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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哥是棒子那块的片警,棒子回家后第一天上班就认识了。两人感觉臭味相投,相见恨晚。于是在灯红酒绿的夜总会里连喝掉两箱啤酒,最后双双不省人事。酒店的服务员见俩人都醉倒了,就安排人把水哥送回了家,然后又把棒子抬到仓库里的一张小破床上便撒手不管。棒子半夜冻得鼻涕直流,第二天就感冒了。我暗想果然打工的和付账的待遇就是不一样。
水哥很随和,看的出来和棒子很熟,熟到可以当面直呼棒子的名字,甚至反过来念都可以:“刘夏真,你真下流。”一语双关。
我渐渐也放开了,尤其是看到水哥把帽子反过来放之后。水哥说这样喝酒太没劲了,咱斗地主吧,输了就一瓶吹。棒子连声叫好,而我则面有难色。我不是不能喝酒,只是不能喝啤酒。我的身体连我自己都感觉到匪夷所思。高三的时候我过生日一个人干掉两瓶54度的二锅头,之后还能笑呵呵的和宿舍那几个人去联网打cs,连杀一百多人。可啤酒只要超过六瓶我就感觉天旋地转,胃里翻江倒海。于是人送外号“白酒先生。”
我说我酒量不好,一瓶有点勉强。水哥看了我半晌,扭头招呼服务员:“给这哥们来瓶白的。”
看来水哥没少见我这样的。
酒过三巡的时候,棒子有点喝高了。不知道是棒子技术差还是我们技术太高,棒子连输11把。喝的哭爹喊娘的,眼泪鼻涕刷刷往下流。水哥问你咋啦?棒子摇摇头:洒家没事!然后直挺挺的倒在桌子上睡着了。
我扭头看向水哥:没事,他喝高了!
看棒子喝没喝高最直接的方法就是看他是不是叫洒家。水哥看了看人事不省的棒子,又扭头看向我:那咋办,他这么大个,我也抬不动他啊。
话还没说完,水哥手机响了,水哥接起。不两分钟水哥把电话挂断告诉我:“我弟弟回来了,我去接他,你在这先看的棒子,我马上就回来。”
我说好,没事。
水哥起身走了,偌大的店里就剩下我和熟睡的棒子两个人。我自斟自饮,等待水哥归来,一时间店里无比的安静。在厨房忙活的服务员见大厅里没了声音,以为我们跑了,赶忙出来看了看。见我俩还在,放心不少,转身又回厨房忙活去了。
我一直想我来到这里是不是就是个错误,这还没到晚上呢,差点就让人给揍了,我估摸着今天黄历上肯定写着不宜出门,更不宜探亲访友。悲哀的是,我两个都干了。
不到五分钟,水哥再一次出现在我的面前,后面跟着一个贼眉鼠眼的小子。
水哥过来和我介绍:这是我弟,叫小超就行,这是棒子兄弟,叫小伟。
我醉意朦胧的伸出手去和他打招呼,不想我俩在快要握手的一刹那同时停住了。
“我操!是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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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ok/162963/Index。html(截道之三魂七魄) 另:今天下午再有一更,嘿嘿!
第二卷5。又遇老王
“操,怎么是你?”
我和那人同时一愣,那人不是别人,正是我在火车上回忆的已经杳无音讯的老王。
老王见了我也很是惊讶,过来用力的抱住我:“兄弟,好久不见啊!”
旁边的水哥见状:你俩原来认识啊,挺有缘分的嘛。
棒子:……呼呼……
在饭桌上,老王讲述了他高考之后的经历,原来老王高考落榜之后心灰意冷,心想肯定要碌碌无为过一生了。但老王的野心很大,大到足以当蛇吞象。于是老王背起行囊,拿上画笔,顺便拐走家里五千块现金和一张五万块的银行存折卡,当起了流浪画家,每天靠卖画为生。不想老王画出来的画比棒子的长相还丑,画没卖出去几张,每天浪费的画笔颜料却成了一个更巨大的开支。老王心灰意冷,把两个月积攒下来的画当废纸卖掉了,卖的时候收废纸的还嘀咕:这抹得乱七八糟的也不知道收废站要不要。
老王百无聊赖的晃悠了两个星期,每天就在自己租的小黑屋里看小说。老王的小说是花了不到20快从卖废品的手里淘过来的,黑压压的20来本。老王觉得占了巨大的便宜。平均一块钱一本,都是好几十万字的小说。都说书中自有黄金屋,老王不仅没有看到黄金,还被书里的灰尘弄得灰头土脸的。买了一打的卫生纸全擦了书了。老王每天乐此不疲,抱着小说从天明看到天黑。看了足足有一星期后,老王觉得自己肚子里的墨水和书中散落的灰尘一样多了。于是萌生了写小说的想法。老王以前说过,写小说就是胡诌,只要能编出来,就一切好办。为什么种马小说如此流行?就因为大家都喜欢意淫,都喜欢幻想自己是书里的主角,身边的美女成千上万不说,还练了什么什么武功金枪不倒,七夜一次郎啥的。
我曾经就看过一部种马小说,里面的男主角只有一个,而相对的女主角却有上千个。几乎是见一个长得不错的女的就把人上了,我觉得很是假。我把这部小说给老王看了下,老王回应道:天,几千个女的,这不得把人干死啊。这些女的排着队都得半拉月了,万一中间把一人给漏了,人不得拿着刀直接杀过来啊。我说人家有身外化身,好几千个生殖器。老王低头想了想:你的意思就是几千个JJ呗?那成什么东西了?
老王提笔琢磨了两天,连个题目都没想好,老王想了想忽然发现自己不知道该写什么样的小说,于是又拿起厚厚一层灰的小说仔细琢磨。最后经过深思熟虑,终于把:淫者无敌四个字写在纸上开始创作。
老王创作的书是以三国时期为背景的,我不知道他怎么想的,书写到五六千字的时候,主角跋山涉水来到一座仙山脚下,不想这山就是如来佛压住孙悟空的五指山,于是主角拜孙悟空为师,学了一身七十二变的功夫去当采花贼去了。每次采完一朵花之后就变一次身,终于在把小乔压在身下的时候,七十二变刚好用完。而那七十二变的每张面孔都直挺挺的挂在城门搂上的布告栏上,上写“七十二家采花大盗。”老王绞尽脑汁,实在没有办法继续了,所以直接推翻了吴承恩先生的名著,让孙悟空提前出山,又教了隐身术给主角,从此主角过上了天天采花的生活。我想要是吴承恩老先生知道自己笔下人见人爱的孙悟空是个采花贼的师傅的话,当场就能从地府里面跳出来找老王拼命。可事实上,老王写的书点击量一向很好。老王觉得自己是个作家了,每天更是起早贪黑的更新小说。但老王肚子里的墨水显然有些匮乏,越到后面越觉得乏味,每篇的章节都是怎么把女的弄上床,最后几乎把三国里的女的上了个遍,连诸葛亮那最丑的媳妇黄月英都没放过。读者渐渐也觉得整篇书没有什么故事情节,就是怎么上床的事情有些乏味。有的明眼人还发现上大乔和上貂蝉的情节是一摸一样的,顿时失去了兴趣。老王书的点击量每日剧下,回天乏术,终于老王挥刀自宫,太监掉了。
老王走出创作的路之后,发现又是无事可干,可也不能整日的这么呆着,每天的花费很是巨大,从家里带来的钱也所剩无几,于是背起行囊北上,投靠在这里工作的表哥(水哥),不想刚一下火车就被飞车党抢了包,追了四五十米未果。老王暗叹幸亏手机装在身上,于是匆匆忙忙的给水哥打个电话来接站,而更巧的是在这里还遇上了我。
老王在外面饱尝了社会的冷暖,心中自然感慨万千,见到我之后更是惊喜交加。不住的问我我的经历。我一一的答复着,俗话说:一起扛过枪,一起嫖过娼。虽然我和老王没有一起嫖娼过,但是事实上我和老王的关系还是很好的,和不锈钢似的。
我说你的手机为什么打不通?
老王撇撇嘴,甭提了,我去西湖写生的时候不小心掉湖里了,连个响都没听见就没影了,我估计是给雷峰塔镇住了。
这时候棒子醒了,见又多了个人,起身打了个招呼:你好,洒家棒子,幸会幸会。
老王扭头诧异的看着我:这人怎么这么说话。我说他酒还没醒呢,甭理他。
棒子扭头看向我:胡扯,洒家没醉,清醒着呢。说完又一低头,睡着了。
老王匪夷所思的看了棒子一眼,然后扭头看向我:这人出门忘吃药了吧。
我说不只是他,你看你哥。
老王扭头一看,发现水哥已经趴在桌子上睡着了,哈喇子流了一堆。
我说现在就只剩下咱俩清醒的了,有什么下流的话就赶紧说吧,知道你这几个月憋得慌。
老王摇摇头:我从不说流氓话,这你是知道的。
我说我知道,但就是不知道你丫什么时候从良了。
这时候,我的手机响了,是条短信,我打开,上写一句话:你再不给我打电话你就废了。
落款是:贾小娴。
ps:我靠了,今天真他妈倒霉,寄出去的合同居然延时了,问邮局的时候人家还告诉我明天一定能到,我寻思着飞机坠机了还是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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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卷6。老王:女人就不能惯着!
收到小娴的恐吓短信后,我觉得事情闹大了。小娴临走的前一天曾千叮咛万嘱咐,一定要给她打电话。本来我是记得清清楚楚的。不想在公交车上发生的一幕彻底的打乱了我的思绪,之后接二连三的事情更是让我对这一档子事没有丝毫的映像,我觉得小娴肯定要发飙了。现在我要电话无异于找死,但是如果现在不打的话,我看了一眼那长的可怕的围巾,心有余悸。
老王见我发呆,问我怎么了。我说没事,我家丫头的短信。
老王估计也喝多了:你妈又给你生了一个妹妹?
我看了看老王面前空着的仨酒瓶,了然于心。我说我对象的短信,说我再不给她打电话我就废了。
老王听后,忽然变得异常激动:别给她打,开什么玩笑,女人就不能惯着,不给点颜色看看以为咱大老爷们都是泥捏的了。
老王这么激动是有原因的,我说过,虽然老王家里名声显赫且极其富有。但我并不否认这世上确实有一些女的不会被这外在现象所蒙蔽,而这种女人的存在也不知道是老王的幸运还是不幸。虽然老王满脑子淫乱糜烂的想法,但也曾经动过一次真情,比黄金都真。
老王在高二的时候勾搭我们班的班长未遂后,便开始着手勾搭我们班的学习委员。或许在老王看来,有智慧的女人远比外表美丽内心龌龊的女人更有吸引力。而老王评定一个女生是不是具有内在美的标准就是看她学习是不是一流的。从小学开始,我就发现了:凡是长得好看的女生不是班长,就是学习委员,而且这种定律持久不变。当班长还好,但是学习委员就必须以过人的成绩镇住整个班,即使成绩不行,那样貌也得能镇得住,而我们班的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