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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金黎明 ii-第15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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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勋世奉问我,“想不想去外面?”
    我赶紧摇头,“不要!虽然我们已经百无禁忌,但是sex绝对不能到没有遮挡的地方。天空上有卫星,可以远程拍到那样的照片。”
    他轻笑,“我是问你,要不要到外面走一走?”
    “……”
    勋世奉从我身上起来,他的身体真的很像是米开朗基罗雕刻的大卫。
    上次看到一个帖子,说符合古典连同现代审美的男人的身材就是米开朗基罗的这个大卫雕像,并且一定是这一个,不能是别的,就是因为这个雕像的原石很瘦很长,当时很有名,因为这块石料的瘦长几乎让它成为废料,当时的雕像一定要强壮,好像牛犊一样的强壮!
    大卫并不是很符合那个年代的审美,但是,他却适合现代的审美。
    勋世奉是海妖!
    我们走到海滩上的时候,已经是蜜月第二天的傍晚了。
    这里的海滩线绵长,并且伸向大海的距离依旧很长,他在游泳,他的身体在清澈到已经是淡蓝色的海水中畅游,很像人鱼,或者是直接就是海妖。
    我穿了一条很长拖地的白色亚麻的裙子,就坐在沙滩上。
    他下海之前燃烧了木柴,在我的旁边堆砌起火堆。
    旁边是白银制作的几个大size托盘,里面有专门用来bbq的金属长钎子,串着可以用来烤制的蔬果,另外一个放着琳琅满目的热带水果,第三个则是牛肉、鲜鱼以及龙虾,扇贝,鲍鱼,和螃蟹。
    味道幻美的香槟没有必要倒入水晶杯,我直接拧开了细钢丝,软木塞被气泡顶了出去。
    勋世奉从海中回来,用一个块巨大的毛巾擦干,海水的味道很重,他想了一下,还是回屋冲了澡,这才换好衣服过来。呃,他终于穿着比较放松的衣服,不再是钢条一般的手工西装,而是直接脱掉西装,只是衬衣长裤……呃,蜜月中的勋世奉穿着的好像是一般的简约版的钢条。
    我喝了一口香槟,直接把瓶子递给他。
    他接过去,然后我开始烤龙虾串,角瓜,还有菠萝。
    我,“之前我肯定很难相信,你已经有一整天没有同外界联系,没有触摸你的黑莓平板,也没有关注你的康斯坦丁。”
    他也学着我的样子,坐在沙滩上,嘴角含着笑意,在轻轻喝酒。
    我这里还有其他的饮料。
    他放下香槟瓶子,拿起来一杯石榴汁,慢慢喝着。
    我喝的是柠檬对的气泡水,呃,我的口味比较low,喜欢夏天的时候一口喝进去的冰爽。
    我,“你把那些人支走,不会害怕就我们两个人,可能连饭都吃不上吗?”
    他又笑,“我有你。”
    “呃……好吧。我的确不会让你饿肚子。”
    我把烤好的龙虾递给他,他接过去,慢慢吃着。
    我,“明天我们做什么?”
    勋世奉看着我。
    我连忙说,“我想去看看后面的雨林。那里的植物呈现绞杀生态,一定很有趣。”
    “可以。”
    我看着他,忽然站起来,虽然双腿酸疼的不像话,但是我一直想要做一件事情。我站在他面前,把手伸过去,他握住,也站起来。
    “怎么了?”
    我双手缠着他的脖子。
    我对他说,“和我跳一支舞吧。虽然那天在婚礼上我们跳了一曲,但是,我一直想要和你再跳一支,只是我们两个在一起。”
    勋世奉,“好。”
    夕阳已经落山,夜色浓重,这里的空气异常干净,抬头,星空璀璨的令人震撼!
    安静。
    没有音乐,没有华尔兹,没有探戈的舞曲,没有一切华美的乐器的声音。
    只有海浪。
    风。
    还有椰子树与棕榈树被风摇过沙沙的声音。
    海滩几乎是白色的,细纱绵绵,海浪一层一层拍在沙滩上。
    火堆。
    这里只有我同勋世奉两个人。
    相拥在一起。
    舞步没有令人眼花缭乱的旋转,没有进进退退的华美、较量与调情,只是平平淡淡的摇摆着。
    他的气息近在咫尺,也同这一片深海一般,悠远而绵长。
    
    第171章
    
    勋世奉下床的时候,我也迷迷糊糊的醒了,想着今天要和他一起去雨林,就揉着眼睛也要起来。
    他按住我的肩膀,“你再睡一会儿,时间还早。”
    我又稀里糊涂的趟回去,睡一个回笼觉。大约1个小时,我问着咖啡的香气从大床上滚下来,就爬在阿拉伯手工编织的白丝与黄金细线交织的地毯上,挪了一下,再从地面上爬起来。随后,我在旁边的桌面上够到一个passion fruit,拨开果皮,闭着眼睛把果肉吸进嘴巴里面,清冽的酸涩的味道直冲脑门,——一下子就醒过来!
    勋世奉已经冲了澡,煮了咖啡,并且还做了两个人吃的三明治。
    他端着银盘来到卧室,刚好看到我被passion fruit酸的呲牙咧嘴。
    他,“醒了?先吃早餐。”
    勋世奉把银盘放在大床上,我坐过去,小心一点,不要让柔软的床垫塌陷,只是银盘中的餐具倒塌。早餐很丰盛,除了勋先生仅会准备的咖啡三明治之外,还有一盘水果,另外,托盘的角落中是一个小小的瓶子,里面插着一朵红玫瑰。
    我拿起来那朵红玫瑰,“这是给我的吗?”
    “是。”
    勋世奉很喜欢送我红玫瑰。
    “我很喜欢,谢谢。”说完,我把头发拢住,将这朵红玫瑰别在我的右耳上。
    他把三明治递给我。
    我发现他做的三明治还是很有模有样的,我手中的这个冷肉生菜三明治几乎与当年在上海祇园的时候他给我做的早餐是相同level,这似乎也就说明,其实,如果在这个与世隔绝的岛屿上没有我的存在,他似乎也不会饿肚子。
    勋世奉会做三明治!
    我咬了几口,口齿不清,“好吃。”
    他,“我多做了几份,裹在锡纸中,一会儿去雨林的时候可以带过去做午餐。”
    我,“啊?那里很远吗?”
    勋世奉喝着咖啡,“不远。”
    我,“哦。”
    他,“从栈道走进去,到达不达雅干达瀑布大约是3个小时,如果你想要看到珍惜的森林绞杀系统,估计还要再向里走,也许需要7个小时,不过,这样一来我们的时间就不够了,天黑之前无法回到这里。max他们在今天太阳落山的时候过来接我们,可能需要通知他们我们会迟到。”
    我,“呃……其实,我就是想去看看雨林,呼吸一下浓郁的负氧离子,我不太想要冒险,至于那个什么不达雅干达瀑布,能不看也就不看了吧……”
    “好。”他点头。
    我忽然有些好奇,“你,除了由于工作原因在外面,曾经自己去旅行过吗?”
    勋世奉把咖啡杯子放在银盘上,拿起来自己那一份三明治,我发现,他居然把自己的那一份切成一口可以吃下去,并且可以优雅吃下去的小份,而不是像我这样,需要双之手捧着放在嘴巴上咬,活像一只松鼠。
    他,“没有,现在没有时间。”
    我,“学生时代呢?”
    他,“没有,那个时候没有钱。”
    我,“……”
    缺钱的勋世奉。
    ——这是什么异次元空间的词语?完全无法想象!!
    然后,他问我,“你呢?你经常旅行吗?”
    我点头,“嗯。经常,我喜欢四处乱逛。”
    那个时候,我喜欢跟着爷爷和萧商四处旅游,他们写生,我就乱逛。那种人生挥霍着怡然平静的时光,可以透过墨镜看着蓝天、耀眼的阳光,也可以举目远眺,悠然的看着终南山。现在我知道,原本我习以为常的生活其实需要的是物质与时间的双重的基础,我曾经踩在巨石上才能过那种浮华中平淡的生活。
    思绪回来,我继续说,“不过,我一直好像都没有什么金钱,也没有太多时间。我过的生活比较没有规划。以后,我可能有一些时间了,交通也发达,就想要再走一走。”
    我几乎成为全职的housewife,但是勋先生有管家有厨师有造型师,不需要我买菜做饭收拾房屋,我就可以跟着因公全世界乱跑的勋先生到其他地方也晃一晃。
    勋世奉,“以后我陪你。”
    我看着他,他吃三明治,可能是我不吃饭了,一直看着他,他有些疑惑,“怎么了?”
    我,“没什么,只是忽然之间觉得自己很幸运,在这样的时间遇到了你。”
    原本我一直以为遇到勋世奉的时间不对,人不对,几乎什么都不对,现在看来,其实,我应该是在最好的时间遇到了他。如果再早几年,他的基业未必有现在这么牢固,他可能完全没有私人时间与能力来谈一场终究不会散场的恋情。如果再晚几年,也许他孤独太久,终究会成为别人的丈夫。
    他没有说话,只是伸手过来,把我揽过去,嘴唇贴合,开始亲吻。
    通往雨林的路是用原木拼成的栈道。这条栈道很长,从海滩边缘开始,一直向雨林延伸。刚开始,它建在白沙上,后面,它建在石头上,再向里,它则建在了厚厚的腐植层上,有些地方的木头布满了青苔,还有一些地方甚至生出了木耳与蘑菇,更有一些地方,被旁边伸出来的蔓藤仅仅缠绕,也许不到3、5年,这些栈道就会腐朽,需要重新修建了。
    热带雨林一直给我一种很神秘,也很危险的感觉。
    今天,我走进来,虽然这里已经是被清理过的雨林,任何危险的植物与动物或者菌类完全不存在了,但是,当我看到满目浓郁的几乎要滴出来的绿色的时候,依旧有一种透不过去的感觉。
    这种绿色不是春回大地那种娇滴滴的薄绿;也不是上等玻璃种水头足的翡翠那种价值连城的帝王绿;更不是深潭中那种久久没有声息的浓重的有些阴森的浓绿。
    雨林的绿色有生命力,却异常强悍,有一种勋世奉的感觉。
    带着杀气。
    似乎,这种绿色可以绞杀一切,吞噬一切,腐蚀一切,掩盖一切,最后,依然可以用一种生机勃勃的外表迷惑迷路的旅人。
    8点。
    炽热的阳光被雨林的树冠层与下层分割,只剩下千丝万缕柔和的细光如同丝线一般透射进来。
    我有些走不动,想着坐在栈道上休息一下。
    勋世奉原本在前面等我,看我不走反而坐下了,他走过来,递给我一个无花果。
    我惊异,“啊?你带水果了吗?”
    他摇头,“不是,这是现采摘的。”
    我,“这里还有无花果树吗?”
    他指了一下前面,却没有回头,“那棵就是。”
    我顺着他的手指看过去,顿时有些不太舒服。
    无花果树说起来不错,果子吃起来也很好,还可以用冰糖蜂蜜熬透了做成蜜饯水果,早晨起来伴着燕麦片吃。但是,当我看到这棵树的时候,我差点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
    ——紫红色的无花果好像瘤子一样挂在树干上。
    满满的,一堆一堆,一坨一坨,……
    不行了,我好像要过敏。
    不过,我忽然发现勋世奉好像也对它们不太对劲,我问他,“你也不敢看那棵树吗?”
    勋世奉认真的回答我,“我的肾上腺素在厨房没有带过来,如果一旦过敏,我不知道应该用什么药物控制。”
    我忽然很想笑,事实上我也笑了。不知道为什么,我一直觉得这个男人有一些小毛病,会让他显得更柔和,也更加像human be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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