右的臣子说:“一次有人来报告,说去找仲父;二次有人来报告,又说去找仲父,做君王那么容易吗?”齐桓公说:“我没有得到仲父,所以感到难做;已得到仲父,有什么不容易做呢!”齐桓公得到仲父,任用他掌管国家大事,委托他处理政务,自己不再参与过问。皇天以它至高的道德把政权授予君王而后又要谴责告诫他,那么皇天的道德不如齐桓公,而齐桓公这位霸主的品行却超过上帝了。

  【原文】

  54·6或曰:“桓公知管仲贤,故委任之;如非管仲,亦将谴告之矣。

  使天遭尧、舜(1),必无谴告之变(2)。”曰:天能谴告人君,则亦能故命圣君,择才若尧、舜,受以王命(3),委以王事,勿复与知。今则不然,生庸庸之君,失道废德,随谴告之,何天不惮劳也(4)?曹参为汉相(5),纵酒歌乐,不听政治,其子谏之,笞之二百(6)。当时天下无扰乱之变。淮阳铸伪钱(7),吏不能禁,汲黯为太守(8),不坏一炉,不刑一人,高枕安卧,而淮阳政清(9)。

  【注释】

  (1)遭:遇上,碰到。

  (2)变:灾变。

  (3)受:通“授”。

  (4)惮:怕。不惮劳:不怕劳累、麻烦。

  (5)曹参:(?~前190),字敬伯,沛县(今属江苏)人,汉初大臣。后继萧何为汉惠帝丞相,“举事无所变更,一遵萧何约束”,有“萧规曹随”之称。

  (6)笞(chī吃):笞刑。用竹板或荆条打脊背或臀腿。以上事参见《史记·曹相国世家》。

  (7)淮阳:郡名,国名。汉高祖十一年(前196年)置淮阳国,为同姓九国之一,都于陈(今淮阳),惠帝后时为郡,时为国。成帝时辖境相当于今河南淮阳、扶沟等县地。东汉章和二年(公元88年),改为陈国。

  (8)汲黯:参见40·4注(2)。太守:本为战国时郡守的尊称,汉景帝时,改郡守为太守,为一郡的最高行政长官。

  (9)以上事参见《史记·汲郑列传》。

  【译文】

  有人说:“齐桓公知道管仲贤良,所以委任他;如果不是管仲,上天也将要谴责告诫齐桓公的。如果上天遇到尧、舜这样的君王,必定不会出现谴责告诫的灾变。”我说:天能够谴责告诫君王,那么也能够有意识地任命圣明的君王,选择才智像尧、舜这样的人物,授予他君王之权,委任他行君王之事,也不再参与过问人间的政事了。现在却不是这样,生出昏庸无道的君王,不行天道抛弃道德,天随后又谴责告诫他,天为何如此不怕麻烦呢?曹参任汉代的丞相,放纵饮酒,欢歌取乐,不过问政治,他的儿子规劝他,他却打了儿子二百板。当时天下并没有因此发生扰乱的事变。淮阳地方铸造假钱,官吏无法禁止,汲黯任淮阳太守,不毁坏一座铸钱炉,不惩罚一个铸造假钱的人,每天高枕安卧,而淮阳的社会却很安定。

  【原文】

  54·7夫曹参为相,若不为相;汲黯为太守,若郡无人,然而汉朝无事,淮阳刑错者(1),参德优而黯威重也。计天之威德,孰与曹参、汲黯?而谓天与王政,随而谴告之,是谓天德不若曹参厚,而威不若汲黯重也。蘧伯玉治卫(2),子贡使人问之(3);“何以治卫?”对曰:“以不治治之(4)。”夫不治之治,无为之道也。

  【注释】

  (1)错:通“措”。废置,搁置。刑错:刑罚废置不再使用。

  (2)蘧伯玉:参见28·51注(1)。卫:春秋时卫国,在今河南北部滑县一带。(3)子贡:参见1·5注(8)。

  (4)以上事参见《淮南子·主述训》。“治卫”作“为相”,“问之”作“往观之”。

  【译文】

  曹参任丞相,好像没有担任丞相一样;汲黯当太守,好像淮阳郡没有这个人一样,即使这样,汉朝没有发生什么事变,淮阳废弃刑罚不用,是因为曹参的道德好而汲黯的威望高的缘故。衡量天的威望与道德,跟曹参、汲黯的相比,哪个高呢?而认为天参与了君王的政治,随后又谴责告诫君王,这是说天的道德不如曹参的好,而威望不及汲黯的高了。蘧伯玉治理卫国,子贡让人问他:“用什么方法治理卫国?”蘧伯玉回答说:“用不治的方法去治理它。”这种不治而治的方法,就是无为的道理。

  【原文】

  54·8或曰:“太平之应,河出图(1),洛出书(2)。不画不就,不为不成,天地出之,有为之验也。张良游泗水之上(3),遇黄石公授太公书(4),盖天佐汉诛秦,故命令神石为鬼书授人(5),复为有为之效也。”曰:此皆自然也。夫天安得以笔墨而为图书乎?天道自然,故图书自成。晋唐叔虞、鲁成季友生(6),文在其手,故叔曰“虞”,季曰“友”。宋仲子生(7),有文在其手,曰“为鲁夫人”。三者在母之时,文字成矣。而谓天为文字(8),在母之时,天使神持锥笔墨刻其身乎?

  【注释】

  (1)河出图:参见16·16注(3)“河不出图”条。

  (2)洛出书:参见19·12注(4)。

  (3)张良:参见7·4注(4)。泗(sì四)水:泗,当作“汜”。《水经注》:“沂水于下邳县北,西流分为二,一水于城北,西南入泗水;一水迳城东,屈从县南,亦注泗,谓之小沂水,水上有桥,徐泗间以为圯。昔张子房遇黄石公于圯上,即此处。是张良会黄石公于小沂水,非于泗水。小沂水别沂水而复注泗,故曰汜水。”

  (4)遇黄石公授太公书:传说张良早年在汜水的一座桥上遇到一位自称黄石公的老人,送给他一部《太公兵法》。参见本书《纪妖篇》。

  (5)神石:指“黄石公”,传说他是一块黄石变的。鬼书:指黄石公授与张良的《太公兵法》。

  (6)晋唐叔虞:周武王的儿子,名虞,封于唐,后因唐改为晋,所以称晋唐叔虞。据《左传·昭公元年》记载,他生下来,手上就有“虞”的字样。鲁成季友:春秋时鲁国君鲁桓公的小儿子,名友,字成季。据《左传·昭公三十二年》记载,他生下来,手上就有“友”的字样。

  (7)宋仲子:参见23·19注(4)。

  (8)而:如。

  【译文】

  有人说:“太平盛世的瑞应,是黄河出现图,洛水出现书。图不画不成,书不写不成,天地出示了河图、洛书,这是上天有意识活动的证明。张良游荡在泗水旁,遇到黄石公授与太公书,大约是上天辅佐汉朝灭亡秦朝,有意命令神石写成兵书授与张良,这又是上天有意识活动的证明。”我说:这些都是自然而然的事情。上天怎么会用笔墨来写成图书呢?天道自身如此,所以图书自己生成。晋唐叔虞、鲁成季友出生之时,有文字在他们的手上,所以叔的名字叫“虞”,季的名字叫“友”。宋仲子出生之时,有文字在她的手上,文字是“为鲁夫人”。这三个人在母体里的时候,手上的文字就已经形成了。如果说这些字是天写成的,难道是他们还在母体里的时候,上天命令神拿锥子笔墨把文字刻写在他们身上的吗?

  【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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