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张悦然:我很喜欢你写的一句话,“朋友是我的太阳,是透过啤酒瓶底看到的蔚蓝大海,是黑房子里蓬勃向上的凤仙花。”我很喜欢你对朋友的描述,我们说说朋友吧?
易术:我很喜欢“朋友”这两个字,一个人的时候,一想起来,我就会偷偷的笑,我们一生可以遇见多少人啊,一些过客,一些亲人,一些为你甘去受伤的人。朋友是用来爱和取暖的,我想说的是,珍惜身边人,不要去伤害他们。
张悦然:你为什么安排主人公是个孱弱的男孩,是因为让他承载更多的友爱吗?
易术:是的,可以这样说,这样的男孩,他像小企鹅一样的善良和蒲公英一样的柔弱,却又像仙人掌一样倔强而不可侵犯,让所有人都爱他,不会有谁忍心去伤害的,这也是我的理想,我也想得到这样的爱。
张悦然:我觉得他承载了太多的爱,这让他便得格外闪亮,他本身就是只小萤火虫,尽管不能长久地明亮下去,但是还是能给周围的人带来欢愉,虽然他体弱多病,但是他出现的时候,周围总是明媚的。所以大家不停的、反复的提到,我们都不要分开,都不要分开。现实生活中,你是不是也害怕和朋友分离。
易术:对啊,友爱令我坚强,令我没有放弃追寻的道路,我们总是在说要坚强,后来我发现要真正的坚强,面对痛苦不动声色,很难很难。但是如果朋友在我的身边,抱着我,爱我,不离开我,我就不怕,我就可以捱下去。他们不会在意我一直在流泪,逐渐变得比小孩还软弱,他们还会很安静很安静的在我身边看着我,不说话,就看着我,对我微笑,我喜欢这样的感觉。朋友是穷人的钻石,我说得对吗?
张悦然:对,一无所有的时候,我发现身边闪闪动人的全是他们。
爱
张悦然:你在小说里说爱情是一把锋利的剃刀,可以把灵魂割出血。还说爱情是碎在清晨厨房的杯子,你赤脚站在其间不能动弹。我很喜欢这样的比喻,你瞧,爱情就是像打碎的杯子一样来得十分唐突和惊栗。晨光明媚,空气新鲜,啪一声响之后,我们开始无所适从,跳出了不和谐的音符。爱情真的跟你写的那样悲凉吗?
易术:其实我很相信爱情,可是爱情永远是那么无力而脆弱的,尤其是青春的爱情,当你一回头,就变成了碎在地上的玻璃片,可怜又可爱的康和彩色的梦幻一般的泡泡,这两位可怜的宝贝,在我的小说里痛苦的爱着,却一直以为,走啊走啊,两个人终于就在一起了。可是“我们往往猜中了开头,没有猜到结局”,这句话说得很好,什么是结局,怎样才是完美的结局,这就是我们困惑而懊恼的地方。
张悦然:没有完全快乐的爱情?
易术:爱情就是不停的把你困住,又不停的把你放开。真正的、完美的爱情,就是我的萤火虫,我还是在继续寻找,一直没有停止,这种童贞般澄澈的爱情,就像刚刚破壳的小鸡那惶恐的眼神一般无邪的东西,它停留在某个地方,需要我们努力去寻找,必定会经历一些苦难,走一些道路,但是总会遇见的,空中那些星星点点,这些最善良最纯洁的小东西,我伸出手去抓,我期待那一天。
张悦然:可以说说写这本书时的心态,有爱吗?
易术:没有的,一个人,孤单却快乐着。那时候心情不太愉快,于是搬去广电中心附近的郊区,每天早上睡到自然醒,起来吃软软的煎饼和甜甜的绿豆粥,过健康的生活,不吵闹,很静谧。我每天绕过很多树,然后上六楼,开门,把窗帘一拉,亮堂堂啊。坐在阳光里,外面可以看见环线和电视塔,还有一个叫渔村的小饭庄,这种感觉棒极了。电话偶尔会响,是我最爱最爱的好朋友,跟我说一些不着边际的快乐的话,声音很好听,他们会问我开心吗写到哪儿了?
张悦然:这样的状态让人羡慕,没有爱,也可以进行如此美丽的创作。写小说的过程就是一个丰收的过程,我们都可以成为专注的拾穗者。你的文字让我置身于一个充满未知的欲望的夜晚,我像书中所有的人一样,开始了一段萤火虫追寻的旅程。它们璀璨如所有从天空掉落下来的星辰都聚到了一起。谁也不能抗拒地伸出双手去触碰它们。我们不断地奔跑和思索,而我们的萤火虫永远在前方。最后的悲剧让我们终于在清晨到来之前站住了脚。我们回身去看那漫漫的追寻过程,它已经像一棵印在化石上的藤蔓。让人心疼,让人想要抚摸。
易术:谢谢,和你的交流非常快乐。
张悦然:希望我们都会遇见生命中最美最美的萤火虫。
幽U书萌 uutxt。coM 诠蚊子坂月渎
正文 一、烟花般的生活(上) 字数:3467
向左
再向右
对
就是那儿
茂密的黑夜丛林
闪着泪珠的微微光亮
就是你多年未见的萤火虫
喜书网(www。xitxt。com)txt电子书下载
……送给泡泡
2001年盛夏,你死了,然后我也死了。
当生命的萤火虫划过记忆的时空,让我们一同回到过去
一、烟花般的生活
我喜欢研究星座,买了一大堆花花绿绿的星座杂志。我还热衷于算命,天啊,我居然有两条感情线。我是摩羯座的,这个星座的人都有些诡异,喜欢做些毫无意义可言的事。比如说,我花很多时间用来发呆和布置我的小房间,我用不同款式不同颜色的格子布把墙壁包裹起来,在深绿色的床上放个长着雀斑的丑娃娃,我的书桌上还有一个玻璃鱼缸,里面有红色斑点的金鱼和粗糙的珊瑚,珊瑚发黑了,因为我常往鱼缸里滴墨水。我的朋友拉酷酷来过我的房间,他说我全神贯注地滴墨水的姿势很空灵,有一种大病初愈的感觉,像一幅蜡笔画,看着看着就身临其境了。他喜欢在这里看漫画或者朗诵伟大诗人普希金的伟大诗作或者昂首挺胸自言自语……像一个真正的文学青年一样。有天他在这里写毛笔字我在地上打滚,他和气地说我是心地善良的陶瓷娃娃,他说我是没有烦恼的,不会为青春哭泣不
会为生活困扰。
我没有听他说,我开始大声尖叫,于是他制止了我,他说这是不道德的行为我
不能够这样。我没好气地走到阳台上伸懒腰,阳光刺得我睁不开眼。阳台上有一盆装模作样的台湾竹,它像一个失恋的丑丑的女生在暗自伤神,风懒洋洋地吹过来,台湾竹开始琐屑地倾诉,我软软的头发竖起,拉酷酷说别动别动好像蒲公英,我惊喜地问真的吗真的吗?蒲公英是很漂亮很脆弱的植物啊,风吹啊吹,就会碎成满天星星。或者说,像是在宁静的城市黑夜,无所事事的烟花在空中争先恐后地爆炸。多美的图画啊!在这样的美景之中我不禁发出〃我是谁〃的疑问。那么,我是谁呢?
〃啪〃的一声响。
平淡的日子像弥漫开来的璀璨烟花,朵朵都是我眉眼之间的忧愁。
你们好,我叫小康,17岁,在大学中文系一年级念书。我有一群与我一样特别的〃狐朋狗友〃(他们有的会用扑克牌算命,有的会在雨天背诗,有的敢于穿纸做的衣服上街,还有的会在咖啡馆点一份甜点从一点坐到一点半,从一点半坐到两点,从两点坐到两点半)。我们每次聚在一起就会集体抱怨生活的平淡无聊,抱怨天气不好,也抱怨刺激的事情不能每天发生。抱怨归抱怨,还是开心的事多一点,我们有水果有巧克力有越来越多的真理。我们相亲相爱,温柔以待。拉酷酷说朋友是我的太阳,是透过啤酒瓶底看到的蔚蓝大海,是黑房子里蓬勃向上的凤仙花,我和朋友们永不分离,拉酷酷说的话我很相信。拉酷酷说这话谁都会讲,只要你闭上眼睛想想。这样的大学生活,任何人都有可能突然发出感叹,而这样的感叹很有可能会升华成真理。时刻拥有真理的生活真可爱!
我于是闭着眼睛想:清早起床要喝东宝,锻炼身体真真好;然后我像头异兽行色匆匆,以寻找猎物为目的,穿过一条沥青街道,和一排兔子笼似的小卖部,突然有一幢像水井般深邃像湖水般透明的建筑出现。天啊,我又来了这里。OK,我现在稳当地站在一家叫作〃木头吧〃的咖啡馆门口并若无其事地环顾四周:〃木头吧〃的老板想必也是个有品味的人,大门是用粗糙的原木钉成,顶上还有个红色的荷兰式木风车,风一吹就转起来,我便开始数一二三四五六,数到二十的时候它停了。有意思的是还有一扇绿色的玻璃窗,用荧光粉涂抹出歪歪斜斜的汉字,比如说:祖母快跑,这里的火山爆发啦。
在诡异又暖昧的玻璃上,我能看见自己的样子:整齐的西瓜头,白色T恤,灰色口袋裤,黑白相间的帆布鞋,还背着酷狗牌的红色书包。这种色彩搭配很奇怪,其实我天生对色彩敏感,敏感到会做出生理上的反应,绿色使我安静灰色使我哀伤棕色使我焦虑黑色使我糊涂白色使我像喝了大杯自来水一样透心凉又透心凉。我常常因为自己绝妙的色彩搭配而暗自惊喜,小时候因为有天我无意地画了红色的天空和黑色的云彩,爸爸妈妈就请了一个刚刚师范毕业的〃流氓〃
教我画画。那个人油头粉面,有狐臭,喜欢骂人和挖鼻屎,他常常骂我是猪,有时候还会揣我的肚子,还有次因为和女朋友吵架而打破了我的头,然后逼我跟妈妈讲是自己摔的。这严重地滋生了我的自卑情绪,从此开始了我怀疑自己怀疑一切的悲惨生活,怀疑的程度到了我甚至不敢相信自己手指的个数,不敢相信吞进肚子的食物。一直到现在,当我在喧闹的食堂打饭的时候,在寂寞的水房洗衣服的时候,当我在花园偷花的时候,我还能感觉到他阴森森的眼睛在死死地盯着我,令我逃不开躲不了。直到小学三年级,爸爸妈妈发现我除了画了一幅叫作《会跳舞的鸡》的蜡笔画以外在美术上没有丝毫进步,这才打消了他们想培养一个艺术家的念头,于是辞退了老师,从那以后我才敢于面对自己与周边
的环境,我终于从美术老师的阴影中看到了光明。
我之所以会从爱好美术改成爱好写作,首先是因为我觉得这是一项很高尚的活动,我刚刚有当作家的打算时就爱上了写作,我觉得它是我的精神振奋剂(千禧年能出一本小说是我的短期目标,成为具有超现实风格的新锐画家、先锋小说家、另类诗人是我的长期目标,也是我写作的初衷和持续写作热情的根本原因)。还因为我曾经在杂志上看到的一个故事:在一栋学生公寓里,一个女生凌晨三点起来上厕所,当时窗外风雨大作,在厕所门口看见一名戴黑色墨镜穿长风衣的男人在拖地,她想这么晚怎么会有人在拖地,想啊想还是回寝室睡觉了。但是第二天,公寓里人心惶惶,大家告诉她前一天晚上出了命案,一个女生被杀了,她推算了一下发现与她上厕所的时间相吻合,她仔细想,啊,原来那个拖把其实就是被杀的女生的尸体!我看完后不敢晚上起来上厕所,甚至不敢看拖把,还连续做了几天噩梦,我因此相信文字具有无可替代的视觉冲击力,它能让人生病甚至着魔,把它当作一个爱好实在是体面又风光。
拉酷酷也是中文系的,他说他要出一本诗集,封面一定会全是河马的大腿与梅花鹿的眼睛,而且他说他以后肯定会出名,只是一个早晚的问题。为了早一点,他搬出寝室,和外语系的丁丁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