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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渺渺,其实我一直觉得你这个人有点不食人间烟火的感觉,可为虾米你那么爱吃人间饭菜呢?”对于我来说这是一个困惑我很严重的问题
“因为饭菜比烟灰好吃呀!”
“好吧,这绝对是一个正常人的回答。”
“咦?你手里的是什么?”眼尖的苗渺看见我刚从包包里面掏出了一张类似外卖单的纸,眼尖说的是渺渺吗?好吧,其实是因为隐形眼镜啦!苗渺是一个超级大近视。
“嘿嘿,这是一份神奇的外卖单,招牌菜是红烧牛肉面,介于你现在□□特别推荐你选择这个吃货级别的,只要你能吃完了老板半价还送一碗哦!”举着那张外卖单的我一脸奸笑。
“好,就这个了,正好还有半个小时就到吃饭时间了,亲爱滴打电话预定一下哦!一会到点我们就杀过去吃面,嘻嘻。”想着大冬天来一碗香喷喷热乎乎的面,苗渺神游了。
“好叻!”欢快的拿出了手机拨打了那个神奇外卖单上的神奇电话号码。
时间一到,两人就以风一样的速度到了那家面馆,苗渺无法理解为什么一个直径80厘米,高25厘米的大型容器会用碗这个名词呢?最最最不可忍受的是那碗牛肉面铺满了香菜,在苗渺看来香菜比任何一种毒药都恐怖,为什么它会被当做食物摆上餐桌。以前去吃面的时候也是从来不记得对老板说不要香菜,因为闹闹和老猫都会抢着把碗里的香菜一扫而光,当然老猫还会顺便蹭块牛肉,但是现在一切都不一样了,以后要自己记得让老板不要放香菜。
看着迟迟未动的苗渺,迟钝的我才突然想起:“呀!我忘记你不吃香菜了。”
“没事,大不了就是没占到老板便宜而已,这容器够大,够我们俩吃好饱呢!等等,我先把香菜都挑到盘子里。”
“记得······记得以前都是符言帮你挑的,他是一个很好很好的哥哥,想他吗?渺渺。”符言,就是那个我遥不可及的幻想,爱原来可以让人那样卑微。原以为只要和苗渺形影不离,以为只要符言一直守护着苗渺,我也就可以一直陪在他的身边,什么身份不重要,只要可以一直那么看着就好,友情进一步可以是爱情,而爱情退一步就是殊途,所以就让我一直以朋友的身份陪伴你左右吧!可是陌路破坏了这一切的平衡,所以我们都憎恨她。而我也是可恶的,我差点就变成了和她一样的坏人。还好,最终我把所有恶毒都囚禁了,却也总担心着有一天它们会冲破牢笼把我吞噬。
符言?想不想他?苗渺思考了一会,有了答案:“还好吧!有一点,你呢?”
“我想他,而且很想,非常想。”此刻我死死的看着苗渺表情,试图找到些什么。
“哦!”我知道她在刻意隐藏,我知道她一早发现,有时甚至希望她能拆穿我,可惜她没有,因为她也心虚。一旦拆穿,她又以什么身份来面对呢?最好的朋友爱上了自己的哥哥,作为妹妹她连痛心的资格都没有,所以她装作什么都没察觉到。苗渺,这就是你对我的残忍。
一口面吃到嘴巴里,也许是太辣了,眼泪啪嗒啪嗒的就掉了出来
有人说时光越老,心越淡,然后我们学会人世间所有伪善的美德。然而最终可以看见天堂模样的人是带着任务来到人间的天使,它们要守护着某个人直到他们幸福,然后消失在那段时光里。
这个故事是一个叫老猫的人讲过的各种烂俗故事中唯一被我们记住的一个。那时苗渺觉得这只是一个故事而已。而我看到了天使,以及天使正守护的那个女孩。最坏的陌路想可不可以永远把天使留身边。符言想做守护母亲和苗渺的天使,但是不想回到天堂。老猫则在心里偷乐,这个故事其实是他瞎编的,也许那个天使就是老猫自己。
一个随口瞎编的故事,意外的敲响了某些人心中的小秘密,一场意外,可能美丽,可能失意。有些秘密不肯能永远被掩藏,但是现在你还不能知道。隐瞒这一切对于我们都好,知道吗?是对我我们所有人都好!
付言,听闻云殊市的那场意外之后的你现在还好吗?我曾那么多次通过所有不被发现的途径打探你的消息,可是看到的都是你灰色的头像,朋友圈,空间,微博,人人上面都没有你的半点消息,我只想知道你好不好而已,可惜最后的我再没有勇气再去打听任何关于你的一切,好怕那个像太阳一样温暖的你会瞬间在我面前苍老,然后变成一个干枯的没有灵魂的稻草人。
我们都是精神状态不是很好的文艺青年,情绪的转换,话题的转变,突然的不想说话,突然的一个念头很亢奋,一会对生活诸多挑剔,一下子又觉得阳光普照,纠结了自己,又打扰了别人。最神经质的我有一段时间的个性签名就是:自从得了神经病,精神好多了。关于精神病这个话题我曾经认真的和苗渺讨论过,谈话内容大致是这样的:
“渺渺,我觉得我可能有精神方面的问题。”
“比如呢?”
“一点点小事我就会心烦,然后发脾气,然后觉得委屈,然后掉眼泪,然后觉得全世界对不起我,然后不想说话,然后又把想说的话一遍一遍又一遍的说给你们听,然后越说越生气,然后又觉得很烦,然后发脾气,然后觉得委屈······然后就像这样不断的重复。”然后是我最喜欢用的词汇,因为可以无止境的延伸着同一个话题。
“建议去看医生。”
“你也觉得我有问题吧!怎么办,要不你陪我去看看心理医生吧!如果哪天我发病伤害了你们怎么办?”
“你有病啊!看毛心理医生!”
“有病不就是应该看医生的嘛!难道找民警?”
“哦,好吧。天哪!这个病我电视上见过,叫做过度焦虑症和超级幻想症的结合体,医学上称作:狂,犬,病。”
狂犬病?
几只乌鸦飞过,然后一大女魔头杀气腾腾,走火入魔,使出武林绝活—千山鸟飞绝,万径人踪灭,我灭了你个庸医。
当时的我们只把精神病当做是一个笑料,从来没有想过未来的某一天,我们会在一名叫做时光的医生手下渐渐记起对方最纯真的面孔,原来心里一直藏着一个最美好的你。
亲爱的,对不起。
第二章
终
作者有话要说: 亲们,瓶子的每一章叙述的主角都不一样哦,看的时候有疑问我骂我吧!再接再厉,多多给点鼓励,我会继续努力的
☆、原点
白馨篇
很多的流言把我的人生描绘成一副肮脏却神秘的壁画。不躲不闪,不争不抢,就算静静的坐在吧台上,都会有人觉得我是在故作姿态的勾引着谁。和筒子楼里所有无知的女人所形容的一样,我就是一只没有男人不行的狐狸精,但她们不知道的是,我无法缺失的男人他必须是路里桁,没有他我会死的。
这座纸醉金迷的城市,所有人的夜生活基本都锁定在GET BACK,这里曾经有令他们沉迷的美酒和歌声,就算现在酒的味道变了,到处回荡着的是猛烈敲打心脏的噪音,酒吧也换了名字,可是他们依然留恋在这里,只是因为习惯了,习惯真的很恐怖,会让人变得慵懒,形成依赖。
曾经GET BACK里回荡的是我的歌声,招摇的寂寞轻轻的拂过耳膜,我们都醉了。习惯晚归的人喝着路里桁调的酒,想念一个人的滋味油然而生,我们哭了。然后半梦半醒的我们在这里遇见了此生最美好的爱情,所以我们对这里流连忘返,即使已经面目全非。
生命中,总有些人,安然而来,静静守候,不离不弃;也有些人,浓烈如酒,疯狂似醉,却是醒来无处觅,来去都如风,梦过无痕。
我向往前者,却最终成了后者。路森是一座为我遮风避雨并且华丽的城堡,曾经一直以为会安然的在他的庇护下过一生,但是,人生总有很多戏剧性的。遇见他之前,我一直是一个恬静温婉并且循规蹈矩的女孩,即使是在酒吧卖唱,即使是成了一个男人圈养的宠物,但也只是追求一种安逸的生活,没有过多的欲望,我的心简单而平静。
我喜欢唱歌并且唱得很好,却没有钱在学校里学习正规的声乐,因为我出生在一个为了温饱而忙绿着的家庭。一个在大城市做酒保的老乡一厘告诉我海盟那里有个地方可以用嗓音换来金钱,没有半点犹豫,我要去。走之前特意花了大半的积蓄给家里安上了电话,也给自己买了手机,并且把手机号告诉了每一个血浓于水的亲人。15个小时的车程以及之后的半年,期间父母兄弟姐妹没有一个人给我打过电话,当时就下定了决心,这辈子宁可死在海盟,也绝对不会回去了。
而似乎上帝眷顾了我,并没有经历太多的跌跌撞撞,老乡一厘的照顾下我很顺利的找到工作,那时觉得幸福很简单,做自己喜欢的事情,还有一份不错的收入,就算没有家人的关心也无所谓,反正从来就没有得到过,也谈不上失去。
通过一厘我认识了“沫里”,一个叫路森的男人以妻子之名开的酒吧,与整条街的繁华格格不入的是“沫里”独有的气质,淡淡的光晕足够明亮足够温暖,不大的空间却足够容纳迷失在途中的寂寥。不难想象沫里是个像美梦一样让人不愿醒来的舒心女子,当时我的是那么的羡慕这个叫沫里的女人。然而上帝像是一觉醒来心情不错,听到我的渴求后自以为是的让我成了路森城堡里国王最宠爱的金丝雀,然而最终金丝雀爱上了国王的儿子,她背叛了国王,义无反顾的和小王子逃离了城堡,可是最终小王子回家了,一个人,他把金丝雀遗忘在荒凉的草原上了,原来承诺和谎言都只是有口无心的随便说说而已,可是就是有些笨蛋相信了,受伤了,却还爱着。
一辈子总要疯一次,我以为那次离家就已经算是这辈子最惊心的历程,却没有想过之后的连锁反应,疯过一次以后就再也无法走上正常的轨迹,成了一个穿着华服的落魄鬼,一直一直不断四处张望的等着一个人,路里桁,我会等你来找我的,无论多久,我要证明你是爱过我的。
不记得在哪里看到过这样一句话:我还是会相信,星星会说话,石头会开花,穿过夏天的栅栏和冬天的风雪过后,你终会抵达。
——白馨
时隔多年,当年的“沫里”在白馨的经营下早已面目全非,路森很生气,却又笑了。一直跟着路森很多年的司机老许忍不住问了:“老路,她把这里变成这样你还笑得出,佩服。”虽然是司机,但是老许更是路森唯一信得过的朋友,司机是一个掌握老板生死的岗位,他必须得到足够的信任,无论是哪方面。
“老许这世上也就你敢这么和我说话了。”路森冷笑道:“当时把酒吧给她时就知道她会把原先“沫里”毁了,她以为这样可以解气,但是我觉得她很可怜,现在她剩下的也就只有这家残渣一样的酒吧了,还是我施舍给她的。”路森是这里统治者,海盟市就是他的商业王国,这里的一切都是他的,唯独这个叫白馨的女人,原本她可以成为这个王国的女主人,可是她背板了国王,而后果会变得很糟糕,如果国王想让她不好过,方法有很多。
“不心疼吗?这里可是沫里最喜欢的。”想起路森死去的妻子沫里,以及曾经以沫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